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后,大家都知道一种叫“PM2.5“的东西,让我们每时每刻呼吸的空气变差。渐渐地,“你今天没戴口罩啊?”代替了“你吃饭了吗?”成为日常的见面语。就在我们开始对“雾霾”无可奈何地习以为常时,柴静在2015年2月28日发布了名为《穹顶之下》的演讲视频,再次引起全民对“雾霾”的热议。
视频中那句“同呼吸,共命运”触动了本刊记者,于是联系了自然之友“蓝天实验室”项目负责人郭慧和媒体合作负责人郭京慧,希望能进行一次专访,讨论一下面对空气污染,环保公益组织可以有哪些行动。自然之友是柴静视频中那段“如何行动”动画短片的联合制作方,也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
倡导公众参与 应对大气污染问题
自然之友的办公室位于华展国际公寓二层,进门左手边放置着三层宣传资料,沿着走廊两侧展列着历年的荣誉证书、环境相关的书籍、自然之友工作人员的照片,以及自然之友编著的报告、资料。
书架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排绿色封面的《中国环境绿皮书》。这一书系由自然之友主编,从2006年开始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每年一册。自然之友希望可以从环保组织的社会视角与民间视角出发,同时让一线环保人士、记者、律师、NGO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公众的观点得到更多的表达,客观记录中国每一年的环境状况。从2012年起,《中国环境绿皮书》开始收录“雾霾”相关的文章,表明“雾霾”作为全国性大气污染问题于2011年进入了公众视野。
自然之友在应对大气污染问题的过程中,开展了倡导公众参与的活动。2013年1月,北京连日遭受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和健康。为此,自然之友发起“我为北京争口气”主题活动。16日,30多名志愿者在西直门、崇文门等多个地铁站附近的道路上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长期暴露在雾霾中的人群免费发放防护口罩2000多个,并收集市民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希望引发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2014年11月,自然之友正式启动“蓝天实验室”项目,希望在中国雾霾肆虐的当下,联合有志于研究空气污染与人体健康的青年科学家及专业人士,设计一系列面向公众开放的浅显易懂的科普测试活动,引导公众对雾霾形成科学的认知,并寻找科学应对雾霾的方法,推动公众以积极、客观的态度关注、参与大气治理。这一项目也在2014年11月在支付宝公益平台开展众筹,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实验设备的购买以及志愿者行动补贴。
然而,仅仅记录问题、发动公众参与,这并不是环保公益组织存在的最大价值。公益组织有义务也有权利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共权益,推动信息公开、完善立法条案、监督企业和政府行为。
推动信息公开 参与完善立法
2013年12月,自然之友联合各地区18家环保组织,正式启动了“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推动项目。项目以信息公开申请为主要手段,以网络化行动为策略,推动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并尝试在政策层面推进大气污染法相关法规的落实和完善。截至2014年8月,项目在湖南、湖北、安徽、山东、辽宁、福建等地的15个城市开展。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参与的环保热心人士认识到,环境问题的治理不仅是政府的事情,也不仅是受污染个体的事情,而是需要公众和政府不断协商解决的事情。而协商对话的基础就是信息的公开,只有了解污染的真实情况,个体才能更有效及时地进行反馈和监督,政府才能及时地研究出解决方案并充分地执行。
在推动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地同时,自然之友也积极投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中。2014年9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出通知,请全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长达1个月,截至10月8日。自然之友不仅发动公众参与,收集整理了近百条意见,还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了修改建议。修改建议包括增加和补充“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承担法律责任的处罚标准”等详细内容。
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是环保公益组织应对破坏环境行为最有力的武器,然而“公益诉讼”立案难几乎是每个环保公益组织或污染受害者都曾有过的遭遇。早在2011年10月,自然之友等组织就曾提起的“云南曲靖铬渣污染案”,这是草根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经过3年的持续推动,该案件至今仍处在现场勘验阶段。
除了立案难,诉讼费用高、诉讼主体资格门槛高,这些掣肘将敢于在公益诉讼中死磕的环保公益组织推入无奈的境遇。然而,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重新唤起了环保公益组织的希望,众多民间环保公益组织把公益诉讼当成“尝试新法是否管用”的一场实验。
新法实施首日,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共同起诉的福建南平毁林一案,被南平市中级法院立案受理,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一例生态破坏类公益诉讼。这一次,自然之友借助已有的刑事判决,省去了司法诉讼过程中最为繁琐、艰难的重新取证、鉴定等环节。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认为,“南平案”能顺利立案,是借助新法实施之机“退一步的胜利”,首先要确定环保公益组织的诉讼主体资格,为今后有难度的案件打下基础,希望从易到难持续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虽然目前尚未有大气污染方面的公益诉讼,但相信已经小试牛刀的自然之友,在经验丰富之后,一定会发挥“公益诉讼”这把法律武器最强大的威力。
与此同时,2015年1月4日,由自然之友发起、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支持的“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在北京启动,这是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第一项社会支持基金。基金的设立也表达了社会各界对新环保法的信心和期待,希望环保公益组织能以此为契机依法开展更有力的环保行动。
视频中那句“同呼吸,共命运”触动了本刊记者,于是联系了自然之友“蓝天实验室”项目负责人郭慧和媒体合作负责人郭京慧,希望能进行一次专访,讨论一下面对空气污染,环保公益组织可以有哪些行动。自然之友是柴静视频中那段“如何行动”动画短片的联合制作方,也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
倡导公众参与 应对大气污染问题
自然之友的办公室位于华展国际公寓二层,进门左手边放置着三层宣传资料,沿着走廊两侧展列着历年的荣誉证书、环境相关的书籍、自然之友工作人员的照片,以及自然之友编著的报告、资料。
书架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排绿色封面的《中国环境绿皮书》。这一书系由自然之友主编,从2006年开始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每年一册。自然之友希望可以从环保组织的社会视角与民间视角出发,同时让一线环保人士、记者、律师、NGO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公众的观点得到更多的表达,客观记录中国每一年的环境状况。从2012年起,《中国环境绿皮书》开始收录“雾霾”相关的文章,表明“雾霾”作为全国性大气污染问题于2011年进入了公众视野。
自然之友在应对大气污染问题的过程中,开展了倡导公众参与的活动。2013年1月,北京连日遭受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和健康。为此,自然之友发起“我为北京争口气”主题活动。16日,30多名志愿者在西直门、崇文门等多个地铁站附近的道路上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长期暴露在雾霾中的人群免费发放防护口罩2000多个,并收集市民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希望引发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2014年11月,自然之友正式启动“蓝天实验室”项目,希望在中国雾霾肆虐的当下,联合有志于研究空气污染与人体健康的青年科学家及专业人士,设计一系列面向公众开放的浅显易懂的科普测试活动,引导公众对雾霾形成科学的认知,并寻找科学应对雾霾的方法,推动公众以积极、客观的态度关注、参与大气治理。这一项目也在2014年11月在支付宝公益平台开展众筹,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实验设备的购买以及志愿者行动补贴。
然而,仅仅记录问题、发动公众参与,这并不是环保公益组织存在的最大价值。公益组织有义务也有权利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共权益,推动信息公开、完善立法条案、监督企业和政府行为。
推动信息公开 参与完善立法
2013年12月,自然之友联合各地区18家环保组织,正式启动了“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推动项目。项目以信息公开申请为主要手段,以网络化行动为策略,推动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并尝试在政策层面推进大气污染法相关法规的落实和完善。截至2014年8月,项目在湖南、湖北、安徽、山东、辽宁、福建等地的15个城市开展。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参与的环保热心人士认识到,环境问题的治理不仅是政府的事情,也不仅是受污染个体的事情,而是需要公众和政府不断协商解决的事情。而协商对话的基础就是信息的公开,只有了解污染的真实情况,个体才能更有效及时地进行反馈和监督,政府才能及时地研究出解决方案并充分地执行。
在推动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地同时,自然之友也积极投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中。2014年9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出通知,请全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长达1个月,截至10月8日。自然之友不仅发动公众参与,收集整理了近百条意见,还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了修改建议。修改建议包括增加和补充“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承担法律责任的处罚标准”等详细内容。
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是环保公益组织应对破坏环境行为最有力的武器,然而“公益诉讼”立案难几乎是每个环保公益组织或污染受害者都曾有过的遭遇。早在2011年10月,自然之友等组织就曾提起的“云南曲靖铬渣污染案”,这是草根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经过3年的持续推动,该案件至今仍处在现场勘验阶段。
除了立案难,诉讼费用高、诉讼主体资格门槛高,这些掣肘将敢于在公益诉讼中死磕的环保公益组织推入无奈的境遇。然而,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重新唤起了环保公益组织的希望,众多民间环保公益组织把公益诉讼当成“尝试新法是否管用”的一场实验。
新法实施首日,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共同起诉的福建南平毁林一案,被南平市中级法院立案受理,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一例生态破坏类公益诉讼。这一次,自然之友借助已有的刑事判决,省去了司法诉讼过程中最为繁琐、艰难的重新取证、鉴定等环节。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认为,“南平案”能顺利立案,是借助新法实施之机“退一步的胜利”,首先要确定环保公益组织的诉讼主体资格,为今后有难度的案件打下基础,希望从易到难持续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虽然目前尚未有大气污染方面的公益诉讼,但相信已经小试牛刀的自然之友,在经验丰富之后,一定会发挥“公益诉讼”这把法律武器最强大的威力。
与此同时,2015年1月4日,由自然之友发起、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支持的“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在北京启动,这是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第一项社会支持基金。基金的设立也表达了社会各界对新环保法的信心和期待,希望环保公益组织能以此为契机依法开展更有力的环保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