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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就。全国法治建设的关键因素以及法治建设的成败在许多方面取决于地方法治的创新水平。在中国法治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的法治建设促进了区域法治,为法治创新提供了思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桂林市逐步加快了法治建设的步伐,并正在改善地方立法,提高行政能力,促进公平正义和建立法治。桂林市政府在这些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关键词〕地方政府 法治建设 制度创新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自上而下的推进,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的问题亟需我们寻求较为恰当的方法平衡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各种关系。地方法律和地方治理的状况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并已成为学术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作为国家权力的实施者。同时,其在制度创新中起着根本的作用。当今社会,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发生改变,由先前的快速增长模式向高质量发展模式实现转变。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体系的健全。
一、新时代地方法治建设概述
(一)研究新时代地方法治的缘由
依法治国与地方法治的建设是同一条线。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所有民族的历史条件和种族关系决定了我国特定条件下采用联邦制是不合适的。中国法治的建设与地方法治的建设相互促进,因为法治的高层设计和战略决策需要地方法治扎根。建设现代法治体系是我国新时代下发展的目标之一,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必须顺应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力军,对地方政府体制的创新进行研究时迫切需要找到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
(二)地方政府进行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创新”始终是这个社会的代言词。制度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提到创新,放在首位的即是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国家管理的重要体现之一。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政策、经济和管理体制的创新。人们制定的规则和制度制约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规则无形中创制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适应外部社会环境所制定的。因此,所有国家在新的发展阶段都非常重视创新能力的作用,是否具有创新能力直接决定了其是否能够参加国际竞争,该说法并未夸大其词,可以进一步论证这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我国必须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在现代化实现的进程中始终不能忽视创新的重要作用。1978年改革开放后,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个方面,我国都实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是必然的选择。改革开放政策符合现代社会特征和世界发展趋势,这一政策已经默认为国家政策。改革开放最先改革的是陈旧的体制,在摸索发展的过程中不断革新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改革开放的成果也从正面证实:政府机构创新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强大的杠杆作用。
(三)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与制度创新的契合
通过将地方法治建设与制度创新的实施相结合,持续的制度创新可以加快地方法治的进程。
1.我国占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采取单一制国家的形式,尽管风俗习惯和人文科学存在差异,但法治的基本原则却基本相同。法治在社会治理中所占的比重大小一直作为判断地方整体发展水平的标准。因此,建立地方法治状态的过程需要不断的体制创新和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2.从法律规范现状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经济形势处于相对稳定增长的良好时期,建国以来生态及环境效益日益改善。经济结构不断进行调整,“外来工作潮”和“失业人员潮”处在关键时期。立法改革通常是在整体层面上进行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且在很大层面进行抽象的调整,因此还需要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的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法律政策。我国《立法法》明确授予各地方纯粹地方性事务的立法权限,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在制度创新方面进行重大改革。
3.从上层建筑的角度看,制度创新不断促进我国法治的发展。法律的执行不能与法律规定分开,法律创新的发展并非如此容易。但是,地方政府在上层建筑安排等许多方面不乏创新安排,从而使法律有效应用于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进程中,为制度创新创造较为便利的条件。
二、桂林市在法治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实践
(一)桂林市在法治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的背景
近年来,桂林市立法工作不断总结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在不同时期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在建设过程中,要了解政府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并狠抓落实。领导在法治建设进程中,要担起主要责任,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同时,落实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执行评估和绩效评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离不开法治队伍的建设。桂林市人民政府扎实开展了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全面的农村管理、乡村综治、县域法治、分层试点、分省施测等一系列新现象和新措施都呈现出越来越独特的地方法律状态。桂林市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已成为举世闻名的风景名城、国际旅游航运中心、重要的国际旅游城市和万年智慧圣地,这些良好的地理条件为桂林市政府正在进行的改革提供了外部支持。桂林市推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以完善政府服务体系为核心,为桂林市最终建设成为国际旅游综合体而不断努力。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服务于法治政府的建设,创建具有桂林地域特色和国际特色的政府服务版本,给人们展示满意的改良版,最终实现在桂林市建成小康社会,在发展的进程中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桂林市在法治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的实践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目前,桂林市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政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促进各级政府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科学规划的站点探索新的建设和共享使用方式,并优化政府事务和服务环境。同时,打开优化服务窗口的操作模式,完善标准化服务窗口。另外,政府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需要了解的事项,并根据年度总评、季度评估和月度评估对窗口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监控机制,如进行日常检查,一日一通报制度;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并在桂林市服务中心窗口作出统一通知,限时完工验收制度,群众满意度回访的社会监督作用不容忽视。桂林市将继续提高公众满意度,认真听取民众意见和建议,严格查明存在问题的部门,并限期整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审批的速度和效率提高以后,民众的满意度自然得到提高。
2.規范政府审批行为。积极落实放管服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和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从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中找到问题解决的答案。政府从群众最想解决的问题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出发,努力在群众面前做到“最多运行一次是正常的,而多次运行是一个例外”。优化流程,立即执行,一个窗口受理。桂林市进行了行政权力程序的准备和优化,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权力和职责保持一致,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减少任务和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并处理所有问题。在投资项目建设、企业登记、房地产登记和养老基金贷款四个重点领域,政府将进行整体改革和探索。桂林市整合房地产登记,土地档案,房屋交易等项目,建立房地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促进房地产交易登记,推动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事通办”,把群众原来跑腿12次才能在不动产和税务联合窗口申请下来的事情转变为“只跑一次”。另外,受理材料的数量也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材料数量为4套36件,变为现在的1套9件。办理期限同样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38个工作日缩减至现在的10个工作日。使用互联网灵活拓展办理业务,桂林市各部门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府服务”的创新模式。全面实施“政府服务+快递物流”,在政府事务中心打开了一个紧急的邮政窗口,仅为群众和企业开展业务提供“在线申请、快速送达”服务,如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促进重点领域的信息传播,分解财务预算和决算,公共资源分配,重要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以及社会福利建设等关键领域的信息传播,并组织有关单位抓好重点领域。信息传播工作方便公众认识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加深了桂林市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三、地方法治建设制度创新完善路径
新时代建立地方法治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在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不断推进制度创新。良好的外部条件使上层建筑系统有更多的发挥空间,同时可以借助创新的力量继续改善政府的各种职能。经过不断的总结,我国政府得出结论,法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必须首先坚持以人为本。
1.国家的法律和人民始终紧密相连。任何国家在实现繁荣昌盛的进程中,都不能忽略法治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护伞。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为了促进新时代的法治,有必要树立先进的法治观念。人永远是法治的核心。以人为本是地方政府在法治建设中进行体制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地方政府应当允许法治净化人们的心灵,当人们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后,自然可以达到良法善治的预期目标。
2.依法行政是新时代地方政府在法治建设中进行体制创新的基本工程。我们必须以法律为准绳,绝不能容许滥用法律的情况发生。行政组织的职能与立法组织和司法组织的职能有关,并且是整个政府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来说,国家意志的执行需要通过政府这一行政部门。行政组织的五大职能要求行政机关做到对立法机关负责,并受其指导和限制。行政机关受到司法机关强制性权力的支持,并受到其监督。反过来,行政组织的职能又是相对独立的。在法律范围内,行政组织独立行使其权力,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并限制和影响着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职能的运行。
总之,通过探索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制度创新,以桂林法治建设体系创新实践为模型,探讨制度创新理论在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新时代,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体制创新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推动。地方政府不仅是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政决策机构,还是立法的执行机构,扮演着相互沟通的角色。国家法治的整体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法治发展的方式和机制,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动态。新时代治国的良好状态需要地方政府地方体制的创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公民的参与度。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关键词〕地方政府 法治建设 制度创新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自上而下的推进,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的问题亟需我们寻求较为恰当的方法平衡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各种关系。地方法律和地方治理的状况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并已成为学术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作为国家权力的实施者。同时,其在制度创新中起着根本的作用。当今社会,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发生改变,由先前的快速增长模式向高质量发展模式实现转变。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体系的健全。
一、新时代地方法治建设概述
(一)研究新时代地方法治的缘由
依法治国与地方法治的建设是同一条线。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所有民族的历史条件和种族关系决定了我国特定条件下采用联邦制是不合适的。中国法治的建设与地方法治的建设相互促进,因为法治的高层设计和战略决策需要地方法治扎根。建设现代法治体系是我国新时代下发展的目标之一,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必须顺应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力军,对地方政府体制的创新进行研究时迫切需要找到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
(二)地方政府进行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创新”始终是这个社会的代言词。制度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提到创新,放在首位的即是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国家管理的重要体现之一。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政策、经济和管理体制的创新。人们制定的规则和制度制约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规则无形中创制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适应外部社会环境所制定的。因此,所有国家在新的发展阶段都非常重视创新能力的作用,是否具有创新能力直接决定了其是否能够参加国际竞争,该说法并未夸大其词,可以进一步论证这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我国必须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在现代化实现的进程中始终不能忽视创新的重要作用。1978年改革开放后,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个方面,我国都实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是必然的选择。改革开放政策符合现代社会特征和世界发展趋势,这一政策已经默认为国家政策。改革开放最先改革的是陈旧的体制,在摸索发展的过程中不断革新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改革开放的成果也从正面证实:政府机构创新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强大的杠杆作用。
(三)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与制度创新的契合
通过将地方法治建设与制度创新的实施相结合,持续的制度创新可以加快地方法治的进程。
1.我国占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采取单一制国家的形式,尽管风俗习惯和人文科学存在差异,但法治的基本原则却基本相同。法治在社会治理中所占的比重大小一直作为判断地方整体发展水平的标准。因此,建立地方法治状态的过程需要不断的体制创新和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2.从法律规范现状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经济形势处于相对稳定增长的良好时期,建国以来生态及环境效益日益改善。经济结构不断进行调整,“外来工作潮”和“失业人员潮”处在关键时期。立法改革通常是在整体层面上进行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且在很大层面进行抽象的调整,因此还需要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的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法律政策。我国《立法法》明确授予各地方纯粹地方性事务的立法权限,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在制度创新方面进行重大改革。
3.从上层建筑的角度看,制度创新不断促进我国法治的发展。法律的执行不能与法律规定分开,法律创新的发展并非如此容易。但是,地方政府在上层建筑安排等许多方面不乏创新安排,从而使法律有效应用于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进程中,为制度创新创造较为便利的条件。
二、桂林市在法治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实践
(一)桂林市在法治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的背景
近年来,桂林市立法工作不断总结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在不同时期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在建设过程中,要了解政府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并狠抓落实。领导在法治建设进程中,要担起主要责任,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同时,落实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执行评估和绩效评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离不开法治队伍的建设。桂林市人民政府扎实开展了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全面的农村管理、乡村综治、县域法治、分层试点、分省施测等一系列新现象和新措施都呈现出越来越独特的地方法律状态。桂林市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已成为举世闻名的风景名城、国际旅游航运中心、重要的国际旅游城市和万年智慧圣地,这些良好的地理条件为桂林市政府正在进行的改革提供了外部支持。桂林市推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以完善政府服务体系为核心,为桂林市最终建设成为国际旅游综合体而不断努力。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服务于法治政府的建设,创建具有桂林地域特色和国际特色的政府服务版本,给人们展示满意的改良版,最终实现在桂林市建成小康社会,在发展的进程中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桂林市在法治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的实践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目前,桂林市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政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促进各级政府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科学规划的站点探索新的建设和共享使用方式,并优化政府事务和服务环境。同时,打开优化服务窗口的操作模式,完善标准化服务窗口。另外,政府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需要了解的事项,并根据年度总评、季度评估和月度评估对窗口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监控机制,如进行日常检查,一日一通报制度;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并在桂林市服务中心窗口作出统一通知,限时完工验收制度,群众满意度回访的社会监督作用不容忽视。桂林市将继续提高公众满意度,认真听取民众意见和建议,严格查明存在问题的部门,并限期整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审批的速度和效率提高以后,民众的满意度自然得到提高。
2.規范政府审批行为。积极落实放管服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和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从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中找到问题解决的答案。政府从群众最想解决的问题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出发,努力在群众面前做到“最多运行一次是正常的,而多次运行是一个例外”。优化流程,立即执行,一个窗口受理。桂林市进行了行政权力程序的准备和优化,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权力和职责保持一致,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减少任务和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并处理所有问题。在投资项目建设、企业登记、房地产登记和养老基金贷款四个重点领域,政府将进行整体改革和探索。桂林市整合房地产登记,土地档案,房屋交易等项目,建立房地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促进房地产交易登记,推动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事通办”,把群众原来跑腿12次才能在不动产和税务联合窗口申请下来的事情转变为“只跑一次”。另外,受理材料的数量也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材料数量为4套36件,变为现在的1套9件。办理期限同样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38个工作日缩减至现在的10个工作日。使用互联网灵活拓展办理业务,桂林市各部门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府服务”的创新模式。全面实施“政府服务+快递物流”,在政府事务中心打开了一个紧急的邮政窗口,仅为群众和企业开展业务提供“在线申请、快速送达”服务,如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促进重点领域的信息传播,分解财务预算和决算,公共资源分配,重要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以及社会福利建设等关键领域的信息传播,并组织有关单位抓好重点领域。信息传播工作方便公众认识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加深了桂林市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三、地方法治建设制度创新完善路径
新时代建立地方法治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在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不断推进制度创新。良好的外部条件使上层建筑系统有更多的发挥空间,同时可以借助创新的力量继续改善政府的各种职能。经过不断的总结,我国政府得出结论,法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必须首先坚持以人为本。
1.国家的法律和人民始终紧密相连。任何国家在实现繁荣昌盛的进程中,都不能忽略法治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护伞。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为了促进新时代的法治,有必要树立先进的法治观念。人永远是法治的核心。以人为本是地方政府在法治建设中进行体制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地方政府应当允许法治净化人们的心灵,当人们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后,自然可以达到良法善治的预期目标。
2.依法行政是新时代地方政府在法治建设中进行体制创新的基本工程。我们必须以法律为准绳,绝不能容许滥用法律的情况发生。行政组织的职能与立法组织和司法组织的职能有关,并且是整个政府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来说,国家意志的执行需要通过政府这一行政部门。行政组织的五大职能要求行政机关做到对立法机关负责,并受其指导和限制。行政机关受到司法机关强制性权力的支持,并受到其监督。反过来,行政组织的职能又是相对独立的。在法律范围内,行政组织独立行使其权力,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并限制和影响着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职能的运行。
总之,通过探索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制度创新,以桂林法治建设体系创新实践为模型,探讨制度创新理论在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新时代,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体制创新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推动。地方政府不仅是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政决策机构,还是立法的执行机构,扮演着相互沟通的角色。国家法治的整体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法治发展的方式和机制,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动态。新时代治国的良好状态需要地方政府地方体制的创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公民的参与度。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