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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学校评估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评估活动过多过频,评估指标重硬、轻软,评估方式烦琐虚浮,评估过程高压低效,达标标准过宽过滥等。教育的和谐发展呼唤一个功能定位合理的、全新的、和谐的学校评估机制。建议整合评估项目与指标,设计灵活的评估周期,建立规范的专业评估程序,严格评估纪律,明确评估主体,慎用评估结果。
[关键词]学校评估;新机制;和谐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09)03-0021-04
当前,学校评估已成为一项充满挑战的、高难度、高利害、高风险的工作。如果说评估使用得当可以支持学校发展的话,那么滥用评估则会危害教育质量、毒化教育环境。笔者经常参与学校评估工作,对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感受颇深。教育的和谐发展呼唤一个功能定位合理的、全新的、和谐的学校评估机制。
一、当前学校评估的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部门针对学校的评估有重点(优质)学校评估、(实验性)示范性学校评估、合格评估、发展性学校评估、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各种专项督导评估等(参见表1),各地还有名为等级评估、三A评估、星级评估等的学校评估。
我国的学校评估一般以政府的管理性评估为主,行业性和社会中介性的评估较少;以终结性评估为主,形成性的评估较少。制度化的学校评估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评估、监测、研究机构也有少量的参与。评估目的主要是规范办学行为和改进办学条件,对于质量与内涵有要求,但在公平效益、自主发展、师生满意度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学校评估也还很少被用做市场准入、投入决策、学校规划的主要依据。
二、当前学校评估的突出问题
我国的学校评估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在改善办学条件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等方面起到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也亟待引起人们重视。
一是评估活动过多过频。各部门直接针对学校的评估或者虽然是针对区域但实际上还是主要针对学校的评估项目名目繁多,其中不乏单项评估、突击评估、多头评估、交叉评估和重复评估等,各级层层加码,到了基层教育局和学校,其所要接受的评估活动数量就非常大。某省的一个县教育局在一天之内竟然接受9项评估检查验收。一次参评、多次迎评,耗费了学校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精力。
二是评估指标重硬轻软。有些评估指标要么假、大、空(命题虚假、目标宏大、要求空泛),要么细、全、高(条目过细、内容过全、标准过高),要么统、死、窄(标准划一、量权死板、通用性差)。在实际评估中,又普遍存在重硬轻软的问题。硬件不合格就坚决不让通过,软件差一点却关系不大。这样下来,一个内涵丰富的学校很可能由于一项硬件指标不合格就遭遇尴尬,而一所绣花枕头型的学校反倒容易通过。
三是评估方式烦琐虚浮。评估中普遍存在形式主义、烦琐哲学和以材料为中心的现象。绝大多数学校评估过程以评估组核查材料为主,辅之以现场观察和学校汇报,并不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就读经验。因此,各校都特别重视材料的准备,一些正规一点的评估,需要准备的材料少则几十盒,多则几百盒。有的同志调侃说:“搞一次评估,救活了一个造纸厂,毁掉了一片森林”。由于专家在校时间有限,难以通读所有材料,更无暇核实具体细节,加之不少学校在准备材料时采取真实数据简单写、虚假数据认真写、长处优势重点写、短处弱项模糊写的策略,所以专家大多难以在短时间内把握学校的真实情况。学校接受评估被异化成做材料,甚至是让师生参与做假材料。
四是评估过程高压低效。当前学校评估最根本性的矛盾是政府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为名过多地干预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事。校长处理问题有自己的优先顺序,现在又要将评估这样一个高利害的活动塞进来,他们的内心是抵触的。从实际效果来说,大部分学校评估活动违背了评估作为服务学校的专业活动的本意,用外部标准不适当地强行介入学校的发展,挤压学校自主发展的空间,鼓励学校追求短期的利益,忽视长期的内涵发展,很容易使学校因外部压力过大、主动参与过少而消极应对和弄虚作假,也给评价者的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由于评估结果与各项利益挂钩,学校担心未通过会给学校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所以在利益和盲目攀比的心理驱动下就会对学校评估进行各种干扰。即便预先申明评估纪律,对专家和学校提出评估行为方面的规范要求,但是各地各校都明里暗里搞公关,有的评估还没结束,举报信就蜂拥而至,使这些评估结果充满争议。
五是达标标准过宽过滥。许多评估的设计简单草率,忽视学校的内涵建设和实际效果,并普遍存在好大喜功、好人主义现象。有的评估,一次评出几十个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几百个学校,难怪有基层的人士诉之为“教育的大跃进”。
在某省的一次普通高中评估中,共有25条标准,某市的13所参评学校没有一所能全达标,其中有l所学校有2条不达标,6所学校有3条不达标,4所学校有5条不达标,1所学校有6条不达标,l所学校有7条不达标,但这13所学校却全部通过了评估。在此后5年的评估周期中,再也没有人去过问这些学校不达标的方面是怎么改进的。
三、新机制的要点
造成上述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未来的学校督导评估应进行相应的改革,建立足以支撑教育和谐发展的新机制。“好”的评估应该具有三大特征:参与性、发展性、综合性,即重视主体参与、关注发展过程、探索综合系统方法。
(一)学校评估的定位
作为评估的两种最基本的功能,质量保障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被评价对象的自主发展与能力建设;质量改进的主要目的是绩效问责与外部控制。学校利害关系人对于学校评估的期待是各不相同的。我国目前学校评估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在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建立有质量的学校教育的内部保障机制,避免过多的外部干扰影响教育质量的真正改进。
(二)学校评估的主体
多年来,教育评估领域一直倡导社会中介力量参与评估。但实际上,目前我国教育行业协会和评估研究机构数量十分有限,自身发展也十分稚嫩,完全没有形成独立的社会人格。其专业性尚未获得教育同行的认可,规范性也不如行政及督导机构。同时,国家对社会中介力量的监管措施还很不完善。整体而言,社会中介力量直接组织并独立负责教育评估的条件尚未成熟。
因此,从全国范围来说,目 前以具有相对独立地位并已形成比较完备的组织体系的督导机构为主来承担评估任务,比较合理和可行。评估监测研究人员等外部专业力量可以作为合作伙伴,配合督导部门主导的学校评估工作,承担起以同行交流为主的专业性学校评估的任务。
作为评估主体,督导机构既要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准,也必须强化学校主体参与和社会多元参与。学校应该肩负起学校质量改进的主体责任;作为问责部门的政府机构应当间接参与学校改进,不过多地干预学校发展和评估过程;督导机构要起到一种相对独立的中介的作用。但督导机构的进一步专业化不是较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因此在加快培育专业评估研究力量的同时,要鼓励督导机构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
在新的学校评估机制中,应当摒弃经验型的所谓专家评估,而大力推动经过专业培训的同行评估。一方面建立明确的专业规范和诚信制度,提出可以具体监督落实的道德伦理要求;另一方面要明确和强化学校评估中的学校访问是同行之间的交流的观念,并向他们表明,评估机构委托他们从事的是一项受尊敬且有专业吸引力的志愿性工作,不收取任何来自学校或评估机构的报酬。
(三)学校评估的方案
1.整合评估项目与指标。要切实解决各个部门多头评估的问题,尽快整合评估项目,把各条线上需要评估的内容统一纳入到一项综合的评估项目中来。必要时,可以通过“1 X”(一套统一的标准加上某一个可能会新提出的管理指标)的方式来解决临时要求增添的问题。或参照国外经验,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必要时几年更新一个版本。对于划分等级和细项的学校评估,还需要有几套相融通和衔接的标准和指标。
一般来说,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进行宏观指导,制订标准和行业规范,开展全面评估前的实验和推广工作;地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作为对大部分中小学校进行评估的主体。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保障所辖学校的入门合格条件,不再直接组织管理性评估活动,把学校评估交给督导评估监测研究机构。
2.设计灵活的评估周期。对不同学校应设计不同的评估周期,一般情况下可以设定每5年为一个周期。其间学校每年提交一份进展报告,最后一年提供一份总报告并提出下一周期的评估申请。在评估周期内,评估人员可以在学校的正式邀请下访校给予真正的专业指导。对上一轮评估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学校,可以考虑缩短评估周期,但需要有其他制度化的安排和人性化的操作;对上一轮评估中表现特别好的学校,可以考虑延长评估周期。
3.建立规范的专业评估程序。学校评估程序包括自评、外部预评、外部评估组访校进行实地评估、作出评估决定、结果报告、实施后续改进计划、准备新一轮评估。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准备情况确定申请参评的时间。
4.明确评估纪律。评估人员实地评估学校期间要与师生一起在校用餐,体验他们的学校生活,不接受吃请和馈赠,不接受任何与评估无关的特殊安排。要把这些作为起码的要求。政府部门要对评估收费加强监管。学校在交费和接受评估服务之前应与评估主体签订规范的合同,对评估方法的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费用开支范围作出正式约定,作为建立评估关系的依据,也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目前那种连霸王条款也不签,却十分霸道地将各种开支和负担转嫁到学校头上的做法,需要尽快改变。
(四)学校评估的内容
在基本的办学条件正在逐步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学校评估的关注点,应从已往的办学条件、生源、优秀教师、升学率等,转到教育内涵、质量、改革与服务等方面上来。它需要关注学校的办学哲学和规划目标,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学过程,重视学生的就读经验与学习环境;它必须在意家长是否满意、社会是否认同;它应该注重基于证据的决策和基于知识的管理;它应关注学校是否已建立了一个注重自我反思的内部机制和质量文化。
在学校教育中,有许多东西是重要但不可测的,也有许多东西是能测但并不那么重要的,越是重要的越是不易测量,越是易于测量的却越不太重要,这是一个有趣却不幸的悖论。因此在选定评估内容时,不可以能测的多测,难以测量的不测,以免带来价值偏差而扭曲评估目标。
(五)评估的实施方法
评估的方法是需要在对评估实践进行再评估后不断完善的。我们在提出某种方法是否是好方法时,应该更加具体地说出是对谁、从什么意义上讲、在何种条件下、在多大程度上属于好方法。要更多地强调科学论证、技术的先进性和操作的人文性。
要大力加强我国的元评估理论研究及实践工作。要建立固定的机制,不断地对整个学校评估项目的设计进行评价和修正,及时调整评估方案,革新评估方法,为优质评估提供保障。一方面更多地给学校赋权增效,另一方面努力实现评估成本与风险的最小化。目前,国内对无评估的研究还十分肤浅,需要大力加强。
(六)评估结果的使用
针对我国目前学校评估在结果使用上缺少整体实效性与全面激励性的特点,应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评估结论表述方法和评估结果使用办法。应该充分利用评估所发现的问题,但如何使用须慎重。数据的公开和奖罚的措施要慎用,以免伤害学校的自主权和办学积极性。评估结果可以在学校内部质量改进、政府部门的决策咨询和特定的奖励计划中使用,但不宜更多地把评估结果和数据作为干部任用和招生计划安排的依据,在近期暂时不对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和相关数据。
(编辑 孙金鑫)
[关键词]学校评估;新机制;和谐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09)03-0021-04
当前,学校评估已成为一项充满挑战的、高难度、高利害、高风险的工作。如果说评估使用得当可以支持学校发展的话,那么滥用评估则会危害教育质量、毒化教育环境。笔者经常参与学校评估工作,对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感受颇深。教育的和谐发展呼唤一个功能定位合理的、全新的、和谐的学校评估机制。
一、当前学校评估的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部门针对学校的评估有重点(优质)学校评估、(实验性)示范性学校评估、合格评估、发展性学校评估、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各种专项督导评估等(参见表1),各地还有名为等级评估、三A评估、星级评估等的学校评估。
我国的学校评估一般以政府的管理性评估为主,行业性和社会中介性的评估较少;以终结性评估为主,形成性的评估较少。制度化的学校评估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评估、监测、研究机构也有少量的参与。评估目的主要是规范办学行为和改进办学条件,对于质量与内涵有要求,但在公平效益、自主发展、师生满意度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学校评估也还很少被用做市场准入、投入决策、学校规划的主要依据。
二、当前学校评估的突出问题
我国的学校评估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在改善办学条件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等方面起到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也亟待引起人们重视。
一是评估活动过多过频。各部门直接针对学校的评估或者虽然是针对区域但实际上还是主要针对学校的评估项目名目繁多,其中不乏单项评估、突击评估、多头评估、交叉评估和重复评估等,各级层层加码,到了基层教育局和学校,其所要接受的评估活动数量就非常大。某省的一个县教育局在一天之内竟然接受9项评估检查验收。一次参评、多次迎评,耗费了学校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精力。
二是评估指标重硬轻软。有些评估指标要么假、大、空(命题虚假、目标宏大、要求空泛),要么细、全、高(条目过细、内容过全、标准过高),要么统、死、窄(标准划一、量权死板、通用性差)。在实际评估中,又普遍存在重硬轻软的问题。硬件不合格就坚决不让通过,软件差一点却关系不大。这样下来,一个内涵丰富的学校很可能由于一项硬件指标不合格就遭遇尴尬,而一所绣花枕头型的学校反倒容易通过。
三是评估方式烦琐虚浮。评估中普遍存在形式主义、烦琐哲学和以材料为中心的现象。绝大多数学校评估过程以评估组核查材料为主,辅之以现场观察和学校汇报,并不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就读经验。因此,各校都特别重视材料的准备,一些正规一点的评估,需要准备的材料少则几十盒,多则几百盒。有的同志调侃说:“搞一次评估,救活了一个造纸厂,毁掉了一片森林”。由于专家在校时间有限,难以通读所有材料,更无暇核实具体细节,加之不少学校在准备材料时采取真实数据简单写、虚假数据认真写、长处优势重点写、短处弱项模糊写的策略,所以专家大多难以在短时间内把握学校的真实情况。学校接受评估被异化成做材料,甚至是让师生参与做假材料。
四是评估过程高压低效。当前学校评估最根本性的矛盾是政府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为名过多地干预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事。校长处理问题有自己的优先顺序,现在又要将评估这样一个高利害的活动塞进来,他们的内心是抵触的。从实际效果来说,大部分学校评估活动违背了评估作为服务学校的专业活动的本意,用外部标准不适当地强行介入学校的发展,挤压学校自主发展的空间,鼓励学校追求短期的利益,忽视长期的内涵发展,很容易使学校因外部压力过大、主动参与过少而消极应对和弄虚作假,也给评价者的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由于评估结果与各项利益挂钩,学校担心未通过会给学校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所以在利益和盲目攀比的心理驱动下就会对学校评估进行各种干扰。即便预先申明评估纪律,对专家和学校提出评估行为方面的规范要求,但是各地各校都明里暗里搞公关,有的评估还没结束,举报信就蜂拥而至,使这些评估结果充满争议。
五是达标标准过宽过滥。许多评估的设计简单草率,忽视学校的内涵建设和实际效果,并普遍存在好大喜功、好人主义现象。有的评估,一次评出几十个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几百个学校,难怪有基层的人士诉之为“教育的大跃进”。
在某省的一次普通高中评估中,共有25条标准,某市的13所参评学校没有一所能全达标,其中有l所学校有2条不达标,6所学校有3条不达标,4所学校有5条不达标,1所学校有6条不达标,l所学校有7条不达标,但这13所学校却全部通过了评估。在此后5年的评估周期中,再也没有人去过问这些学校不达标的方面是怎么改进的。
三、新机制的要点
造成上述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未来的学校督导评估应进行相应的改革,建立足以支撑教育和谐发展的新机制。“好”的评估应该具有三大特征:参与性、发展性、综合性,即重视主体参与、关注发展过程、探索综合系统方法。
(一)学校评估的定位
作为评估的两种最基本的功能,质量保障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被评价对象的自主发展与能力建设;质量改进的主要目的是绩效问责与外部控制。学校利害关系人对于学校评估的期待是各不相同的。我国目前学校评估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在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建立有质量的学校教育的内部保障机制,避免过多的外部干扰影响教育质量的真正改进。
(二)学校评估的主体
多年来,教育评估领域一直倡导社会中介力量参与评估。但实际上,目前我国教育行业协会和评估研究机构数量十分有限,自身发展也十分稚嫩,完全没有形成独立的社会人格。其专业性尚未获得教育同行的认可,规范性也不如行政及督导机构。同时,国家对社会中介力量的监管措施还很不完善。整体而言,社会中介力量直接组织并独立负责教育评估的条件尚未成熟。
因此,从全国范围来说,目 前以具有相对独立地位并已形成比较完备的组织体系的督导机构为主来承担评估任务,比较合理和可行。评估监测研究人员等外部专业力量可以作为合作伙伴,配合督导部门主导的学校评估工作,承担起以同行交流为主的专业性学校评估的任务。
作为评估主体,督导机构既要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准,也必须强化学校主体参与和社会多元参与。学校应该肩负起学校质量改进的主体责任;作为问责部门的政府机构应当间接参与学校改进,不过多地干预学校发展和评估过程;督导机构要起到一种相对独立的中介的作用。但督导机构的进一步专业化不是较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因此在加快培育专业评估研究力量的同时,要鼓励督导机构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
在新的学校评估机制中,应当摒弃经验型的所谓专家评估,而大力推动经过专业培训的同行评估。一方面建立明确的专业规范和诚信制度,提出可以具体监督落实的道德伦理要求;另一方面要明确和强化学校评估中的学校访问是同行之间的交流的观念,并向他们表明,评估机构委托他们从事的是一项受尊敬且有专业吸引力的志愿性工作,不收取任何来自学校或评估机构的报酬。
(三)学校评估的方案
1.整合评估项目与指标。要切实解决各个部门多头评估的问题,尽快整合评估项目,把各条线上需要评估的内容统一纳入到一项综合的评估项目中来。必要时,可以通过“1 X”(一套统一的标准加上某一个可能会新提出的管理指标)的方式来解决临时要求增添的问题。或参照国外经验,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必要时几年更新一个版本。对于划分等级和细项的学校评估,还需要有几套相融通和衔接的标准和指标。
一般来说,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进行宏观指导,制订标准和行业规范,开展全面评估前的实验和推广工作;地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作为对大部分中小学校进行评估的主体。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保障所辖学校的入门合格条件,不再直接组织管理性评估活动,把学校评估交给督导评估监测研究机构。
2.设计灵活的评估周期。对不同学校应设计不同的评估周期,一般情况下可以设定每5年为一个周期。其间学校每年提交一份进展报告,最后一年提供一份总报告并提出下一周期的评估申请。在评估周期内,评估人员可以在学校的正式邀请下访校给予真正的专业指导。对上一轮评估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学校,可以考虑缩短评估周期,但需要有其他制度化的安排和人性化的操作;对上一轮评估中表现特别好的学校,可以考虑延长评估周期。
3.建立规范的专业评估程序。学校评估程序包括自评、外部预评、外部评估组访校进行实地评估、作出评估决定、结果报告、实施后续改进计划、准备新一轮评估。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准备情况确定申请参评的时间。
4.明确评估纪律。评估人员实地评估学校期间要与师生一起在校用餐,体验他们的学校生活,不接受吃请和馈赠,不接受任何与评估无关的特殊安排。要把这些作为起码的要求。政府部门要对评估收费加强监管。学校在交费和接受评估服务之前应与评估主体签订规范的合同,对评估方法的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费用开支范围作出正式约定,作为建立评估关系的依据,也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目前那种连霸王条款也不签,却十分霸道地将各种开支和负担转嫁到学校头上的做法,需要尽快改变。
(四)学校评估的内容
在基本的办学条件正在逐步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学校评估的关注点,应从已往的办学条件、生源、优秀教师、升学率等,转到教育内涵、质量、改革与服务等方面上来。它需要关注学校的办学哲学和规划目标,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学过程,重视学生的就读经验与学习环境;它必须在意家长是否满意、社会是否认同;它应该注重基于证据的决策和基于知识的管理;它应关注学校是否已建立了一个注重自我反思的内部机制和质量文化。
在学校教育中,有许多东西是重要但不可测的,也有许多东西是能测但并不那么重要的,越是重要的越是不易测量,越是易于测量的却越不太重要,这是一个有趣却不幸的悖论。因此在选定评估内容时,不可以能测的多测,难以测量的不测,以免带来价值偏差而扭曲评估目标。
(五)评估的实施方法
评估的方法是需要在对评估实践进行再评估后不断完善的。我们在提出某种方法是否是好方法时,应该更加具体地说出是对谁、从什么意义上讲、在何种条件下、在多大程度上属于好方法。要更多地强调科学论证、技术的先进性和操作的人文性。
要大力加强我国的元评估理论研究及实践工作。要建立固定的机制,不断地对整个学校评估项目的设计进行评价和修正,及时调整评估方案,革新评估方法,为优质评估提供保障。一方面更多地给学校赋权增效,另一方面努力实现评估成本与风险的最小化。目前,国内对无评估的研究还十分肤浅,需要大力加强。
(六)评估结果的使用
针对我国目前学校评估在结果使用上缺少整体实效性与全面激励性的特点,应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评估结论表述方法和评估结果使用办法。应该充分利用评估所发现的问题,但如何使用须慎重。数据的公开和奖罚的措施要慎用,以免伤害学校的自主权和办学积极性。评估结果可以在学校内部质量改进、政府部门的决策咨询和特定的奖励计划中使用,但不宜更多地把评估结果和数据作为干部任用和招生计划安排的依据,在近期暂时不对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和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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