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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了让每一位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开展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是非常与必要的,它是发展和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方法。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一方面有利于残障儿童义务教育的普及,另一方面也是改善和保障残疾民生,弘扬“传播大爱、尊重生命,弘扬人道”理念的具体表现。本文通过对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的研究,从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经费保障以及组织体系等方面进行分析,希望能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价值。
关键词:残障儿童;送教上门;教育方式;措施
残障儿童指的是在人体结构、生理或精神上某种功能、组织障碍或丧失、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从事某种生活能力,导致影响正常社会参与和生活的儿童。由于多方面功能受到损害,致使其不能和正常的孩子们一样去学校接受教育,所以教育部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明确规划了特殊教育的发展,指出要让每一位残障儿童都要接受教育,其中九年义务教育是发展特殊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的研究,提出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 完善机制,构建“送教上门”工作的组织体系
(一) 组织落实,统领全局
政府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出来,各个市级、县级的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将“送教上门”教育服务工作归入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体系中,并能充分认识到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政府部门还要与残联、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起来一起做好职业发展、教育康复和残疾评定等相关工作,建立“送教上门”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的职责,教研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残障儿童“送教上门”的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将其管理机制完善,形成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县级、市级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 均衡发展,属地管理
各个市级、县级的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残障儿童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以就近原则承担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的规划。依照管辖区域内教育特殊学校创建相应的工作指导中心选择一些基础好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教育学校作为试点,最大限度的实现特殊教育资源的合理和均衡的分配。
(三) 保障经费,纳入预算
从目前情况来看,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公用经费大约在1万,但是对于送教上门的经费政策却没有清楚规定,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将其纳入预算中,确保送教上门学校的正常教育教育需要,与此同时还要保证送教上门教师有足够的资金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学校和相关部门应该按照规定向其发放教育补贴,减少校内的课时量。
二、 明确“送教上门”服务原则及服务对象,科学管理
(一) 服务原则
残障儿童的“送教上门”服务应该遵循其家长意愿,以定期入户为原则,家长要协助教师做好教育工作,注重残障儿童的教育潜能,提高其适应社会、适应生活的能力,要确保每位服务对象的“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每次3小时,每星期最少1次。与此同时还要对家长进行引导,树立其正确的康复训练和教育理念。
(二)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应该是具有接受基本教育能力,但是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并且年龄在6~15周岁的义务教育残障儿童。其评定标准要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由试点学校通过一系列程序之后經过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确认。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注重残障儿童的个人隐私,不能随意公开其个人资料,防止出现意外状况。
(三) 加强管理
试点学校要对接受“送教上门”教育服务的残障儿童和发展现状合理安排教师,还应该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心理和生理特定创建个性化教育档案,另外还要将档案报送到本区域范围内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的工作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存档,指导中心也要做好相应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 提升“送教上门”学生的综合素质,全纳教育
(一) 针对性教育
“送教上门”服务要根据接受教育服务工作的残障儿童的特点进行整体设计,可以包含有康复训练的内容,要制定出个别化的教育方案,其实施方式和途径也要精心设计,侧重生活数学和语文的教学。“送教上门”服务教师要合理对学生活动进行安排,确保每一位残障儿童每星期手冷享受最少3小时的个别训练和辅导。试点学校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选用“送教上门”教材或者特殊教育学校的教材。
(二) 创设环境
开展“送教上门”工作时,可以利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现有的教学设备为残障儿童服务,主动为家长提供有利于藏在哪个人头参与学校教育的条件,并与其多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在这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发力。
(三) 多元化评价
“送教上门”的教师应该尊重每一位残障儿童的个体差异,根据其个体发展和培养目标对残障儿童进行多元化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教师应该遵循补偿性评价、激励性评价以及发展评价的原则,让残障儿童能够轻松快乐的学习和生活。
四、 提高“送教上门”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个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应该使用多种法师开展对“送教上门”教师康复训练、教育教学等针对性的培训,使教师在拥有丰富专业的理论知识基础上还能熟练的进行实际操作,提高送教上门的教育教学能力,此外还要推广和挖掘已有的教研成果和教育经验,探索出更符合残障儿童的教育方法、途径和规律,并及时总结。“送教上门”教师还应该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对残障儿童不同方面的研究,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为其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 结束语
残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必须得到社会、学校、家长等各方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让教师能为其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使残障儿童能够独立自主,学到知识,从而自信地面对人生。
参考文献:
[1]王德财.试析如何提升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效性[J].考试周刊,2017,42(71):193.
[2]李学会,李晶晶,傅志军.扩展送教上门的内涵:生态系统的视角[J].理论观察,2016,34(2):124-126.
[3]王得祥.重度残障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研究[J].成才之路,2016,20(28):30.
[4]陈建军.彰显“送教上门”工作的区域特色[J].现代特殊教育,2016,47(6):23-25.
作者简介:
王永翔,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清水小学。
关键词:残障儿童;送教上门;教育方式;措施
残障儿童指的是在人体结构、生理或精神上某种功能、组织障碍或丧失、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从事某种生活能力,导致影响正常社会参与和生活的儿童。由于多方面功能受到损害,致使其不能和正常的孩子们一样去学校接受教育,所以教育部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明确规划了特殊教育的发展,指出要让每一位残障儿童都要接受教育,其中九年义务教育是发展特殊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的研究,提出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 完善机制,构建“送教上门”工作的组织体系
(一) 组织落实,统领全局
政府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出来,各个市级、县级的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将“送教上门”教育服务工作归入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体系中,并能充分认识到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政府部门还要与残联、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起来一起做好职业发展、教育康复和残疾评定等相关工作,建立“送教上门”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的职责,教研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残障儿童“送教上门”的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将其管理机制完善,形成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县级、市级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 均衡发展,属地管理
各个市级、县级的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残障儿童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以就近原则承担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试点的规划。依照管辖区域内教育特殊学校创建相应的工作指导中心选择一些基础好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教育学校作为试点,最大限度的实现特殊教育资源的合理和均衡的分配。
(三) 保障经费,纳入预算
从目前情况来看,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公用经费大约在1万,但是对于送教上门的经费政策却没有清楚规定,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将其纳入预算中,确保送教上门学校的正常教育教育需要,与此同时还要保证送教上门教师有足够的资金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学校和相关部门应该按照规定向其发放教育补贴,减少校内的课时量。
二、 明确“送教上门”服务原则及服务对象,科学管理
(一) 服务原则
残障儿童的“送教上门”服务应该遵循其家长意愿,以定期入户为原则,家长要协助教师做好教育工作,注重残障儿童的教育潜能,提高其适应社会、适应生活的能力,要确保每位服务对象的“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每次3小时,每星期最少1次。与此同时还要对家长进行引导,树立其正确的康复训练和教育理念。
(二)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应该是具有接受基本教育能力,但是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并且年龄在6~15周岁的义务教育残障儿童。其评定标准要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由试点学校通过一系列程序之后經过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确认。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注重残障儿童的个人隐私,不能随意公开其个人资料,防止出现意外状况。
(三) 加强管理
试点学校要对接受“送教上门”教育服务的残障儿童和发展现状合理安排教师,还应该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心理和生理特定创建个性化教育档案,另外还要将档案报送到本区域范围内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的工作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存档,指导中心也要做好相应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 提升“送教上门”学生的综合素质,全纳教育
(一) 针对性教育
“送教上门”服务要根据接受教育服务工作的残障儿童的特点进行整体设计,可以包含有康复训练的内容,要制定出个别化的教育方案,其实施方式和途径也要精心设计,侧重生活数学和语文的教学。“送教上门”服务教师要合理对学生活动进行安排,确保每一位残障儿童每星期手冷享受最少3小时的个别训练和辅导。试点学校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选用“送教上门”教材或者特殊教育学校的教材。
(二) 创设环境
开展“送教上门”工作时,可以利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现有的教学设备为残障儿童服务,主动为家长提供有利于藏在哪个人头参与学校教育的条件,并与其多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在这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发力。
(三) 多元化评价
“送教上门”的教师应该尊重每一位残障儿童的个体差异,根据其个体发展和培养目标对残障儿童进行多元化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教师应该遵循补偿性评价、激励性评价以及发展评价的原则,让残障儿童能够轻松快乐的学习和生活。
四、 提高“送教上门”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个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应该使用多种法师开展对“送教上门”教师康复训练、教育教学等针对性的培训,使教师在拥有丰富专业的理论知识基础上还能熟练的进行实际操作,提高送教上门的教育教学能力,此外还要推广和挖掘已有的教研成果和教育经验,探索出更符合残障儿童的教育方法、途径和规律,并及时总结。“送教上门”教师还应该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对残障儿童不同方面的研究,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为其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 结束语
残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必须得到社会、学校、家长等各方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让教师能为其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使残障儿童能够独立自主,学到知识,从而自信地面对人生。
参考文献:
[1]王德财.试析如何提升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效性[J].考试周刊,2017,42(71):193.
[2]李学会,李晶晶,傅志军.扩展送教上门的内涵:生态系统的视角[J].理论观察,2016,34(2):124-126.
[3]王得祥.重度残障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研究[J].成才之路,2016,20(28):30.
[4]陈建军.彰显“送教上门”工作的区域特色[J].现代特殊教育,2016,47(6):23-25.
作者简介:
王永翔,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清水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