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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19世纪美国著名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的介绍及分析论述,探讨研究了书中人物所蕴涵的道德寓意,对霍桑的宗教道德观及对作品人物创作的影响进行了述评。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其代表作《红字》(The Scarlet Letter)被誉为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杰作。《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讲述了1642~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一个名叫海丝特•白兰的女人,她犯了被称为“第七戒”的通奸罪,因而受到了加尔文教戴着红色A字的通奸标志游街示众的惩罚,可是她的同犯,那个“道德卫士”、清教徒牧师丁梅斯代尔却隐瞒罪责、逍遥法外。最后白兰鼓起勇气要丁梅斯代尔跟她和女儿珠儿一起“逃到看不见白人足迹的地方”去做“自由人”。丁梅斯代尔勉强同意了,并计划在他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离开,但最终还是因为心力交瘁而死去。
当然霍桑写《红字》这部小说的意图不在于写通奸,而在于探讨它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以及道德观的问题。霍桑是一位思想上充满复杂矛盾的作家。他思想上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反映在创作上就是含混、意义纷呈、时隐时显、难以捉摸。但根据小说提供的历史背景和故事情节,《红字》中要表达的正是清教的教义,那就是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人生来皆有罪,理应受到惩罚,而要得到拯救则完全靠上帝的宽恕。《红字》中的人物都有罪,只是各人对罪恶的态度不同,结果也不同。如海丝特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苦行赎罪,终于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丁梅斯代尔是隐藏自己的罪,备受折磨,耗尽了自己的精力和才华,最后拿出勇气忏悔认罪,在道德上得到自新后死去,成了一名殉道者;齐灵渥斯,海丝特的丈夫开始企图揭露罪恶,结果一心复仇,害人及己,反而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恶魔,一个真正的罪人。
描写社会和人性的阴暗面是霍桑作品的突出特点,这与加尔文教关于人的“原罪”和“内在堕落”的理论是分不开的。霍桑是心理小说的开创者,擅长剖析人的“内心”。他着重探讨道德和罪恶的问题,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到拯救。然而霍桑并非全写黑暗,他在揭露社会罪恶和人的劣根性的同时,对善良的主人公寄予极大的同情。如在《红字》中,霍桑成功地塑造了海丝特的形象,她勇于追求爱情和幸福,在逆境中敢于正视现实,忍辱坚持善行,终于受到人们的尊重,获得道德上的自新。海丝特的情夫丁梅斯代尔则和她迥然不同,他生性懦弱,同社会几乎隔绝,陷在自我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最后由于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身心交瘁。海丝特的丈夫齐灵渥斯是无情的象征。他以恶毒而巧妙的手段折磨丁梅斯代尔,逐步吞噬其灵魂,残酷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但这个魔鬼的化身终究未能逃脱玩火自焚的下场。而霍桑在珠儿的身上表达了“自然人”的概念,认为人的自然存在是道德存在的前提,人生来具有的自然部分是实在的,而精神部分是潜在的,需要个人通过努力和机会才能培育和发展。
应该指出的是,小说《红字》的“原罪”主题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反映了霍桑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一味地强调上帝对于人性的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作品本身的价值。但霍桑能把严肃的道德和历史内容与卓越的艺术表现形式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把天赋的想象力与高超的语言技巧融为一体,使得他的作品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魅力。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其代表作《红字》(The Scarlet Letter)被誉为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杰作。《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讲述了1642~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一个名叫海丝特•白兰的女人,她犯了被称为“第七戒”的通奸罪,因而受到了加尔文教戴着红色A字的通奸标志游街示众的惩罚,可是她的同犯,那个“道德卫士”、清教徒牧师丁梅斯代尔却隐瞒罪责、逍遥法外。最后白兰鼓起勇气要丁梅斯代尔跟她和女儿珠儿一起“逃到看不见白人足迹的地方”去做“自由人”。丁梅斯代尔勉强同意了,并计划在他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离开,但最终还是因为心力交瘁而死去。
当然霍桑写《红字》这部小说的意图不在于写通奸,而在于探讨它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以及道德观的问题。霍桑是一位思想上充满复杂矛盾的作家。他思想上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反映在创作上就是含混、意义纷呈、时隐时显、难以捉摸。但根据小说提供的历史背景和故事情节,《红字》中要表达的正是清教的教义,那就是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人生来皆有罪,理应受到惩罚,而要得到拯救则完全靠上帝的宽恕。《红字》中的人物都有罪,只是各人对罪恶的态度不同,结果也不同。如海丝特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苦行赎罪,终于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丁梅斯代尔是隐藏自己的罪,备受折磨,耗尽了自己的精力和才华,最后拿出勇气忏悔认罪,在道德上得到自新后死去,成了一名殉道者;齐灵渥斯,海丝特的丈夫开始企图揭露罪恶,结果一心复仇,害人及己,反而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恶魔,一个真正的罪人。
描写社会和人性的阴暗面是霍桑作品的突出特点,这与加尔文教关于人的“原罪”和“内在堕落”的理论是分不开的。霍桑是心理小说的开创者,擅长剖析人的“内心”。他着重探讨道德和罪恶的问题,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到拯救。然而霍桑并非全写黑暗,他在揭露社会罪恶和人的劣根性的同时,对善良的主人公寄予极大的同情。如在《红字》中,霍桑成功地塑造了海丝特的形象,她勇于追求爱情和幸福,在逆境中敢于正视现实,忍辱坚持善行,终于受到人们的尊重,获得道德上的自新。海丝特的情夫丁梅斯代尔则和她迥然不同,他生性懦弱,同社会几乎隔绝,陷在自我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最后由于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身心交瘁。海丝特的丈夫齐灵渥斯是无情的象征。他以恶毒而巧妙的手段折磨丁梅斯代尔,逐步吞噬其灵魂,残酷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但这个魔鬼的化身终究未能逃脱玩火自焚的下场。而霍桑在珠儿的身上表达了“自然人”的概念,认为人的自然存在是道德存在的前提,人生来具有的自然部分是实在的,而精神部分是潜在的,需要个人通过努力和机会才能培育和发展。
应该指出的是,小说《红字》的“原罪”主题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反映了霍桑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一味地强调上帝对于人性的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作品本身的价值。但霍桑能把严肃的道德和历史内容与卓越的艺术表现形式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把天赋的想象力与高超的语言技巧融为一体,使得他的作品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