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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是经济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也是当前重点打击的对象.商业贿赂“一对一”的行为特点以及行贿受贿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的现实,决定了治理商业贿赂必须采取惩防并举的模式.本文从防范于未然和惩治于已然的角度,立足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和完善商业贿赂法律责任形态两个基本点,对如何治理商业贿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