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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身边的“现代标识”越来越琳琅满目,当生活的脚步声越来越急促跳跃,那“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的乡土景致,那渐行渐远的“乡情故事”,更成为我们难以释怀的牵挂。而“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却可以把这份牵挂与眷恋变得具象生动。
美丽乡村,美在历史的记忆。传统村落,历经久远,但风貌依旧,用有形的和无形的文化遗产,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生产生活智慧,维系着我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成为民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大批传统村落正在衰落消失。据统计,2000年我国的传统村落约有363万个,到2010年减少到271万个,加强保护刻不容缓,成为共识。目前,传统村落名录的建立、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指导意见的发布和资金支持,为在现代化进程中艰难行进的传统村落提供了有力支撑。
保护传统村落不是一种怀旧的情怀,而是对民族文化根脉的守护,是对文化现实的关切,关系着未来的发展,传承着生生不息的中国精神。传统村落不是一座静态的博物馆,也不是一卷积满岁月尘埃的古书,它更像是把过去、现在和未来连接起来的时空隧道。走进异彩纷呈的传统村落,我们可以从傲立风雨的建筑中、从穿越古今的锣鼓声中、从意蕴独特的民俗中,感受到它鲜活的生命。文化要延续,生活要改善,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超越,“活”起来,才能“活”下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已成为传统村落“活态保护”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
古朴的传统村落,从远古中来,向未来走去,踏着中华文明的悠远节奏……当我们走进传统村落,捧起淡淡的乡愁,过去便成为美丽的开始,而未来也幻化成美丽的延续。
美丽乡村,美在自然宜人。建设美丽乡村,面临着无序拆建破坏自然风貌、老龄化空巢化日趋严重、乡土文化传承断层、发展模式单一、商业化旅游开发冲击生活方式和文化生态等诸多难题与挑战。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的要求,又要保持自然美,原生态之美。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构建乡村建设的和谐之美。
美丽乡村,美在规划有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好的村庄规划是凝固的艺术,历史的画卷”。规划先行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树立规划引领建设的理念,把规划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先导工程来抓,深思熟虑、科学论证,先布棋盘再落子。要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着力建设一村一景、人文独特、别具魅力的美丽乡村。不能搞得不城不乡、不土不洋,千村一面、毫无特色。规划要做到“多规合一”,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注重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大推动力度,切忌不顾农民现实收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切忌一哄而上、大拆大建、盲目推进、劳民伤财。当前,农村基础设施要突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五项建设,切实加强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
美丽乡村,美在民风乡风。要坚持教育引导,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治家严,家乃和;居乡恕,乡乃睦。”要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家规家训进农家”“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传播治家格言,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要大力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身边好人、寻找身边的雷锋等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讲道德、做好人,推动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认清是与非、区分善与恶、明辨美与丑。要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为重点,以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真正让农村居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社会各界的真情关爱。
美丽乡村,美在历史的记忆。传统村落,历经久远,但风貌依旧,用有形的和无形的文化遗产,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生产生活智慧,维系着我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成为民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大批传统村落正在衰落消失。据统计,2000年我国的传统村落约有363万个,到2010年减少到271万个,加强保护刻不容缓,成为共识。目前,传统村落名录的建立、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指导意见的发布和资金支持,为在现代化进程中艰难行进的传统村落提供了有力支撑。
保护传统村落不是一种怀旧的情怀,而是对民族文化根脉的守护,是对文化现实的关切,关系着未来的发展,传承着生生不息的中国精神。传统村落不是一座静态的博物馆,也不是一卷积满岁月尘埃的古书,它更像是把过去、现在和未来连接起来的时空隧道。走进异彩纷呈的传统村落,我们可以从傲立风雨的建筑中、从穿越古今的锣鼓声中、从意蕴独特的民俗中,感受到它鲜活的生命。文化要延续,生活要改善,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超越,“活”起来,才能“活”下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已成为传统村落“活态保护”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
古朴的传统村落,从远古中来,向未来走去,踏着中华文明的悠远节奏……当我们走进传统村落,捧起淡淡的乡愁,过去便成为美丽的开始,而未来也幻化成美丽的延续。
美丽乡村,美在自然宜人。建设美丽乡村,面临着无序拆建破坏自然风貌、老龄化空巢化日趋严重、乡土文化传承断层、发展模式单一、商业化旅游开发冲击生活方式和文化生态等诸多难题与挑战。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的要求,又要保持自然美,原生态之美。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构建乡村建设的和谐之美。
美丽乡村,美在规划有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好的村庄规划是凝固的艺术,历史的画卷”。规划先行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树立规划引领建设的理念,把规划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先导工程来抓,深思熟虑、科学论证,先布棋盘再落子。要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着力建设一村一景、人文独特、别具魅力的美丽乡村。不能搞得不城不乡、不土不洋,千村一面、毫无特色。规划要做到“多规合一”,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注重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大推动力度,切忌不顾农民现实收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切忌一哄而上、大拆大建、盲目推进、劳民伤财。当前,农村基础设施要突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五项建设,切实加强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
美丽乡村,美在民风乡风。要坚持教育引导,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治家严,家乃和;居乡恕,乡乃睦。”要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家规家训进农家”“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传播治家格言,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要大力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身边好人、寻找身边的雷锋等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讲道德、做好人,推动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认清是与非、区分善与恶、明辨美与丑。要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为重点,以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真正让农村居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社会各界的真情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