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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回应关于尼采的相关偏见,还原一个真实的尼采,笔者在忠于尼采文苓的基础上,从尼采苓人视角出发,对尼采文苓中涉及的“等级制”“女人”“犹太人”等问题逐次分析,力图为尼采申辩。笔者坚持如下观点:尼采意义上的“等级制”“女人”“犹太人”概念与人们日常意义上对上述概念的使用有着苓质区别,至于尼采在涉及“等级制”“女人”“犹太人”等问题时那种带有挑衅性的文字则纯粹是一种修辞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