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制度的修订,吸收了民诉学界多年来研究的先进成果,打破了原协议管辖制度的桎梏,统一了国内与涉外协议管辖。然而,这次修订无论立法编排上还是内容的实效性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当务之急应考虑如何充分发挥协议管辖制度的功能,使其更有效地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而不仅仅是修改形式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