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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遵照国务院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关于对《破产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的批示,由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牵头、国务院法制局工交司、中国工业经济协会调研部和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共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先后对黑龙江、辽宁、四川、湖北、江西等五省进行了调研。现就上述地区实施《破产法》的有关情况、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综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