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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转移支付作为协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手段,其目标是实现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表现为地区之间的极不均衡状态,对此,中央已把实施西部大开发,实现各地区均衡协调发展确定为实现新世纪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除了依靠中西部地区自身的资源优势和艰苦奋斗之外,还需给予其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虽已初步形成,但存在着不规范、力度小和功能弱等缺陷。
【关键词】 公共管理 地方财政 财政体制 特征分析 完善措施
前言
财政体制改革是完善财政杠杆调节、合理配置资源、实现科学理财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建立新型的财政分配关系,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对策和措施,以指导推动未来财政改革的发展进程,进一步深化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对整个改革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特征分析
1.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只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不能去涉足;凡属于或可以纳入社会公共需要的事项,财政就必须涉足。
2.公平性。公共财政政策要一视同仁。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公平竞争,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必须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为全社会的各种经济成分、各类市场主体和投资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必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体现政府的“社会性”和财政的“公共性”。
3.非营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是也不可能是取得相应的报酬或者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其职责只能是通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活动,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表现在财政收支上,财政收入的取得,要建立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支出的安排,要始终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
4.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要把公共管理的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以法制为基础,管理要规范和透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下进行;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保障手段,社会公众得以真正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政府的财政活动,确保其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普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
1.我国现阶段政府转移支付的具体政策目标
(1) 调节过渡期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纵向平衡。当前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具体目标之一,就是在增强中央可支配财力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转移支付来调节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平衡。(2) 缩小区域财政能力差异,保证各辖区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提供。在实施当前过渡期转移支付过程中,保证各辖区能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成为直接目标之一。 (3)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转移支付力度,为西部大开发和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4) 支持东部发达地区科技创新。政府转移支付应支持东部地区优先发展高科技产业,推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支持东部地区发展高附加值工业,向中西部转移本地区没有优势的能源、原材料、运输等产业:支持东部地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2.进一步完善现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 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科学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是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根本依据。目前,我国转移支付的目标应定位于确保全国各地都能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重点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能源、交通、通讯、环境保护等基础产业以及教育科技、医疗保健、就业培训等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2) 改革现有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实行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纵横交错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通过纵向转移支付可以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通过横向转移支付不仅可以减轻中央财政的压力,而且可以均衡地方公共服务能力。 (3) 以“因素法”取代传统的“基数法”,统一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因素法的基本原理是:选取一些不易受到人为控制的、能反映各地收入能力和支出需要的客观性因素,如人口数量、城市化程度、人均GDP,人口密集等来确定各地的转移支付额。 (4)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一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据此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另一方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程序、使用过程、经济效益进行跟踪反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3.完善我国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建议
简化我国转移支付种类,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形式。 (1) 税收返还。为了保持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不对地方财政情况造成剧烈的冲击,从目前的情况看,还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留税收返还这种形式,等它的比重逐渐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再予以取消。(2) 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或称均等化拨款。在分配方法上,采用因素法,根据各地的客观差异,确定不同的参数变量,再按照有关法定公式对各地区的补助额进行测算。在扩大“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规模,逐渐完善计算方法的基础上,以之为主体形成我国的均等化拨款。 (3)专项拨款。应该大力规模现有的专项拨款,使之成为国家在环保、产业等各个方面对地方政府加以引导,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 公共管理 地方财政 财政体制 特征分析 完善措施
前言
财政体制改革是完善财政杠杆调节、合理配置资源、实现科学理财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建立新型的财政分配关系,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对策和措施,以指导推动未来财政改革的发展进程,进一步深化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对整个改革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特征分析
1.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只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不能去涉足;凡属于或可以纳入社会公共需要的事项,财政就必须涉足。
2.公平性。公共财政政策要一视同仁。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公平竞争,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必须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为全社会的各种经济成分、各类市场主体和投资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必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体现政府的“社会性”和财政的“公共性”。
3.非营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是也不可能是取得相应的报酬或者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其职责只能是通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活动,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表现在财政收支上,财政收入的取得,要建立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支出的安排,要始终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
4.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要把公共管理的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以法制为基础,管理要规范和透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下进行;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保障手段,社会公众得以真正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政府的财政活动,确保其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普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
1.我国现阶段政府转移支付的具体政策目标
(1) 调节过渡期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纵向平衡。当前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具体目标之一,就是在增强中央可支配财力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转移支付来调节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平衡。(2) 缩小区域财政能力差异,保证各辖区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提供。在实施当前过渡期转移支付过程中,保证各辖区能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成为直接目标之一。 (3)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转移支付力度,为西部大开发和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4) 支持东部发达地区科技创新。政府转移支付应支持东部地区优先发展高科技产业,推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支持东部地区发展高附加值工业,向中西部转移本地区没有优势的能源、原材料、运输等产业:支持东部地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2.进一步完善现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 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科学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是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根本依据。目前,我国转移支付的目标应定位于确保全国各地都能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重点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能源、交通、通讯、环境保护等基础产业以及教育科技、医疗保健、就业培训等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2) 改革现有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实行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纵横交错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通过纵向转移支付可以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通过横向转移支付不仅可以减轻中央财政的压力,而且可以均衡地方公共服务能力。 (3) 以“因素法”取代传统的“基数法”,统一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因素法的基本原理是:选取一些不易受到人为控制的、能反映各地收入能力和支出需要的客观性因素,如人口数量、城市化程度、人均GDP,人口密集等来确定各地的转移支付额。 (4)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一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据此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另一方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程序、使用过程、经济效益进行跟踪反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3.完善我国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建议
简化我国转移支付种类,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形式。 (1) 税收返还。为了保持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不对地方财政情况造成剧烈的冲击,从目前的情况看,还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留税收返还这种形式,等它的比重逐渐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再予以取消。(2) 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或称均等化拨款。在分配方法上,采用因素法,根据各地的客观差异,确定不同的参数变量,再按照有关法定公式对各地区的补助额进行测算。在扩大“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规模,逐渐完善计算方法的基础上,以之为主体形成我国的均等化拨款。 (3)专项拨款。应该大力规模现有的专项拨款,使之成为国家在环保、产业等各个方面对地方政府加以引导,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