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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现在主要是在学校完成的。但是,当前的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现状还不容乐观,对正处于生理、心理转型期的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是当前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那么,要怎样才能在学生中开展好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呢?如果单纯地靠学校以主题班会、校会、出专刊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其效果并不明显。如能开设法治教育课,倒不失为一种切实有效的办法。
1 中职生法律教育的现状
1.1 道德素质水平普遍偏低。道德素质偏低的首要因素就是中职生生源的参差不齐。他们往往在家长的悉心庇护下成长,不完全懂得如何更好地融入社会,也不了解什么样的道德品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复杂环境,因此形成了道德素质偏低的现象。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只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不求回报甘于奉献。
1.2 法律观念不强。中职生处于身体和心理成长的萌芽期,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全面形成,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法律观念、意识较模糊,容易因来自外界的诱惑和影响而无法掌控和把握自我,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学生中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培养是十分必要的。然而,我国中职学校对于法律知识的培养却缺乏重视度,教育者们只注重文化课、基础课的教育,却忽视了学生法律观念的培养。
2 中职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职业学校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中职学校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学生专业技能上的培养,甚至有些学校提出了文化基础课要为专业课让路的口号,由于受到时间、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的限制,有些学校取消了一些德育课程,从而使中职学校的法治教育成为空谈,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2.2 法治教育内容比较落后和单一。目前,虽然许多中职学校都开设了一些法律课程,比如有的学校开设了《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但是该课程涉及内容过于宽泛,缺乏系统性,再加上很多教师停留在照本宣科的阶段,很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而一些学校虽然也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但是该教材的内容也是非常的滞后和单一,适应中职生特点的案例比较少,学生学习积极性也不高。
2.3 法治教育主体自身的素质不高。目前,很多中职学校的法治课程老师很少是法律专业出身,这些老师自身缺乏必要的法学修养和实践经验,自己自学书本理论知识再直接讲授给学生,一遇到实际问题,便束手无策,甚至解决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3 对策和方法
3.1 完善现有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针对目前很多职业学校开设的法治课程比较少,内容过于宽泛单一,偏重于理论,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适时调整课程设置。首先是结合专业情况开设一些法律课程,比如商贸类的专业,可以开设《经济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幼师专业可以开设《教师法》课程,那么学生除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之外,还可以了解一些与其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
3.2 提高法治课程授课老师的素质。针对目前科班出身的法治授课老师缺乏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对策:①条件允许的学校可以适当引进一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到教室群体中;②可以从社会上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来学校任教;③在现有的教师群体中挑选一些人到高校或者机构进行专门学习和培训。通过这些方法,就可以弥补现有法治课程科班人员不足的问题,从而形成一支以法律课、德育课教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
3.3 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治教育。针对现有教材内容的局限性以及法治课枯燥无味的特点,针对内容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案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同时尽量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寻找一些典型、真实、贴近生活的案例,调节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在课堂上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特点,播放一些漫画、动漫或者小视频,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法治教育和宣传的目的。
3.4 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课堂之外,学校还应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进行法治教育和宣传。一是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学校可以举办一些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赛、辩论赛,也可以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开通“心理咨询热线”、举办“法律大讲堂”、创设学校“模拟法庭”。营造一种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校园氛围。二是让学生参加一些主题鲜明、形象直观的司法实践活动,如旁听一些案件审判,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相关法律工作者开设法治专题讲座、剖析典型案例等。三是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向有困难、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陶冶情操。
总的来说,创建一个法治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而中职学生的法治教育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经过学校、老师、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够为国家奉献的建设者。
1 中职生法律教育的现状
1.1 道德素质水平普遍偏低。道德素质偏低的首要因素就是中职生生源的参差不齐。他们往往在家长的悉心庇护下成长,不完全懂得如何更好地融入社会,也不了解什么样的道德品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复杂环境,因此形成了道德素质偏低的现象。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只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不求回报甘于奉献。
1.2 法律观念不强。中职生处于身体和心理成长的萌芽期,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全面形成,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法律观念、意识较模糊,容易因来自外界的诱惑和影响而无法掌控和把握自我,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学生中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培养是十分必要的。然而,我国中职学校对于法律知识的培养却缺乏重视度,教育者们只注重文化课、基础课的教育,却忽视了学生法律观念的培养。
2 中职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职业学校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中职学校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学生专业技能上的培养,甚至有些学校提出了文化基础课要为专业课让路的口号,由于受到时间、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的限制,有些学校取消了一些德育课程,从而使中职学校的法治教育成为空谈,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2.2 法治教育内容比较落后和单一。目前,虽然许多中职学校都开设了一些法律课程,比如有的学校开设了《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但是该课程涉及内容过于宽泛,缺乏系统性,再加上很多教师停留在照本宣科的阶段,很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而一些学校虽然也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但是该教材的内容也是非常的滞后和单一,适应中职生特点的案例比较少,学生学习积极性也不高。
2.3 法治教育主体自身的素质不高。目前,很多中职学校的法治课程老师很少是法律专业出身,这些老师自身缺乏必要的法学修养和实践经验,自己自学书本理论知识再直接讲授给学生,一遇到实际问题,便束手无策,甚至解决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3 对策和方法
3.1 完善现有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针对目前很多职业学校开设的法治课程比较少,内容过于宽泛单一,偏重于理论,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适时调整课程设置。首先是结合专业情况开设一些法律课程,比如商贸类的专业,可以开设《经济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幼师专业可以开设《教师法》课程,那么学生除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之外,还可以了解一些与其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
3.2 提高法治课程授课老师的素质。针对目前科班出身的法治授课老师缺乏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对策:①条件允许的学校可以适当引进一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到教室群体中;②可以从社会上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来学校任教;③在现有的教师群体中挑选一些人到高校或者机构进行专门学习和培训。通过这些方法,就可以弥补现有法治课程科班人员不足的问题,从而形成一支以法律课、德育课教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
3.3 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治教育。针对现有教材内容的局限性以及法治课枯燥无味的特点,针对内容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案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同时尽量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寻找一些典型、真实、贴近生活的案例,调节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在课堂上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特点,播放一些漫画、动漫或者小视频,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法治教育和宣传的目的。
3.4 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课堂之外,学校还应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进行法治教育和宣传。一是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学校可以举办一些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赛、辩论赛,也可以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开通“心理咨询热线”、举办“法律大讲堂”、创设学校“模拟法庭”。营造一种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校园氛围。二是让学生参加一些主题鲜明、形象直观的司法实践活动,如旁听一些案件审判,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相关法律工作者开设法治专题讲座、剖析典型案例等。三是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向有困难、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陶冶情操。
总的来说,创建一个法治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而中职学生的法治教育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经过学校、老师、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够为国家奉献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