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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些年,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事故发生次数较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液化石油气爆炸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安全措施。
【关键词】 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安全措施
一、前言
近些年随着石油化工行业的飞速发展,液化石油气的应用非常广泛,成为城镇居民生活的燃料之一。但是,近些年,液化石油气燃爆的事故是经常发生,不但造成了人员伤亡,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当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比率,一但接触可燃性火源,就会急剧燃爆。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型号规格和设计参数
1、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型号规格及结构形式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照新标准,有YSP118型(俗称50公斤)、YSP35.5型(俗称15公斤)、YSP12型(俗称5公斤),还有YSP4.7型(俗称2公斤)和YSP26.2(俗称12公斤)五个常用规格,钢瓶均采用气瓶专用优质镇静钢冲压拉伸成上下封头,经下封头缩口套接组装,再经过中间埋弧焊接而成。钢瓶环焊缝采用两次焊接成型,再加上缩口所产生的加强筋增加了钢瓶的安全性能。
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参数
YSP-10型钢瓶的容积有23.5升。灌装容积只占总容积的85%,允许灌装量YSP-10G为10公斤。YSP-15型钢瓶的容积有33.5升。灌装容积只占总容积的85%,允许灌装量YSP-15G为15公斤。钢瓶丙烷和乙烷混合气体设计,使用温度为-40℃~+60℃,设计工作压力为2.1MPa,设计壁厚≥2.5㎜。钢瓶水压试验压力为3.2MPa,水压爆破试验压力为≥6.94MPa,气密性试验压力为2.1MPa。两种钢瓶的角阀口径为16mm×1.5mm(一型),18mm×1.5mm(二型),出气口口径10mm,与减压阀连接处口径为22mm。
三、液化气钢瓶存在的事故隐患
1、超量充装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我们国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液化气充装系数为0.42㎏/L,也就是说每一升钢瓶容积可以充装0.42㎏液化气。按照老观念型号为15㎏的钢瓶就可以充装15㎏液化气,而实际上不是,从专业角度讲,15㎏的实际容积只有35.5升,按照《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液化气从液态转换成气态是需要一定的气相空间的,根据我国的液化气成分进行测定得出的冲装系数为0.42㎏/L,即实际充装量为:35.5×0.42=14.9㎏。过量的充装就会造成气象空间不够而出现喷液现象,液体一旦接触大气就会急速膨胀,给安全使用带来极大的隐患。
2、给瓶体不正当加热
有些用户在使用时,因为天气寒冷或气体质量问题,不能完全气化,因此有人将钢瓶放入桶内,然后加入热水(有的甚至还放入加热管进行加热)促进气化,达到完全气化的效果,表面上看好像瓶内使用完全,实际上这样一来给瓶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因为瓶体表面是喷塑的,用的是聚氨酯材料,一经加热就会膨胀,然后冷下来就会收缩,这样势必加快瓶体表面塑粉的老化速度,塑粉一旦老化就很容易出现破裂,已有破裂腐蚀性气体、液体等就会直接侵蚀到瓶体钢板,这样就缩短了瓶体的使用寿命,增加了安全隐患。
3、超期使用钢瓶
按《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钢瓶使用四年之后必须进行质量检定,确保钢瓶的安全使用。由于使用环境的不同,有些地方或单位,在摆放钢瓶四周存在大量的腐蚀性液体或气体,钢瓶经过长时间的腐蚀,瓶体材料已经相当薄弱,一经磕碰很容易出现泄漏现象,出现及其危险的事故隐患。
4、超期或使用劣质配件
钢瓶与灶具连接的气管、减压阀因为超期老化连接不密封或老鼠撕咬破裂漏气;为了贪图便宜使用劣质减压阀、气管等。
5、违规充装
有些个人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私自设立充装点,帮人充装液化气赚取一定的差价,这些人因为没有专门的充装设备,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玩的是小聪明把戏,他们往往用一些简单的连接装置,用满瓶液化气通过差压向空瓶内充气,等差压持平后,再换一瓶满瓶再向需充装瓶充气,这样经过反复充装之后达到一定的量之后就提供给客户,因为所使用的重装器材均为金属制成,在不断地反复充装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火花引燃气体,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6、液化气质量
一些昧心气站,为获取最大利益,用液化二甲醚混入液化气,冒充液化气进行充装,二甲醚虽然也能燃烧,但因为二甲醚里面的成分对一般的橡胶会产生一定的腐蚀性,长时间使用后,对瓶体阀门密封原件、减压阀橡胶原件以及气管、灶具开关密封原件等
四、液化石油气钢瓶火灾的扑救戰术
鉴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炸的条件和原因有所不同,发生爆炸的时间及爆炸前的特征也有一定的规律性,因此在扑救钢瓶火灾时战术方法有有所不同,消防人员要根据火场侦察的情况区别对待,有所选择,切不可盲目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1、火情侦察
(1)钢瓶处于什么状态燃烧,是站立不是倒卧,在室内还是室外。
(2)钢瓶是处于燃烧区中被火烧灼,还是仅仅是自身出气口燃烧,钢瓶起火已有多长时间。
(3)钢瓶角阀上有无安装减压阀。
(4)钢瓶燃烧时发出的声音和火焰颜色的变化情况。
2、扑救措施
(1)扑救倒卧于地面,减压阀朝向地面燃烧的钢瓶火灾。消防人员切不要盲目接近钢瓶,因为从钢瓶起火到消防队接警后到达现场,一般要3分钟之后,而这是钢瓶正处于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阶段。消防人员就利用附近的掩蔽物体迅速接近钢瓶,水枪手用开花射流冷却瓶体;在没有可以利用的掩蔽物体的地方,水枪手应卧倒于地面,拖拽着水枪匍匐前进,进攻路线要选择面向钢瓶中间部位的地方,避开钢瓶的两端。 (2)在建筑物火灾中,建筑内物品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同时燃烧的火灾。钢瓶角阀失去控制作用的火灾,消防人员切不可将火焰扑灭。因为火焰扑灭后,钢瓶内充灌的液化石油气继续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会发生爆燃,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引起更大的火灾事故。应用水枪不间断地冷却钢瓶,并将钢瓶转移到安全处,维持钢瓶内的液化气体全部烧光。如果钢瓶倒卧于地面上,而且没有安装减压阀,这时最好想方设法将钢瓶立起来,但必须是在用水枪射流冷却钢瓶之后。
(3)扑救建筑物燃烧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构成威胁的火灾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火势的直接烘烤下,几分钟就会发生爆炸,消防人员应在水枪的掩护下,及时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搬出火场,当液化石油气钢瓶不易抢出,又随时有爆炸危险时,要用喷雾射流强行对钢瓶进行冷却,并迅速扑灭钢瓶周围的火势,消防钢瓶爆炸危险后,再将钢瓶搬离火场,放置到安全场所。
五、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对策
1、加大宣传液化石油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消防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知液化石油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安全事项:
(1)选购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不要购买上门兜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应保持直立,放在容易搬动、通风干燥、不受腐蚀的地方,严防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不用开水浇或火烤钢瓶;
(2)使用燃气灶具应保持通风并有人照看。要定期检查燃气软管、接头,发现软管老化松动,立即更换;
(3)当闻到液化石油气异味时应迅速关掉燃气总阀门,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关电气设备,待气味散尽后才可回屋内。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完善《消防法》、《产品质量法》、《城镇燃气用二甲醚》(GB25035—2010)、《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关于深化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的意见》(质检特函〔2011〕41号)等法律法规,使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一套完善的体系,在液化石油气的监察上做到有法可依,法律适用覆盖全面。
3、建立健全市场监控体系
质检局、能源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单位及个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违法往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二甲醚、非法经营和违法使用液化石油气,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安全监管缺失、职责履行不到位、非法販卖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另外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让不法商贩无处遁形。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控制好液化石油气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控制好液化石油气从生产、灌装、销售到家庭使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大依法经营,才能做到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2]李明,谈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J]安全管理与技术,2012
【关键词】 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安全措施
一、前言
近些年随着石油化工行业的飞速发展,液化石油气的应用非常广泛,成为城镇居民生活的燃料之一。但是,近些年,液化石油气燃爆的事故是经常发生,不但造成了人员伤亡,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当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比率,一但接触可燃性火源,就会急剧燃爆。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型号规格和设计参数
1、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型号规格及结构形式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照新标准,有YSP118型(俗称50公斤)、YSP35.5型(俗称15公斤)、YSP12型(俗称5公斤),还有YSP4.7型(俗称2公斤)和YSP26.2(俗称12公斤)五个常用规格,钢瓶均采用气瓶专用优质镇静钢冲压拉伸成上下封头,经下封头缩口套接组装,再经过中间埋弧焊接而成。钢瓶环焊缝采用两次焊接成型,再加上缩口所产生的加强筋增加了钢瓶的安全性能。
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参数
YSP-10型钢瓶的容积有23.5升。灌装容积只占总容积的85%,允许灌装量YSP-10G为10公斤。YSP-15型钢瓶的容积有33.5升。灌装容积只占总容积的85%,允许灌装量YSP-15G为15公斤。钢瓶丙烷和乙烷混合气体设计,使用温度为-40℃~+60℃,设计工作压力为2.1MPa,设计壁厚≥2.5㎜。钢瓶水压试验压力为3.2MPa,水压爆破试验压力为≥6.94MPa,气密性试验压力为2.1MPa。两种钢瓶的角阀口径为16mm×1.5mm(一型),18mm×1.5mm(二型),出气口口径10mm,与减压阀连接处口径为22mm。
三、液化气钢瓶存在的事故隐患
1、超量充装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我们国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液化气充装系数为0.42㎏/L,也就是说每一升钢瓶容积可以充装0.42㎏液化气。按照老观念型号为15㎏的钢瓶就可以充装15㎏液化气,而实际上不是,从专业角度讲,15㎏的实际容积只有35.5升,按照《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液化气从液态转换成气态是需要一定的气相空间的,根据我国的液化气成分进行测定得出的冲装系数为0.42㎏/L,即实际充装量为:35.5×0.42=14.9㎏。过量的充装就会造成气象空间不够而出现喷液现象,液体一旦接触大气就会急速膨胀,给安全使用带来极大的隐患。
2、给瓶体不正当加热
有些用户在使用时,因为天气寒冷或气体质量问题,不能完全气化,因此有人将钢瓶放入桶内,然后加入热水(有的甚至还放入加热管进行加热)促进气化,达到完全气化的效果,表面上看好像瓶内使用完全,实际上这样一来给瓶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因为瓶体表面是喷塑的,用的是聚氨酯材料,一经加热就会膨胀,然后冷下来就会收缩,这样势必加快瓶体表面塑粉的老化速度,塑粉一旦老化就很容易出现破裂,已有破裂腐蚀性气体、液体等就会直接侵蚀到瓶体钢板,这样就缩短了瓶体的使用寿命,增加了安全隐患。
3、超期使用钢瓶
按《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钢瓶使用四年之后必须进行质量检定,确保钢瓶的安全使用。由于使用环境的不同,有些地方或单位,在摆放钢瓶四周存在大量的腐蚀性液体或气体,钢瓶经过长时间的腐蚀,瓶体材料已经相当薄弱,一经磕碰很容易出现泄漏现象,出现及其危险的事故隐患。
4、超期或使用劣质配件
钢瓶与灶具连接的气管、减压阀因为超期老化连接不密封或老鼠撕咬破裂漏气;为了贪图便宜使用劣质减压阀、气管等。
5、违规充装
有些个人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私自设立充装点,帮人充装液化气赚取一定的差价,这些人因为没有专门的充装设备,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玩的是小聪明把戏,他们往往用一些简单的连接装置,用满瓶液化气通过差压向空瓶内充气,等差压持平后,再换一瓶满瓶再向需充装瓶充气,这样经过反复充装之后达到一定的量之后就提供给客户,因为所使用的重装器材均为金属制成,在不断地反复充装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火花引燃气体,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6、液化气质量
一些昧心气站,为获取最大利益,用液化二甲醚混入液化气,冒充液化气进行充装,二甲醚虽然也能燃烧,但因为二甲醚里面的成分对一般的橡胶会产生一定的腐蚀性,长时间使用后,对瓶体阀门密封原件、减压阀橡胶原件以及气管、灶具开关密封原件等
四、液化石油气钢瓶火灾的扑救戰术
鉴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炸的条件和原因有所不同,发生爆炸的时间及爆炸前的特征也有一定的规律性,因此在扑救钢瓶火灾时战术方法有有所不同,消防人员要根据火场侦察的情况区别对待,有所选择,切不可盲目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1、火情侦察
(1)钢瓶处于什么状态燃烧,是站立不是倒卧,在室内还是室外。
(2)钢瓶是处于燃烧区中被火烧灼,还是仅仅是自身出气口燃烧,钢瓶起火已有多长时间。
(3)钢瓶角阀上有无安装减压阀。
(4)钢瓶燃烧时发出的声音和火焰颜色的变化情况。
2、扑救措施
(1)扑救倒卧于地面,减压阀朝向地面燃烧的钢瓶火灾。消防人员切不要盲目接近钢瓶,因为从钢瓶起火到消防队接警后到达现场,一般要3分钟之后,而这是钢瓶正处于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阶段。消防人员就利用附近的掩蔽物体迅速接近钢瓶,水枪手用开花射流冷却瓶体;在没有可以利用的掩蔽物体的地方,水枪手应卧倒于地面,拖拽着水枪匍匐前进,进攻路线要选择面向钢瓶中间部位的地方,避开钢瓶的两端。 (2)在建筑物火灾中,建筑内物品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同时燃烧的火灾。钢瓶角阀失去控制作用的火灾,消防人员切不可将火焰扑灭。因为火焰扑灭后,钢瓶内充灌的液化石油气继续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会发生爆燃,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引起更大的火灾事故。应用水枪不间断地冷却钢瓶,并将钢瓶转移到安全处,维持钢瓶内的液化气体全部烧光。如果钢瓶倒卧于地面上,而且没有安装减压阀,这时最好想方设法将钢瓶立起来,但必须是在用水枪射流冷却钢瓶之后。
(3)扑救建筑物燃烧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构成威胁的火灾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火势的直接烘烤下,几分钟就会发生爆炸,消防人员应在水枪的掩护下,及时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搬出火场,当液化石油气钢瓶不易抢出,又随时有爆炸危险时,要用喷雾射流强行对钢瓶进行冷却,并迅速扑灭钢瓶周围的火势,消防钢瓶爆炸危险后,再将钢瓶搬离火场,放置到安全场所。
五、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对策
1、加大宣传液化石油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消防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知液化石油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安全事项:
(1)选购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不要购买上门兜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应保持直立,放在容易搬动、通风干燥、不受腐蚀的地方,严防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不用开水浇或火烤钢瓶;
(2)使用燃气灶具应保持通风并有人照看。要定期检查燃气软管、接头,发现软管老化松动,立即更换;
(3)当闻到液化石油气异味时应迅速关掉燃气总阀门,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关电气设备,待气味散尽后才可回屋内。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完善《消防法》、《产品质量法》、《城镇燃气用二甲醚》(GB25035—2010)、《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关于深化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的意见》(质检特函〔2011〕41号)等法律法规,使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一套完善的体系,在液化石油气的监察上做到有法可依,法律适用覆盖全面。
3、建立健全市场监控体系
质检局、能源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单位及个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违法往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二甲醚、非法经营和违法使用液化石油气,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安全监管缺失、职责履行不到位、非法販卖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另外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让不法商贩无处遁形。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控制好液化石油气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控制好液化石油气从生产、灌装、销售到家庭使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大依法经营,才能做到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2]李明,谈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J]安全管理与技术,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