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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主要观点在于阐释现代电影理论中的泛语言观研究和结构主义研究的可操作性,以及质疑这种现代理论对于电影艺术本体的应用性。虽然,按照现代电影理论的观点,建立在语言学和符号学基础之上的现代理论不负责其对电影本体的实用性,但是,一种主流艺术理论的力度仍然需要它与创作本体相结合的紧密性来获得。理论不应当是滞后的,爱森斯坦的观点就是认为理论具有革命性。我认为自从经典电影理论确认了电影是一门艺术,建立起一个现代媒介的话语地位以后,类似巴赞的经典电影理论者们注重对于艺术文本的探索,而渐渐走向一个现代电影理论的学术环境。建立在语言学和结构主义符号学基础之上的现代电影理论境遇,有着其丰富性和可疑性,我希望通过此文能理清个人的思路,或许能对当前比较荒凉和步调一致的电影理论现状增添点微薄的不谐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