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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6-0043-01
侵华战争期间,日本采用“以华治华”的方针,通过建立伪政权来加强对占领地区的统治。伪军最初的来源即是日本建立伪政权的需求。伪政权若失去了伪军的依靠,基本上就失去了后盾。全面抗战爆发之前,日本已着手建立伪政权和伪军,在日军主导下陆续出现由伪满洲国、伪蒙古政府及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后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等三个伪政权组成的伪军。而在抗战爆发之后,无论是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伪维新政府、汪伪政权这样中央性质的伪政权还是各种基层伪政权都在日本的操控下组建了各种军事力量。由于日军对伪政权的不信任,日军一直力图直接控制伪军。日军对伪满军和伪蒙军都是直接领导,两支军队中充斥着日军,对于汪伪军队的控制则是通过派遣军事顾问。
汪精卫虽投靠日本建立了伪政权,但这并不表明他甘心做傀儡政权,其借助日本的力量与蒋介石抗衡的政治野心是他甘愿走上汉奸之路的重要原因。汪精卫对所建政权之合法性与实力是相当在意的。纵观汪伪政权从建立之初到最终解散一直试图摆脱日本的控制,展现自身的实力。中国近代以来形成的“以军辖政”的军阀制度使得军事独裁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统治形式,从袁世凯到蒋介石一脉相承。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混迹了几十年的汪精卫数度与蒋介石交锋,都败于军事力量的弱小和分崩离析,因而深深懂得组建和掌握军队的重要。早在其逃离重庆之前,就已设想依靠云南、四川和广东、广西等地方军阀,组建一支“和平军”。而当汪精卫集团筹组伪府,同日本举行日汪军事关系谈判时,便试图掌握军事权。一九三九年六月,汪精卫在东京向日本提交的对《对日本实行尊重中国主权原则之希望》中,关于军事方面,层提出要求“在最高军事机关设立顾问团,招聘日、德、意三国的军事专家组织之。” 汪精卫还提出军事“顾问人数,日本占二分之一,德、意占二分之一,由日本顾问为顾问团领袖,辅佐设计国防计划及军事设施。” 汪精卫希望引入德、意来避免日本独占,进而求得一些独立。至于伪军的各个部队,则希望日本同意不以任何名义任用或聘用日、德、意专家担任职务,但他同时向日本保证,“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派遣顾问分赴各部队作临时之观察者,不在此限。” 希望借此满足日本对伪军的操控,而又避免伪军被日军直接控制。这样便能建立自己的嫡系部队。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汪精卫还提出在各种军事教育机关和各种兵器制造厂聘任日意德顾问,一期可以满足日本。但日本根本不吃这一套,断然拒绝除日本以外的任何国家插手汪伪政府的军事,并要求直接操控伪军。汪精卫集团没有办法,最后,双方确定了以下几项原则:(1)在汪伪政府最高军事机关日本军事顾问,有权策划“国防军事设施”及“防共军事协力事项”(2)日本在华北、内蒙等“防共驻兵地区”,有权策划伪军的军事作战活动;(3)日本在华北伪治安军中有权直接指挥作战部队;(4)汪伪政府的军事教育机关和军事技术部门,设置日本的军事教官和军事技术官;(5)伪军的武器由日本方面提供 。此后日汪又签订了多项条约:一九四零年六月的《关于治安肃清上日本军与中国方面治安机关间互相关系之协定》、同年底的《日本国与中华民国间关于基本关系的条约》及其附属议定书、《日华军事协定》与《军械借款条约》等。在谈判时,汪政权是没有太多讨价还价的余地,几乎全部接受日方条件。汪伪政权在成立之初,其正规军与警察便受到日军特务组成的最高军事顾问部控制。 汪伪军队除兵员来源外,军队的教育、训练、管理,军队的武器装备和技术指导,特别是军事计划和作战指挥,都操纵于日军手中,伪军完全被置于傀儡的地位。 但是汪精卫并没有放弃对军队的控制。一方面继续收编国府投伪军队、日军俘获部队和地方军阀、散兵、股匪等,建立嫡系部队,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机构,试图控制名义上附属其政权的大小伪军。
汪伪的军事组织体制是沿袭蒋介石政府和仿照日本的,设置军事委员会为全国军事最高机关,下设多个机构。另在伪行政院内设置军政部、海军部、航空署,分别执掌陆军、海军、空军军政权。在地方则设绥靖公署作为地方高级军事机构。但汪伪政权除任免中央官吏比较自由外,任免各省各县的官吏都要得到日本的同意。任免各省的长官须当地日军同意,任免各县的长官则须由各省的联络部征求当地日军的同意。就军事观点言,各级地方行政首长掌握地方伪军编组与调动,故日军介入自不言待。 通常各级伪军都有日本军事顾问,一切命令通报未经日籍顾问同意,不得执行。而为了深入掌握伪军,这些日籍顾问很少调动。此外,作为汪伪政权重要部分的特工系统,则为日本直接控制。一九四零及四一年时,陈公博认为特工纲纪败坏,建议汪精卫注意,汪说:“你今天还以为特工是我们的吗?”此语的无奈,道出汪政权难以控制名义上为其下属的特工之窘境。由于有日本人的庇护,伪特工的头子李士群甚至可以与汪精卫相抗衡,后来竟发展到欲图自立,终为日本人说不容,而被毒杀。另一方面日本不信任汪伪政权,不愿将有实力的伪军交给汪政权,有时甚至打压汪政权的嫡系部队。著京沪及扬州一代的伪和平建国军第三集团军唐蟒部千余人,一九四零年六月十二日被日军全部缴械,其原因是唐被汪委任总司令时未得日军同意,唐向各地游杂军接洽投汪,也为经当地日军特务机关同意,既由汪伪军部发表名义。日军实际上是借着控制伪军,提放自主性较强的汪伪政权脱离控制。,总之,汪伪所收编的伪军大多被日军直接控制。而汪政权试图过军事机构和军政命令等方式来控制军队的努力往往难以如愿。伪治安军自成立至日本投降为止,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军令机构从未发布任何一道作战命令,也就是说 ,伪军的行动完全是在日军指挥下进行。
汪伪政权从建立到覆灭,招收和整编了几十万的伪军。但汪伪政权对以其名下大部分伪军是控制不了的,这些伪军始终掌握在日军手中。然而区别与其他日本扶持的伪政权,汪伪政权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汪伪政权从建立之初就试图掌握对伪军的控制权,并进行了多次努力,但日本出于对伪政权的不信任是不会让其掌握军队。汪伪政权失去对军队的控制也就失去了对其所辖地区进行有效统治的基础,这是汪伪政权作为傀儡政权的必然结果。
重且复杂的实际国情,冷静地分析中国周边固定的地缘政治和国家尚未实际完成统一所遗留的险恶国际政治环境,或许才能更容易理解目前中国政治制度存在的必须性和合理性,中国绝对远未到适宜照搬西方将言论自由作为第一性自由。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否认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中国是需要言论自由的,因此《宪法》也做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只是将其上升到基础自由的高度,中国目前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也是不适合的。当有一天,中国能够真正建立民主制度时,同样会高举“言论自由”的旗帜。
参考文献
[1] H.S.鹿马杰.美国精神,转引吴波.言论自由的异化: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商务印书馆.1991
[3]黄谷秀,刘素芝.从美国言论自由看美国法律文化的特点【A】:法学学刊.2001.6
[4] 黄谷秀,刘素芝.从美国言论自由看美国法律文化的特点【A】:法学学刊.2001.6
侵华战争期间,日本采用“以华治华”的方针,通过建立伪政权来加强对占领地区的统治。伪军最初的来源即是日本建立伪政权的需求。伪政权若失去了伪军的依靠,基本上就失去了后盾。全面抗战爆发之前,日本已着手建立伪政权和伪军,在日军主导下陆续出现由伪满洲国、伪蒙古政府及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后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等三个伪政权组成的伪军。而在抗战爆发之后,无论是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伪维新政府、汪伪政权这样中央性质的伪政权还是各种基层伪政权都在日本的操控下组建了各种军事力量。由于日军对伪政权的不信任,日军一直力图直接控制伪军。日军对伪满军和伪蒙军都是直接领导,两支军队中充斥着日军,对于汪伪军队的控制则是通过派遣军事顾问。
汪精卫虽投靠日本建立了伪政权,但这并不表明他甘心做傀儡政权,其借助日本的力量与蒋介石抗衡的政治野心是他甘愿走上汉奸之路的重要原因。汪精卫对所建政权之合法性与实力是相当在意的。纵观汪伪政权从建立之初到最终解散一直试图摆脱日本的控制,展现自身的实力。中国近代以来形成的“以军辖政”的军阀制度使得军事独裁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统治形式,从袁世凯到蒋介石一脉相承。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混迹了几十年的汪精卫数度与蒋介石交锋,都败于军事力量的弱小和分崩离析,因而深深懂得组建和掌握军队的重要。早在其逃离重庆之前,就已设想依靠云南、四川和广东、广西等地方军阀,组建一支“和平军”。而当汪精卫集团筹组伪府,同日本举行日汪军事关系谈判时,便试图掌握军事权。一九三九年六月,汪精卫在东京向日本提交的对《对日本实行尊重中国主权原则之希望》中,关于军事方面,层提出要求“在最高军事机关设立顾问团,招聘日、德、意三国的军事专家组织之。” 汪精卫还提出军事“顾问人数,日本占二分之一,德、意占二分之一,由日本顾问为顾问团领袖,辅佐设计国防计划及军事设施。” 汪精卫希望引入德、意来避免日本独占,进而求得一些独立。至于伪军的各个部队,则希望日本同意不以任何名义任用或聘用日、德、意专家担任职务,但他同时向日本保证,“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派遣顾问分赴各部队作临时之观察者,不在此限。” 希望借此满足日本对伪军的操控,而又避免伪军被日军直接控制。这样便能建立自己的嫡系部队。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汪精卫还提出在各种军事教育机关和各种兵器制造厂聘任日意德顾问,一期可以满足日本。但日本根本不吃这一套,断然拒绝除日本以外的任何国家插手汪伪政府的军事,并要求直接操控伪军。汪精卫集团没有办法,最后,双方确定了以下几项原则:(1)在汪伪政府最高军事机关日本军事顾问,有权策划“国防军事设施”及“防共军事协力事项”(2)日本在华北、内蒙等“防共驻兵地区”,有权策划伪军的军事作战活动;(3)日本在华北伪治安军中有权直接指挥作战部队;(4)汪伪政府的军事教育机关和军事技术部门,设置日本的军事教官和军事技术官;(5)伪军的武器由日本方面提供 。此后日汪又签订了多项条约:一九四零年六月的《关于治安肃清上日本军与中国方面治安机关间互相关系之协定》、同年底的《日本国与中华民国间关于基本关系的条约》及其附属议定书、《日华军事协定》与《军械借款条约》等。在谈判时,汪政权是没有太多讨价还价的余地,几乎全部接受日方条件。汪伪政权在成立之初,其正规军与警察便受到日军特务组成的最高军事顾问部控制。 汪伪军队除兵员来源外,军队的教育、训练、管理,军队的武器装备和技术指导,特别是军事计划和作战指挥,都操纵于日军手中,伪军完全被置于傀儡的地位。 但是汪精卫并没有放弃对军队的控制。一方面继续收编国府投伪军队、日军俘获部队和地方军阀、散兵、股匪等,建立嫡系部队,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机构,试图控制名义上附属其政权的大小伪军。
汪伪的军事组织体制是沿袭蒋介石政府和仿照日本的,设置军事委员会为全国军事最高机关,下设多个机构。另在伪行政院内设置军政部、海军部、航空署,分别执掌陆军、海军、空军军政权。在地方则设绥靖公署作为地方高级军事机构。但汪伪政权除任免中央官吏比较自由外,任免各省各县的官吏都要得到日本的同意。任免各省的长官须当地日军同意,任免各县的长官则须由各省的联络部征求当地日军的同意。就军事观点言,各级地方行政首长掌握地方伪军编组与调动,故日军介入自不言待。 通常各级伪军都有日本军事顾问,一切命令通报未经日籍顾问同意,不得执行。而为了深入掌握伪军,这些日籍顾问很少调动。此外,作为汪伪政权重要部分的特工系统,则为日本直接控制。一九四零及四一年时,陈公博认为特工纲纪败坏,建议汪精卫注意,汪说:“你今天还以为特工是我们的吗?”此语的无奈,道出汪政权难以控制名义上为其下属的特工之窘境。由于有日本人的庇护,伪特工的头子李士群甚至可以与汪精卫相抗衡,后来竟发展到欲图自立,终为日本人说不容,而被毒杀。另一方面日本不信任汪伪政权,不愿将有实力的伪军交给汪政权,有时甚至打压汪政权的嫡系部队。著京沪及扬州一代的伪和平建国军第三集团军唐蟒部千余人,一九四零年六月十二日被日军全部缴械,其原因是唐被汪委任总司令时未得日军同意,唐向各地游杂军接洽投汪,也为经当地日军特务机关同意,既由汪伪军部发表名义。日军实际上是借着控制伪军,提放自主性较强的汪伪政权脱离控制。,总之,汪伪所收编的伪军大多被日军直接控制。而汪政权试图过军事机构和军政命令等方式来控制军队的努力往往难以如愿。伪治安军自成立至日本投降为止,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军令机构从未发布任何一道作战命令,也就是说 ,伪军的行动完全是在日军指挥下进行。
汪伪政权从建立到覆灭,招收和整编了几十万的伪军。但汪伪政权对以其名下大部分伪军是控制不了的,这些伪军始终掌握在日军手中。然而区别与其他日本扶持的伪政权,汪伪政权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汪伪政权从建立之初就试图掌握对伪军的控制权,并进行了多次努力,但日本出于对伪政权的不信任是不会让其掌握军队。汪伪政权失去对军队的控制也就失去了对其所辖地区进行有效统治的基础,这是汪伪政权作为傀儡政权的必然结果。
重且复杂的实际国情,冷静地分析中国周边固定的地缘政治和国家尚未实际完成统一所遗留的险恶国际政治环境,或许才能更容易理解目前中国政治制度存在的必须性和合理性,中国绝对远未到适宜照搬西方将言论自由作为第一性自由。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否认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中国是需要言论自由的,因此《宪法》也做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只是将其上升到基础自由的高度,中国目前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也是不适合的。当有一天,中国能够真正建立民主制度时,同样会高举“言论自由”的旗帜。
参考文献
[1] H.S.鹿马杰.美国精神,转引吴波.言论自由的异化: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商务印书馆.1991
[3]黄谷秀,刘素芝.从美国言论自由看美国法律文化的特点【A】:法学学刊.2001.6
[4] 黄谷秀,刘素芝.从美国言论自由看美国法律文化的特点【A】:法学学刊.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