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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法是很多院校财经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程。本文在实践教学经验的基础上,从学生专业需求以及经济法的性质出发,指出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经济法教学改革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教学改革;经管专业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对于法学专业来讲,它侧重于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需要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克服基础理论的抽象性、知识结构的分散性以及掌握经济法不同于民商法的公法属性,这是法学生的重大难点。而对于经管专业的学生来讲,设置经济法这门课程,培养他们具有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以便更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正确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处理和解决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针对不同于法学学科的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价值以及教学方法必然不同。
一、经管专业经济法的教学价值
经济法的教学价值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后,在发挥其工作职能的过程中,应该彰显教学初期的理想目标。探讨经济法的教学价值主要是为了证明经济法能够以一门主干课程独立存在的必要性。那么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价值,需要同时结合经济法的学科价值以及经济与法律的关系对其进行阐述。
(一)经济法的学科价值
经济法的学科价值,即经济法的存在价值与研究价值。一种事物的价值是指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作用或者意义。“法律价值是一种具体价值,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它反应的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立法者对立法之初的追求。所以,经济法的法价值范畴在于揭示经济法的存在意义与目的意义,构成经济法的各部门法律规范文件都从整体上体现着经济法的价值。
首先,从法的价值探讨经济法价值。早在人类创造法律的时候就开始了关于法律价值的思考,它是社会价值体系中的子系统,不同的部门法价值也就不同,比如刑法的价值在于正义,民法的价值在于公平,诉讼法的价值在于效率等。那么经济法的价值呢?笔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集合了公平、效率以及秩序为一身:所谓公平,即经济法的基本要求是指所有的参与者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秩序,即权力与权利交融的系统化;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政府和个体的需要。所以,经济法的价值反映的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立法者对公平、效率和秩序的追求。
其次,从经济法的发展讨论经济法的价值。16世纪至18世纪是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此时封建残余势力尚很强大且极其顽固,商业资产阶级要想在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斗争中获胜必须也只能依靠国家权力的力量。用法律的强制力来巩固资产阶级政权的物质基础及其生产方式无疑是运用国家权力的极为有效的方法之一。因此一系列的早期经济法出现了。布坎南曾经提出:市场存在着缺陷,国家也同样存在着缺陷,国家应当有选择地对市场根本性的缺陷进行积极弥补,而弥補措施就是当代的经济法,它是解决市场失灵的同时解决政府失灵的主要力量。
通观经济法体系中各部门的法律规范可以得出,现代经济法不同于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法,也不同于把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看成是外生变量的行政法,它是着眼于调整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具有公法性质的独立法学学科。所以,随着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法走向世界的趋势,为了完成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大任务,经济法的学科价值日益突显,说明了它在当今众多学科中的存在的必然性,同时也说明了我们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重要性。
(二)经济与法律的关系
经济与法律,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经济学探讨的重点是经济活动,会用各种数字、图形或者图表来解释各种经济现象,同时了解市场结构、运作方式也是其研究的主要课题。而法律“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精神发明”,它使各种社会关系的发生获得了安全。如果说经济人的研究对象是利益的话,那么法律人研究的就是利益冲突的解决方法,所以经济与法律两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律,市场无秩序。所以在经管专业中设置经济法课程,增加学经济的人对法律和实践案件的研究,将会促进他们考虑自身本不可能加以注意的现实世界中某些复杂的相互作用,从而向他们提供了增加其专业分析的深度和力量的机会。因此,这种行为将可能使整个社会受益。
综上所述,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结合经济法本身的价值和经济与法律的关系来看,我们可以知道,经济与经济法是有着共通点的,都是通过管理手段来保障良好的经济秩序。因此,经济法的教学价值在于时刻提醒经济人的经济管理监督责任,所以经管专业的学生应当更加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经管类经济法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必要性
每一名从事财经工作的人都应该掌握市场竞争的相关规则,因为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人基本的行为规则和必备的基本素质。所以让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让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有效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懂经济、懂法律应该是财经类专业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然而,目前在经管类学生的经济法教学中教学质量普遍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教学方法单一枯燥、学生接受知识被动等方面,以及大多数面向经管类专业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将相关民商法律制度加入进去,使得本学科的经济法“血统”不纯粹,让学生在法律意识方面出现偏差。因此,非常有必要对高校经管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做出改革和创新。
三、经管类经济法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方法
针对实践中经济法教学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确立明确的教学目标
根据经管类各个专业的特征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应该明确为:(1)、让学生理解我国法律的结构体系,了解法律的发展趋势以及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使其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能够触类旁通的博学型人才;(2)、学生通过经济法的学习,在工作中不仅能够维护自身权利,提高法律思维能力,最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正确有效的解决问题,帮助单位或者个人合理的规避一些不必要的财务风险;(3)、经济法是对学生的一种职业道德训练和培养。
(二)针对不同的专业,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
各个专业在不同领域的部门法所涉及到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各个专业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要求也不尽一致,因此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该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有所区别。以国际贸易专业为例,学习国贸的学生必然要与各类的贸易术语打交道,那么国贸专业的学生学习的侧重点就在国际经济法上,而会计专业的学生学习的侧重点就在财经法和金融法上。因此,在教学计划上,各个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应与其学科或今后的职业相衔接,要在内容上体现出特色,否则容易使学生感到枯燥无味,学而无用。
(三)选取适合不同专业的经济法教材
选用教材要切合实际,要以适用为原则。虽然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内容详尽,但各专业不宜统一使用。具备条件的高校,还可以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教师编写具有特色的教材,以满足本校经管类专业学生的需求。
(四)创新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
针对经济法的基本原理,教师在讲授专业理论的过程中充分结合案例分析,即案例教学法,增强学生的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或者可以在教学中设计问题模拟情境,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更好的理解在经济活动中各类的规则以及各方需承担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潘洪建.当代知识转型及其对教学改革的启示[J].科学论坛,2007.9.
[2]宋平.基于财经类经济法教学目标下的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高教与经济,2009:12.
[3]李运华.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三维模式探讨[J].肇庆学院学报,2009.1.
[4]赵欣宇.关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思考[J].北方经贸,2011.5.
[5]荣远兰.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J].法制与经济,2011.6.
[6]邱悦颜.论经济法的价值[J].经济研究导刊,2010.9.
【关键词】经济法;教学改革;经管专业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对于法学专业来讲,它侧重于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需要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克服基础理论的抽象性、知识结构的分散性以及掌握经济法不同于民商法的公法属性,这是法学生的重大难点。而对于经管专业的学生来讲,设置经济法这门课程,培养他们具有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以便更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正确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处理和解决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针对不同于法学学科的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价值以及教学方法必然不同。
一、经管专业经济法的教学价值
经济法的教学价值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后,在发挥其工作职能的过程中,应该彰显教学初期的理想目标。探讨经济法的教学价值主要是为了证明经济法能够以一门主干课程独立存在的必要性。那么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价值,需要同时结合经济法的学科价值以及经济与法律的关系对其进行阐述。
(一)经济法的学科价值
经济法的学科价值,即经济法的存在价值与研究价值。一种事物的价值是指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作用或者意义。“法律价值是一种具体价值,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它反应的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立法者对立法之初的追求。所以,经济法的法价值范畴在于揭示经济法的存在意义与目的意义,构成经济法的各部门法律规范文件都从整体上体现着经济法的价值。
首先,从法的价值探讨经济法价值。早在人类创造法律的时候就开始了关于法律价值的思考,它是社会价值体系中的子系统,不同的部门法价值也就不同,比如刑法的价值在于正义,民法的价值在于公平,诉讼法的价值在于效率等。那么经济法的价值呢?笔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集合了公平、效率以及秩序为一身:所谓公平,即经济法的基本要求是指所有的参与者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秩序,即权力与权利交融的系统化;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政府和个体的需要。所以,经济法的价值反映的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立法者对公平、效率和秩序的追求。
其次,从经济法的发展讨论经济法的价值。16世纪至18世纪是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此时封建残余势力尚很强大且极其顽固,商业资产阶级要想在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斗争中获胜必须也只能依靠国家权力的力量。用法律的强制力来巩固资产阶级政权的物质基础及其生产方式无疑是运用国家权力的极为有效的方法之一。因此一系列的早期经济法出现了。布坎南曾经提出:市场存在着缺陷,国家也同样存在着缺陷,国家应当有选择地对市场根本性的缺陷进行积极弥补,而弥補措施就是当代的经济法,它是解决市场失灵的同时解决政府失灵的主要力量。
通观经济法体系中各部门的法律规范可以得出,现代经济法不同于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法,也不同于把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看成是外生变量的行政法,它是着眼于调整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具有公法性质的独立法学学科。所以,随着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法走向世界的趋势,为了完成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大任务,经济法的学科价值日益突显,说明了它在当今众多学科中的存在的必然性,同时也说明了我们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重要性。
(二)经济与法律的关系
经济与法律,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经济学探讨的重点是经济活动,会用各种数字、图形或者图表来解释各种经济现象,同时了解市场结构、运作方式也是其研究的主要课题。而法律“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精神发明”,它使各种社会关系的发生获得了安全。如果说经济人的研究对象是利益的话,那么法律人研究的就是利益冲突的解决方法,所以经济与法律两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律,市场无秩序。所以在经管专业中设置经济法课程,增加学经济的人对法律和实践案件的研究,将会促进他们考虑自身本不可能加以注意的现实世界中某些复杂的相互作用,从而向他们提供了增加其专业分析的深度和力量的机会。因此,这种行为将可能使整个社会受益。
综上所述,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结合经济法本身的价值和经济与法律的关系来看,我们可以知道,经济与经济法是有着共通点的,都是通过管理手段来保障良好的经济秩序。因此,经济法的教学价值在于时刻提醒经济人的经济管理监督责任,所以经管专业的学生应当更加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经管类经济法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必要性
每一名从事财经工作的人都应该掌握市场竞争的相关规则,因为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人基本的行为规则和必备的基本素质。所以让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让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有效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懂经济、懂法律应该是财经类专业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然而,目前在经管类学生的经济法教学中教学质量普遍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教学方法单一枯燥、学生接受知识被动等方面,以及大多数面向经管类专业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将相关民商法律制度加入进去,使得本学科的经济法“血统”不纯粹,让学生在法律意识方面出现偏差。因此,非常有必要对高校经管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做出改革和创新。
三、经管类经济法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方法
针对实践中经济法教学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确立明确的教学目标
根据经管类各个专业的特征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应该明确为:(1)、让学生理解我国法律的结构体系,了解法律的发展趋势以及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使其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能够触类旁通的博学型人才;(2)、学生通过经济法的学习,在工作中不仅能够维护自身权利,提高法律思维能力,最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正确有效的解决问题,帮助单位或者个人合理的规避一些不必要的财务风险;(3)、经济法是对学生的一种职业道德训练和培养。
(二)针对不同的专业,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
各个专业在不同领域的部门法所涉及到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各个专业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要求也不尽一致,因此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该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有所区别。以国际贸易专业为例,学习国贸的学生必然要与各类的贸易术语打交道,那么国贸专业的学生学习的侧重点就在国际经济法上,而会计专业的学生学习的侧重点就在财经法和金融法上。因此,在教学计划上,各个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应与其学科或今后的职业相衔接,要在内容上体现出特色,否则容易使学生感到枯燥无味,学而无用。
(三)选取适合不同专业的经济法教材
选用教材要切合实际,要以适用为原则。虽然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内容详尽,但各专业不宜统一使用。具备条件的高校,还可以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教师编写具有特色的教材,以满足本校经管类专业学生的需求。
(四)创新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
针对经济法的基本原理,教师在讲授专业理论的过程中充分结合案例分析,即案例教学法,增强学生的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或者可以在教学中设计问题模拟情境,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更好的理解在经济活动中各类的规则以及各方需承担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潘洪建.当代知识转型及其对教学改革的启示[J].科学论坛,2007.9.
[2]宋平.基于财经类经济法教学目标下的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高教与经济,2009:12.
[3]李运华.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三维模式探讨[J].肇庆学院学报,2009.1.
[4]赵欣宇.关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思考[J].北方经贸,2011.5.
[5]荣远兰.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J].法制与经济,2011.6.
[6]邱悦颜.论经济法的价值[J].经济研究导刊,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