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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政府和东北大学签订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前期先在江苏省级科技创业中心——兴化市科技创业中心增挂“东北大学高新技术转移中心(兴化)”的牌子,并由兴化市科技局指派专人负责该中心的建设与运转。东北大学指定专人负责与兴化方面的对接联络。双方商定由兴化市政府在东北大学设立“兴化市一东北大学预研基金”,一年10万,总计30万元,用于东北大学组织教师到兴化市企业现场考察、学术交流和开展有关项目的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