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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职能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统治职能实现的基础,最终规定于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国家管理职能的变化大体经历了“干预协调”、“参与支配”、“全面干预”、“全面管理”等四个发阶段。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实现,有益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和必须加强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