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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全新学校安庆246003
【摘要】
人们渴望教育公平。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施怎样的基础教育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要在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
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就应对每一个人一视同仁,决不放弃任何一位可接受教育的学生。
坚持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至少需正确认识与“因材施教”相关概念间的关系,在动态的发展中准确地识“材”,建构必要的保证机制和致力于学会学习。
坚持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就需使我们的教育主动适应不断变革的社会,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实施全面教育与实行教育民主。
【关键词】教育公平“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人尽其才”
教育公平,是时下报刊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之一,它反映了人们对实施教育公平诉求的渴望。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施怎样的基础教育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换言之,实现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尽管,保证基础教育公平的要素纷繁,但笔者认为,要在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与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
1.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
“有教无类”,源于《论语·卫灵公》。其义,古今学者的解释大体相似。一般都将其诠释为:对所有的人都进行教育而没有类的差别。如杨伯峻先生将其译为“人人我都教育,没有(贫富、地域等等)区别”,钱穆先生将其译为“人只该有教化,不再分类别。”事实上,孔子收取的学生,既没有部族、地域之限,也没有贫富、贵贱、智愚、善恶之分,只需收取一点学费,以维持其生计与办学。他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脩”是干肉,“束脩”是指十条儿干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只要能带十来条肉脯送上薄礼的人,我从来没有不加以教诲的。因此,在孔子的三千弟子中,既有来自鲁国当政的贵族子弟孟懿子,也有被称之为“贱人”的仲弓父和“鄙家”子弟的子张;既有以货殖致富、家有千金的子贡,也有蓬户瓦牖、捉襟见肘的原思和穷居陋巷、箪食瓢饮的颜渊;既有北方的卫人子夏、陈人子张,也有南国吴人子游等。他以卓有成效的教育实践,改变了教育对象限于统治阶层成员的历史传统,开创了我国平民教育的新纪元,也为教育公平奠定了理论基础。
时至20世纪80年代,由科技的突飞猛进,生产力水平的巨大提高,致使人类物质文明进程加速的同时,也使人类社会濒临种种挑战。在人类寻求走向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人们终于形成了这样的国际共识:人的现代化是一切现代化的基础。正如对未来研究极富权威的“罗马俱乐部”总裁奥雷列奥·佩西在他的报告《未来的一百年》中所说:“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提示未来,有一点必须首肯——未来是以个人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以《人的现代化》一书闻名于世的美国学者英格尔斯,于1962—1964年在对六个发展中国家进行大规模的比较研究性社会调查后指出:“痛切的教训使一些人开始体会和领悟到那些完善的教育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的生命力的广泛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己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法,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现代化国家。否则,高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和有效管理,都不会得以实现。即使经济已经开始起飞,也不会持续长久。”而人的现代化基础在教育。当人们意识到:“‘一切为经济增长’已不再被看作是可以使物质进步和公正、尊重人的地位、尊重我们应该完好地传给后代自然财富和谐一致的理论途径”,“面向未来的种种挑战,教育看来是使人类朝着和平、自由和社会正义迈进的一张不可少的王牌”“开始相信普及教育是促进经济‘起飞’和收复失地的绝对武器”时,“教育先行”便使世界各国把优先发展教育列为基本国策,“终身教育”便成为人类进入新世纪的一把钥匙,加速学习型社会建设便竞相成为各国追逐的目标。
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未来的社会竞争归根结底是教育的竞争”的共识时,人们亦已深刻地认识到,我们时代的巨大变化“正危及人类特有的同一性。我们所害怕的,不仅是严重的不平等、穷困和苦难的痛苦前景,而且还有人类可能被两极分化,把人类分裂成为优等集团和劣等集团,主人和奴隶,超人和下等人这样的危险”“我们全球社会所不能浪费的一种资源,就是人类的智力、创造力和想象力。我们的世界几乎不能承受近10亿的成人文盲和1亿多年龄在6—11岁的失学儿童这一现状。如果我们要找到足以解决这些令我们困惑的严重问题的各种方法,我们就必须动员每一个人并使他们对此有充分的意识。从这一角度看,全民教育就不仅仅是一种权利,而且还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必须”。
于是“全民教育”思想便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儿童基金会、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联合发起,并于1990年3月在泰国宗迪思召开的“世界全民教育大会”上正式提出。大会提出的全民教育,强调教育是人的基本权利;教育对于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极为重要;必须普及基础教育和促进教育平等。全民教育目标是满足所有人的基本学习需要。大会通过的《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和《满足基本学习需要的行动纲领》两个划时代文件,表明全民教育思想已为国际社会所接受。1993年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九个人口大国全民教育首脑会议”,再次把国际社会对全民教育的关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继之,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了“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并发表了《萨拉曼卡宣言》。大会再次强调: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学校要容纳全体儿童并满足他们特殊教育需要。会中,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的概念。会后,经14年探究,至2008年11月在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就以《全纳教育:未来之路》为主题。大会对如何促进以教育公平与平等为基础的全纳教育,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会最终形成的《第四十八届国际教育大会(ICE)的结论与建议(草案)》,在第一条中就明确指出:“全纳教育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其宗旨是向所有人提供有质量的教育,并尊重学生和社区的多样性,以及不同的需要、能力、特点和学习预期,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
就人的个体而言,一个人是无法选择出生的国度、区域与家庭的,也无法选择遗传基因;对于突然降临的天灾人祸,更不能由自己的意志去规避。当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越来越成为每一位“地球村”村民必不可少的“走向生活的通行证”;成为将人的潜能充分地转变为现实才能,从而为人们有尊严地生活、工作与提升自己生活质量的根本途径;成为人们继续学习、获得充分的教育、广博的见闻和通晓事理的决定性前提的当今,处于弱势群体中的个体的人,他既是“地球村”中的一员,理应同这个地球上所有的人一样,享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享有实现他们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先天已经不公,后天的教育又怎能对他们弃之而不顾,如同在伤口上抹盐呢!
更何况在和谐世界中,七十二行哪一行能缺少?哪一行又不需要人才!诚然,脑科学尚未证明人的智能结构是否同大千世界七十二行相匹配,但笔者坚信人的不同智能结构,同人类世界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应是基本一致的。如同在没有人为的破坏下,人的性别有史以来一直处于大体平衡一样。
由此显见,不论从哪个角度去提示我们的教育,现代的中小学教育对象,都必须由面向精英而走向全民、全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教无类”:对每一个人一视同仁,不放弃任何一位可以接受教育的人。
2.坚持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
“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机会,并不是指名义上的平等,即对每一个人一视同仁,如同目前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机会平等是要肯定每一个人都能受到恰当的教育,而且这种教育的速度和方法是适合个人的特点的。”这种“恰当的教育”,就是适合于所有人的“全民(纳)”教育。
人的差异的绝对性,人类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全民(纳)教育的核质是适合于有差异的“所有人”。这种适合于有差异的所有人的教育原则,便是“因材施教”。
在我国,早在2500多年前,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以其卓绝的教育实践,为我们创立了“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这一教育原则出自于《论语·为政》子游、子夏问孝的朱熹集注。朱熹在集注中引宋程颐曰“子游能养而失于敬,子夏能直义而或少温润之色,各因其材之高下与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由此形成的“因材施教”这一根本教育原则,要求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根据各行各业对人的素质的不同要求,学生的不同类型、不同认知水平与能力及自身素养,在不同场合下,选择适合于每一个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内容、策略与方式。
在国外,被称之为教育上的“哥白尼”的法国教育家卢梭,也于十八世纪在强调学校教育“要尊重儿童的自然与自由,要非常重视儿童身心发展的自然行程”时,指出“教育的一切措施,都应根据儿童的需要、能力、兴趣。”其后,英国的尼尔于20世纪初又进一步指出“应使学校适合儿童——而不是使儿童适合学校”。
显然,要实现教育的真正公平,还必须在承继先哲们创立的“因材施教”原则的基础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予以创新。
(一)正确认识与“因材施教”相关概念间的关系。
一是个人发展的可能性与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整体诉求的关系。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促进人的自主发展。由于,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的发展在其方向、水平、结构、需要与可能等方面均要受社会发展的制约(尽管人的发展亦能推动社会发展),而且教育是为未来社会培养人才。因此,作为学校教育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整体诉求,正确处理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使个人发展能主动适应并能动地促进社会的发展,而不是脱节或背离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打好基础与发挥特长的关系。如同一个人的手指不一般长一样,组成人的综合素质的各部分的发展不一样是正常的。人的个性特长,既是建立在扎实宽厚基础之上的,又是在扎基础的过程中逐渐显现的。人的个性特长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基础的广度与厚度。因此,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与中、小学教育,均应本着为人的特长的充分发挥与终身发展奠定扎实宽厚的基础,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切不可一发现有异于他苗的“一类苗”,就置二、三类苗于不顾,而只全神贯注于此“一类苗”,给予特殊的“培育”,甚或“揠苗助长”。
三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人的差异的绝对性,并不意味着人与人,即人类不存在共同的特性。在同一级别同一层次的教育中,不能没有共同的教育目标与统一的教育教学内容,在层次与层次之间不能没有系统性、层次性,使之衔接。因此,在坚持教育教学的统一性与系统性的同时,又需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增加选学内容。
四是“选择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与“选择适合于教育的学生”的关系。这二者,是建立在“选择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基础之上的对立统一。事实上,一切专业教育,如进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高校接受教育的学生,因各级各类专业对人的素质的要求与培养目标的不同,从本质上说,通过考核选拔录取的学生,从整体上说应是适合于确定的专业的,即先“选择适合于教育的学生”。,然后在实施专业教育的过程中,实施“选择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但在中小学,一定要坚持实施“选择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即使是某些需从“娃娃抓起”的特殊专业(如某些文体专业),也应在按其专业标准选择“适合于教育的学生”后,坚持实施“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
(二)在动态的发展中准确地识“材”。
“因材施教”是从“教”的视角,强调教者应“因材”而“传道、授业、解惑”。显见,“因材施教”的前提是识“材”,正确认识受教育者潜在的“材”与后天习得的才的性质、特征与状态。只有明确了受教育者的“材”质,才有可能因材而实施针对性的教育,如同种植松树,只能遵从松的生存与成长环境,选择适合种植的地域、土壤与季节,并予以科学的管理,而决不能用栽培水稻的条件与技术去种植玉米。由是,正确地认识受教育者的“材”的类别与特质,便成为教育者施教的首要任务。由于潜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逐渐显现的,因而“识材”,便是一个动态的发展性认识过程,当应贯穿于施教与受教育者成长的全过程与每一个过程的始终。
(三)建构必要的保证机制。
根据国际社会与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所指明的教育改革方向,至少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为实施“因材施教”建构必要的保证机制。首先是实行小班制,把班级人数控制在45人以下,最好是25人左右。中外教育实践已经证明,这是实施“因材施教”的基本前提。其次是实行走班制或分层教学。在同年级班级数较多的学校里,可在均衡分班的基础上,根据同级每个学生的学习品质、学科现有发展水平,按不同层次将同一学科分成若干个班(如英A、英B、英C等),然后把基本上在同一个层次的学生按学科分在同一个班级中。经过一段时期(如一学期)学习后,再依据每个学生的“现有发展水平”,进行班级调整。在同年级班级少的学校,亦应在同一个班级中对不在同一个“最近发展区”内的学生,实施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再次是实行寄宿制。这不仅是直面几代人疼爱一个共同的孩子而使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的现实,为使孩子们能回到有着共同语言、情趣的同龄人群体的需要,也是针砭现行走读制弊端,改变师生除课堂上接触之外难以有相互沟通、及时释疑时空的需要。
(四)致力于学会学习。
叶圣陶先生指出,“教”是为了“不教”。教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的成长。在科技迅猛发展,新知识如几何级数般增长的今天,“管一辈子的知识与能力”已风光不再,更何况教育是受教育者自己的事。知识与能力不是“东西”,不是通过传递就可以获得的。任何学习都是一个自主地、能动地生成与建构过程。发展主体的实践活动是人的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学校教育,必须致力于激发学习者的兴趣与爱好,致力于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与自学能力的提升,“培养他们有能力在各种专业中尽可能多地流动并永远刺激他们自我学习和培养自己的欲望”,“应该较少地致力于传递和储存知识(尽管我们要留心,不要过于夸大这一点),而应该更努力寻求获得知识的方法(学会如何学习)”。教育,只有在为受教育者提供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动的世界地图的同时,又为受教育者提供有助于这个世界上航行的指南针,才有可能使“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只有受教育的人“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才有可能使“因材施教”真正落到实处。
2.坚持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
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发展的过程其本质是把人从各种不同类型的奴役中不断解救出来的过程。马克思把他追求的理想社会描绘成“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的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的社会”。这是“人尽其才”的社会。
“人尽其才”,语出《淮南子·兵略训》:“若乃人尽其才,悉用其力。”这里的“人尽其才”,其义是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所有才华和能力。然而,从教育的视阈去诠释,则是指通过教育把存在于个体之中的各种潜能转化为现实的才能,使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应有的充分的发展,最终“使人成为他自己,‘变成他自己’”。显然,人欲尽其才的决定性前提,是使每个人得到应有的充分的发展。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的自主发展。人的差异的绝对性,决定了每个人发展的方向与速度是不尽相同的。因此,教育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同类同级的学生的发展是一致的。然而,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潜能,通过良好的教育都是可以转化为现实才能的;每一个人在后天的教育与实践中已获得的能力,也是可以提高的。教育就应该使每个人的先天的潜能与后天习得的才能得到相应的充分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要得到“应有的发展”。这里所言的“应有的发展”,在其内涵上,是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均获得了全面和谐的发展;在其发展的性质上,是指实现了预设性(即可能预知的发展)与生成性(即不可预知发展)、现实性(即当下现有的发展)与发展性(即对后续、未来、乃至终身影响)的有机统一;在其发展的程度上,是指每位学生跳进了各自的“最近发展区”,摘下了自己应该摘下的果子,获得“成功”的愉悦。最终达到马克思所期望的“与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而“成为他自己”。
诚然如本文开篇所说的“未来是以个人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然而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不决定于意识,而决定于存在;不决定于思维,而决定于生活;这决定于个人生活的经验发展和表现,这两者又决定于社会关系。如果这个人的生活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某一种特性,如果生活条件只提供给他发展这一种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么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任何道德说教在这里都不能有所帮助”。马克思主义认为,“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产物。”人的个体的发展是由人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及整个社会所要达到的水平决定的,任何个人的发展都离不开他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与自然条件的环境。“人的发展”的概念,本就是一个属于历史性范畴的概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历史性的过程。只有当社会发展到“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教育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人尽其才”。也只有在教育的终极目标上实现了“人尽其才”,我们才有资格宣称教育已经实现了公平。可见,“人尽其才”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目标,是人类共同为之奋斗的愿景。
人类既然必须也正向这个共同目标前进,并且坚信这个目标一定会达到,我们的基础教育就应:
(一)主动适应不断变革的世界。教育是“为一个尚未存在的社会培养新人”。面对急剧变革与迅猛发展的社会,教育只有根据对未来社会的展望,与未来社会对国民素质的诉求,持续深化教育改革,使之主动适应不断变革的世界。
(二)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社会发展,既然是以把人从各种奴役的枷锁中解救出来为终极目标,“人类发展的目的在于使人日臻完善;使他的人格丰富多彩,表达方式复杂多样;使它作为一个人,作为一家庭的社会成员,作为一个公民和生产者,技术发明者和有创造性的理想家,来承担各种不同的责任。”教育就应坚持以实现“人尽其才”为宗旨,“毫无例外地使所有的人的创造才能和创造精力都能充分地得以发挥”。把学生是否获得“应有”的发展,是否主动获得了与自己相一致的发展,作为衡量教育成败,高效、低效或无效的唯一标准。
(三)对受教育者实施全面教育。未来社会既然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教育,特别是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定人格成长、学力发展与个性张扬扎实而宽厚基础的中小学教育,更应从促进学生主动适应不断变革的世界出发,对学生实施全面教育。为此,“教育应围绕四种学习加以安排;可以说,这四种学习将是每个人一生中的知识支柱”。这就是:学会认知,即掌握认识世界的工具;学会做事,即学会在一定的环境中工作,实现“从技能到能力”的转变。这种能力不仅是实际动手技能,而且包括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社会行为、集体合作态度、主观能力性、交往能力、管理和解决矛盾的能力,以及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等综合而成的能力;学会共同生活,培养在人类活动中的参与和合作精神;学会生存与发展,以适应和改造自己的环境。
(四)实行教育民主。多少个世纪以来,“学校是充满着不公平、极权主义和歧视的蜂窝”。尽管“教育当局常常宣称,他们希望学校有助于使人得到平等的机会”,然而,可能平等的受教育,却并不意味着每个受教育者能获得同样成功的机会。“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广义地来讲是开放的,但是它被一些思想狭隘的人所管理的;如果它尽力克服社会的障碍,但所教的教学内容却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且是十分贫乏的;如果它指点给学生许多途径,但是阻止他们去求得真理;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使这些中小学生和大学生都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录取的,这种教育体系也不能算是民主。”只有从根本上建构起实施教育民主的保证机制,只有把教育教学过程变成师生间平等地、自由地和持久地交换意见的过程,从而使学习者从学习的对象变成为主体,走上“自由”、“自律”、“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路子,教育民主才有可能。只有真正实行了教育民主,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了驰骋的时空,才有可能“人尽其才”。
综上所述,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与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三大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要素。其中“有教无类”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条件,“因材施教”是实行教育平等的唯一途径,而“人尽其才”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出发点与最后归宿。坚持这三大要素,并将其贯穿于教育发展过程的始终,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6.
[2]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报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科译.《教育——财富蕴藏其中》 [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2.
[3]赵中建编.教育的使命: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宣言和行动纲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6.
[4]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室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9.
[5]章能全.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概述[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1998.11.
[6]章能全,汪菊生.素质教育纵横谈[M].海口:南方出版社,1999.、8.
[7]章能全,江厚平.科学建构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指南 [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11.
【摘要】
人们渴望教育公平。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施怎样的基础教育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要在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
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就应对每一个人一视同仁,决不放弃任何一位可接受教育的学生。
坚持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至少需正确认识与“因材施教”相关概念间的关系,在动态的发展中准确地识“材”,建构必要的保证机制和致力于学会学习。
坚持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就需使我们的教育主动适应不断变革的社会,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实施全面教育与实行教育民主。
【关键词】教育公平“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人尽其才”
教育公平,是时下报刊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之一,它反映了人们对实施教育公平诉求的渴望。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施怎样的基础教育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换言之,实现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尽管,保证基础教育公平的要素纷繁,但笔者认为,要在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与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
1.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
“有教无类”,源于《论语·卫灵公》。其义,古今学者的解释大体相似。一般都将其诠释为:对所有的人都进行教育而没有类的差别。如杨伯峻先生将其译为“人人我都教育,没有(贫富、地域等等)区别”,钱穆先生将其译为“人只该有教化,不再分类别。”事实上,孔子收取的学生,既没有部族、地域之限,也没有贫富、贵贱、智愚、善恶之分,只需收取一点学费,以维持其生计与办学。他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脩”是干肉,“束脩”是指十条儿干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只要能带十来条肉脯送上薄礼的人,我从来没有不加以教诲的。因此,在孔子的三千弟子中,既有来自鲁国当政的贵族子弟孟懿子,也有被称之为“贱人”的仲弓父和“鄙家”子弟的子张;既有以货殖致富、家有千金的子贡,也有蓬户瓦牖、捉襟见肘的原思和穷居陋巷、箪食瓢饮的颜渊;既有北方的卫人子夏、陈人子张,也有南国吴人子游等。他以卓有成效的教育实践,改变了教育对象限于统治阶层成员的历史传统,开创了我国平民教育的新纪元,也为教育公平奠定了理论基础。
时至20世纪80年代,由科技的突飞猛进,生产力水平的巨大提高,致使人类物质文明进程加速的同时,也使人类社会濒临种种挑战。在人类寻求走向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人们终于形成了这样的国际共识:人的现代化是一切现代化的基础。正如对未来研究极富权威的“罗马俱乐部”总裁奥雷列奥·佩西在他的报告《未来的一百年》中所说:“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提示未来,有一点必须首肯——未来是以个人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以《人的现代化》一书闻名于世的美国学者英格尔斯,于1962—1964年在对六个发展中国家进行大规模的比较研究性社会调查后指出:“痛切的教训使一些人开始体会和领悟到那些完善的教育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的生命力的广泛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己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法,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现代化国家。否则,高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和有效管理,都不会得以实现。即使经济已经开始起飞,也不会持续长久。”而人的现代化基础在教育。当人们意识到:“‘一切为经济增长’已不再被看作是可以使物质进步和公正、尊重人的地位、尊重我们应该完好地传给后代自然财富和谐一致的理论途径”,“面向未来的种种挑战,教育看来是使人类朝着和平、自由和社会正义迈进的一张不可少的王牌”“开始相信普及教育是促进经济‘起飞’和收复失地的绝对武器”时,“教育先行”便使世界各国把优先发展教育列为基本国策,“终身教育”便成为人类进入新世纪的一把钥匙,加速学习型社会建设便竞相成为各国追逐的目标。
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未来的社会竞争归根结底是教育的竞争”的共识时,人们亦已深刻地认识到,我们时代的巨大变化“正危及人类特有的同一性。我们所害怕的,不仅是严重的不平等、穷困和苦难的痛苦前景,而且还有人类可能被两极分化,把人类分裂成为优等集团和劣等集团,主人和奴隶,超人和下等人这样的危险”“我们全球社会所不能浪费的一种资源,就是人类的智力、创造力和想象力。我们的世界几乎不能承受近10亿的成人文盲和1亿多年龄在6—11岁的失学儿童这一现状。如果我们要找到足以解决这些令我们困惑的严重问题的各种方法,我们就必须动员每一个人并使他们对此有充分的意识。从这一角度看,全民教育就不仅仅是一种权利,而且还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必须”。
于是“全民教育”思想便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儿童基金会、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联合发起,并于1990年3月在泰国宗迪思召开的“世界全民教育大会”上正式提出。大会提出的全民教育,强调教育是人的基本权利;教育对于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极为重要;必须普及基础教育和促进教育平等。全民教育目标是满足所有人的基本学习需要。大会通过的《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和《满足基本学习需要的行动纲领》两个划时代文件,表明全民教育思想已为国际社会所接受。1993年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九个人口大国全民教育首脑会议”,再次把国际社会对全民教育的关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继之,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了“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并发表了《萨拉曼卡宣言》。大会再次强调: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学校要容纳全体儿童并满足他们特殊教育需要。会中,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的概念。会后,经14年探究,至2008年11月在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就以《全纳教育:未来之路》为主题。大会对如何促进以教育公平与平等为基础的全纳教育,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会最终形成的《第四十八届国际教育大会(ICE)的结论与建议(草案)》,在第一条中就明确指出:“全纳教育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其宗旨是向所有人提供有质量的教育,并尊重学生和社区的多样性,以及不同的需要、能力、特点和学习预期,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
就人的个体而言,一个人是无法选择出生的国度、区域与家庭的,也无法选择遗传基因;对于突然降临的天灾人祸,更不能由自己的意志去规避。当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越来越成为每一位“地球村”村民必不可少的“走向生活的通行证”;成为将人的潜能充分地转变为现实才能,从而为人们有尊严地生活、工作与提升自己生活质量的根本途径;成为人们继续学习、获得充分的教育、广博的见闻和通晓事理的决定性前提的当今,处于弱势群体中的个体的人,他既是“地球村”中的一员,理应同这个地球上所有的人一样,享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享有实现他们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先天已经不公,后天的教育又怎能对他们弃之而不顾,如同在伤口上抹盐呢!
更何况在和谐世界中,七十二行哪一行能缺少?哪一行又不需要人才!诚然,脑科学尚未证明人的智能结构是否同大千世界七十二行相匹配,但笔者坚信人的不同智能结构,同人类世界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应是基本一致的。如同在没有人为的破坏下,人的性别有史以来一直处于大体平衡一样。
由此显见,不论从哪个角度去提示我们的教育,现代的中小学教育对象,都必须由面向精英而走向全民、全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教无类”:对每一个人一视同仁,不放弃任何一位可以接受教育的人。
2.坚持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
“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机会,并不是指名义上的平等,即对每一个人一视同仁,如同目前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机会平等是要肯定每一个人都能受到恰当的教育,而且这种教育的速度和方法是适合个人的特点的。”这种“恰当的教育”,就是适合于所有人的“全民(纳)”教育。
人的差异的绝对性,人类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全民(纳)教育的核质是适合于有差异的“所有人”。这种适合于有差异的所有人的教育原则,便是“因材施教”。
在我国,早在2500多年前,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以其卓绝的教育实践,为我们创立了“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这一教育原则出自于《论语·为政》子游、子夏问孝的朱熹集注。朱熹在集注中引宋程颐曰“子游能养而失于敬,子夏能直义而或少温润之色,各因其材之高下与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由此形成的“因材施教”这一根本教育原则,要求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根据各行各业对人的素质的不同要求,学生的不同类型、不同认知水平与能力及自身素养,在不同场合下,选择适合于每一个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内容、策略与方式。
在国外,被称之为教育上的“哥白尼”的法国教育家卢梭,也于十八世纪在强调学校教育“要尊重儿童的自然与自由,要非常重视儿童身心发展的自然行程”时,指出“教育的一切措施,都应根据儿童的需要、能力、兴趣。”其后,英国的尼尔于20世纪初又进一步指出“应使学校适合儿童——而不是使儿童适合学校”。
显然,要实现教育的真正公平,还必须在承继先哲们创立的“因材施教”原则的基础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予以创新。
(一)正确认识与“因材施教”相关概念间的关系。
一是个人发展的可能性与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整体诉求的关系。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促进人的自主发展。由于,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的发展在其方向、水平、结构、需要与可能等方面均要受社会发展的制约(尽管人的发展亦能推动社会发展),而且教育是为未来社会培养人才。因此,作为学校教育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整体诉求,正确处理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使个人发展能主动适应并能动地促进社会的发展,而不是脱节或背离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打好基础与发挥特长的关系。如同一个人的手指不一般长一样,组成人的综合素质的各部分的发展不一样是正常的。人的个性特长,既是建立在扎实宽厚基础之上的,又是在扎基础的过程中逐渐显现的。人的个性特长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基础的广度与厚度。因此,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与中、小学教育,均应本着为人的特长的充分发挥与终身发展奠定扎实宽厚的基础,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切不可一发现有异于他苗的“一类苗”,就置二、三类苗于不顾,而只全神贯注于此“一类苗”,给予特殊的“培育”,甚或“揠苗助长”。
三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人的差异的绝对性,并不意味着人与人,即人类不存在共同的特性。在同一级别同一层次的教育中,不能没有共同的教育目标与统一的教育教学内容,在层次与层次之间不能没有系统性、层次性,使之衔接。因此,在坚持教育教学的统一性与系统性的同时,又需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增加选学内容。
四是“选择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与“选择适合于教育的学生”的关系。这二者,是建立在“选择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基础之上的对立统一。事实上,一切专业教育,如进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高校接受教育的学生,因各级各类专业对人的素质的要求与培养目标的不同,从本质上说,通过考核选拔录取的学生,从整体上说应是适合于确定的专业的,即先“选择适合于教育的学生”。,然后在实施专业教育的过程中,实施“选择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但在中小学,一定要坚持实施“选择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即使是某些需从“娃娃抓起”的特殊专业(如某些文体专业),也应在按其专业标准选择“适合于教育的学生”后,坚持实施“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育”。
(二)在动态的发展中准确地识“材”。
“因材施教”是从“教”的视角,强调教者应“因材”而“传道、授业、解惑”。显见,“因材施教”的前提是识“材”,正确认识受教育者潜在的“材”与后天习得的才的性质、特征与状态。只有明确了受教育者的“材”质,才有可能因材而实施针对性的教育,如同种植松树,只能遵从松的生存与成长环境,选择适合种植的地域、土壤与季节,并予以科学的管理,而决不能用栽培水稻的条件与技术去种植玉米。由是,正确地认识受教育者的“材”的类别与特质,便成为教育者施教的首要任务。由于潜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逐渐显现的,因而“识材”,便是一个动态的发展性认识过程,当应贯穿于施教与受教育者成长的全过程与每一个过程的始终。
(三)建构必要的保证机制。
根据国际社会与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所指明的教育改革方向,至少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为实施“因材施教”建构必要的保证机制。首先是实行小班制,把班级人数控制在45人以下,最好是25人左右。中外教育实践已经证明,这是实施“因材施教”的基本前提。其次是实行走班制或分层教学。在同年级班级数较多的学校里,可在均衡分班的基础上,根据同级每个学生的学习品质、学科现有发展水平,按不同层次将同一学科分成若干个班(如英A、英B、英C等),然后把基本上在同一个层次的学生按学科分在同一个班级中。经过一段时期(如一学期)学习后,再依据每个学生的“现有发展水平”,进行班级调整。在同年级班级少的学校,亦应在同一个班级中对不在同一个“最近发展区”内的学生,实施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再次是实行寄宿制。这不仅是直面几代人疼爱一个共同的孩子而使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的现实,为使孩子们能回到有着共同语言、情趣的同龄人群体的需要,也是针砭现行走读制弊端,改变师生除课堂上接触之外难以有相互沟通、及时释疑时空的需要。
(四)致力于学会学习。
叶圣陶先生指出,“教”是为了“不教”。教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的成长。在科技迅猛发展,新知识如几何级数般增长的今天,“管一辈子的知识与能力”已风光不再,更何况教育是受教育者自己的事。知识与能力不是“东西”,不是通过传递就可以获得的。任何学习都是一个自主地、能动地生成与建构过程。发展主体的实践活动是人的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学校教育,必须致力于激发学习者的兴趣与爱好,致力于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与自学能力的提升,“培养他们有能力在各种专业中尽可能多地流动并永远刺激他们自我学习和培养自己的欲望”,“应该较少地致力于传递和储存知识(尽管我们要留心,不要过于夸大这一点),而应该更努力寻求获得知识的方法(学会如何学习)”。教育,只有在为受教育者提供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动的世界地图的同时,又为受教育者提供有助于这个世界上航行的指南针,才有可能使“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只有受教育的人“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才有可能使“因材施教”真正落到实处。
2.坚持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
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发展的过程其本质是把人从各种不同类型的奴役中不断解救出来的过程。马克思把他追求的理想社会描绘成“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的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的社会”。这是“人尽其才”的社会。
“人尽其才”,语出《淮南子·兵略训》:“若乃人尽其才,悉用其力。”这里的“人尽其才”,其义是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所有才华和能力。然而,从教育的视阈去诠释,则是指通过教育把存在于个体之中的各种潜能转化为现实的才能,使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应有的充分的发展,最终“使人成为他自己,‘变成他自己’”。显然,人欲尽其才的决定性前提,是使每个人得到应有的充分的发展。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的自主发展。人的差异的绝对性,决定了每个人发展的方向与速度是不尽相同的。因此,教育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同类同级的学生的发展是一致的。然而,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潜能,通过良好的教育都是可以转化为现实才能的;每一个人在后天的教育与实践中已获得的能力,也是可以提高的。教育就应该使每个人的先天的潜能与后天习得的才能得到相应的充分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要得到“应有的发展”。这里所言的“应有的发展”,在其内涵上,是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均获得了全面和谐的发展;在其发展的性质上,是指实现了预设性(即可能预知的发展)与生成性(即不可预知发展)、现实性(即当下现有的发展)与发展性(即对后续、未来、乃至终身影响)的有机统一;在其发展的程度上,是指每位学生跳进了各自的“最近发展区”,摘下了自己应该摘下的果子,获得“成功”的愉悦。最终达到马克思所期望的“与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而“成为他自己”。
诚然如本文开篇所说的“未来是以个人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然而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不决定于意识,而决定于存在;不决定于思维,而决定于生活;这决定于个人生活的经验发展和表现,这两者又决定于社会关系。如果这个人的生活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某一种特性,如果生活条件只提供给他发展这一种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么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任何道德说教在这里都不能有所帮助”。马克思主义认为,“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产物。”人的个体的发展是由人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及整个社会所要达到的水平决定的,任何个人的发展都离不开他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与自然条件的环境。“人的发展”的概念,本就是一个属于历史性范畴的概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历史性的过程。只有当社会发展到“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教育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人尽其才”。也只有在教育的终极目标上实现了“人尽其才”,我们才有资格宣称教育已经实现了公平。可见,“人尽其才”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目标,是人类共同为之奋斗的愿景。
人类既然必须也正向这个共同目标前进,并且坚信这个目标一定会达到,我们的基础教育就应:
(一)主动适应不断变革的世界。教育是“为一个尚未存在的社会培养新人”。面对急剧变革与迅猛发展的社会,教育只有根据对未来社会的展望,与未来社会对国民素质的诉求,持续深化教育改革,使之主动适应不断变革的世界。
(二)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社会发展,既然是以把人从各种奴役的枷锁中解救出来为终极目标,“人类发展的目的在于使人日臻完善;使他的人格丰富多彩,表达方式复杂多样;使它作为一个人,作为一家庭的社会成员,作为一个公民和生产者,技术发明者和有创造性的理想家,来承担各种不同的责任。”教育就应坚持以实现“人尽其才”为宗旨,“毫无例外地使所有的人的创造才能和创造精力都能充分地得以发挥”。把学生是否获得“应有”的发展,是否主动获得了与自己相一致的发展,作为衡量教育成败,高效、低效或无效的唯一标准。
(三)对受教育者实施全面教育。未来社会既然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教育,特别是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定人格成长、学力发展与个性张扬扎实而宽厚基础的中小学教育,更应从促进学生主动适应不断变革的世界出发,对学生实施全面教育。为此,“教育应围绕四种学习加以安排;可以说,这四种学习将是每个人一生中的知识支柱”。这就是:学会认知,即掌握认识世界的工具;学会做事,即学会在一定的环境中工作,实现“从技能到能力”的转变。这种能力不仅是实际动手技能,而且包括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社会行为、集体合作态度、主观能力性、交往能力、管理和解决矛盾的能力,以及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等综合而成的能力;学会共同生活,培养在人类活动中的参与和合作精神;学会生存与发展,以适应和改造自己的环境。
(四)实行教育民主。多少个世纪以来,“学校是充满着不公平、极权主义和歧视的蜂窝”。尽管“教育当局常常宣称,他们希望学校有助于使人得到平等的机会”,然而,可能平等的受教育,却并不意味着每个受教育者能获得同样成功的机会。“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广义地来讲是开放的,但是它被一些思想狭隘的人所管理的;如果它尽力克服社会的障碍,但所教的教学内容却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且是十分贫乏的;如果它指点给学生许多途径,但是阻止他们去求得真理;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使这些中小学生和大学生都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录取的,这种教育体系也不能算是民主。”只有从根本上建构起实施教育民主的保证机制,只有把教育教学过程变成师生间平等地、自由地和持久地交换意见的过程,从而使学习者从学习的对象变成为主体,走上“自由”、“自律”、“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路子,教育民主才有可能。只有真正实行了教育民主,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了驰骋的时空,才有可能“人尽其才”。
综上所述,坚持教育起点的“有教无类”,教育过程的“因材施教”与教育目标的“人尽其才”,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三大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要素。其中“有教无类”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条件,“因材施教”是实行教育平等的唯一途径,而“人尽其才”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出发点与最后归宿。坚持这三大要素,并将其贯穿于教育发展过程的始终,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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