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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效能监察是促进效能建设不断完善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措施。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效能监察,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思想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然而,成绩的背后,德安县地税务局还有很多的不足,特别是效能监察的思想理念、方式方法不够科学、规范以及创新意识陈旧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无疑将会对加强效能建设,打造一流服务型政府建设产生消极的影响。
加强效能监察
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理解认识不到位,思想不能统一
加强效能监察的主要目的是搞好效能建设,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是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因此,强化效能监察,首先要理解含义,其次要认识到位。理解认识不到位,目标任务就很难明确,目标任务不明确就不能抓住工作重心,抓不住工作重心就不可能有好的办法和举措,没有好的办法和举措,工作也就不可能有好的成效。
实践中,有很多同志由于理解不透,造成认识不到位。究其根源,主要是有些同志不能正确理解效能监察的重要性,或者由于自身约束力不强,甚至主观上不愿落实效能监察相关规定,使效能监察不能发挥有力监督作用。
(二)思想观念不解放,工作方法单一
从总体上看,效能建设十分类似近几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了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创优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都非常重视。但有些为取得评议工作较好的名次,不惜代价,有的执法部门甚至不惜以软执法,不执法的手段来换取好的“成绩”。应该说,这都是观念陈旧和形式主义的集中表现。然而,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效能监督管理中,往往也是思想不解放,工作方法单一,重形式、轻实质。具体表现为,事前监督少,事后检查多;检查表面多,整改效果小。
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对各部门的考核方式不科学、不规范。对考核成绩进行排名,甚至对名次排后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处罚,实为不理智。无奈之下,各单位、各部门只能争先恐后,不惜代价,忙于应付。而效能监察机关由于职权所限或不愿也无法得罪所有的政府机关,只有按部就搬,而大搞形式主义。其结果必然是劳民伤财,事倍功半。
(三)制度不科学,不规范, 工作没有创新
效能建设虽然类似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但它涉及面更广,涉及的具体事项更精细,对工作的要求将更严格、更规范,不能简单地把效能建设理解为政风行风建设,更不能简单地把行风建设的一些做法生搬硬套到效能建设上来。
有些同志由于缺乏创新意识,把上级的文件简单地照搬照抄,被动地接受,被动地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两方面的:一是制度不规范,各地做法不一样。监督检查的标准不但不一样,而且没有力度。二是干部自觉学习和工作的动力不足,许多干部自身缺乏创新意识和本领;三是类似活动搞的太多,且形式多、内容少,很多干部有厌烦情绪或为了省事,而不愿意动脑筋去创新。
加强效能监察
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对策分析
(一)勤学习、善理解,让理解认识为效能监察打开用武之门
首要任务就是要学习和理解。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在效能监察中起领头雁的作用,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善于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实质,同时又要有办法让广大干部真正理解上级要求,通过抓好监察使广大干部自觉融入到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当中,从而为地方经济建设出好策、服好务。
(二)转观念、轻形式,突重点,让效能监察为经济发展添光翼彩
形式主义,走过场是官僚主义的集中表现。在欠发达的中部地区,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少一些形式上的应付、检查、通报,整改等。要多调查、多研究,研究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把绩效考核、效能评价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要突出工作重点,多做一些为创优环境所设的服务通道的高效畅通工作。既要多设服务通道,又要经常检查通道内容是否科学、通畅,是否有“中梗阻”。“小鬼难缠”等现象,要看看哪些环节还不是最优的,看看哪些环节还需要创新。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纪检干部思想不解放,观念不更新,形式主义严重,忽略了对整个发展环境的宏观规划,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跟踪管理上了。没有真正做到想政府所想,急企业、群众所急。
(三)强制度、立规范、重思考,让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加强效能监察就是为了使效能建设不断适应形势的需要,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就是对每个国家公务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时代变了,经济发展了,职责制度也要跟着变,服务水平也要跟着提高。
因此,一是要完善制度,统一工作标准,又要分地区有所差别。二要坚持创新理念。首先,要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其次,结合本地实际,扬长避短。效能监察的重点要放在抓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设备、服务水平上。再次,政府应出台创新成果的有关奖励政策,要鼓励干部勤思考、多动脑,敢说话,说实话,办实事。
(作者单位:江西省德安县地税务局)
加强效能监察
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理解认识不到位,思想不能统一
加强效能监察的主要目的是搞好效能建设,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是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因此,强化效能监察,首先要理解含义,其次要认识到位。理解认识不到位,目标任务就很难明确,目标任务不明确就不能抓住工作重心,抓不住工作重心就不可能有好的办法和举措,没有好的办法和举措,工作也就不可能有好的成效。
实践中,有很多同志由于理解不透,造成认识不到位。究其根源,主要是有些同志不能正确理解效能监察的重要性,或者由于自身约束力不强,甚至主观上不愿落实效能监察相关规定,使效能监察不能发挥有力监督作用。
(二)思想观念不解放,工作方法单一
从总体上看,效能建设十分类似近几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了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创优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都非常重视。但有些为取得评议工作较好的名次,不惜代价,有的执法部门甚至不惜以软执法,不执法的手段来换取好的“成绩”。应该说,这都是观念陈旧和形式主义的集中表现。然而,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效能监督管理中,往往也是思想不解放,工作方法单一,重形式、轻实质。具体表现为,事前监督少,事后检查多;检查表面多,整改效果小。
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对各部门的考核方式不科学、不规范。对考核成绩进行排名,甚至对名次排后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处罚,实为不理智。无奈之下,各单位、各部门只能争先恐后,不惜代价,忙于应付。而效能监察机关由于职权所限或不愿也无法得罪所有的政府机关,只有按部就搬,而大搞形式主义。其结果必然是劳民伤财,事倍功半。
(三)制度不科学,不规范, 工作没有创新
效能建设虽然类似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但它涉及面更广,涉及的具体事项更精细,对工作的要求将更严格、更规范,不能简单地把效能建设理解为政风行风建设,更不能简单地把行风建设的一些做法生搬硬套到效能建设上来。
有些同志由于缺乏创新意识,把上级的文件简单地照搬照抄,被动地接受,被动地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两方面的:一是制度不规范,各地做法不一样。监督检查的标准不但不一样,而且没有力度。二是干部自觉学习和工作的动力不足,许多干部自身缺乏创新意识和本领;三是类似活动搞的太多,且形式多、内容少,很多干部有厌烦情绪或为了省事,而不愿意动脑筋去创新。
加强效能监察
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对策分析
(一)勤学习、善理解,让理解认识为效能监察打开用武之门
首要任务就是要学习和理解。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在效能监察中起领头雁的作用,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善于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实质,同时又要有办法让广大干部真正理解上级要求,通过抓好监察使广大干部自觉融入到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当中,从而为地方经济建设出好策、服好务。
(二)转观念、轻形式,突重点,让效能监察为经济发展添光翼彩
形式主义,走过场是官僚主义的集中表现。在欠发达的中部地区,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少一些形式上的应付、检查、通报,整改等。要多调查、多研究,研究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把绩效考核、效能评价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要突出工作重点,多做一些为创优环境所设的服务通道的高效畅通工作。既要多设服务通道,又要经常检查通道内容是否科学、通畅,是否有“中梗阻”。“小鬼难缠”等现象,要看看哪些环节还不是最优的,看看哪些环节还需要创新。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纪检干部思想不解放,观念不更新,形式主义严重,忽略了对整个发展环境的宏观规划,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跟踪管理上了。没有真正做到想政府所想,急企业、群众所急。
(三)强制度、立规范、重思考,让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加强效能监察就是为了使效能建设不断适应形势的需要,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就是对每个国家公务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时代变了,经济发展了,职责制度也要跟着变,服务水平也要跟着提高。
因此,一是要完善制度,统一工作标准,又要分地区有所差别。二要坚持创新理念。首先,要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其次,结合本地实际,扬长避短。效能监察的重点要放在抓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设备、服务水平上。再次,政府应出台创新成果的有关奖励政策,要鼓励干部勤思考、多动脑,敢说话,说实话,办实事。
(作者单位:江西省德安县地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