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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仔猪30~40日龄时,凡符合品种特征、发育良好,乳头多(7对以上)且排列整齐的仔猪,均可留种。二、在4月龄育成母猪中,除有缺陷、发育不良或患病外,健康的均可留作种用。三、在7~8月龄时,应选体型长、腹部较大而不下垂,后躯较大,乳头发育好的母猪留作种用。四、初产母猪中乳房丰满、间隔明显、乳头不沾草屑、排乳时间长、性格温驯者宜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