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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国际主要大宗商品价格总体上呈现出趋势性震荡下跌走势,尤其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价格加速下跌趋势更加明显。
从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来看,布伦特(Brent)原油价格已从2014年9月的97.41美元/桶迅速下降到2015年1月的47.87美元/桶,跌幅超过50%。尽管此后略有回升,但目前原油价格仍然保持在50美元/桶以下。Henry Hub天然气价格从2014年1月的4.71美元/百万英热单位(Dollars per Million Btu)下跌到2015年8月的2.77美元/百万英热单位,下跌幅度达到41.1%。国际煤炭价格(澳大利亚纽卡斯尔肯布拉港动力煤现货离岸价(FOB))由2014年1月的87.44美元下降到2015年9月的58.03美元,下降幅度达到33.6%。
从有色金属价格变动情况来看,中国进口铁矿石平均价格由2014年1月的130.74美元高点开始一路下跌,到2015年9月已经下降到58.01美元,下降幅度达到55.6%。此外,包括铜、黄金、白银等在内的其他大宗商品价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
就近年来出现的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态势,我们认为这一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期,并将呈现出低位弱势震荡特征。
从需求来看,全球恢复性增长预期并不乐观,大宗商品需求疲软状况将会继续。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在延续,尽管美国经济率先复苏并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但欧元区经济复苏仍然缓慢,特别是欧洲难民问题将会给其带来新的冲击;日本前期采取的刺激政策的效应正在衰减,结构性改革低于预期使前期刺激政策累积了较高的债务风险,经济仍将处于缓慢复苏阶段。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其他新兴经济体增速放缓趋势明显。
从供给来看,大宗商品供给过剩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受经济繁荣时期需求的刺激,资本大量进入资源能源领域,主要大宗商品供给出现显著过剩。同时,为确保市场份额,主要大宗商品输出国尚未作出产能调整,特别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仍然未进行减产,而且这一状况在短期内难以发生改变。
此外,美元作为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低的重要因素,升值预期不断加强,意味着未来3年-5年内多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进一步承压,会在较长时期维持在低位震荡阶段。
中国作为全球重要的能源资源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必然会对中国宏观经济稳定以及经济增长产生显著影响。
从宏观层面来看,全球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
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经济增速下滑。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扩大了中国的贸易顺差,提高了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据IMF的Rabah Arezki和 Olivier Blanchard(2015年)测算,受此轮原油价格下跌的影响,2015年和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可能会比基准情况分别提高0.4%-0.7%和0.5%-0.9%。
二是有利于改善贸易条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015年上半年中国整体进口平均价格下降超过了10%,同期出口平均价格则与去年基本持平,这意味着对外贸易条件的改善。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善则会降低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据中国商务部测算,2015年上半年仅原油、塑料、大豆等八大类大宗商品进口价格下降就减少付汇769.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700亿元)。
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剧物价下行,增加了输入性通缩风险。输入性成本下降是导致中国CPI同比连续六个月维持在2%以下的重要因素。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测算,如果年均油价下跌10%,中国年均CPI涨幅会下降0.2个-0.3个百分点。如果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进一步下跌,物价下行压力和输入性通缩风险则会加剧。
二是影响可再生能源和资源节约战略的实施。主要能源价格大幅下跌会使全社会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以及需求显著降低,将可能延阻清洁能源取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进程,不利于中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同时,会对中国政府正在实施的鼓励资源节约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补贴政策带来更大的挑战,进而对节能减排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从行业层面来看,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受经济繁荣时期过度需求的刺激,主要能源行业的投资规模和产能均出现了大幅的扩张。经济放缓带来的需求减少与大量新增产能和产量的释放叠加在一起,使得能源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非常突出。这一状况导致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和金融体系风险加大,就业压力凸显。例如,作为中国主体能源的煤炭,过剩产能达到5亿-9亿吨,库存连续近40个月保持在3亿吨以上,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亏损面不断扩大。
从企业层面来看,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对能源类企业的经营状况造成了严重困难。中国的能源企业主要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神华集团的年中报告显示,自2014年以来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出现了明显下滑,特别是2015年以来下滑的幅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上半年,上述四大央企的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降23.95%、23.29%、34.2%、32.05%,净利润分别下降62.71%、22.28%、56.1%、45.57%。
面对全球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们主张从加快国内能源市场改革以及积极参与全球能源资源治理两个方面来进行应对。
第一,深化能源市场改革。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需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放开油气等资源进口、管输、储备、配送等流通环节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各种隐性的政策准入壁垒和管制壁垒,放宽油气全产业链各环节的准入条件。此外,应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并推动开放电网公平接入。 二是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是能源市场改革的关键,也是改革的难点所在。为此,要稳步推进石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并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交叉补贴。
合理的电价结构,应是各类用户的电价水平合理反映对其供电的成本。如果某类或某个用户的电价高于或低于供电成本,而由其他用户承担,则形成了“电价交叉补贴”。目前,中国电价存在的交叉补贴形式:一是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电;二是城市用户补贴农村用户;三是同类用户之间存在交叉补贴。交叉补贴既不利于合理体现资源价值,引导用户合理消费,也未体现公平负担原则。
今年10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同时,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将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三是深化能源类国企改革。深化能源类国企改革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此,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例如,可将石油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若干家油气管网公司,实现管网的独立和市场化。此外,应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通过实施结构性拆分,将垂直整合企业的下游竞争性行业的分支进行剥离,通过产业链重组加快能源市场改革。
四是协调推进节能量、可再生能源、碳排放三项交易体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相关国际经验的研究表明,同时推进节能量、可再生能源、碳排放三项交易体系是富有成效的做法。为此,在近期应基于中国统一的能源和碳减排目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在不同的省份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在中期,应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机制,并研究颁布相关节能政策,对碳排放交易机制进行补充。在远期,应进一步完善全国碳排放交易机制,协调建立统一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
第二,积极参与全球能源与资源治理。一是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框架。缺乏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是当前全球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剧烈的重要原因。为此,各国都应该加强与国际能源署等国际机构的合作。同时,发挥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论坛等多边合作组织的作用,建立能源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合作机制,加强全球能源治理的多边参与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应对能源安全和价格稳定。维护能源安全和能源价格稳定是全球能源治理的重要目标。为此,要发挥中国在能源生产、消费和贸易中的重要影响力,进一步开放能源市场,确保国际能源资源体系的开放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对接国际规则,完善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市场,通过建立套期保值机制,应对能源过度投机带来的潜在风险。
三是加强与其他国家在能源资源领域开展合作的能力。通过加强双边合作和地区性合作,推动构建多元、分散和可持续的资源供应体系,寻求广泛的能源供应来源。支持企业参与一些重要区域的能源开发,特别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能源合作等。
作者为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
从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来看,布伦特(Brent)原油价格已从2014年9月的97.41美元/桶迅速下降到2015年1月的47.87美元/桶,跌幅超过50%。尽管此后略有回升,但目前原油价格仍然保持在50美元/桶以下。Henry Hub天然气价格从2014年1月的4.71美元/百万英热单位(Dollars per Million Btu)下跌到2015年8月的2.77美元/百万英热单位,下跌幅度达到41.1%。国际煤炭价格(澳大利亚纽卡斯尔肯布拉港动力煤现货离岸价(FOB))由2014年1月的87.44美元下降到2015年9月的58.03美元,下降幅度达到33.6%。
从有色金属价格变动情况来看,中国进口铁矿石平均价格由2014年1月的130.74美元高点开始一路下跌,到2015年9月已经下降到58.01美元,下降幅度达到55.6%。此外,包括铜、黄金、白银等在内的其他大宗商品价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
大宗商品价格会长期保持低位
就近年来出现的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态势,我们认为这一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期,并将呈现出低位弱势震荡特征。
从需求来看,全球恢复性增长预期并不乐观,大宗商品需求疲软状况将会继续。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在延续,尽管美国经济率先复苏并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但欧元区经济复苏仍然缓慢,特别是欧洲难民问题将会给其带来新的冲击;日本前期采取的刺激政策的效应正在衰减,结构性改革低于预期使前期刺激政策累积了较高的债务风险,经济仍将处于缓慢复苏阶段。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其他新兴经济体增速放缓趋势明显。
从供给来看,大宗商品供给过剩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受经济繁荣时期需求的刺激,资本大量进入资源能源领域,主要大宗商品供给出现显著过剩。同时,为确保市场份额,主要大宗商品输出国尚未作出产能调整,特别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仍然未进行减产,而且这一状况在短期内难以发生改变。
此外,美元作为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低的重要因素,升值预期不断加强,意味着未来3年-5年内多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进一步承压,会在较长时期维持在低位震荡阶段。
对中国经济利弊参半
中国作为全球重要的能源资源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必然会对中国宏观经济稳定以及经济增长产生显著影响。
从宏观层面来看,全球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
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经济增速下滑。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扩大了中国的贸易顺差,提高了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据IMF的Rabah Arezki和 Olivier Blanchard(2015年)测算,受此轮原油价格下跌的影响,2015年和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可能会比基准情况分别提高0.4%-0.7%和0.5%-0.9%。
二是有利于改善贸易条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015年上半年中国整体进口平均价格下降超过了10%,同期出口平均价格则与去年基本持平,这意味着对外贸易条件的改善。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善则会降低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据中国商务部测算,2015年上半年仅原油、塑料、大豆等八大类大宗商品进口价格下降就减少付汇769.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700亿元)。
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剧物价下行,增加了输入性通缩风险。输入性成本下降是导致中国CPI同比连续六个月维持在2%以下的重要因素。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测算,如果年均油价下跌10%,中国年均CPI涨幅会下降0.2个-0.3个百分点。如果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进一步下跌,物价下行压力和输入性通缩风险则会加剧。
二是影响可再生能源和资源节约战略的实施。主要能源价格大幅下跌会使全社会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以及需求显著降低,将可能延阻清洁能源取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进程,不利于中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同时,会对中国政府正在实施的鼓励资源节约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补贴政策带来更大的挑战,进而对节能减排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从行业层面来看,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受经济繁荣时期过度需求的刺激,主要能源行业的投资规模和产能均出现了大幅的扩张。经济放缓带来的需求减少与大量新增产能和产量的释放叠加在一起,使得能源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非常突出。这一状况导致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和金融体系风险加大,就业压力凸显。例如,作为中国主体能源的煤炭,过剩产能达到5亿-9亿吨,库存连续近40个月保持在3亿吨以上,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亏损面不断扩大。
从企业层面来看,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对能源类企业的经营状况造成了严重困难。中国的能源企业主要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神华集团的年中报告显示,自2014年以来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出现了明显下滑,特别是2015年以来下滑的幅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上半年,上述四大央企的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降23.95%、23.29%、34.2%、32.05%,净利润分别下降62.71%、22.28%、56.1%、45.57%。
中国的应对策略
面对全球能源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们主张从加快国内能源市场改革以及积极参与全球能源资源治理两个方面来进行应对。
第一,深化能源市场改革。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需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放开油气等资源进口、管输、储备、配送等流通环节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各种隐性的政策准入壁垒和管制壁垒,放宽油气全产业链各环节的准入条件。此外,应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并推动开放电网公平接入。 二是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是能源市场改革的关键,也是改革的难点所在。为此,要稳步推进石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并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交叉补贴。
合理的电价结构,应是各类用户的电价水平合理反映对其供电的成本。如果某类或某个用户的电价高于或低于供电成本,而由其他用户承担,则形成了“电价交叉补贴”。目前,中国电价存在的交叉补贴形式:一是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电;二是城市用户补贴农村用户;三是同类用户之间存在交叉补贴。交叉补贴既不利于合理体现资源价值,引导用户合理消费,也未体现公平负担原则。
今年10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同时,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将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三是深化能源类国企改革。深化能源类国企改革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此,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例如,可将石油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若干家油气管网公司,实现管网的独立和市场化。此外,应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通过实施结构性拆分,将垂直整合企业的下游竞争性行业的分支进行剥离,通过产业链重组加快能源市场改革。
四是协调推进节能量、可再生能源、碳排放三项交易体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相关国际经验的研究表明,同时推进节能量、可再生能源、碳排放三项交易体系是富有成效的做法。为此,在近期应基于中国统一的能源和碳减排目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在不同的省份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在中期,应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机制,并研究颁布相关节能政策,对碳排放交易机制进行补充。在远期,应进一步完善全国碳排放交易机制,协调建立统一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
第二,积极参与全球能源与资源治理。一是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框架。缺乏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是当前全球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剧烈的重要原因。为此,各国都应该加强与国际能源署等国际机构的合作。同时,发挥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论坛等多边合作组织的作用,建立能源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合作机制,加强全球能源治理的多边参与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应对能源安全和价格稳定。维护能源安全和能源价格稳定是全球能源治理的重要目标。为此,要发挥中国在能源生产、消费和贸易中的重要影响力,进一步开放能源市场,确保国际能源资源体系的开放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对接国际规则,完善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市场,通过建立套期保值机制,应对能源过度投机带来的潜在风险。
三是加强与其他国家在能源资源领域开展合作的能力。通过加强双边合作和地区性合作,推动构建多元、分散和可持续的资源供应体系,寻求广泛的能源供应来源。支持企业参与一些重要区域的能源开发,特别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能源合作等。
作者为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