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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完整地披露矿业权市场交易中的信息是矿业权的投资者、债权人及政府管理部门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十分关心的问题。由于矿业权信息的类型以及对信息的处理方式不同,其影响而、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以探矿权或采矿权作为交易标的,以竞标交易和协商交易为形式,矿业权拥有者都可以自行直接交易,也可以委托矿业权交易中心,进行间接交易。无论哪种类型和形式,矿业权市场信息的及时、准确、标准的披露,实现矿业午义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是矿业权市场运行及其效率体现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