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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家蚕农药中毒的原因进行科学分析,并针对农药中毒的原因,结合大山乡养蚕实际,提出了防治家蚕农药中毒的措施及方法,以指导蚕农养蚕获得优质高产高效。
[关键词]家蚕;农药中毒;原因;症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S884.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6-0022-01
种桑养蚕是大山乡近年来着力培植的一项新兴产业。在乡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大山乡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将普洱市打造成全省、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蚕桑产业基地和世界著名的茧丝绸品牌基地”的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国家“东桑西移”和澜沧县列为全省10个核心基地县的发展机遇,按照“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的发展模式,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紧密团结,相互配合,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蚕桑产业发展,蚕桑产业取得了一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2011年全乡桑园面积已发展到798.9亩,其中嫁接桑园344.7亩,项目涉及5个村委会、59个村民小组、796户农户,全年有5个村委会、30个村民小组、74户农户养蚕,实际养蚕220张,鲜茧总产量7.4吨,平均每张鲜茧产量33.6千克,鲜茧总产值22.9万元,平均每张鲜茧产值1040元,优质茧率95%,户均养蚕收入3094.6元。经济效益明显高于粮食、茶叶等作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种桑养蚕的效益和希望,种桑养蚕积极性较高,种桑养蚕正成为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一个新亮点。
大山乡的蚕桑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由于种桑养蚕是大山乡新开发的经济项目,时间性和技术性强,蚕农文化素质低,预防农药中毒意识不强,技术操作不规范,导致蚕农在养蚕过程中经常遇到农药中毒的事故,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生产各种新型农药的大量推广使用,发生农药中毒的现象越来越多,并有趋于嚴重的迹象,中毒轻则减产,重则全部死亡,每年给蚕农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2010年大山乡在冬季防虫过程中因使用剧毒农药,用药时间偏晚,3月中旬才用药,导致舂蚕20张中毒死亡,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8万元,而且还致使许多农户不能养殖夏蚕。农药中毒已成为当前大山乡养蚕过程中仅次于蚕病,影响蚕桑产业发展的障碍之一。为确保蚕农增产增收,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农药中毒事故的频繁发生。
1、农药中毒的原因
1.1 桑园布局、管理不合理
在大山乡广大蚕区,由于对认真搞好桑园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很多桑园没有做到集中连片种植,种植分散,甚至有些桑园夹在水田、蔗园、茶园当中,这些不合理的布局,是养蚕的一大隐患,因为在水田、蔗园、茶园中使用的农药,可随空气飘到桑叶上,造成家蚕中毒。有些集中连片种植的桑园,由于打药时间不统一,这边桑园刚刚打了农药,那边桑园的农户就采叶,也容易造成家蚕中毒。
1.2 预防农药中毒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
大山乡蚕农文化素质低,预防农药中毒意识不强,在桑园治虫防病过程中,用药品种混乱,片面追求药效,忽视了一些农药品种的残效期,使用高效、剧毒、残效期长的农药;不掌握在最佳防治时期用药,用药时间过迟,随意性强,防治效果差;不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用药,擅自加大浓度,增加用药量的现象较多;桑园用药器械和养蚕消毒器械不分,残留剧毒农药。
1.3 市场监管不到位,部分农药品种不纯
农药市场放开后,农药门市部像雨后舂笋般地出现,虽然活跃了市场,方便了群众,但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农药经销商为图暴利,违规经营伪劣农药,致使一部分伪劣农药流向蚕区,蚕农用药后造成家蚕中毒。部分农药生产厂家为片面追求药剂效果,擅自改变配方,配有其它成分的农药,又不在标签说明书上注明,农户按常规用药,极易造成家蚕中毒。
1.4 蚕房选址不科学,蚕房内堆过或使用过农药
有些农户为图养蚕方便,将蚕房建在水田、蔗园、茶园附近,在水田、蔗园、茶园中使用农药,也可随空气飘进蚕房,引起家蚕中毒。蚕房内堆过农药,没有用水冲洗干净,养蚕用具或养蚕人员接触过农药,蚕房内使用防蚂蚁、灭蚊、灭蝇等药物,也是造成家蚕中毒的原因之一。
1.5 人为破坏
在家蚕饲养过程中,由于人际关系的原因,有的人害了“红眼病”或存在报复心理,人为在别人家的桑园中或蚕房内外喷撒农药或直接进入蚕房将农药喷撒在蚕座上,造成桑叶“添毒”或直接使家蚕中毒死亡。
2、农药中毒的症状
家蚕农药中毒是一种急性症,发生较突然,不同类型的农药中毒,会使家蚕产生不同的症状,我们应根据各种中毒症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挽救措施。
2.1 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
有机磷农药中毒时,蚕儿不食桑叶、乱爬、翻滚,大量吐黄水,排粗长粪或污水,脚抽搐,头部伸出,胸部膨大,尾部缩小,身体呈s状。
2.2 菊酯类农药中毒症状
菊酯类农药中毒时,蚕儿头胸略昂举,胸部膨大,尾部缩小,继而痉挛,头尾向背面弯曲,腹足无把持力,乱爬翻滚,临死前吐肠液,最后卷曲而死。
2.3 有机氯农药中毒症状
有机氯农药中毒时,蚕儿乱爬、吐水、抖动、痉挛等症状时间较长,死后躯体紧张、缩短,头部向腹部弯曲,尾部向上翘起,呈不同程度弯曲。
2.4 有机氨农药中毒症状
有机氮农药中毒时,蚕儿不食不动,不吐胃液,麻痹,蚕体柔软,静状在蚕座中,上簇后多不结茧。
2.5 氨基甲酸酯农药中毒症状
氨基甲酸酯农药中毒症状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基本相同,但其对蚕的毒性较低,不易引起蓄积性中毒,一旦停止药物摄入,中毒后的症状可能会消失。
3、防治农药中毒的措施及方法
3.1 认真搞好桑园规划和养蚕布局 大山乡要吸取前几年桑园规划差、种植分散零乱的经验教训,把桑园规划纳入今后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认真搞好规划,择优合理布局,把桑树安排在最适宜的区域内集中连片种植,不搞遍地开花,并与陆稻、甘蔗、茶叶地相隔100米以上,使桑园种植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合理。这样便可实现用药时间统一,用药品种统一,用药浓度统一,用药方法统一。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种植结构的实际,合理布局养蚕时间,尽量错开与其它农作物用药时间,正确处理桑园治虫防病与养蚕采叶的关系,以减少农药对桑园和蚕的污染。
3.2 提高蚕农的防毒意识
结合每期养蚕培训,加大对蚕农安全用药知识培训,提高蚕农的防毒意识,让蚕农充分认识家蚕的生理特点和各种常用农药的性能、使用方法,了解农药对桑叶污染的途径,掌握家蚕中毒后的症状和补救措施。选择村寨附近,与陆稻、甘蔗、茶叶地相隔100米以上的地方建盖蚕房,蚕房内不堆放农药,养蚕人员和养蚕用具不接触农药,农田用药和桑园用药时互通情报,注意风向,并相互监督。在养蚕过程中,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人为投毒,养蚕人员必须养成采叶、喂蚕前、喂蚕后洗手和换鞋入室的良好习惯。采用残效期已过的桑叶和怀疑桑园可能被农药污染时,首先要用少量桑叶试喂,经确定无毒后,才能大量用叶。
3.3 加强市场监管、对症选药,适时用药,控制药量
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销售伪劣农药的窝点,严禁伪劣农药流向蚕区,从源头上减少家蚕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和农药性能,选择有信誉保证、已使用多年正规厂家生产的专用农药,一般选用高效、低毒、残效期短的农药。并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和养蚕要求,掌握在最佳防治时期用药,桑园用药要求在养蚕前15天进行。用药时必须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和防治要求进行配制,严禁擅自加大浓度,增加用药量。桑园用药器械和养蚕消毒器械要专一,不能混用,喷药时要全面周到,叶片正面、背面都要喷到,以提高杀虫治病效果。
3.4 农药污染桑叶的处理及利用
当发现桑叶已被农药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被污染桑叶,改用未被农药污染的桑叶。对被农药污染的桑叶,殘效期短的可等到养下一批蚕时药效过后采用,残效期长的要立即将污染的桑叶全部采掉,加强桑园管理,促进新叶生长,等到养下一批蚕时采用新长桑叶喂蚕。
3.5 及时做好中毒家蚕的挽救工作,降低中毒损失
在家蚕饲养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蚕体发育情况,一旦发现家蚕农药中毒,应立即打开门窗或将蚕抬出室外通风换气,停止给桑,迅速查明毒源,切断毒源,在蚕座内撒爆石灰,及时加网除沙,除去死蚕。然后将中毒蚕放入清水或茶水或淘米水或解毒溶液中漂洗10分钟,捞出放在干净的蚕簸内,置于通风阴凉处,待其苏醒后,添食无毒新鲜桑叶。有机磷农药中毒每张蚕可用阿托品6支(每2毫升)兑水10千克漂洗;菊酯类农药中毒每张蚕可用扑尔敏或苯海拉明5支(每支2毫升)兑水10千克漂洗;有机氯农药中毒每张蚕可用500倍液盐酸肾上腺素喷洒到桑叶上添食。
[关键词]家蚕;农药中毒;原因;症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S884.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6-0022-01
种桑养蚕是大山乡近年来着力培植的一项新兴产业。在乡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大山乡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将普洱市打造成全省、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蚕桑产业基地和世界著名的茧丝绸品牌基地”的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国家“东桑西移”和澜沧县列为全省10个核心基地县的发展机遇,按照“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的发展模式,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紧密团结,相互配合,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蚕桑产业发展,蚕桑产业取得了一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2011年全乡桑园面积已发展到798.9亩,其中嫁接桑园344.7亩,项目涉及5个村委会、59个村民小组、796户农户,全年有5个村委会、30个村民小组、74户农户养蚕,实际养蚕220张,鲜茧总产量7.4吨,平均每张鲜茧产量33.6千克,鲜茧总产值22.9万元,平均每张鲜茧产值1040元,优质茧率95%,户均养蚕收入3094.6元。经济效益明显高于粮食、茶叶等作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种桑养蚕的效益和希望,种桑养蚕积极性较高,种桑养蚕正成为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一个新亮点。
大山乡的蚕桑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由于种桑养蚕是大山乡新开发的经济项目,时间性和技术性强,蚕农文化素质低,预防农药中毒意识不强,技术操作不规范,导致蚕农在养蚕过程中经常遇到农药中毒的事故,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生产各种新型农药的大量推广使用,发生农药中毒的现象越来越多,并有趋于嚴重的迹象,中毒轻则减产,重则全部死亡,每年给蚕农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2010年大山乡在冬季防虫过程中因使用剧毒农药,用药时间偏晚,3月中旬才用药,导致舂蚕20张中毒死亡,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8万元,而且还致使许多农户不能养殖夏蚕。农药中毒已成为当前大山乡养蚕过程中仅次于蚕病,影响蚕桑产业发展的障碍之一。为确保蚕农增产增收,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农药中毒事故的频繁发生。
1、农药中毒的原因
1.1 桑园布局、管理不合理
在大山乡广大蚕区,由于对认真搞好桑园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很多桑园没有做到集中连片种植,种植分散,甚至有些桑园夹在水田、蔗园、茶园当中,这些不合理的布局,是养蚕的一大隐患,因为在水田、蔗园、茶园中使用的农药,可随空气飘到桑叶上,造成家蚕中毒。有些集中连片种植的桑园,由于打药时间不统一,这边桑园刚刚打了农药,那边桑园的农户就采叶,也容易造成家蚕中毒。
1.2 预防农药中毒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
大山乡蚕农文化素质低,预防农药中毒意识不强,在桑园治虫防病过程中,用药品种混乱,片面追求药效,忽视了一些农药品种的残效期,使用高效、剧毒、残效期长的农药;不掌握在最佳防治时期用药,用药时间过迟,随意性强,防治效果差;不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用药,擅自加大浓度,增加用药量的现象较多;桑园用药器械和养蚕消毒器械不分,残留剧毒农药。
1.3 市场监管不到位,部分农药品种不纯
农药市场放开后,农药门市部像雨后舂笋般地出现,虽然活跃了市场,方便了群众,但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农药经销商为图暴利,违规经营伪劣农药,致使一部分伪劣农药流向蚕区,蚕农用药后造成家蚕中毒。部分农药生产厂家为片面追求药剂效果,擅自改变配方,配有其它成分的农药,又不在标签说明书上注明,农户按常规用药,极易造成家蚕中毒。
1.4 蚕房选址不科学,蚕房内堆过或使用过农药
有些农户为图养蚕方便,将蚕房建在水田、蔗园、茶园附近,在水田、蔗园、茶园中使用农药,也可随空气飘进蚕房,引起家蚕中毒。蚕房内堆过农药,没有用水冲洗干净,养蚕用具或养蚕人员接触过农药,蚕房内使用防蚂蚁、灭蚊、灭蝇等药物,也是造成家蚕中毒的原因之一。
1.5 人为破坏
在家蚕饲养过程中,由于人际关系的原因,有的人害了“红眼病”或存在报复心理,人为在别人家的桑园中或蚕房内外喷撒农药或直接进入蚕房将农药喷撒在蚕座上,造成桑叶“添毒”或直接使家蚕中毒死亡。
2、农药中毒的症状
家蚕农药中毒是一种急性症,发生较突然,不同类型的农药中毒,会使家蚕产生不同的症状,我们应根据各种中毒症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挽救措施。
2.1 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
有机磷农药中毒时,蚕儿不食桑叶、乱爬、翻滚,大量吐黄水,排粗长粪或污水,脚抽搐,头部伸出,胸部膨大,尾部缩小,身体呈s状。
2.2 菊酯类农药中毒症状
菊酯类农药中毒时,蚕儿头胸略昂举,胸部膨大,尾部缩小,继而痉挛,头尾向背面弯曲,腹足无把持力,乱爬翻滚,临死前吐肠液,最后卷曲而死。
2.3 有机氯农药中毒症状
有机氯农药中毒时,蚕儿乱爬、吐水、抖动、痉挛等症状时间较长,死后躯体紧张、缩短,头部向腹部弯曲,尾部向上翘起,呈不同程度弯曲。
2.4 有机氨农药中毒症状
有机氮农药中毒时,蚕儿不食不动,不吐胃液,麻痹,蚕体柔软,静状在蚕座中,上簇后多不结茧。
2.5 氨基甲酸酯农药中毒症状
氨基甲酸酯农药中毒症状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基本相同,但其对蚕的毒性较低,不易引起蓄积性中毒,一旦停止药物摄入,中毒后的症状可能会消失。
3、防治农药中毒的措施及方法
3.1 认真搞好桑园规划和养蚕布局 大山乡要吸取前几年桑园规划差、种植分散零乱的经验教训,把桑园规划纳入今后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认真搞好规划,择优合理布局,把桑树安排在最适宜的区域内集中连片种植,不搞遍地开花,并与陆稻、甘蔗、茶叶地相隔100米以上,使桑园种植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合理。这样便可实现用药时间统一,用药品种统一,用药浓度统一,用药方法统一。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种植结构的实际,合理布局养蚕时间,尽量错开与其它农作物用药时间,正确处理桑园治虫防病与养蚕采叶的关系,以减少农药对桑园和蚕的污染。
3.2 提高蚕农的防毒意识
结合每期养蚕培训,加大对蚕农安全用药知识培训,提高蚕农的防毒意识,让蚕农充分认识家蚕的生理特点和各种常用农药的性能、使用方法,了解农药对桑叶污染的途径,掌握家蚕中毒后的症状和补救措施。选择村寨附近,与陆稻、甘蔗、茶叶地相隔100米以上的地方建盖蚕房,蚕房内不堆放农药,养蚕人员和养蚕用具不接触农药,农田用药和桑园用药时互通情报,注意风向,并相互监督。在养蚕过程中,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人为投毒,养蚕人员必须养成采叶、喂蚕前、喂蚕后洗手和换鞋入室的良好习惯。采用残效期已过的桑叶和怀疑桑园可能被农药污染时,首先要用少量桑叶试喂,经确定无毒后,才能大量用叶。
3.3 加强市场监管、对症选药,适时用药,控制药量
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销售伪劣农药的窝点,严禁伪劣农药流向蚕区,从源头上减少家蚕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和农药性能,选择有信誉保证、已使用多年正规厂家生产的专用农药,一般选用高效、低毒、残效期短的农药。并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和养蚕要求,掌握在最佳防治时期用药,桑园用药要求在养蚕前15天进行。用药时必须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和防治要求进行配制,严禁擅自加大浓度,增加用药量。桑园用药器械和养蚕消毒器械要专一,不能混用,喷药时要全面周到,叶片正面、背面都要喷到,以提高杀虫治病效果。
3.4 农药污染桑叶的处理及利用
当发现桑叶已被农药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被污染桑叶,改用未被农药污染的桑叶。对被农药污染的桑叶,殘效期短的可等到养下一批蚕时药效过后采用,残效期长的要立即将污染的桑叶全部采掉,加强桑园管理,促进新叶生长,等到养下一批蚕时采用新长桑叶喂蚕。
3.5 及时做好中毒家蚕的挽救工作,降低中毒损失
在家蚕饲养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蚕体发育情况,一旦发现家蚕农药中毒,应立即打开门窗或将蚕抬出室外通风换气,停止给桑,迅速查明毒源,切断毒源,在蚕座内撒爆石灰,及时加网除沙,除去死蚕。然后将中毒蚕放入清水或茶水或淘米水或解毒溶液中漂洗10分钟,捞出放在干净的蚕簸内,置于通风阴凉处,待其苏醒后,添食无毒新鲜桑叶。有机磷农药中毒每张蚕可用阿托品6支(每2毫升)兑水10千克漂洗;菊酯类农药中毒每张蚕可用扑尔敏或苯海拉明5支(每支2毫升)兑水10千克漂洗;有机氯农药中毒每张蚕可用500倍液盐酸肾上腺素喷洒到桑叶上添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