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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各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结纽带和桥梁,是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主要工具。一个依法成立并条款完备的合同会实现交易主体预期目的,一个违法或漏洞颇多的合同会导致交易的失败并会导致交易主体的巨额损失。因此,如何规避和防范合同风险,实现合同目的已成为市场主体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形式
(一)、主观的合同风险
主观合同风险主要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一般来说也可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一定的控制。在很多施工合同中,业主会凭借自身的条件在工程合同中制定一些相对苛刻的条件,将这些苛刻条件隐含在工程合同之中,一些承包商为了能够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不对这些条件进行据理力争,或者在承揽工程的时候把目光放在价格和工期上,不重视其它合同条款,在合同的签订中存在比较大的盲目性与随意性,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承包商往往会受制于业主,在合同的签订中业主会占据主体的地位,很难体现合同的平等性,同时风险性也会得到相应地增加。还有一些承包商很容易就相信业主地许诺,导致合同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工程拖款等现象时,承包商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客观的合同风险
客观的合同风险主要是由国际惯例、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件所规定的,这种风险责任一般都是人们主观愿望以及努力所不能控制的,往往是合同双方有所配比的,比方说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该承担的风险,像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以及时效风险等等。一般来说工程变更应该保持在15%的合同金额之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是没有办法得到任何补偿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工程变更风险;如果出现了索赔事件,承包商应该在一定时间之内提出相应的索赔意向通知,否则这种索赔就是会失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时效风险;合同价格规定不可以对差价进行调整,如果市场价格发生了上涨全部的风险应该由承包商承担,就是市场价格风险。
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现状
(一)、没有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明确的定位风险管理,没有在企业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是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管理风险。因此,企业风险管理的机制不够建全,导致处理风险、预防风险的能力很差,从而也增加了企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系统不规范
很多的承包商在承包建筑工地时都没有建立全面的、完善的一个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数据的分析、对经验的积累、对潜在的投标对象估计不足、对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等等这些方面都缺乏,就盲目的投标,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概率就非常低。还有就是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突发状况都估计不足,在面对风险时来不及做出相应的、合理的调整。所以,承包商只是凭着以往的经验临时来处理风险,也没有可靠的、全面的数据支持,因此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成效就很低。
(三)、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许多的企业经营者在风险管理上的意识都很薄弱,对风险管理认识的重要性不足,因此,根本就没有把风险管理意识作为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虽然有的企业还是有些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但这些风险管理措施仅仅是相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来说的,这些风险管理措施没有系统的、明确的管理目标,主要还是分布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设计这些文件当中,根本就没有正式的风险管理项目。而且,企业经营者重视的基本上是业务量,施工技术上的管理与他们无关,致使他们不具备专业的风险管理。企业经营者缺乏对风险管理的学习和研究,对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都不清楚,更别说在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上。
三、识别施工合同风险的方法
识别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对于施工合同正常履行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施工合同风险识别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识别方法。第一种,专家调查法,其中主要包括问卷法、调查面谈法、专题讨论法以及德尔菲法等。第二种是流程图法,流程图是为确定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节点,进行施工合同风险解析,提出风险补救或规避措施,以流程图的样式将施工合同的市场准入、委托授权、招投标、签订、合同履行、终结和后期服务全部绘制出来。这种方式直观简洁,十分容易发现主要的控制点和风险因素。第三种是财务报表法,利用财务报表进行施工合同风险识别,通过对相似工程项目的财务数据进行细致地分析,解析财务报表中各项会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以此来鉴别承揽工程的风险。第四种是经验数据法或称统计资料法,即依据已经承建的工程风险资料来辨识拟承建项目的风险。第五种是初始清单法,这种方法需要先把施工合同的风险分解成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之后再从各个方面对各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进行拆解,辨别出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风险,或是依照同类工程施工风险的数据进行风险调查。第六种是风险调查法,这个方法包括鉴别和确认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以及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
四、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对策
(一)、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谈草拟、交底学习以及变更终止等环节,在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合同管理的环节应该得到不断的规范,尽量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使一些合同纠纷得到相应地避免,进而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强。
合同管理制度中主要有合同交底、责任分解等,其中责任分解主要是指将不同的合同责任落实到不同的工作小组中,同时使工作责任和工作范围得到明确,将合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头上,最后各方积极履行工程合同;在合同进行签订以后,管理人员、项目管理者以及负责人之间应该实施合同交底,对合同内各种的主要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工程建设中形成合同交底的制度;为了保证索赔费用能够及时的纳入到月付款中,便于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应该建立起严格的审查批准制度;每个职能部门都应该将本部门的工作状况以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都送到合同管理部门,这样一来合同管理者就可以对项目信息进行及时的了解,进而更好的作出决策
(二)、严格履行合同,加强履约过程的监控是风险防范的保障
如何加强履约管理,首先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过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符合约定。其次,要注意工程证据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无论是与工程质量、工期、价款、材料等相关的合同、施工记录、签证单、工程发函回函等都有可能会对以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或者诉讼、非诉讼纠纷产生法律上的影响,因此,这些函件都需要对方签收,并妥善保存。再次,适时行使履约抗辩权,避免风险的扩大。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无法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约支付结算款时,承包人可拒绝交付工程,行使不安抗辩权,并可就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但承包人必须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
(三)、合同管理的变更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方面是管理所有可能出现合同变更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与方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和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是建设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才能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加强工程款结算的针对性管理是风险防范的根本
建设合同纠纷多种多样,但最终都归结在工程款的结算问题上。因此,工程款结算是解决纷争的最重要问题。首先,要根据工程特点,与对方协商选择最有利的结算方式,明确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还是套用定额据实结算等结算方式。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高速地发展,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地加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如果发生合同管理风险就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企业的经济损害得到避免,同时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吴岩.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改革与开放,2010,(18)
[2] 張赣忠.试论建筑施工合同的风险与防范[J]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19:176.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各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结纽带和桥梁,是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主要工具。一个依法成立并条款完备的合同会实现交易主体预期目的,一个违法或漏洞颇多的合同会导致交易的失败并会导致交易主体的巨额损失。因此,如何规避和防范合同风险,实现合同目的已成为市场主体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形式
(一)、主观的合同风险
主观合同风险主要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一般来说也可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一定的控制。在很多施工合同中,业主会凭借自身的条件在工程合同中制定一些相对苛刻的条件,将这些苛刻条件隐含在工程合同之中,一些承包商为了能够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不对这些条件进行据理力争,或者在承揽工程的时候把目光放在价格和工期上,不重视其它合同条款,在合同的签订中存在比较大的盲目性与随意性,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承包商往往会受制于业主,在合同的签订中业主会占据主体的地位,很难体现合同的平等性,同时风险性也会得到相应地增加。还有一些承包商很容易就相信业主地许诺,导致合同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工程拖款等现象时,承包商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客观的合同风险
客观的合同风险主要是由国际惯例、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件所规定的,这种风险责任一般都是人们主观愿望以及努力所不能控制的,往往是合同双方有所配比的,比方说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该承担的风险,像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以及时效风险等等。一般来说工程变更应该保持在15%的合同金额之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是没有办法得到任何补偿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工程变更风险;如果出现了索赔事件,承包商应该在一定时间之内提出相应的索赔意向通知,否则这种索赔就是会失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时效风险;合同价格规定不可以对差价进行调整,如果市场价格发生了上涨全部的风险应该由承包商承担,就是市场价格风险。
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现状
(一)、没有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明确的定位风险管理,没有在企业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是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管理风险。因此,企业风险管理的机制不够建全,导致处理风险、预防风险的能力很差,从而也增加了企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系统不规范
很多的承包商在承包建筑工地时都没有建立全面的、完善的一个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数据的分析、对经验的积累、对潜在的投标对象估计不足、对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等等这些方面都缺乏,就盲目的投标,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概率就非常低。还有就是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突发状况都估计不足,在面对风险时来不及做出相应的、合理的调整。所以,承包商只是凭着以往的经验临时来处理风险,也没有可靠的、全面的数据支持,因此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成效就很低。
(三)、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许多的企业经营者在风险管理上的意识都很薄弱,对风险管理认识的重要性不足,因此,根本就没有把风险管理意识作为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虽然有的企业还是有些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但这些风险管理措施仅仅是相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来说的,这些风险管理措施没有系统的、明确的管理目标,主要还是分布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设计这些文件当中,根本就没有正式的风险管理项目。而且,企业经营者重视的基本上是业务量,施工技术上的管理与他们无关,致使他们不具备专业的风险管理。企业经营者缺乏对风险管理的学习和研究,对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都不清楚,更别说在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上。
三、识别施工合同风险的方法
识别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对于施工合同正常履行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施工合同风险识别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识别方法。第一种,专家调查法,其中主要包括问卷法、调查面谈法、专题讨论法以及德尔菲法等。第二种是流程图法,流程图是为确定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节点,进行施工合同风险解析,提出风险补救或规避措施,以流程图的样式将施工合同的市场准入、委托授权、招投标、签订、合同履行、终结和后期服务全部绘制出来。这种方式直观简洁,十分容易发现主要的控制点和风险因素。第三种是财务报表法,利用财务报表进行施工合同风险识别,通过对相似工程项目的财务数据进行细致地分析,解析财务报表中各项会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以此来鉴别承揽工程的风险。第四种是经验数据法或称统计资料法,即依据已经承建的工程风险资料来辨识拟承建项目的风险。第五种是初始清单法,这种方法需要先把施工合同的风险分解成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之后再从各个方面对各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进行拆解,辨别出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风险,或是依照同类工程施工风险的数据进行风险调查。第六种是风险调查法,这个方法包括鉴别和确认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以及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
四、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对策
(一)、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谈草拟、交底学习以及变更终止等环节,在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合同管理的环节应该得到不断的规范,尽量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使一些合同纠纷得到相应地避免,进而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强。
合同管理制度中主要有合同交底、责任分解等,其中责任分解主要是指将不同的合同责任落实到不同的工作小组中,同时使工作责任和工作范围得到明确,将合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头上,最后各方积极履行工程合同;在合同进行签订以后,管理人员、项目管理者以及负责人之间应该实施合同交底,对合同内各种的主要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工程建设中形成合同交底的制度;为了保证索赔费用能够及时的纳入到月付款中,便于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应该建立起严格的审查批准制度;每个职能部门都应该将本部门的工作状况以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都送到合同管理部门,这样一来合同管理者就可以对项目信息进行及时的了解,进而更好的作出决策
(二)、严格履行合同,加强履约过程的监控是风险防范的保障
如何加强履约管理,首先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过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符合约定。其次,要注意工程证据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无论是与工程质量、工期、价款、材料等相关的合同、施工记录、签证单、工程发函回函等都有可能会对以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或者诉讼、非诉讼纠纷产生法律上的影响,因此,这些函件都需要对方签收,并妥善保存。再次,适时行使履约抗辩权,避免风险的扩大。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无法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约支付结算款时,承包人可拒绝交付工程,行使不安抗辩权,并可就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但承包人必须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
(三)、合同管理的变更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方面是管理所有可能出现合同变更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与方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和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是建设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才能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加强工程款结算的针对性管理是风险防范的根本
建设合同纠纷多种多样,但最终都归结在工程款的结算问题上。因此,工程款结算是解决纷争的最重要问题。首先,要根据工程特点,与对方协商选择最有利的结算方式,明确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还是套用定额据实结算等结算方式。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高速地发展,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地加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如果发生合同管理风险就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企业的经济损害得到避免,同时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吴岩.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改革与开放,2010,(18)
[2] 張赣忠.试论建筑施工合同的风险与防范[J]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19: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