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近年来我市基层检察机关在执行上级院反腐倡廉制度工作中,客观存在着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举,充分发挥制度执行力在强化自身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关键保障作用。
关键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还客观面临着自身反腐败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基层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近几年来,高检院先后制定实施了有关《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省、市检察院也先后制定实施了有关“六条禁令”等制度。“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从最近几年我市基层检察机关执行上级院反腐倡廉制度的工作情况来看,效果还不能令人乐观,还客观存在着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和有关纪律作风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对此,基层院领导层面以及纪检监察专职部门应予引起深思和重视。笔者认为,强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是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举,充分发挥制度执行力在强化自身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关键保障作用。
一、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政制度执行的能动性
反腐倡廉教育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廉政制度执行力。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努力提高检察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为防止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筑牢重要思想基础。
(一)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学习高检院和省、市院制定实施的一系列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基层院干警进行遵守检察纪律、廉政纪律,以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教育,促使全体基层院干警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廉洁从检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为廉政制度执行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提高业务素质。精通业务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检察机关必须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实战技能。职务犯罪案件要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刑事案件要宽严相济、保证批捕和公诉准确率,法律监督要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司法机关裁判不公等问题,确保检察权为民所用、为民谋利。通过提高业务素质,保证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精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警示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既要着眼于当前,又要立足长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廉政制度执行的能动性。通过经常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与刑事庭审观摩等现场活动,开展及时有效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通过基层干警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使干警的思想产生震撼,心灵得到净化,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从而提高执行廉政制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二、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增强廉政制度执行的保障性
健全制度是针对当前廉政建设现状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制度的执行则是制度建设的关键,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根据当前基层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只有切实完善制度建设,找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上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检察机关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制度,必须抓好抓实。要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要不断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免谈话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干部执法档案,强调干净干事,增强党纪政纪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规范领导班子行为的制度。市检察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检察机关“一把手”领导权力运行的工作规定》,对此基层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制度,如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探索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等各项廉洁自律制度。另一方面,要突出完善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制度。在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党务、检务公开以及情况通报、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
(三)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的制度。防止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极为重要。要针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各环节制定监督制约制度,完善检察业务规范,健全执法责任制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部署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廉政制度执行的实效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必不可少。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应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领导。要增强基层院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检察长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督促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制度执行上率先垂范。要求普通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基层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检务督查要适时有效延伸。一是要认真落实《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等廉政规定,注意抓好案前教育防范、案中过程控制和案后回访监督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二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管好干警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把干警非工作时间的活动纳入监督视野,防微杜渐;三是将检务督查纳入公众视野,设立检务监督台,广泛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制度执行不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责任的追究不到位,严肃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和根本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抓敢管,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那些对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硬约束,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
当前,我市基层检察机关要以提高廉政制度执行力为重点,以廉政教育为手段,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进行重点突破,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大力推进我市基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保证检察权健康有效行使。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盐都 224005)
关键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还客观面临着自身反腐败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基层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近几年来,高检院先后制定实施了有关《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省、市检察院也先后制定实施了有关“六条禁令”等制度。“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从最近几年我市基层检察机关执行上级院反腐倡廉制度的工作情况来看,效果还不能令人乐观,还客观存在着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和有关纪律作风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对此,基层院领导层面以及纪检监察专职部门应予引起深思和重视。笔者认为,强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是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举,充分发挥制度执行力在强化自身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关键保障作用。
一、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政制度执行的能动性
反腐倡廉教育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廉政制度执行力。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努力提高检察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为防止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筑牢重要思想基础。
(一)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学习高检院和省、市院制定实施的一系列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基层院干警进行遵守检察纪律、廉政纪律,以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教育,促使全体基层院干警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廉洁从检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为廉政制度执行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提高业务素质。精通业务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检察机关必须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实战技能。职务犯罪案件要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刑事案件要宽严相济、保证批捕和公诉准确率,法律监督要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司法机关裁判不公等问题,确保检察权为民所用、为民谋利。通过提高业务素质,保证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精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警示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既要着眼于当前,又要立足长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廉政制度执行的能动性。通过经常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与刑事庭审观摩等现场活动,开展及时有效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通过基层干警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使干警的思想产生震撼,心灵得到净化,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从而提高执行廉政制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二、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增强廉政制度执行的保障性
健全制度是针对当前廉政建设现状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制度的执行则是制度建设的关键,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根据当前基层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只有切实完善制度建设,找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上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检察机关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制度,必须抓好抓实。要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要不断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免谈话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干部执法档案,强调干净干事,增强党纪政纪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规范领导班子行为的制度。市检察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检察机关“一把手”领导权力运行的工作规定》,对此基层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行为的制度,如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探索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等各项廉洁自律制度。另一方面,要突出完善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制度。在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党务、检务公开以及情况通报、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
(三)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的制度。防止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极为重要。要针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各环节制定监督制约制度,完善检察业务规范,健全执法责任制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部署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廉政制度执行的实效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必不可少。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应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领导。要增强基层院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检察长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督促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制度执行上率先垂范。要求普通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基层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检务督查要适时有效延伸。一是要认真落实《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等廉政规定,注意抓好案前教育防范、案中过程控制和案后回访监督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二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管好干警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把干警非工作时间的活动纳入监督视野,防微杜渐;三是将检务督查纳入公众视野,设立检务监督台,广泛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制度执行不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责任的追究不到位,严肃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和根本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抓敢管,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那些对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硬约束,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
当前,我市基层检察机关要以提高廉政制度执行力为重点,以廉政教育为手段,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进行重点突破,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大力推进我市基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保证检察权健康有效行使。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盐都 2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