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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的房岩桥1984年11月入警,现为烟台市公安局三级警长。他热心公益事业,坚持无偿献血60余次,累计献血达2.6万毫升,在“学雷锋红色爱心之家志愿服务协会”负责志愿者培训工作;他助老、助困、助学,先后出资六万余元帮助四名困难学生完成了学业,共有十余户困难家庭接受过他的帮助;他先后被评为“烟台市公安局首届十佳民警”“烟台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烟台市十大杰出志愿者”“烟台市‘凝心聚力,富民兴烟’先进个人”“烟台市道德模范”,荣获“山东省公安厅银质荣誉奖章”“山东省优秀人民警察”之称,获得“‘山东好人’每月之星”“國家义务献血金质奖章”“国家五星级志愿者服务奖章”,五次荣立三等功;2016年,他还获得了国家志愿者服务的最高奖项——“终身荣誉奖”。
在房岩桥看来,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奉献与忠诚是自己毕生的追求。
从警32年,他与群众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在同事们眼中,老房不仅业务棒,是山东省公安系统专家级人才,更是一个热衷公益、铁血柔情的真汉子!
房警官的硬气与柔情
见到房岩桥时,他穿着一身运动装,身材壮实,皮肤黝黑,十分精神。
房岩桥说,当警察,需要这份硬气。从警32年,他工作脚踏实地,业务素质过硬,缉捕犯罪嫌疑人时总是冲在最前头。
话锋一转,他还说,当警察,也需要一份柔情。今年已是房岩桥无偿献血的第17个年头。最近一次献血,是在半年前烟台市公安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上,在200多名民警组成的献血队伍里,房岩桥是其中之一。
1999年5月,房岩桥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他幽默地说:“尽管那时献血的人不多,但我还是献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400CC。”如今,他献血就以单采血小板为主,两次单采血小板的间隔期一般是15天,他就根据工作和身体条件,平均一个月捐献两次或两个月捐献三次。因为献血频率高,房岩桥也很注意日常的生活习惯,尽量规律作息,坚持健身,清淡饮食。
是什么原因让他竟能坚持17年义务献血呢?
1995年,在烟台港“5·23”警民追捕持枪歹徒事件中,四名警察壮烈牺牲。
“四名警察啊!”房岩桥伸出手指比划着,说起往事,他还有些激动。当时,他正好骑着摩托车出警路过那里。“在抢救民警的过程中,我看到很多群众自发地要求去医院为他们四人献血。这得需要输多少血啊!普通百姓都能如此,作为一名民警,我更应该做点儿什么!”
2009年5月的一天,正在医院陪护母亲的房岩桥接到来自烟台血站的电话,说烟台山医院正在抢救一名危重病人,急需A型血。可自己的母亲也正在住院啊。他犹豫了。母亲看出了他的心思,催促道:“救人的事等不得。我这边没事,你不去,我心里也不安。快去吧!”
因为房岩桥及时赶到,危重病人转危为安。回忆起那次经历,房岩桥非常自豪。这些年来,收到血站把自己的血液已输入患者体内的反馈信息不计其数。
“如果我的血液能救助那些需要救助的伤病患者,使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我很满足!”
按2012年实施的义务献血新规要求,义务献血者的年龄上限是60岁。他打趣道:“还有五年,我得赶快多献几回!”
其实,一开始献血,为了不让家人担心,房岩桥是一直瞒着的。一瞒就是七年。2006年的一天,妻子无意中发现了他的献血证,他这才如实相告。
“你怎么不早点儿告诉我?”房岩桥本以为会遭到埋怨,没想到妻子却心疼地说,“我早知道,就会多给你加一点儿营养啊!”
后来,在他的影响下,妻子也主动提出参加义务献血。房岩桥欣喜,向她讲了很多关于血的知识。不久,女儿也加入进来,还把第一次义务献血视为自己成人礼的重大仪式!
2015年,房岩桥一家三口获得“烟台市最美家庭”殊荣。
房警官的孩子们
2009年,烟台市成立了“学雷锋红色爱心之家志愿服务协会”,房岩桥主动承担起志愿者培训教育的工作。
为了给志愿者培训,房岩桥利用业余时间制作了大量培训课件,根据自己做志愿者的经历,他不仅在烟台市区内组织培训,还先后来到莱州、招远、龙口等地组织志愿者培训。目前已进行了12期,参加人员过千人次,起初,志愿者队伍只有十人,如今,已经发展到500余人。在这个队伍里,有房岩桥的同事和亲友,也有他的女儿。
“红色爱心之家”就坐落在烟台市三站市场的一个献血屋内。大致算算,房岩桥在此做志愿服务已有600多个工时。群众说:“这个献血屋更像爱心屋,而且,有房警官在,献血屋周边连小偷也都不敢‘光顾’了。”
房岩桥一直觉得,作为一名民警,就要心系群众、奉献社会。多年来,他遇到过不少有困难的人,尤其面对需要帮助的孩子,每次,他都会慷慨地伸出援助之手。
2005年8月,女儿同学李玲(化名)的母亲因车祸去世,这无疑使这个父亲也下岗的家庭雪上加霜。当时,她们马上就要升初三,不久,李玲却生了辍学的念头。热心的女儿想也没想就把李玲带回了家,房岩桥和妻子一商量,决定联系李玲的父亲,就让她长住自己家。从此,女儿多了一个情同手足的姐妹。在房岩桥和妻子的悉心照顾下,转眼四年过去,李玲和女儿双双考入大学。
2009年3月的一天晚上,寒冷依旧,他在体育场锻炼时,发现看台上有一个大男孩蜷缩着身体,用破棉被包裹着自己。他上前小心翼翼地与男孩打招呼。原来,他只有15岁,家在山东曹县,因为家庭贫困,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父母在外地打工,已经很久没音信了。他听说烟台好,就想来这里找份工作。但因为年纪小,也没有身份证,连路边小店也不敢收留他。房岩桥打算把他送去救助站,可孩子哀求他,请他帮自己找点儿能挣钱养活自己的事做。看着一脸渴求的男孩,房岩桥心软了,几天后,通过朋友帮他找了一份洗车的工作。
“这孩子这么小,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还是得让他学门技术!”房岩桥跟妻子一商量,决定资助他继续上学。根据实际情况,让男孩再念中学是不太可能了,征求了他本人的意见后,房岩桥联系了男孩老家的一所技校,把他送回了家。2010年,男孩顺利毕业,找到工作后还专门来到烟台看望在关键时刻“救”了他的这位警察叔叔。
一如义务献血的动力,房岩桥助人的初衷,也缘起一次难忘的出警经历。那是1995年的一天,房岩桥和同事一起到栖霞执行任务。当他们到犯罪嫌疑人的家中实施抓捕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女主人早已因走上不归路的丈夫离家出走,留下的除了70多岁、孱弱的老人,还有一个五岁的男孩和三岁的女童。
“这俩孩子以后怎么办啊?老人今后怎么生活啊?”刚过而立之年的房岩桥起了恻隐之心,他想帮帮无辜的老人和孩子。摸摸口袋里的50元,他很想把钱递过去,但一想,自己毕竟是在执行任务啊!灵机一动,他偷偷地把这钱塞到男童的裤兜里,并把他抱给了老人……
在房岩桥看来,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奉献与忠诚是自己毕生的追求。
从警32年,他与群众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在同事们眼中,老房不仅业务棒,是山东省公安系统专家级人才,更是一个热衷公益、铁血柔情的真汉子!
房警官的硬气与柔情
见到房岩桥时,他穿着一身运动装,身材壮实,皮肤黝黑,十分精神。
房岩桥说,当警察,需要这份硬气。从警32年,他工作脚踏实地,业务素质过硬,缉捕犯罪嫌疑人时总是冲在最前头。
话锋一转,他还说,当警察,也需要一份柔情。今年已是房岩桥无偿献血的第17个年头。最近一次献血,是在半年前烟台市公安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上,在200多名民警组成的献血队伍里,房岩桥是其中之一。
1999年5月,房岩桥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他幽默地说:“尽管那时献血的人不多,但我还是献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400CC。”如今,他献血就以单采血小板为主,两次单采血小板的间隔期一般是15天,他就根据工作和身体条件,平均一个月捐献两次或两个月捐献三次。因为献血频率高,房岩桥也很注意日常的生活习惯,尽量规律作息,坚持健身,清淡饮食。
是什么原因让他竟能坚持17年义务献血呢?
1995年,在烟台港“5·23”警民追捕持枪歹徒事件中,四名警察壮烈牺牲。
“四名警察啊!”房岩桥伸出手指比划着,说起往事,他还有些激动。当时,他正好骑着摩托车出警路过那里。“在抢救民警的过程中,我看到很多群众自发地要求去医院为他们四人献血。这得需要输多少血啊!普通百姓都能如此,作为一名民警,我更应该做点儿什么!”
2009年5月的一天,正在医院陪护母亲的房岩桥接到来自烟台血站的电话,说烟台山医院正在抢救一名危重病人,急需A型血。可自己的母亲也正在住院啊。他犹豫了。母亲看出了他的心思,催促道:“救人的事等不得。我这边没事,你不去,我心里也不安。快去吧!”
因为房岩桥及时赶到,危重病人转危为安。回忆起那次经历,房岩桥非常自豪。这些年来,收到血站把自己的血液已输入患者体内的反馈信息不计其数。
“如果我的血液能救助那些需要救助的伤病患者,使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我很满足!”
按2012年实施的义务献血新规要求,义务献血者的年龄上限是60岁。他打趣道:“还有五年,我得赶快多献几回!”
其实,一开始献血,为了不让家人担心,房岩桥是一直瞒着的。一瞒就是七年。2006年的一天,妻子无意中发现了他的献血证,他这才如实相告。
“你怎么不早点儿告诉我?”房岩桥本以为会遭到埋怨,没想到妻子却心疼地说,“我早知道,就会多给你加一点儿营养啊!”
后来,在他的影响下,妻子也主动提出参加义务献血。房岩桥欣喜,向她讲了很多关于血的知识。不久,女儿也加入进来,还把第一次义务献血视为自己成人礼的重大仪式!
2015年,房岩桥一家三口获得“烟台市最美家庭”殊荣。
房警官的孩子们
2009年,烟台市成立了“学雷锋红色爱心之家志愿服务协会”,房岩桥主动承担起志愿者培训教育的工作。
为了给志愿者培训,房岩桥利用业余时间制作了大量培训课件,根据自己做志愿者的经历,他不仅在烟台市区内组织培训,还先后来到莱州、招远、龙口等地组织志愿者培训。目前已进行了12期,参加人员过千人次,起初,志愿者队伍只有十人,如今,已经发展到500余人。在这个队伍里,有房岩桥的同事和亲友,也有他的女儿。
“红色爱心之家”就坐落在烟台市三站市场的一个献血屋内。大致算算,房岩桥在此做志愿服务已有600多个工时。群众说:“这个献血屋更像爱心屋,而且,有房警官在,献血屋周边连小偷也都不敢‘光顾’了。”
房岩桥一直觉得,作为一名民警,就要心系群众、奉献社会。多年来,他遇到过不少有困难的人,尤其面对需要帮助的孩子,每次,他都会慷慨地伸出援助之手。
2005年8月,女儿同学李玲(化名)的母亲因车祸去世,这无疑使这个父亲也下岗的家庭雪上加霜。当时,她们马上就要升初三,不久,李玲却生了辍学的念头。热心的女儿想也没想就把李玲带回了家,房岩桥和妻子一商量,决定联系李玲的父亲,就让她长住自己家。从此,女儿多了一个情同手足的姐妹。在房岩桥和妻子的悉心照顾下,转眼四年过去,李玲和女儿双双考入大学。
2009年3月的一天晚上,寒冷依旧,他在体育场锻炼时,发现看台上有一个大男孩蜷缩着身体,用破棉被包裹着自己。他上前小心翼翼地与男孩打招呼。原来,他只有15岁,家在山东曹县,因为家庭贫困,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父母在外地打工,已经很久没音信了。他听说烟台好,就想来这里找份工作。但因为年纪小,也没有身份证,连路边小店也不敢收留他。房岩桥打算把他送去救助站,可孩子哀求他,请他帮自己找点儿能挣钱养活自己的事做。看着一脸渴求的男孩,房岩桥心软了,几天后,通过朋友帮他找了一份洗车的工作。
“这孩子这么小,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还是得让他学门技术!”房岩桥跟妻子一商量,决定资助他继续上学。根据实际情况,让男孩再念中学是不太可能了,征求了他本人的意见后,房岩桥联系了男孩老家的一所技校,把他送回了家。2010年,男孩顺利毕业,找到工作后还专门来到烟台看望在关键时刻“救”了他的这位警察叔叔。
一如义务献血的动力,房岩桥助人的初衷,也缘起一次难忘的出警经历。那是1995年的一天,房岩桥和同事一起到栖霞执行任务。当他们到犯罪嫌疑人的家中实施抓捕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女主人早已因走上不归路的丈夫离家出走,留下的除了70多岁、孱弱的老人,还有一个五岁的男孩和三岁的女童。
“这俩孩子以后怎么办啊?老人今后怎么生活啊?”刚过而立之年的房岩桥起了恻隐之心,他想帮帮无辜的老人和孩子。摸摸口袋里的50元,他很想把钱递过去,但一想,自己毕竟是在执行任务啊!灵机一动,他偷偷地把这钱塞到男童的裤兜里,并把他抱给了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