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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购电法实施的成本分摊机制进行了实证研究,将国际上成本分摊机制的设计划分为以德国,西班牙和丹麦为代表的电网分摊,公共财政补偿和绿色税收三种模式。电网分摊和公共财政模式执行成本低,但是其环境公平性和政策协调性弱于绿色税收机制。我国选择的电网分摊模式与当前的电力工业体制相适应,是一种权宜之计,长远来看应该逐步转向综合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强的绿色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