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异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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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神奇的笔头
  喜欢或者不喜欢鲁迅的人,多少都知道其父亲的死因。
  多年以后,当大先生斜靠在椅子背上,回想起庸医的伎俩,他愤懑地写道:“芦根和经霜三年的甘蔗,他(请来的名医)就从来没有用过。最平常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鲁迅笔下这对初恋的蟋蟀,是用来做药引子的。
  “药引子”这个词,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凭直觉,应该是一种类似催化剂的东西。有了这东西,事半功倍;没有这东西,寸步难行。
  可以用来做药引子的东西据说很多。早年看连环画,里面讲慈禧太后和慈安太后的纷争。慈安本来是极不信任慈禧的。后来,慈安患了重病且久治不愈。一天,那拉氏亲自熬药进奉,手臂上却缠着布条。面对慈安的质疑,慈禧回答说,听御医讲,舍身割肉是可以增强疗效的。——这把戏感动了慈安,于是那拉氏的地位得以巩固。
  这故事的结局是,慈安一天天继续吃药,最后好像中毒死了。
  权力的斗争,有时候是需要舍身饲虎的把戏的。有了这味药,善良的人们就心软啦。
  据说许广平也曾“割股饲亲”。周海婴在《我与鲁迅七十年》中提到,鲁迅病入膏肓之后,许广平一筹莫展。她曾从自己的胳臂上割下一块肉,做成肉汤给鲁迅吃。
  有人说,知识女性许广平是受了《二十四孝图》的启示才这么做的。不知道鲁迅自己当年是否清楚知道这一细节?!要知道,他是极反对《二十四孝图》的。所谓“割股饲亲”,吃到口里的还是脂肪,这是很多人都应该明了的事情。许广平,也是病急乱投医吧。
  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提到过一味药,叫做“败笔”。所谓败笔,就是用过的毛笔头。
  中国古代的书写工具,当然首推毛笔。考古学家曾获得过战国时代的毛笔实物,这是目前为止发现最早的毛笔。毛笔的制作,用料比较广泛。有羊毫、鼠须、鸡毛以及兔毛等等。有人说,当年王羲之写《兰亭序》用的是鼠须笔。至于近代大书法家何绍基,则喜欢用鸡毛笔。
  “上古杀青书竹帛,至蒙恬以兔毫作笔,后世复以羊、鼠诸毛为之,惟兔毫入药用。”——李时珍提到的败笔,声明必须用兔毛的。至于具体疗效,这位药物学家说,“水服,治小便不通,小便数难淋沥,阴肿脱肛。”所谓小便不通,不知是否就是前列腺炎。兔毛烧成灰,最后就成了炭灰。炭灰究竟有没有利尿的作用,今天的医生应该很清楚。
  除了利尿,败笔还可以治疗心理原因导致的阳痿(“酒服二钱,治男子交婚之夕茎萎”)、难产(“酒服二钱,治难产”)、咽喉肿痛(“浆饮服二钱,治咽喉痛,不下饮食”)以及心痛。
  小小的笔头,如此神奇,其效果能赶得上广谱抗菌药了。
  自从西医被引进中国,高呼打倒中医者就大有人在(梁启超先生也不能免俗,以至于丢了性命)。前前后后,已经一百多年了。但时至今日,中医依然不倒。究其原因,我想应该是因为疗效的问题。
  “蟋蟀一对,要原配”,玩的其实是神秘的鬼把戏。就这一点而言,中医是需要祛魅的。
  2、药渣
  在长篇小说《白鹿原》中,陈忠实塑造了一个叛逆女性的形象。那个名叫田小娥的女子,泼辣、大胆,敢于偷情养汉子,敢于蔑视现成的规则。
  小娥的父亲是个穷秀才,他把女儿嫁给了一个七十多岁的土财主。老家伙自有一房黄脸婆在。娶小娥,一是为了泄欲,二是为了采补。
  某年月日,性饥渴的田小娥遇到了前来打工的黑娃。两个人干材遇烈火,偷偷摸摸做起好事来。忙活完了,小娥开始控诉自家老男人对她的虐待。
  原来,每晚睡觉之前,老家伙都要往小娥下体塞一个红枣,第二天清晨再抠出来洗净空腹吃下。据说,这样可以延年益寿。小娥自然不甘心做一味中药材,每天晚上她都把那颗红枣掏出来丢到尿盆里。至于被尿浸泡一夜的红枣味道如何,就只有老男人知道了。
  中医历史悠久,是一种经验科学。某些老中医说法是,男人与女人性交如果方法得当,可以延年益寿。
  这种理论,称为房中术。
  在这个领域,彭祖名气最大。《庄子》一书里曾经提到他。传说彭祖活了八百多岁,娶了四十九个老婆,生了五十多个孩子。
  如此壮烈辉煌的一生,竟然没有创造出点类似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而仅仅是做了性交和生育的机器。这一点,在胸怀大志的人看来,实在是一大缺憾啊。
  彭祖长寿,传说与房中术有关。房中术的具体内容,大家可以到《素女经》和《黄帝内经》一类书籍里查找。当然,不看也就不看了。这类书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比,自然是一文不值的。——房中术的秘诀是,男人和女人交合,男子必须保持不射精,从而达到把女人当成一味药材的目的。
  但问题在于,这样做好像容易得前列腺病。彭祖的前列腺有没有问题我们不知道,我要说的是,把女人当一味药来对待,确实是个非常不人道的主意。
  男女交往,产生恋情,然后有肉体接触。如果一个男子和女子相恋,目的竟然是为了把她炼制成极品药渣。不知道这女子知情以后感受如何?如果是正常人,估计会把对方骂八千八百四十八遍,诅咒比喜马拉雅山上的珠穆朗玛峰都多。咒骂的内容,无外乎让他世世代代做女人,被人采补吧。
  扭曲的性观念,导致扭曲的世风出现。试想,当一个男人上街,内心深处揣着寻找中药材的心理,他那贼溜溜的小眼看谁都想采补,看谁都可能是上手的对象。这种人究竟有多可怕?!
  当然,有人说了,女子也可以把男子当一味药材。据说,武则天养了一群面首,到六、七十岁还面如桃花。问题是,面首的心里就平衡了?
  爱情就是爱情,不相信爱情或者爱情没有地位的时代,才会出现大批的幺蛾子。作为男人,我无法想象被一个女贼反复惦记的感受。
  做人,小心被药渣,药渣背后有人渣。
  3、妲己是条九尾狐   九尾狐,就是九条尾巴的狐狸。
  《艺文类聚》里说,大禹在涂山遇到了九尾白狐,并听到有人唱歌。那歌里唱道,“绥绥白狐,庞庞九尾”。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如果娶了涂山氏的女儿,会子孙繁盛”。大禹于是娶了涂山氏的女子,据说就是九条尾巴的狐狸。
  关于这件事,自古争议不断。一个涉及到现代生物学领域的核心问题是:人兽杂交,真的可以生下白白胖胖的大头儿子吗?!
  又有人说,禹当年娶的不是狐狸,而是奉九尾狐为图腾的部族的女人。——往事越千年,已经不可考了。不过,在旧式的小说和笔记故事中,狐族们似乎都觉得与大禹结亲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所以,往往自称是涂山氏的后裔。
  ——人和狐狸,就这样搅和在一起,再也分不开啦。
  古代中国,大约狐狸是很多的,所以关于这种野兽的文字特别多。《山海经》里,曾把九尾狐写作是一种吃人的野兽。今天能够看到的汉代画像石里,西王母座前一般有四种灵异的动物,它们分别是:蟾蜍、白兔、九尾狐和三足乌。这里的九尾狐,令人望而生畏。
  狐狸在古代往往扮演着亦正亦邪的角色。有人将其看作祥瑞,也有人认为是灾星。
  《封神演义》里说,最妖冶放荡的女人妲己是条九尾狐。这故事,隐隐透露出对狐族的几分敌意和畏惧。——历史上的各大朝代,究竟畏惧狐狸,还是畏惧女色可能带来的“女祸”?也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吧。不过也有人说,古代的书生们整天躲在书斋里做清秋大梦。因为缺乏体育锻炼,在房事上有浅尝辄止的陋习。所以,他们普遍将妖媚的女人视作必然的敌人。
  我觉得,这简直是污蔑。
  古代的读书人,不少是寒苦出身。这些人无权无势,喜欢聊聊神仙、狐狸一类的怪谈。其中,狐狸、獐子、野猪都曾被赋予灵性并和人发生交往。这种交往,以《聊斋志异》为最。
  我一直觉得,狐族及其它野兽本身绝非人类社会灾难的根源。人类真正的灾难,乃在于自己邪恶的内心。人性的邪恶一旦爆发出来,比任何野兽的破坏力都要可怕。当今世界,森林越来越少了,动植物灭绝的数量越来越多、速度也越来越快。——究竟哪种野兽还称得上是人类的对手?!
  人类的敌人,早就是人类自己了。
  唐代裴铏写过一篇题为《蒋武》的传奇故事。主人公蒋武是个优秀的猎人,擅长射箭。一天,有猩猩骑着大象来他家里告状,说深山里有长蛇吞食大象,请蒋武前去帮助。蒋于是和猩猩坐在大象的背上前去支援。走了很久,他突然看到一双蛇的眼睛,光芒有数百步之远,于是用强弩射死了大蛇。群象感激他,送给他数十根楠木。蒋因此得以发家。
  过了不久,又有一只猩猩骑在老虎的背上前来求援,声称老虎一家有四口死在一个穿黄衣服的大汉手里。猩猩拿来很多金簪和其它首饰作为报酬。
  蒋武正要出门,最初的那只猩猩出现了。
  猩猩告诉他:老虎是地方上的一害,所以天神前来消灭它们。至于那些金银首饰,是老虎吞食妇人后留下的。蒋武于是射死老虎,将助纣为虐的那只猩猩一脚踢出老远。
  ——在古人眼里,野兽也有正邪之分。
  据说,海豚是世界上最聪慧、最可爱的动物。它们不仅体态姣好,而且经常拯救落水的人们。但是,对这种动物,人类从来都不知道手软。在媒体上,我见到过捕杀海豚的照片:那些可爱的精灵,被人类的机器船击打得肉体开裂、鲜血淋漓。
  ——人类的活动,很多时候是嗜血的。只是,在消灭了其他动物之后,我们枪口最后会对准谁呢?!
  天知道。
  4、飞头獠与夜游症
  《封神演义》里,姜子牙受恩师南极仙翁委托,去协助周文王完成建国大业。姜尚的同门师兄弟申公豹对此非常嫉妒,试图出面阻拦。
  为阻止周文王的事业,申公豹在半路上截住了姜尚。诡辩不成,进而提出打赌:和姜子牙比赛砍头。——谁能把自己的头砍下来,再安然无恙地接上,谁就赢了。
  姜尚一听就傻了,这样的法术,他真的不会。
  这件事,最终由南极仙翁出面才得以妥善解决:申公豹把头割下来以后,他们的师傅放出一只仙鹤将头叼走了。然后,把他的头反面接在身体上。从此,申公豹就成了一个脸永远朝后看的人。
  这个安排似乎有很深的寓意。
  张华在《博物志》里提到过一个叫“落头民”的部落。他写道,“南方有落头虫,其头能飞。其中人常有所祭祀号曰虫落,故因取之焉。以其飞因晚便去,以耳为翼,将晓还,复著体,吴人往往得此人也”。
  这个部落,似乎患有集体性的夜游症。晚上,他们的头会离开躯体到处飞。他们以耳朵为翅膀(耳朵得有多大啊),睁着一双大眼睛到处漂浮游走。
  这么多的头颅,在寂静的夜里满天飞,确实是一个非常怪异的景象。
  那么,他们半夜里飞出去究竟要做什么?为了窥探他人的隐私,还是私下里跑出去幽会?抑或,为盗窃而踩点?
  我们不得而知。
  《酉阳杂俎》里有一个词条,叫做“飞头獠”,与“落头民”好像是一回事。
  段成式写道,“岭南溪洞中,往往有飞头者,故有飞头獠子之号。头飞一日前,颈有痕,匝项如红缕,妻子遂看守之。其人及夜,状如病,头忽离身而去。乃于岸泥,寻蟹蚓之类食之,将晓飞还,如梦觉,其腹实矣。”
  这段文字,交代了两个问题。
  其一,这些人半夜里到处飞,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找食物。他们吃下去的,一般是螃蟹和蚯蚓之类。且,这些食物不经洗濯,没有烧烤,是生吃的。
  其二,这些会飞的头颅虽然离开了身体,但吃了东西以后,食物会自动到其胃囊里。“其腹实也”。
  ——这么一个奇异的民族,他们的男人,夜里头颅到处游走。老婆则在家里小心翼翼地守着他们的身体,这些可怜的女人提心吊胆。她们的老公的头颅,除了吃东西之外,会不会玩同性恋爱的游戏?他们会不会在夜色的掩护下到树丛里接吻?又或者,他们的头颅如果飞不回来怎么办?会不会深更半夜钻到别人家的被窝里忘记了出来?
  这样想着,感觉上述枯燥无味的故事就有趣了起来。
  陶渊明很喜欢《山海经》。某个下午,他剪过了趾甲,抠过了脚丫子,读过了《山海经》。然后写了一首诗:“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他提到的是一个在体制内造反的人。这个叫刑天的,看不惯炎帝的胡作非为,就揭竿而起。
  失败是必然的。这个因失败而被砍头的人,倔强到用双乳做眼睛,拿着武器继续作战。
  真的是一个可敬的倔货。
  又及:
  诗人张进步说,日本民间传说中有恶鬼叫飞头蛮的,与此类似。另,东南亚有一种巫术,杀人于无形。取名叫做降头术,据称来自于苗疆。不知是否与飞头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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