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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具有多重性,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即作为行政主体的高校、作为民事主体的高校、作为行政相对人的高校,高校在不同身份中具有不同的权利义务。本文主要是从高校作为行政主体的角度进行研究。一、关于公立高校法律地位的几种观点(一)事业单位长期以来,我国对高校的规定是从民法角度来定位的,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