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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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胡子姓王,是我家的老邻居。年轻人大都不知道他的大名,有时径直以“黄胡子”呼之,他也毫不在乎。如果在太阳底下你会发现,他不仅胡子是黄的,眼珠也是黄的。第一次知道“炎黄子孙”这个词时,我就想到了黄胡子。
  黄胡子做过我们第三生产队的队长,而且时间很长。让他做队长,应该因为他很能干,很能吃苦,我们老家的形容词叫“勤苦”。他大约是我们村起得最早的人,冬天6点钟左右就起床了,先是挑水,接着是扫院子和大街。他气管不好,烟瘾却很大,一边干活一边抽烟,左邻右舍都能听到他尖锐而持续的咳嗽声。在我幼年的记忆中,如果偶尔早醒,报晓的不是公鸡,而是黄胡子海啸般的咳嗽。
  黄胡子干队长,干得很艰难,因为会计和保管经常联合罢工。那时的生产队,所谓干部就四个人:一是队长,二是会计,三是保管,四是计分员。四个人中,计分员无足轻重,会计的技术含量最高,而保管的屁股后边,拴着仓库的钥匙。试想,如果会计与保管联合起来跟队长过不去,队长还有好日子过吗?于是我们队经常上演这样一幕:黄胡子一边吹哨子一边吆喝,招呼大家到场院去分粮食,当社员三三两两到齐时,会计把算盘一摔说:账还没算完!更有甚者,有时保管竟然不见了,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社员们抽着呛人的旱烟,瞅着那把生锈的大铁锁,像瞅着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当然,这些还算文明,对吵对骂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溅对方一脸唾沫后,什么问题都没解决,似乎只为涂一点别致的防晒霜。在这三个人中,保管最阴,鬼点子挺多,而会计是个直筒子,所以跟黄胡子吵骂的永远是会计,而保管只负责摇鹅毛扇子。社员们则在一旁木然地坐山观虎斗,因为这三个干部的吵闹太家常便饭,人们已经麻木。
  会计与保管为何跟黄胡子过不去,我猜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保管这个人有些坏,二是黄胡子爱赚小便宜。无论城乡,也无论古今,爱赚小便宜的人,不会有战略眼光,当然也不会有尊严。
  黄胡子当过兵,当兵是无上光荣的。黄胡子家里的相框中,居中位置是他跟未婚妻的合影:黄胡子一身戎装,其未婚妻则是一脸羞涩的幸福。在我幼年的记忆中,黄胡子的老婆要比他高,也远比他好看。
  关于黄胡子军旅生涯的另外一个记忆,是他有一次谈起从军的轶事:他们是炮兵,闲得蛋疼时,就拿着望远镜四处乱瞅,最拿手的是看庄稼地里的女人。我当时的结论是,黄胡子之所以没在部队混出来,肯定是望远镜选错了目标。
  上世纪50年代,军人没有复员一说,不当兵了便做工人,地位依旧很高。
  黄胡子做工人时,跟我爹一个厂,无论年龄和资历,他都属于徒弟这一级,所以他一直叫我爹师傅。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无论政治地位还是经济待遇,都是农民无法望其项背的,但有一段时间除外。


  大炼钢铁之后是大饥荒,那时流行的顺口溜云:三级工,二级工,不如回家种沟葱。就是这时,缺乏战略眼光的黄胡子,把工作服一脱回家种葱来了。当然,这一种就是一生,他也因之与曾经一度垂青他的幸运女神永远失之交臂。
  军旅加工厂生涯,在黄胡子身上留下的唯一烙印,是他偶尔会刷牙,那时农民是不刷牙的。想刷牙时,黄胡子会笑嘻嘻地来到我家,手中捏把牙刷,跟我娘说,这两天上火,牙疼。他拿起牙缸中的牙膏,挤一点到牙刷上,再打开茶叶罐捏一撮茶叶,显然,茶叶跟牙膏一样,也是用来败火的。如果碰巧桌上有香烟的话,他当然不会错过,但他的手已经不够用,于是把已经挤上牙膏的牙刷小心地平放在桌上,用一只手费力地抽出一支烟。那时没有打火机,一只手是无法划火柴的,于是他把香烟夹到耳朵后,笑嘻嘻地走了。
  我娘并不讨厌黄胡子,甚至对他很友善。我想,除了她的大方外,还有两个因素,一是黄胡子不虚伪,不穷酸,他赚小便宜时,做得光明正大且具某种喜剧意味,似乎有一种珠圆玉润的美感;二是黄胡子很有些古道热肠,邻里间如果有谁求他帮忙,他永远是最卖力的。
  我对黄胡子一直印象不坏,比如要远好于那个奸诈的保管。不过,在黄胡子的大女儿去世后,我对他的好感荡然无存。那时,我已经离开老家,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是母亲断断续续告诉我的。
  黄胡子有二女二子,两个大的是女儿,最大的女儿叫华,比我要小十来岁。黄胡子的四个孩子中,华长得最好:浓眉大眼,身材高挑,如果鼻梁再挺拔一点,差不多要算个美人了。当然,这些优秀基因都不属于黄胡子,而是他老婆的遗产,也可以说是黄胡子从军的余泽。另外,华的性格特别绵和,从来不会高嗓门跟人说话,加之她是家中老大,很能忍辱负重,所以在乡邻眼中,这是个挑不出毛病的姑娘。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姑娘,却在二十几岁时病死了。
  那是上世纪80年代,土地开始承包到户。因为没有了集体劳动,个人隐私也就有了生长空间,华什么时候得的病,谁也说不上来,但人们渐渐感觉到了异常,因为她经常去赤脚医生那儿打针,而且很少出门。关于华生病的信息,大都是从这儿传出来的,当然,其中杂有很多想象与臆测。
  据赤脚医生说,华得的是肾炎,打的都是消炎针。我不懂医,但对这个说法半信半疑,因为根据常识,除了头发,人的任何器官和部位都会发炎,如果用西医来对付的话,通常的做法就是消炎。但炎症跟炎症是不一样的,其根源与治疗方法当然也会迥然不同。
  打了很长时间针,华的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更重了,因为她的面部开始浮肿,已经越来越少出门。
  春节回老家,母亲跟我说,这个黄胡子,一根牛毛锯开用,不信你瞅着,藕瓜一样的闺女,早晚死在他手里!
  黄胡子不舍得花钱带女儿去医院。
  这时,华已经二十冒头,按农村惯例,再不订婚就会沦为大家的笑柄,当然也有嫁不出去的风险。但自知有病,身段就放得特别低,于是跟南山的一个半大光棍订了亲。
  “无谎不成媒”,是乡亲们的口头禅,它简洁地画出了大多数乡村婚姻的灵魂。在我老家,但凡有病的姑娘,或者因为不检点而声名狼藉的姑娘,最后的归宿都是盛产光棍的南山。南山不是一个村,而是一个很大的区域。   华的未婚夫已近四十岁,穷是无疑的。他肯定也知道华有病,但这层窗户纸不会捅破。华的年轻美丽和他自己的年龄,值得让他赌一把,而一旦错过,他连赌的机会都没有了。“我把青春赌明天”,是曾经很流行的一句歌词,其实,谁都有青春,但并不是谁都有赌的机会。
  依乡俗,订亲后就要当亲戚走动,中秋与春节,准女婿要带着礼物来看老丈人,且是贵客。但因为生疏,更因为彼此还有太多利害的权衡,包括近距离地仔细打量对方,所以这种接触表面上极客气,但却高度程式化礼仪化,当然也是极虚伪的。我们村有一个特别腼腆的人,订亲后第一次看老丈人的经历是这样的:他紧张得一宿没睡,第二天一进丈人家就吓尿了裤子,并把爹喊成了娘,把娘喊成了爹。终于完成“演出”回到自己家时,大冬天的,又走了一二十里地,他里边的衣服还是湿的。
  在华的时代,农村还恪守着男女授受不亲,比如准女婿来了,女孩打个招呼,就钻到别的屋猫起来了。喝酒时女人是不上桌的,就是男人,也只把小酒盅捏在手里轻轻抿一口,而绝不会像亲朋欢聚那样把酒临风。鉴于华的特殊情况,无论是黄胡子还是华,都会努力减少双方的接触,以隐瞒越来越严重的病情。
  这一年回老家给母亲过生日时,母亲高兴地跟我说,华订亲了,这个孩子有救了。然而,事情的发展证明,母亲未免乐观了。
  按说,订亲以后,经过一年左右的接触,由媒人出面谈妥条件,一对年轻人就可以领结婚证了。这个所谓的条件,本质上就是钱,但双方都会掂量彼此的轻重,所以所谓条件是有弹性的。比如女方很富有,又对小伙子特别满意,那么置办丰厚的嫁妆嫁女儿的情形也是有的。不过一般情况下,这是对男方的一次性大放血,过了这个码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想再拔毛就难了。抠门的黄胡子,当然不会轻易松口,于是这场谈判就谈成了一场马拉松。
  又一次回老家过年时,母亲对我说,华的婚事一直不死不活地拖着,因为黄胡子狮子大张口,那个男人穷得叮当响,就是脚下垫块砖头也够不着。
  我想,这个可怜的男人应该不是抠,而是实在太穷,包括借贷能力都没有。
  母亲说,华天天在家绣花,她的房间里,经常深夜还亮着灯。有去她家串门的邻居出来说,华的脸已经肿得很难看。那时,绣花是农村女人普遍的创收副业,县外贸公司负责收购并出口。华的绣花所得,看来是归她自己所有,所以黄胡子心疼电费,不让女儿用电灯,而只准用煤油灯。
  拼命绣花挣钱,是准备自己的嫁妆,还是偷偷塞给未婚夫,以满足父亲的要求抓紧把自己嫁出去,外人无从知晓。黄胡子的老婆,本来就是一个很少与人来往的人,自从女儿生病以后,就更加自闭,想得到她家的任何信息都是困难的。
  从此,我眼前常常出现这样一幕:冬夜,一个病中的姑娘在煤油灯下绣花。鸡都叫了,她揉揉浮肿的眼睛,搓搓僵直的双手,继续绣自己的心事和希望。这个希望似乎很远,又似乎近在咫尺,她唯一能做的是不舍昼夜。作为一个小学都没读完的姑娘,她对这个世界和自己都同样无知,对自己的病就更无知。但梦想是人的本能,或许因为自己浮肿的脸,她的梦已经越来越瘦,不过再瘦的梦也是美的,比如做新娘。它成为姑娘最后的生命动力,当然,天堂常常就是地狱,梦想也极大地透支了她的病体,这其实是一场绝望的赛跑。
  在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的土屋里,在透骨的寒冷与无边的孤寂中,人和世界都睡了,唯一醒着并发热的,是一个村姑挣扎在路上的梦。
  然而,她最终没有跑过病魔与死神。
  母亲说,直到女儿开始翻白眼,黄胡子才张罗人送医院,但走到半路就断了气,于是又折回来了。据说,在华去世前几个月,她自知来日无多,也已经无法坐起来绣花。华的婶子去看她,华攥着婶子的手吃力地说,她想到县医院住一住,也搞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病。
  算起来,华的生病时间,前后加起来大约有四五年。她没有去过一回县医院,最后的一点希望也倒在了半路上。按汉语的习惯表达,不能实现的希望叫奢望,而人死之后则叫遗愿。
  至于华得的是什么病,已经是个永远的谜。按常识推,能拖这么长时间,应该不是什么恶疾。母亲说,一个花红柳绿的闺女,活活让黄胡子给拖死了。
  华的未婚夫闻讯赶来了,进门就跪在华的遗体前,哭得肝肠寸断,在场的女人都陪着落泪。我想,这个男人的哭,有悲恸,有绝望,更有控诉。他数次捶着干瘦的胸膛嚎叫:早说给我,就是砸锅卖铁卖血卖命,我也给她看病啊!
  他在哭华的命,也在哭自己的命。两条本该拧到一起的命,拧到一半,其中的一条断了。
  按农村风俗,没有成家的人不会有正式的丧礼,最多烧几卷纸,亲人们哭一场,就拉去火化厂。另外,未婚夫的身份,半生不熟不伦不类,其实不该出现在这样的场合。但华的未婚夫不仅在第一时间来了,而且表现得比所有的人都更悲痛。更令很多人不解的是,他还陪着去了火化厂,并要求把华的骨灰给他。
  这一回,黄胡子很慷慨。大约在他看来,骨灰没有任何意义,他甚至不知如何处置它。而这个男人在华身上花了四五年心思,也花了很多钱,把骨灰送给他,也算是两清了。
  相对于水深火热的结婚谈判,骨灰的归属云淡风轻。
  火化的那一天,落了第一场秋雨。那个男人抱着华的骨灰盒,踩着一地泥泞,直接从火化厂头也不回地哭着走了。
  母亲的骨灰,是我从火化厂抱回来的。根据我的经验,这时的骨灰盒是热的——那是你至亲至爱的人最后的体温,也是她最后一次温暖你。
  这个男人,把大半生的积蓄和一生的希望,还有对女人的渴慕,都痴痴地放在了华身上,但他肯定没有拉过她的手。现在她就在他的怀里,而且是热的,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知他是否体味到了来自异性的灵或肉的气息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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