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足球裁判员有绿菌场上黑衣法官的美称,他是一场足球比赛的组织者和教育者。因此,裁判员队伍索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赛风的把握程度和足球水平的提高。随着足球比赛的水平的不断提高所以对裁判员的水平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足球的规则也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制定的条款也更趋于合理,裁判员对规则精神理解力程度的高低成为应邀的内在因素。本文对裁判员在比赛当中影响临场判罚的种种因素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 足球裁判员 临场判罚 因素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11级、2010级足球专选班。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阅读和研究国内有关足球裁判员培训的文史资料和学术专著。
2.逻辑法。对已有论文材料,运用逻辑学的知识和方法进行比较与分类,分析和综合。
二、结果与分析
(一)对《规则》理解与把握不深刻、不透彻
《规则》总的精神就是要保护运动员,保证比赛双方公平竞争,促进足球运动的发展,裁判员仅仅记住《规则》的内容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深刻理解《规则》的精神并合理地运用它。裁判员应利用《规则》为比赛服务,而不能机械教条地去执行《规则》。
(二)运用规则和控制比赛的能力
在执法过程中,不仅需要裁判员熟悉竞赛规则,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引导运动员按照规则要求进行比赛,能够抓住苗头控制事态的发展,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能力。裁判界的老前辈们常说“好裁判是做出来的”,也就是说,一名好的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机智而不是机械地运用规则处理场上的情况,使自己的判罚既不违背“规则精神”又合情合理。
(三)执法过程中的快速反应和准确判断能力
当今的足球比赛日趋激烈、快速,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从观察—思考—准确判断这一过程只有0.6—0.8s的缓冲反应时间,因此,要求裁判员对场上运动员可能出现的犯规有一定的预见性,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对犯规动作迅速并做出准确判断。特别是在高层次的比赛中,裁判员不仅要对明显犯规及时判罚,也要对十分隐蔽的、甚至以假象迷惑观众、欺骗裁判员的犯规动作,做出及时、准确的判罚。
(四)身体素质
作为足球裁判员的身体素质就是指在训练和执法过程中,在力量、速度、耐力、柔韧、灵敏等方面集体工作能力的表现。从韩国世界杯赛上我们看到当今的比赛不仅高强度、高对抗、高速度,而且攻防节奏转换快,密度大,裁判员没有很好的体能根本跟不上比赛的速度。因此,对裁判员的身体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五)观察能力
当今足球比赛拼抢凶狠,身体接触频繁,犯规动作增多,有时队员的犯规动作十分隐蔽,甚至以各种假象来迷惑观众,欺骗裁判员。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要求裁判员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掌握队员的犯规动作的规律和特点,预见可能发生的情况和比赛局势的变化,才能做出正确的判罚。
(六)气质
各种气质类型有各自不同的优缺点。作为场上执法者的裁判员,必须熟悉和了解自己的气质类型的特点,这样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扬长避短,发挥有积极意义的一方面,抑制或克服有消极影响的一方面,从而保持平稳的心态。
(七)情绪
一个优秀的裁判员对自己接到的执法任务总是有着正确的认识,不管是哪一个级别的比赛,都能够认真准备,对自己有充分的信心,情绪饱满,精力充沛。在比赛中遇到困难也能坦然处之。如果裁判员对比赛的复杂性和困难估计不足,或是认为任务难度较大,顾虑重重,容易出现失误,导致不能正常发挥自己的执法水平。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在参考了大量的文献后了解到作为裁判员在执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错判与漏判,形成错判与漏判的原因有裁判员自身的身体素质方面的原因,还有运用规则和控制比赛的能力,还有正确的跑动与选位。还有掌握犯规动作的规律性,以及心理方面的其次还有裁判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问题等等,这些方面都会对裁判员在比赛当中的临场判罚造成一定的影响。其中最终要得是:裁判员对《规则》的理解与把握能力、掌握犯规动作的规律性和心理压力大及心理状态这三个方面最为重要。本文就对这些影响裁判员临场判罚的因素做出了一些研究与分析。同时在研究的过程中也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够与同学们共同学习。
(二)建议
在《规则》的理解上要下苦功。对《规则》的每一环节要仔细地推敲,做到既熟悉《规则》又能解释《规则》,同时还要合理地运用.赛前对《规则》要有一个全面复习的过程,多与经验丰富的裁判员互相沟通,摆正学习与运用的关系;注意把自己的认识正确地运用到实践中去,比赛中对判罚既要大胆果断,又要有所控制,并充分地使“有利”条件体现出来;赛后要及时总结,积累经验,避免错误。
参考文献:
[1] 黒晓虎.论足球裁判员的道德素质[J].体育学院学报.2002(51).
[2] 洪家云.对我国足球裁判学术研究的探讨[J].湖北体育科技.2002(2).
[3] 陆丽娟.论足球裁判原则[J].中国体育教练员.2001(2):23-24.
[4] 中国足球审定.足球竞赛规则[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5] 李仪.中国与欧洲高水平足球运动员犯规动作特征对比研究[J].体育与科学.1998.
[6] 吴安民.足球[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6.
关键词 足球裁判员 临场判罚 因素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11级、2010级足球专选班。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阅读和研究国内有关足球裁判员培训的文史资料和学术专著。
2.逻辑法。对已有论文材料,运用逻辑学的知识和方法进行比较与分类,分析和综合。
二、结果与分析
(一)对《规则》理解与把握不深刻、不透彻
《规则》总的精神就是要保护运动员,保证比赛双方公平竞争,促进足球运动的发展,裁判员仅仅记住《规则》的内容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深刻理解《规则》的精神并合理地运用它。裁判员应利用《规则》为比赛服务,而不能机械教条地去执行《规则》。
(二)运用规则和控制比赛的能力
在执法过程中,不仅需要裁判员熟悉竞赛规则,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引导运动员按照规则要求进行比赛,能够抓住苗头控制事态的发展,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能力。裁判界的老前辈们常说“好裁判是做出来的”,也就是说,一名好的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机智而不是机械地运用规则处理场上的情况,使自己的判罚既不违背“规则精神”又合情合理。
(三)执法过程中的快速反应和准确判断能力
当今的足球比赛日趋激烈、快速,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从观察—思考—准确判断这一过程只有0.6—0.8s的缓冲反应时间,因此,要求裁判员对场上运动员可能出现的犯规有一定的预见性,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对犯规动作迅速并做出准确判断。特别是在高层次的比赛中,裁判员不仅要对明显犯规及时判罚,也要对十分隐蔽的、甚至以假象迷惑观众、欺骗裁判员的犯规动作,做出及时、准确的判罚。
(四)身体素质
作为足球裁判员的身体素质就是指在训练和执法过程中,在力量、速度、耐力、柔韧、灵敏等方面集体工作能力的表现。从韩国世界杯赛上我们看到当今的比赛不仅高强度、高对抗、高速度,而且攻防节奏转换快,密度大,裁判员没有很好的体能根本跟不上比赛的速度。因此,对裁判员的身体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五)观察能力
当今足球比赛拼抢凶狠,身体接触频繁,犯规动作增多,有时队员的犯规动作十分隐蔽,甚至以各种假象来迷惑观众,欺骗裁判员。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要求裁判员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掌握队员的犯规动作的规律和特点,预见可能发生的情况和比赛局势的变化,才能做出正确的判罚。
(六)气质
各种气质类型有各自不同的优缺点。作为场上执法者的裁判员,必须熟悉和了解自己的气质类型的特点,这样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扬长避短,发挥有积极意义的一方面,抑制或克服有消极影响的一方面,从而保持平稳的心态。
(七)情绪
一个优秀的裁判员对自己接到的执法任务总是有着正确的认识,不管是哪一个级别的比赛,都能够认真准备,对自己有充分的信心,情绪饱满,精力充沛。在比赛中遇到困难也能坦然处之。如果裁判员对比赛的复杂性和困难估计不足,或是认为任务难度较大,顾虑重重,容易出现失误,导致不能正常发挥自己的执法水平。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在参考了大量的文献后了解到作为裁判员在执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错判与漏判,形成错判与漏判的原因有裁判员自身的身体素质方面的原因,还有运用规则和控制比赛的能力,还有正确的跑动与选位。还有掌握犯规动作的规律性,以及心理方面的其次还有裁判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问题等等,这些方面都会对裁判员在比赛当中的临场判罚造成一定的影响。其中最终要得是:裁判员对《规则》的理解与把握能力、掌握犯规动作的规律性和心理压力大及心理状态这三个方面最为重要。本文就对这些影响裁判员临场判罚的因素做出了一些研究与分析。同时在研究的过程中也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够与同学们共同学习。
(二)建议
在《规则》的理解上要下苦功。对《规则》的每一环节要仔细地推敲,做到既熟悉《规则》又能解释《规则》,同时还要合理地运用.赛前对《规则》要有一个全面复习的过程,多与经验丰富的裁判员互相沟通,摆正学习与运用的关系;注意把自己的认识正确地运用到实践中去,比赛中对判罚既要大胆果断,又要有所控制,并充分地使“有利”条件体现出来;赛后要及时总结,积累经验,避免错误。
参考文献:
[1] 黒晓虎.论足球裁判员的道德素质[J].体育学院学报.2002(51).
[2] 洪家云.对我国足球裁判学术研究的探讨[J].湖北体育科技.2002(2).
[3] 陆丽娟.论足球裁判原则[J].中国体育教练员.2001(2):23-24.
[4] 中国足球审定.足球竞赛规则[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5] 李仪.中国与欧洲高水平足球运动员犯规动作特征对比研究[J].体育与科学.1998.
[6] 吴安民.足球[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