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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着重要求:“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将其作为“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内容纳入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体系之中。社区警务(Community—Policing)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端于英、美等国的先进警务机制,被认为是“世界第四次警务革命”的标志。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中国公安机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科学指导下,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将欧美社区警务理论与中国国情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国普遍推行社区警务,顺应了世界警务的现代化发展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