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网络的日益发达,网络侵权时常发生,从“有偿删帖”到“网络水军”,从“搜索敲诈”到“微信传谣”,各种网上颇具争议的“擦边球式”行为,今后都将难逃“法网”监督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堪称正当其时,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我是一个刑满释放的人员,想学习一些技术自谋职业,闲暇时间也学会了上网,一天我在上网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我的照片、家庭地址,最让我恼火的还把我以前的犯罪经历写得一清二楚。我想是以前盗窃团伙的人干的,是因为我不跟他们同流合污就这样公开我的基本信息,这种行为对我是否构成侵权?
答:这种散布个人基本信息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规定》,网友和网站利用网络公开你的照片、家庭地址以及你以前的犯罪经历等个人信息,给你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构成对你的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的侵害,你请求发帖人以及网站承担侵权责任的,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问:前不久,因公交车让座的问题,我和一个老大爷发生争吵。事后得知,我被人肉搜索了,所有吵架经过的相关视频被放到了网上。因为这件事情,我丢掉了工作,也给我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打击,我得了精神阴郁症。对我来说天都塌了,难道我被人肉搜索了只能这样等待着惩罚吗?我能不能得到法律的帮助,去哪个法院状告呢?
答:从这个事件来看,你会受到道德方面的谴责,但是被恶意的人肉搜索也构成了对你名誉权益的侵害,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关于法院管辖问题你可以到你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你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也可以去侵权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这是被告所在地;还有可以把发布视频的网站也列为被告,那就是网站公司的注册地。为了便于诉讼,我们建议你选择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即可。
问:我开了一家餐厅,生意红火。几天前,有客人在我餐厅吃饭,发生矛盾,我们解决了问题并进行了赔偿。但是,最近,我在某网站上看到了多篇关于捏造我餐厅虚假使用地沟油、恶意谩骂和侮辱我餐厅的文章,致使我餐厅生意冷清。我对该不实报道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咨询了律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最重要的是我辛辛苦苦经营的餐厅面临着生存危机,给我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对给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答:对这类捏造事实并在网络上散播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的,都可以主张赔偿。其中,你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请求赔偿,包括你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律师费,数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你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也可以请求赔偿;对因此事件给你造成的精神损害,你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由法院具体确定。
问: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想通过兼职赚点生活费。于是,从同学那里打听到在网上发帖子可以赚钱,大家都在做,我于是也加入到了这个队伍里,至于帖子是什么内容,我们也不关注它,只觉得发的越多赚得就越多。一天,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件事,有人在网上发帖子惹上了官司,我吓一跳,可能发生这种事吗?
答:在网上发帖子,是当下年轻人爱做的一件事,也有部分人员和机构在专门从事代人发帖的业务,俗称“网络水军”,通过网络转发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扩大影响,原本无可厚非。关键问题是你要关注所转发帖子是什么内容,如果帖子内容正当、合法,比如寻人启事、广告、专业论文等你可以转发并获得报酬;但是如果帖子内容涉嫌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比如带有侮辱谩骂语言的、有个人基本信息的等,那么你最好拒绝转发。因为这类帖子有可能会侵害到他人人身权益的,你转发后就成了“帮凶”,若被侵权人提起诉讼,你作为发帖行为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在生活上,我和爱人感情很好,家庭和睦;在工作上,勤奋踏实,认真负责,领导对我很器重。但是,在前天我上网无意中在某网站上看到了关于我的帖子,说我在同事面前很嚣张、很傲慢,对家庭极不负责还有家庭暴力,并附有我与一女子的亲密合照。我意识到是有人在故意诋毁我,我要求该网站快速删除此文章,可该网站要我付高额的费用才删,于是我被迫付费。事后,我感觉网站管理人能看到帖子的内容,他们发布这类帖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你发现对你不实描述的内容,可以主动通知网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如果网站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扩大部分应当与发帖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本案中网站明知帖子带有侮辱诽谤的内容,仍然发布出去,那么该网站应当与发帖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然,网站在接到你的通知后向你索要高额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向你返还。(责编/诗坤ranbaoma@126.com)
陈淑琴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热心接待客户、耐心分析案件、细心发现问题为特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最佳解决方案。联系电话:13932123890。
王革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以情感沟通方式调解解决民事纠纷。联系电话:15831197588。
问:我是一个刑满释放的人员,想学习一些技术自谋职业,闲暇时间也学会了上网,一天我在上网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我的照片、家庭地址,最让我恼火的还把我以前的犯罪经历写得一清二楚。我想是以前盗窃团伙的人干的,是因为我不跟他们同流合污就这样公开我的基本信息,这种行为对我是否构成侵权?
答:这种散布个人基本信息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规定》,网友和网站利用网络公开你的照片、家庭地址以及你以前的犯罪经历等个人信息,给你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构成对你的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的侵害,你请求发帖人以及网站承担侵权责任的,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问:前不久,因公交车让座的问题,我和一个老大爷发生争吵。事后得知,我被人肉搜索了,所有吵架经过的相关视频被放到了网上。因为这件事情,我丢掉了工作,也给我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打击,我得了精神阴郁症。对我来说天都塌了,难道我被人肉搜索了只能这样等待着惩罚吗?我能不能得到法律的帮助,去哪个法院状告呢?
答:从这个事件来看,你会受到道德方面的谴责,但是被恶意的人肉搜索也构成了对你名誉权益的侵害,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关于法院管辖问题你可以到你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你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也可以去侵权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这是被告所在地;还有可以把发布视频的网站也列为被告,那就是网站公司的注册地。为了便于诉讼,我们建议你选择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即可。
问:我开了一家餐厅,生意红火。几天前,有客人在我餐厅吃饭,发生矛盾,我们解决了问题并进行了赔偿。但是,最近,我在某网站上看到了多篇关于捏造我餐厅虚假使用地沟油、恶意谩骂和侮辱我餐厅的文章,致使我餐厅生意冷清。我对该不实报道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咨询了律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最重要的是我辛辛苦苦经营的餐厅面临着生存危机,给我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对给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答:对这类捏造事实并在网络上散播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的,都可以主张赔偿。其中,你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请求赔偿,包括你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律师费,数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你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也可以请求赔偿;对因此事件给你造成的精神损害,你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由法院具体确定。
问: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想通过兼职赚点生活费。于是,从同学那里打听到在网上发帖子可以赚钱,大家都在做,我于是也加入到了这个队伍里,至于帖子是什么内容,我们也不关注它,只觉得发的越多赚得就越多。一天,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件事,有人在网上发帖子惹上了官司,我吓一跳,可能发生这种事吗?
答:在网上发帖子,是当下年轻人爱做的一件事,也有部分人员和机构在专门从事代人发帖的业务,俗称“网络水军”,通过网络转发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扩大影响,原本无可厚非。关键问题是你要关注所转发帖子是什么内容,如果帖子内容正当、合法,比如寻人启事、广告、专业论文等你可以转发并获得报酬;但是如果帖子内容涉嫌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比如带有侮辱谩骂语言的、有个人基本信息的等,那么你最好拒绝转发。因为这类帖子有可能会侵害到他人人身权益的,你转发后就成了“帮凶”,若被侵权人提起诉讼,你作为发帖行为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在生活上,我和爱人感情很好,家庭和睦;在工作上,勤奋踏实,认真负责,领导对我很器重。但是,在前天我上网无意中在某网站上看到了关于我的帖子,说我在同事面前很嚣张、很傲慢,对家庭极不负责还有家庭暴力,并附有我与一女子的亲密合照。我意识到是有人在故意诋毁我,我要求该网站快速删除此文章,可该网站要我付高额的费用才删,于是我被迫付费。事后,我感觉网站管理人能看到帖子的内容,他们发布这类帖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你发现对你不实描述的内容,可以主动通知网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如果网站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扩大部分应当与发帖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本案中网站明知帖子带有侮辱诽谤的内容,仍然发布出去,那么该网站应当与发帖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然,网站在接到你的通知后向你索要高额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向你返还。(责编/诗坤ranbaoma@126.com)
陈淑琴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热心接待客户、耐心分析案件、细心发现问题为特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最佳解决方案。联系电话:13932123890。
王革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以情感沟通方式调解解决民事纠纷。联系电话:1583119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