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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前年,我与丈夫潘某因为感情不和,双方协议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最近,我偶然得知潘某在离婚时隐藏了2万多元的财产,为此,我想要回属于我应得的那部分财产,可是我们已经离婚两年多了,不知是否还能要求分割前夫当时隐藏的那部分财产?
罗菁
罗菁朋友:
在现实生活中,趁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目的就是为了多占有财产,这是违法的行为。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所以,利用隐藏、转移、伪造债务等手段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不仅要受到道德的遣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由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是秘密进行的,有些在离婚时被及时发现,还有些是在离婚后才暴露出来。被欺骗的一方事后才知道真相往往是自认倒霉,认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财产又在另一方手中,肯定是要不回来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只要是在法定的时效内,就能依法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因为《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指出:“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为此,按照以上规定,您与潘某虽然离婚已两年多了,却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他拒不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当从你发现他隐藏财产之次日起的两年内提起诉讼,如超过诉讼时效期,你的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前年,我与丈夫潘某因为感情不和,双方协议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最近,我偶然得知潘某在离婚时隐藏了2万多元的财产,为此,我想要回属于我应得的那部分财产,可是我们已经离婚两年多了,不知是否还能要求分割前夫当时隐藏的那部分财产?
罗菁
罗菁朋友:
在现实生活中,趁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目的就是为了多占有财产,这是违法的行为。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所以,利用隐藏、转移、伪造债务等手段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不仅要受到道德的遣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由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是秘密进行的,有些在离婚时被及时发现,还有些是在离婚后才暴露出来。被欺骗的一方事后才知道真相往往是自认倒霉,认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财产又在另一方手中,肯定是要不回来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只要是在法定的时效内,就能依法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因为《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指出:“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为此,按照以上规定,您与潘某虽然离婚已两年多了,却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他拒不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应当从你发现他隐藏财产之次日起的两年内提起诉讼,如超过诉讼时效期,你的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