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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5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后,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草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建议。2011年6月20日,法制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了审议,市委办公厅、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