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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說到“肉”,若没有前缀词加以特别指出,往往指代猪肉。我故乡的人们说到“肉”,也仅仅指代猪肉。早先,我们的小山村并没有其他五花八门的肉,大多数人对肉的向往,也仅仅指向猪肉,只有猪肉才是人们向往过后有机会落实到肚子里的。
  你会说山里户户养着黄牛呢。对,可黄牛担负着干农活的职责,好比一个壮劳力,它们是山里人家劳作的帮手,山里人都不碰牛肉,如同不吃同类的肉。他们也不轻易打自家的牛,黄牛堪比兄弟子侄,一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这份情意渗透到主人家骨子里头去了。
  小时候,我会跟着祖父下田,当然不是干活去,而是到田边捉蚂蚱玩。祖父牵一头牛犁田,牛走前头,祖父在后头把着犁铧。犁铧过处,水田里的土变得柔软无骨,浪花一样翻卷起来,乌黑透亮,带出一股子青草的味道。祖父和牛在田里来回耕作,默契无言。到中午,祖母踅着小脚,把午饭送来,常常是两个麦饼,祖父吃大个的,我吃小个的。牛已经歇息了,嚼着田边的青草,不时打一下响鼻。祖父大口咀嚼麦饼,喉结上下律动,麦香味弥散在树荫下、草丛中,不多一会儿,他已吃下大半个。他回头看看身旁老伙计,掰下一块麦饼来,吆喝一声,牛将头伸将过来,张嘴接住麦饼,津津有味地嚼起来。他们不说话,各自咀嚼,牛吃完那一小块麦饼,也并不继续留恋,似乎就很满足地又到一边吃草去了。
  我也记得父母说的一个故事。我出生的那个冬夜,隔壁邻居家的小牛犊也出生了。从此,我的生命有了一种特别参照,我不断成长,带着好奇走向更远的世界,那头牛也不断长大,也在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它途经的世界。时常地,路过邻居家牛栏,我都会去看看那头小牛。二十岁那年,回到久别的家乡,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那头牛,它已苍老了。我们在新铺了稻草的牛栏前相遇,那里光线暗淡,散发着暖烘烘的味道,老牛眼神疲惫温和。牛是山里人家的亲人,也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宿命的一部分。
  很多人家也养鸡,母鸡用来下蛋,公鸡呢,只在重大节日或贵客光临时宰杀一只。偶尔有人家养几头山羊,也断不是用来吃的,山里人消受不了羊肉的膻味,一定是那户人家赖此作为重要的家庭收入,山羊最后总卖到我们无法知晓的地方去了。一圈兜下来,山里人的寻常日子里,猪肉便成为铁骨铮铮的硬菜。以至于很多孩子,长大后走出大山,他们的舌头和胃都不太能适应其他动物的肉。提起猪肉,大山里头的人们都会精神勃发,每个人都有厚厚一本书可以写的,几乎人人有一段难忘的食肉史。吃肉也是精神历程的一部分,直到今天,我们若在春节期间返回故乡,遇到乡亲们,他们最热情最好客最令人感动的话依然是那句:“到我家吃肉吧!”他们说出这句话,语气里的那份豪壮,表情里的那份暖融融的情意,常常让我感动。
  二
  每家每户养一头猪。一开春,村民们就落市,领一头小猪回家,养在自家猪圈里。山里人家户户有猪圈,筑在屋舍邻近地方,成为一个家的延伸。养猪是新一年里开门后几件不多的紧要事之一,在生活里连接着美好的希冀。如果谁家没有养猪,大致会招致左邻右舍的鄙夷不屑的。他们会说:“这户人家,连口猪都没有。”“这户人家,女人懒,连猪都养得那么瘦。”细细想来,养一头猪,养肥一头猪竟干系着家庭的体面。
  待到腊月,家家户户杀猪,小山村里响着猪歇斯底里的嚎叫。但说实在的,这种声响不让人们觉得惨烈,并不是山村里的人没有仁慈心,实在是杀猪已经成为一份太大的渴念,这杀猪的声响恰似一声声节日来临的号角,在木屋和瓦舍间错落跌宕着。杀猪的时刻,意味着岑寂了一年的村庄马上要沸腾起来了。忙碌了整整一年的人们,心里对于幸福和富足的企盼都在这一刻得到落实,像久旱的峡谷,逐渐充溢起淙淙水声,水草的绿意长出了脚一样奔跑。接下来整一年,山里人的餐桌就仰仗这头新杀下的猪了。
  杀猪之后,挨家挨户请吃杀猪饭。所谓杀猪饭,其实就是请吃刚刚杀好的猪肉,其中最重头的一道菜自然是现炒的肉块。山里人家待客,客不客气全看这道菜。儿时印象中,村里人家的杀猪饭,猪肉仿佛都是较着劲往大里切的,有些人家的肉切得方方正正,足有半块砖头大小,透着一股掷地有声的豪气。那时的肉真正好吃,还没上桌之前,我们就踮着脚在大灶前盼上了。灶里柴火烧得欢畅,火苗映红了烧火的父亲的脸,也映红了我们的脸。我们看不到锅里的肉,只看到母亲握着大铲子翻炒的手臂,锅边沿黝黑锃亮,猪肉在锅里发出嘶嘶嘶的响声,“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那种响声甚于所有评价,迷人至极,每一声都撩动着口舌的欲望。肉香与嘶嘶嘶的响声几乎同时冲了出来,肉香浓郁厚实,不绝如缕,似乎可以用手结结实实地抓住,口水在嘴巴里萌动起来,我不断听到咽口水的声音,一会儿是我在咽口水,一会儿是妹妹在咽口水。
  肉终于上桌了,适才的热气还没散去,火将肉里的香和光泽唤醒了。桔黄色灯影里,每一块肉肥瘦分明,油光可鉴。一口下去,一股地道纯正的肉的味道立即将我捉住,整个人为之一紧,随即一种轻微的晕眩感袭击了我。那样的肉真正就是有魔力的,让人欲罢不能!那样的人也真正单纯得很,只要吃上一块冒着热气的肉,似乎能将一年的艰辛和苦楚都抛之脑后,他们皱纹舒展的脸,抖落了生活的尘埃。
  但我们不常能够这样地大口吃肉,一头猪身上的肉要维持一年光景,美味得像阳光一样分散到三百六十五个日子里,这叫生活。生活的节奏适宜小心翼翼,细水长流。一家人待客,造房,修土灶,扎棕绷……点点滴滴的情分,零零散散的活计,都需要肉去招待的。至于娶妻生子、婚丧嫁娶这类红白喜事更不必说了。基于一年中有这么多重要的日子和仪式需要应对,杀猪饭后,大部分猪肉会被腌制成腊肉封存到坛坛罐罐里,成为人们心头的念想,封存的腊肉好比大伙儿潜藏的安全感。
  正月里,宴请新媳妇新女婿,那真是最隆重的大餐了。尽管食材匮乏,山里人还是凭藉着猪师兄变幻出一桌花样来:光冷盘就有猪心、猪肝、猪肺、猪腰、猪耳朵、猪尾巴……热菜是红烧猪蹄、爆炒猪头肉、洋芋排骨汤、姜丝炒肉片……今天的你见到这样的食单是不是觉得很可以咧嘴一笑?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一个深藏在大山里的村庄,它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依然可怜巴巴捉襟见肘。五六岁时,参加过一个亲戚的婚礼,迄今记得吃喜酒的情形。那一回,餐桌上除了形式各样的猪肉,除了每一回喜酒都能吃到的豆腐、洋芋糕,竟然还有一盆河鲜。什么河鲜?炒螺蛳。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小山村有小溪围绕,但溪水过于清澈湍急,溪里几乎不长螺蛳。青黑的螺蛳上得桌来,一下子成为婚宴上的主角,吸引了所有目光。大家议论纷纷,一个生活经验“丰富”的老人家猜测,“螺蛳的肉必定很鲜美!”经这么一说,早有人悄悄咽了口水。老人家亲自带头,伸开筷子夹螺蛳,螺蛳很滑,他颇用了一点力,夹了三次,才平举着筷子的头挑走两粒。不知道谁说,吃螺蛳,要用嘴巴嘬,轻轻一嘬,肉咝溜一下出来了。那个说的人,自己却怎么吸也吸不出来。其他人也开始吸,我听到耳畔响起一片吮吸声,但未见谁把螺蛳吸出来。后来才知道那个夜晚的螺蛳没有割去“屁股”。生活经验“丰富”的老人家们说,螺蛳必定不是吸的,要靠嘴咬破外面硬壳的。这样一来,刚才的嘶嘶声即刻又变成了咯咯咯的声响,几个老汉们,用所剩无多的牙齿与螺蛳作着抗争,但小小螺蛳壳就是那么冥顽不化。大部分人摇头晃脑,噗一声将那一粒咬不开的螺蛳吐桌上了。   三
  父母輩对肉的渴望,几十年后仍在回忆里拱动。几个叔叔告诉我,他们年少时印象最深的一次吃肉是在一个同族表亲的婚礼上。祖父想着叔叔们已大半年未沾油水,就要把三个儿子带去酒席现场。叔叔们在得知消息后陷入了热切等待,掰着指头一天天数着日子。时间出奇缓慢,原本是流畅的溪,那会儿竟成了盐水瓶里的点滴了。每晚入睡,叔叔们都会聊起即将到来的婚宴,仿佛自己要做新郎一般,其实,他们向往的只是肉。他们还打赌,赌这户人家的肉每块能切多大,有说半块砖大的,也有说拳头那么大的,也有说或许不会大,主人家平常并不见很大方的……因了肉,三个男孩清寂贫穷的夜晚,竟然蓬勃着如许渴念。
  祖父和叔叔们万万没想到,欢天喜地去吃酒,竟格外地遭人嫌弃了一场。倒不是主人家嫌弃,而是坐一桌吃酒的天顺爹不高兴了。天顺爹是村子里以自私出了名的人物,据说买了核桃酥私藏在饼干盒里头,束之于高阁,在月亮高悬夜深人静时分,再偷偷从五斗橱上方拿下来,悄悄吃两块。天顺爹那天看到我祖父带了三个面露饥色气势汹汹的儿子出现在酒桌旁,估计心里起了一股无名业火。天顺爹很来情绪,几近动怒了,这把怒火在叔叔们三十多年后的回忆里依然清晰地燃烧着。小叔告诉我,他们每夹一块肉,那老头都会怒目而视,再夹一块肉,再次怒目而视。总之,他白眼翻飞,因为气愤,每咀嚼一下,腮帮子都鼓动得特别厉害,仿佛已把几个蹭吃的小子也变成口中食物嚼了下去。显然,祖父的三个儿子保持了良好的心理素质,对于天顺爹的怒火视而不见,或者说肉的诱惑和香味掩盖了白眼的责备。他们只管往嘴里塞肉,只管大快朵颐。肉散发出来的气息足够扑灭八竿子打不到的怒火。这样一来,吃大餐的夜晚,只剩天顺爹在怒火里难以平息了,但他似乎又找不到敌人,为了面前迅速少下去的肉,他把自己气坏了,临走时,走路都有点踉跄,快迈不开步子了。
  只是,酒桌上旗开得胜、大快朵颐的小叔,大概因了肉吃得太猛,习惯了粗茶淡饭的肠胃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回到家里即上吐下泻,那点肉竟全白吃了。
  另一个故事是我自己的,肉同样不同凡响地存在于我的童年里。那时我六岁,外祖父家造房子。外祖父一家生活拮据,那会儿好几个舅舅都还没找到媳妇,也没有自己的房子。赶上造房子这等大事,想必一分钱得掰成三瓣儿使的。当然,这些事年幼的我未曾了解。那一年,外祖父家年景尤其不好,养出来的猪又很瘦,等到造房子,几乎没什么肉剩下。母亲从我们家里背去两刀几十斤猪肉,即便这样还是杯水车薪。当然,师傅们的餐桌上得保证餐餐有肉,毕竟这等大事,谁也不敢怠慢师傅破坏规矩,否则给你横梁上、椽柱上、瓦片上动点手脚,那就得倒霉了。母亲想到一个办法:每回师傅们上桌,就把那盆肉端上去。他们吃完,临到自家人吃饭,赶紧把肉撤下来。一盆肉,一餐一餐加热,蜷曲起来了,肉皮已由浅红变成深褐。母亲就在这盆逐渐变少的肉里添加几片新肉进去,那作为门面的大菜,似乎总是新旧交替的,到后来,盆子里的油也越来越清亮了。每个中午,我都坐在高高的木楼梯上观望师傅们吃饭,期待他们的筷子不要频频伸向肉,期待他们伸向肉的筷子折回时只夹着一块小个子的肉。有那么几次,我忍不住想喊,你们别再夹肉了,我们还没吃呢。可等到我们上桌,母亲却开始撤下那盆肉,那新旧交替的肉,油光发亮,分外好看,深沉的油汁围绕着盆子中央的肉片,让肉生出了层次分明的阴影。
  这件事令我沮丧,想不通为什么每当轮到自家人吃饭,就把面前的肉撤了。他们不会知道我期待了多少回,不会知道我在心里模拟了多少次吃肉的场景。坐在楼梯上,我一遍遍想象:一上桌,就伸出筷子往饭碗里夹一块肥瘦相宜的肉,可那盆肉却在热切的想象中被急急撤下了。心里的失望积蓄成了一股怒意,终于有一天,我拒绝吃饭,妹妹也为此拒绝吃饭,或许妹妹那会儿还不明就理:哥哥为什么生这个气?但她具有一切行动向我看齐的良好觉悟。
  我们为没吃到肉深感愤懑,并且认为这个肉还是我家拿去的,实在太说不过去了。那天中午,我和妹妹不但拒绝吃午饭,还作出一个重大决定:离开外公家,回邻村自己家去。看两个小孩相跟着走出门,舅舅阿姨都来劝,说了一堆好话。唯独母亲动了气,母亲说,让他们去吧!看有多大本事回去。
  我和妹妹相跟着走出外公家老房子,转个弯,踏上一条黄泥小路,小路穿过一片茂密的竹林。不一会儿,我们进了竹林,光线明明灭灭,我心里才浮起一股莫可名状的不安。一路往前,走尽竹林,再走过一片开阔的茶园,那儿横着一条水流湍急的溪,妹妹是断断走不过去的,我似乎也没办法背着她趟过那溪。每回来外公家,都是爸妈背我们过来的。
  但也不能这样停了步,母亲的话还在耳边响着呢,为了那一口肉,真是把自己逼到了进退两难地步。不过我们越走越慢,越走越慢,这期间,妹妹在竹林里停下来,摘过两朵野花,追赶过一只红翅膀的蜻蜓。就在我们磨磨蹭蹭,一路逶迤前行时,舅舅的喊声远远传来,渐渐逼近。那一刻,我装作依然生气的样子,牵着妹妹的手,脚下的步履突然快了起来,心里却热切巴望着舅舅这个救兵跑得快些。
  舅舅牵着我和妹妹的手往回走,才惊觉刚刚走来的蜿蜒的黄泥路在斜阳下现出好看的身姿来。
  过了段日子,据说我回到自己家,还向祖父告状了,说外公家连肉都不让我们吃。祖父呵呵呵地笑起来:“你说别的我相信,你外公不让你吃肉,打死我都不信。”
  你们真别小看几片肉,我们渴望并捍卫的可是童年生活里隆重热烈的部分,是一份口舌欢愉外的希冀,是贫瘠日子里喷香的一小段。
  四
  我们小小的心坚定地认识到一个真理:能带来肉的人是有本事的,好比一个乡村魔术师能变出一件奇妙的玩具。为了这缘由,我们这些小屁孩当时格外喜欢一个人——林伯。林伯是父亲堂兄,名字里带个“林”字,我们就这么称呼他。他住我家对门,仅隔一条几步宽的巷子,他家屋檐上的雨水还能滴到我家后门的青石上。
  林伯是我们村出了名的传奇人物,他的出名不为别的,而是山村里独此一份的潦倒。确实,林伯是村里最为潦倒的人,我们的村庄很小,一百来户人家,三四百口人,大部分人都按照时令和世俗的秩序将生活梳理得井井有条。只有林伯例外,他是村里少数几个打一辈子光棍的人,我用“一辈子”这个词尽管不是十分严谨,但基本符合科学。林伯依然健在,八十出头了,还孤身一人,接下来他的故事应该不会出现太大逆转了。林伯的潦倒也不尽在他的打光棍,还在于他的日常,住宿,穿着,生活方式……打我记事起,就觉得林伯是村里最邋遢的人,怎么形容呢,他穿的衣服没有一件像样的,领子袖口破裂,污垢有如漆匠的工作服,还带着一股子浓浓的霉味。他的鞋子,没有一双不是掉底的,以至于无论哪个季节,你都觉得林伯是趿拉着拖鞋的,黑乎乎的脚趾头随时能探身出来。他的脸上没有一天不是胡子拉碴的,每一天,面颊上都落着经年的灰尘。   林伯的传奇并不在于纯粹的潦倒和邋遢,而在于他的身世。他父亲的父亲曾是山村里最富有的人,林伯的一生颇有些家道中落、富贵末路之感。林伯真正印证了那句古老谚语——“富不过三代”,这大概是他成为传奇的最大原因。说林伯曾是有钱人的后代,作为孩子的我们一开始坚决不信,但母亲指着林伯的三层楼让我们看,我们不得不信了。林伯是村里唯一住着三层楼的人,他的房子也是村里唯一屋檐向四面翘起的房子。我们曾很多次潜到林伯黑漆漆的三层楼上偷猕猴桃,林伯经常在山上穿梭,采集各种野果回来,他将猕猴桃埋在米缸里,我们探身进去,像在鸡窝里掏鸡蛋一般,一个、两个、三个……撒腿就跑。跑回来后,打心眼儿里惊叹,林伯住的真是一栋结构繁复又极为华丽的建筑,尽管如今已然沦为乞丐的住所,但依然无法掩盖昔日的光彩。
  林伯潦倒生活的一个明显例证就是对待肉的态度。林伯家是村里极少数不养猪的人家,当然他一个人是不是能算一个家,也不好说。他吃了上顿沒下顿,又要常常外出打短工,确乎没有精力顾好一头猪。不养猪并不表示林伯不爱吃肉,相反,林伯极爱吃肉,时常吃肉,林伯是村里唯一隔三岔五剁了新鲜的肉来吃的人。除了杀猪的那些日子,我们村少有人吃新鲜的肉,大家吃的都是腊肉。
  一比较,林伯的先进性就出来了,林伯时常端着饭碗串门,碗里时常趴着几片白花花的肉。这让邻居们心里很不是滋味,大家说:“阿林啊,日子不是这么过的,你隔两天买肉吃,不能攒几个钱防防老吗?”听了这话,林伯嘿嘿地笑了。过两天他又割了一大块肉来,我们在自己的灶台旁,都能闻见他屋子里肉香耸动。母亲说:“阿林不会烧肉,烧出来的肉白乎乎的,既不放葱,也不放生姜。这肉能吃啊?”但我们依然觉得林伯家的肉香具有魅惑,时常弄得我们悄悄咽口水。还好还好,林伯很慷慨,高兴时,就会盛几片肉给我们。有时候是水煮肉,有时候是趴在一碗米面上的。他盛肉的碗真是很脏很脏,边沿的灰,里面的污垢历史悠久,直露露地毫不掩藏。但我和妹妹还是争抢着吃林伯端来的肉,一口咬下去,竟然感觉齿颊留香,说实在的林伯煮的肉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鲜,是自家坛坛罐罐里的腊肉怎么都无法比拟的。
  我们便常常期盼林伯买新杀的肉来,期盼他端着黑乎乎的碗进来,在我家灶台上一放,转身就走,只撂下一句话:“肉,小孩吃!”
  长大后,我常常想,林伯的本事在于他能时常吃到新杀下的肉。写到这儿,我无端地记起苏轼的两句话来:“鸡鸭鱼肉,逢着便吃;生老病死,时至则行。”不用说,这话林伯肯定不知道。但大碗吃肉的林伯,从不攒钱的林伯,依然健在,而那些从不敢花钱买酒买肉吃的人,攒了一辈子钱,却纷纷先于林伯离开了人世。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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