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中对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实施按用热量收费,新竣工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010年采暖季全部按用热量计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