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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析了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的主要表现,以徽商银行宿州分行为例,探索了商业银行破解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主要做法,主要是共同推进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建立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制定与信用等级相应的信贷优惠政策;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创新开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完善贷款担保方式。提出了进一步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的对策建议:在乡镇设立徽商银行服务网点;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范围;调整市、县(区)两级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关键词 家庭农场;融资难题;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6)29-0226-03
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面向市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企业化经济实体[1]。家庭农场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发展中普遍面临资金短缺难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在宿州市建设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过程中,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方式,开发金融支持家庭农场信贷产品,缓解了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的压力,促进了宿州市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在宿州市培育家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做出积极贡献。截至2016年8月,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到3 618家,总量居安徽省首位。笔者分析了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的主要表现,探索了徽商银行宿州分行破解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主要做法,提出了进一步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的对策建议。
1 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的主要表现
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受到了政策、技术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其中融资难问题是制约其快速发展的关键瓶颈之一[2]。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中资金需求量较大,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突出。据统计,安徽省宿州市家庭农场联合体内家庭农场提出2015年资金需求的有223个,资金需求总额为1.75亿元。其中,种植类家庭农场资金需求2 995万元,养殖类家庭农场资金需8 970万元,果蔬(花卉林木)类家庭农场资金需求5 437万元,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加快发展。
1.1 生产经营风险较多影响了家庭农场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积累
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中面临诸多风险,扩大再生产受到资金制约。首先,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弱。由于宿州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干旱、洪涝、大风、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农业生产总体上仍处于“靠天吃饭”阶段,在不出现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年景里,种植类家庭农场单位面积纯利润仅3 000~6 000元/hm2;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家庭农场需要通过民间借贷支付农户地租、工人工资和生产资料费用,家庭农场往往要把全年利润的的50%用于支付民间借贷利息。第二,农产品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农产品价格市场波动较大,种植和养殖类家庭农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2015年,由于受国内外市场影响,我国粮食主产区玉米价格下降了30%以上,宿州市一些从事玉米种植的家庭农场只能依靠其他农产品利润和政府补贴来实现收支平衡,一些种植结构单一的家庭农场处于亏损状态。第三,现行农业政策性保险存在不足。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额设计没有考虑土地流转成本,不少家庭农场反映保额过低,只适宜普通农户,不适宜家庭农场。特别是蔬菜、水果等特色种植尚没有被纳入政策性保险,一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将无法恢复生产,资金链条面临断裂风险。
1.2 生产经营成本偏高加剧了家庭农场周转资金的压力
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多,种植效益低,投入成本高,家庭农场资金压力较大。一是土地流转价格偏高。宿州市粮油种植类的家庭农场,小型、中型、大型的面积分别为6.7~13.4、13.5~33.3和33.3 hm2以上,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的价格一般为1.5万元/hm2或者每公顷支付6 750 kg小麦的实物地租,土地流转费用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总成本的50%以上。每年夏季或秋季没有进行种植之前,正是购买生产资料需要花钱的季节,但是家庭农场必须要在这个季节预先支付农户地租。一家流转33.3 hm2土地的家庭农场,需要预先支付农户50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二是生产经营费用较高。例如,宿州市埇桥区一家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家庭人口4人,农场面积53.3 hm2,2015年地除了支付1.5万元/hm2的土地流转费用外,还要支付肥料、种子、整地、播种、施药、追肥、浇水、收割、烘干等费用,夏季7 800元/hm2,秋季7 650元/hm2,整个家庭农场夏、秋两季分别需要流动资金41.6万和40.8万元。因此,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中,坚持土地流转的“条件、自愿、有偿、规范、有序、依法”原则[3],要支出大量的土地流转费用和生产经营费,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周转压力。
1.3 金融机构支农创新力度没有适应家庭农场发展的资金需求
家庭农场发展不成熟是资金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4]。据统计,2015年宿州市223个家庭农场当年的资金需求总额为1.75亿元,这些资金需求除了通过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以外,往往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但是,目前金融机构创新支农服务力度远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家庭农场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仍然比较突出。第一,缺少符合条件的贷款抵押物。家庭农场不同于农业企业,生产规模小,缺少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物,农房、农机具等财产因法律和制度限制无法实现抵押。流转的土地经营权虽可抵押,但多数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控考虑,往往还需要其他担保配套才愿意贷款。第二,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目前家庭农场不同于工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滞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和诚信平台没有建立起来,金融机构对众多家庭农场的信用等级还没有进行评定和授信,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还不多,一些生产经营状况较好、诚信等级较高的家庭农场存在贷款难问题,资金需求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加快发展。 2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破解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探索
为解决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发展资金不足难题,徽商银行宿州分行与宿州市农委、宿州市现代农业办合作,在安徽省率先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开发多款金融产品,促进了家庭农场加快发展。
2.1 共同推进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与宿州市政府相互合作,协作推进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一是加强试点组织领导。2015年宿州市和各县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现代农业办公室和徽商银行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宿州市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家庭农场信用评级的申报、核评、评定、贷前调查、贷款发放等工作流程。二是明确试点工作目标。设定2015年底前完成第一批约200家粮食种植业家庭农场信用评级、果蔬及养殖业家庭农场每县区各选1个家庭农场开展试点的工作目标。三是建立家庭农场专项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宿州市政府、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宿州市家庭农场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协议》,建立家庭农场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共担机制,政府承担80%,徽商银行宿州分行承担20%。宿州市政府提供500万元风险补偿金,存入指定管理方在徽商银行开立的账户。
2.2 建立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根据家庭农场实际情况,采用与工商企业不同的指标评价指标。从家庭农场人员状况、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履约状况、所在地村委会成员、流转土地农户、群众综合评价状况等方面设计20个基本评价指标及加减分因素,系统地建立了家庭农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农场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6个档次,由徽商银行宿州分行根据《宿州市家庭农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定等级。家庭农场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对信用良好符合升级条件的可予以升级,对信用恶化的给予降级及至取消相应称号。
2.3 制定与信用等级相应的信贷优惠政策
宿州市政府汇同徽商银行制定了与信用等级相应的信贷优惠政策,对粮食种植业家庭农场具备AAA级信用的,实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信用因素占100%;对具备AA、A级信用的,实行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贷款方式,其中信用因素分别占比不低于50%、25%。对BBB级以下信用的,实行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贷款方式。对果蔬、养殖类家庭农场,实行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贷款方式。
2.4 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
在宿州市家庭农场金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各县区支行会同各县区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现代农业办公室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及考评组,具体负责实施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经家庭农场申报,县区农业部门会同徽商银行认真审核,并由家庭农场所在地村委会成员、所流转土地农户、群众给予综合评价打分等程序,对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进行评定。2015年完成第一批303家家庭农场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其中:AAA级57家,占19%;AA级51家,占17%;A级96家,占32%;BBB级94家,占30%;BB级5家,占2%。徽商银行宿州分行按照《宿州市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对已评级的家庭农场完成贷前调查124家,先期选择26家家庭农场授信贷款1 050万元。
2.5 创新开发金融信贷产品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针对家庭农场不同类型,重点推广金谷粮农贷、金叶果蔬贷、金品养殖贷等5种产品,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不得超过18%,期限最长为2年。一是金谷粮农贷。是针对农村从事粮食种植类新型农业经营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如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和农机设备购买等,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根据借款人的授信用途、生产经营周期和担保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期限为6~24个月。二是金叶果蔬贷。是针对农村从事水果、蔬菜、花卉和林木等种植的农业经营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如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为3~24个月。三是金色养殖贷。是针对农村从事畜禽类等养殖的经营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支出,如养殖场所的建设、种苗的购买、饲料购买等,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为3~24个月。四是金牌经营贷。是针对在农村从事商贸、生产加工、建筑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流动资金周转、支付租金、扩大生产规模、原材料采购及建筑材料和设备购买等,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为3~24个月。五是徽农贷循环贷。是在规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徽商银行宿州市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涉农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主要针对种养殖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公司(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人员等客户,担保方式和还款期限灵活,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2.6 创新完善贷款担保方式
对完成信用评级的粮食种植业家庭农场主推信用贷款模式,对果蔬、养殖业家庭农场采用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担保方式。徽商银行第一批挑选的优质家庭农场客户的徽农贷经营类贷款业务已经投放,主要采取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机制、自然人担保以及中小企业担保。随着徽农贷金融产品的推广,徽商银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储备。2016年徽商银行埇桥支行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宿州市埇桥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徽商银行总行“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两权”抵押价值评估,采取“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机制+农地抵押”模式,投放了第一笔20万元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激活了农村土地这一“沉睡的资产”。 3 进一步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的对策建议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在探索创新金融服务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缓解发展资金不足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建议徽商银行和地方政府在以下3个方面进行继续探索。
3.1 在乡镇设立徽商银行服务网点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2008年成立后,先后在5个县区设立了县区支行。但是,目前徽商银行在宿州市94个乡镇没有设立一家机构服务网点,这给徽商银行了解家庭农场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带来了较多困难。建议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多、人口规模较大、经济较为发达的若干乡镇,设立徽商银乡镇服务网点或成立徽商银行村镇银行,加强机构建设,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业务流程,发挥乡镇机构服务网点的地域信息优势,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开拓徽商银行在乡镇的业务市场。
3.2 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2015年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已经建立,并与中国农业银行、埇桥区政府合作开发了“劝耕贷”(金融机构称为“农担通”)金融产品,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劝耕贷”产品,农业担保公司和农业银行分别承担80%和20%的风险,“劝耕贷”试点已经在全国农行系统推行。建议徽商银行借鉴中国农业银行的做法,加强与农业担保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对接,探索“银政担”合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形式。建议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市、县(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担保机构的覆盖面,为银行经融机构扩大农业信贷提供担保。建议有条件的市、县(区)2级政府,由地方财政出资,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稳妥建立市、县(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担保支持。
3.3 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范围
围绕家庭农场经营生产活动,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试点范围,化解自然和市场风险。建议从国家层面实行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实际,将土地流转费用纳入生产物化成本核定保险标准,实行差别化、符合各类经营主体生产实际的农业保险政策。建议从省级层面开展特色农作物种植政策性保险试点。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精神要求,建议安徽省选择有条件、有基础的地方开展特色农作物政策性保险试点,省、市、县3级财政给于保费补贴,在此基础上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支持。
3.4 调整市、县(区)2级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率先在宿州市开展家庭农场信用评级,开展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开发创新了一系列金融支农产品,缓解了家庭资金周转困难,在破解家庭农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促进了地方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建议市、县2级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将徽商银行宿州分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做法,纳入贷款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考核指标,市、县(区)2级政府对徽商银行年度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县区支行可酌情考虑给予考核加分,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改革创新的力度,提高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朱博文.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与启示[J].新疆农垦经济,2005(3):69-72.
[2] 史良.杨凌家庭农场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23.
[3] 丁关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法律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1(3):7-14.
[4] 张波.关于金融支持家庭农场情况的调查研究报告[J].德州学院学报,2013,29(S1):138-140.
关键词 家庭农场;融资难题;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6)29-0226-03
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面向市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企业化经济实体[1]。家庭农场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发展中普遍面临资金短缺难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在宿州市建设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过程中,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方式,开发金融支持家庭农场信贷产品,缓解了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的压力,促进了宿州市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在宿州市培育家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做出积极贡献。截至2016年8月,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到3 618家,总量居安徽省首位。笔者分析了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的主要表现,探索了徽商银行宿州分行破解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主要做法,提出了进一步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的对策建议。
1 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的主要表现
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受到了政策、技术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其中融资难问题是制约其快速发展的关键瓶颈之一[2]。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中资金需求量较大,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突出。据统计,安徽省宿州市家庭农场联合体内家庭农场提出2015年资金需求的有223个,资金需求总额为1.75亿元。其中,种植类家庭农场资金需求2 995万元,养殖类家庭农场资金需8 970万元,果蔬(花卉林木)类家庭农场资金需求5 437万元,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加快发展。
1.1 生产经营风险较多影响了家庭农场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积累
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中面临诸多风险,扩大再生产受到资金制约。首先,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弱。由于宿州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干旱、洪涝、大风、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农业生产总体上仍处于“靠天吃饭”阶段,在不出现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年景里,种植类家庭农场单位面积纯利润仅3 000~6 000元/hm2;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家庭农场需要通过民间借贷支付农户地租、工人工资和生产资料费用,家庭农场往往要把全年利润的的50%用于支付民间借贷利息。第二,农产品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农产品价格市场波动较大,种植和养殖类家庭农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2015年,由于受国内外市场影响,我国粮食主产区玉米价格下降了30%以上,宿州市一些从事玉米种植的家庭农场只能依靠其他农产品利润和政府补贴来实现收支平衡,一些种植结构单一的家庭农场处于亏损状态。第三,现行农业政策性保险存在不足。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额设计没有考虑土地流转成本,不少家庭农场反映保额过低,只适宜普通农户,不适宜家庭农场。特别是蔬菜、水果等特色种植尚没有被纳入政策性保险,一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将无法恢复生产,资金链条面临断裂风险。
1.2 生产经营成本偏高加剧了家庭农场周转资金的压力
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多,种植效益低,投入成本高,家庭农场资金压力较大。一是土地流转价格偏高。宿州市粮油种植类的家庭农场,小型、中型、大型的面积分别为6.7~13.4、13.5~33.3和33.3 hm2以上,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的价格一般为1.5万元/hm2或者每公顷支付6 750 kg小麦的实物地租,土地流转费用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总成本的50%以上。每年夏季或秋季没有进行种植之前,正是购买生产资料需要花钱的季节,但是家庭农场必须要在这个季节预先支付农户地租。一家流转33.3 hm2土地的家庭农场,需要预先支付农户50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二是生产经营费用较高。例如,宿州市埇桥区一家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家庭人口4人,农场面积53.3 hm2,2015年地除了支付1.5万元/hm2的土地流转费用外,还要支付肥料、种子、整地、播种、施药、追肥、浇水、收割、烘干等费用,夏季7 800元/hm2,秋季7 650元/hm2,整个家庭农场夏、秋两季分别需要流动资金41.6万和40.8万元。因此,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中,坚持土地流转的“条件、自愿、有偿、规范、有序、依法”原则[3],要支出大量的土地流转费用和生产经营费,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周转压力。
1.3 金融机构支农创新力度没有适应家庭农场发展的资金需求
家庭农场发展不成熟是资金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4]。据统计,2015年宿州市223个家庭农场当年的资金需求总额为1.75亿元,这些资金需求除了通过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以外,往往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但是,目前金融机构创新支农服务力度远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家庭农场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仍然比较突出。第一,缺少符合条件的贷款抵押物。家庭农场不同于农业企业,生产规模小,缺少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物,农房、农机具等财产因法律和制度限制无法实现抵押。流转的土地经营权虽可抵押,但多数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控考虑,往往还需要其他担保配套才愿意贷款。第二,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目前家庭农场不同于工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滞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和诚信平台没有建立起来,金融机构对众多家庭农场的信用等级还没有进行评定和授信,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还不多,一些生产经营状况较好、诚信等级较高的家庭农场存在贷款难问题,资金需求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加快发展。 2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破解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探索
为解决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发展资金不足难题,徽商银行宿州分行与宿州市农委、宿州市现代农业办合作,在安徽省率先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开发多款金融产品,促进了家庭农场加快发展。
2.1 共同推进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与宿州市政府相互合作,协作推进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一是加强试点组织领导。2015年宿州市和各县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现代农业办公室和徽商银行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宿州市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家庭农场信用评级的申报、核评、评定、贷前调查、贷款发放等工作流程。二是明确试点工作目标。设定2015年底前完成第一批约200家粮食种植业家庭农场信用评级、果蔬及养殖业家庭农场每县区各选1个家庭农场开展试点的工作目标。三是建立家庭农场专项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宿州市政府、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宿州市家庭农场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协议》,建立家庭农场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共担机制,政府承担80%,徽商银行宿州分行承担20%。宿州市政府提供500万元风险补偿金,存入指定管理方在徽商银行开立的账户。
2.2 建立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根据家庭农场实际情况,采用与工商企业不同的指标评价指标。从家庭农场人员状况、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履约状况、所在地村委会成员、流转土地农户、群众综合评价状况等方面设计20个基本评价指标及加减分因素,系统地建立了家庭农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农场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6个档次,由徽商银行宿州分行根据《宿州市家庭农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定等级。家庭农场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对信用良好符合升级条件的可予以升级,对信用恶化的给予降级及至取消相应称号。
2.3 制定与信用等级相应的信贷优惠政策
宿州市政府汇同徽商银行制定了与信用等级相应的信贷优惠政策,对粮食种植业家庭农场具备AAA级信用的,实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信用因素占100%;对具备AA、A级信用的,实行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贷款方式,其中信用因素分别占比不低于50%、25%。对BBB级以下信用的,实行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贷款方式。对果蔬、养殖类家庭农场,实行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贷款方式。
2.4 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
在宿州市家庭农场金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各县区支行会同各县区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现代农业办公室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及考评组,具体负责实施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经家庭农场申报,县区农业部门会同徽商银行认真审核,并由家庭农场所在地村委会成员、所流转土地农户、群众给予综合评价打分等程序,对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进行评定。2015年完成第一批303家家庭农场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其中:AAA级57家,占19%;AA级51家,占17%;A级96家,占32%;BBB级94家,占30%;BB级5家,占2%。徽商银行宿州分行按照《宿州市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对已评级的家庭农场完成贷前调查124家,先期选择26家家庭农场授信贷款1 050万元。
2.5 创新开发金融信贷产品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针对家庭农场不同类型,重点推广金谷粮农贷、金叶果蔬贷、金品养殖贷等5种产品,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不得超过18%,期限最长为2年。一是金谷粮农贷。是针对农村从事粮食种植类新型农业经营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如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和农机设备购买等,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根据借款人的授信用途、生产经营周期和担保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期限为6~24个月。二是金叶果蔬贷。是针对农村从事水果、蔬菜、花卉和林木等种植的农业经营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如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为3~24个月。三是金色养殖贷。是针对农村从事畜禽类等养殖的经营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支出,如养殖场所的建设、种苗的购买、饲料购买等,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为3~24个月。四是金牌经营贷。是针对在农村从事商贸、生产加工、建筑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流动资金周转、支付租金、扩大生产规模、原材料采购及建筑材料和设备购买等,单笔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为3~24个月。五是徽农贷循环贷。是在规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徽商银行宿州市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涉农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主要针对种养殖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公司(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人员等客户,担保方式和还款期限灵活,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2.6 创新完善贷款担保方式
对完成信用评级的粮食种植业家庭农场主推信用贷款模式,对果蔬、养殖业家庭农场采用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担保方式。徽商银行第一批挑选的优质家庭农场客户的徽农贷经营类贷款业务已经投放,主要采取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机制、自然人担保以及中小企业担保。随着徽农贷金融产品的推广,徽商银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储备。2016年徽商银行埇桥支行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宿州市埇桥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徽商银行总行“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两权”抵押价值评估,采取“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机制+农地抵押”模式,投放了第一笔20万元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激活了农村土地这一“沉睡的资产”。 3 进一步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的对策建议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在探索创新金融服务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缓解发展资金不足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建议徽商银行和地方政府在以下3个方面进行继续探索。
3.1 在乡镇设立徽商银行服务网点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2008年成立后,先后在5个县区设立了县区支行。但是,目前徽商银行在宿州市94个乡镇没有设立一家机构服务网点,这给徽商银行了解家庭农场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带来了较多困难。建议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多、人口规模较大、经济较为发达的若干乡镇,设立徽商银乡镇服务网点或成立徽商银行村镇银行,加强机构建设,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业务流程,发挥乡镇机构服务网点的地域信息优势,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开拓徽商银行在乡镇的业务市场。
3.2 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2015年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已经建立,并与中国农业银行、埇桥区政府合作开发了“劝耕贷”(金融机构称为“农担通”)金融产品,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劝耕贷”产品,农业担保公司和农业银行分别承担80%和20%的风险,“劝耕贷”试点已经在全国农行系统推行。建议徽商银行借鉴中国农业银行的做法,加强与农业担保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对接,探索“银政担”合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形式。建议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市、县(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担保机构的覆盖面,为银行经融机构扩大农业信贷提供担保。建议有条件的市、县(区)2级政府,由地方财政出资,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稳妥建立市、县(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担保支持。
3.3 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范围
围绕家庭农场经营生产活动,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试点范围,化解自然和市场风险。建议从国家层面实行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实际,将土地流转费用纳入生产物化成本核定保险标准,实行差别化、符合各类经营主体生产实际的农业保险政策。建议从省级层面开展特色农作物种植政策性保险试点。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精神要求,建议安徽省选择有条件、有基础的地方开展特色农作物政策性保险试点,省、市、县3级财政给于保费补贴,在此基础上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支持。
3.4 调整市、县(区)2级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徽商银行宿州分行率先在宿州市开展家庭农场信用评级,开展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开发创新了一系列金融支农产品,缓解了家庭资金周转困难,在破解家庭农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促进了地方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建议市、县2级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将徽商银行宿州分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做法,纳入贷款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考核指标,市、县(区)2级政府对徽商银行年度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县区支行可酌情考虑给予考核加分,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改革创新的力度,提高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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