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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547号)、《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2306号)要求,结实际,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