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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与其说是企业直接排污造成的污染,还不如说是一些企业与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各自利益,联合起来逃避层层监管。某种意义上讲,出现环境质量如此严峻的现状,政府要担责,而且要担主要责任。
“天气怎么样?”原本是欧洲人见面的开场白,如今却成为中国人的口头禅。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一种被称为雾霾的恶劣天气现象频繁在国内许多地方出现。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每当雾霾来袭时,大半个中国都笼罩在灰蒙蒙的苍穹中,空气混浊,能见度低,大气污染严重程度甚至让多地PM2.5监测指数多次“爆表”。
一时间,雾霾成为全中国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员到百姓,从城市到农村,雾霾和环境污染总能成为会谈或闲聊时的热点话题。不过,除了相互“吐嘈”,更多的人想知道:恶劣天气是怎么产生的?大范围跨界污染究竟该由谁承担责任?
下一个,谁会“躺着中枪”?
对于陌生的、异常的现象有恐惧感,然后很想知道这种现象从何而来,这或许是人类的本能。
正如10年前关注“非典”疫情一般,面对近两年突如其来的空气污染,很多人都在努力寻找雾霾的“肇事者”。
早期的“祸首”被认为是风。2012年6月,我国中部地区大面积出现雾霾,当时多地气象部门的说法是“周边省市烧秸秆”,“风吹过来的”。而当雾霾迟迟不能散去时,气象部门又表示:“风力太弱,不利于霾的消散。”
今年春节期间,又有人提出烟花爆竹是那段时间雾霾的“罪魁”。有实验得出,燃放鞭炮产生的PM2.5平均浓度是正常空气浓度的5.4倍,最高时达到66倍。
还有人认为,汽车尾气是导致雾霾的主要原因。但随后汽车产业界集体“喊冤”,称不能把汽车当作“替罪羊”,并强调“车用燃油的质量升级远比汽车排放升级更值得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董事长傅成玉在回应“油质不过关导致雾霾”时表示:“其实最大的杀手是煤炭,当务之急应是治煤。”
“雾霾侵袭中国一年多时间了,我们几乎看不到有‘人’站出来为雾霾埋单。”网友Andy在微博上写下这样一句话:“如果明天再看到有关雾霾原因的报道,不知道下一个轮到谁‘躺着中枪’?”
企业直排,还能“独善其身”吗?
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不能说没有天灾的因素,但更要追究“人祸”的责任。在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沈玉芳教授看来,肇事单位和个人应为污染和跨界污染直接负责。
“毫无疑问,作为在一线生产的企业,不仅要对直接排污的行为负责,而且自己往往也会深受其害。”家住湖南怀化的杜海波(化名)曾经在浙江温州从事塑料包装袋的生产加工,他就亲身感受过环境污染给家人造成的伤害。
那时,杜海波和爱人住在一室两厅的出租屋内,生产所用的塑料、油漆等化工用品堆在后院,“只要机械开动,加工塑料及喷漆散发出的气味非常刺鼻,很难闻。”每当开工时,杜海波就把家里所有的门窗打开,让气味散发。
两年后,杜海波的儿子出生。让杜始料不及的是,在儿子出生后的6个月内,小家伙隔三差五地生病,经常咳嗽。起初他还以为儿子体质差,后经医生提醒才猛然想到,是不是家里的塑料袋加工引发的?
杜海波当即把儿子送回湖南老家。之后,儿子的身体逐渐好转,持续咳嗽的情况渐渐减少。
“加工塑料袋肯定是有污染的,我以为打开门窗让气味散发出去就没事。但事实上,我错了。”杜海波说,他租住的那个村子有很多家塑料加工的小作坊,每家打开门窗都想让废气往外排,实际上每家每户呼吸的都是被污染过的空气,谁也逃脱不了。
后来考虑到加工化工产品对身体的伤害,杜海波与家人决定,变卖加工设备及原材料,回老家做生意。
“环境污染,就是害人害己的事。”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说,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过多地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会使得当地的环境承载力达到极限,在这个范围内每一个人都会受到影响。
“市长敢不敢下湖游泳?”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与其他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蒋宏坤的发言题目是《携手共筑幸福美丽新家园》,当他讲到“争取用5至8年,使所有的湖泊水质都有根本改观”时,现场参加审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插话说:“现在网民检验湖泊水质的标准,是市长敢不敢跳下去游泳。”风趣的话语引得代表们都笑了起来。
“请市长下水游泳”的说法,实际上是“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升级版。
2月初,一位浙商发微博称,因家乡的小河漂浮着大量垃圾,他要悬赏20万元请温州瑞安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2月19日,又有人抬价至30万元,邀请温州市苍南县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同日,广东东莞一网友也在微博上“如法炮制”,出价10万元邀请该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
环保局长频频被“邀”下河游泳,尽管带有几分调侃,但同时也是民众对环保部门未能管好污染而发出的问责之声。
翻开每个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几乎每一年都会将“节能环保”列为当年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但现实情况却是,环境污染压力一年比一年大。
“与其说是企业直接排污造成的污染,还不如说是一些企业与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各自利益,联合起来逃避层层监管。”蔡守秋的语气很重。
他说,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有些企业为了利润,他们相互作假——形成所谓的地方保护主义。“某种意义上讲,出现环境质量如此严峻的现状,政府要担责,而且要担主要责任。”蔡守秋提出,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政府职能之一就是要为公众提供好的公共产品,但有些地方政府确实没有做好。
对于一些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现状,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目前确实有一些河流、湖泊不适合游泳,部分地方水环境治理成效也不明显。这既有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素,也有当地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影响。”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香港和广东已开始行动了。3月底,香港发布《清新空气蓝图》,阐释空气质量面对的挑战,以及跨境、发电、海陆交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和计划。
“九龙治水”,不能分治
当香港与广东决定联手治污的时候,同是一江相连的上海与浙江还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中。
3月份以来,当“黄浦江死猪”事件爆发后,有关死猪从哪里来的问题就一直困扰着各方。
上海方面通过打捞死猪的耳标认定,这些猪来自嘉兴。社会各界将矛头对准了浙江嘉兴。对此,嘉兴市副市长赵树梅表示,耳标是生猪首次免疫时的标记,一部分会转售其他地区养殖,因此不能认定上海水域的死猪全部来源于嘉兴。
1万多头死猪不可能是凭空出现的,尽管嘉兴有可能为其他地区背了黑锅。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环保、疫情监测等部门长期以行政区划为界“各自为政”,各人只扫门前雪的做法往往会导致“张三推李四,李四推王五”的局面。
“这实际上就是‘九龙治水’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表示,“九龙治水”可能是客观上的分工需要,但我们需要的是九龙共治水,而不是分头治水。
以治水为例,业界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做“水利不上岸,环保不下河。”面对同一条河流,可能涉及到10余个部门共同管理:水旱灾害由防汛抗旱部门负责,排涝由城建部门负责,环境由环保部门负责,供水由水管部门负责,绿化由园林部门负责,生态是林业等部门负责……
各部门割裂而治的后果,往往会出现相互推诿的弊端。事实上,多部门共同管理只是“九龙治水”的具体表现之一。当前中国治理环境污染更为麻烦的问题在于,多个不同行政区划的政府如何跨区域联合治污?
沈玉芳对这一状况深表担忧:“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对本地环境保护都很难负责到底。在连自家‘门前雪’都很难主动清扫的情况下,如何希望他们会去管别人家的‘瓦上霜’呢?”
对此,蔡守秋建议:由国家环保部负责监督,地方政府要对辖区边缘的环境指标负责。比如长江某一段,各地要保证自己管辖边境处的水质能达标。若每个区域都这么做,那么整条长江的水质就可以保障,也不存在上游污染下游受罪的问题。
30多部法“管”不住一条河?
从古至今,法律通常被认为是政府能够动用的最有效的管理手段。
早在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8年,专项治理大气环境污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截至2012年底,我国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有30多部。
“以法律数量和规定内容来看,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跟发达国家相比不算落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认为,问题就在于没能严格执行。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是基本的法律准则,为什么在环保领域就难以执行呢?
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有些地方而言,存在着权大于法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往往将自己的“决定”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这一点上,表现最明显的莫过于“先开工,后环评”的不正常现象。在我国,新建工程或项目一般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环评往往是项目审批的前置环节,且具有“一票否决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GDP政绩,常常是“先开工,再环评”,有时甚至连环评都“避开”了。
除了“有法难依,有法难究”外,“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被认为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亟须完善的地方。
如《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违反法规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国外,类似的罚款通常以数百万、数千万元计。2001年,全球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美国雪佛龙石油公司因一起重大污染案被判罚95亿美元,用于清理和赔偿这一能源巨头对厄瓜多尔环境造成的破坏。
同呼吸,共责任
自2007年起,每年3月最后一个周六的晚上,很多人会熄灯一小时来表达对环保的支持。这是由世界自然基金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提出的“地球一小时”倡议,目前已得到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响应与支持。
有趣的是,今年的“地球一小时”活动提前一周在3月23日举行。为何会提前一周?原来,今年3月30日恰逢西方的复活节。或许,在西方人看来,人类只有保护好生存的环境,才有可能复生。
如果说西方人的想法太过于虚幻的话,那么中国人的心愿则相对要现实得多。
“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希望20年后,中国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空气是可以呼吸的。”
这是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一次演讲中的发言。他说,环保,真正需要的是每一个人的行动,而不是等待某一个组织的行动。
人们都希望得到好的空气质量,但有时却不愿意改变现有生活方式。比如即便开车再拥堵,他可能也不愿意去乘坐公交车;即使日光充足,他可能也不愿关掉家里的电灯;即使小区里有废旧电池回收箱,他可能依然会将电池乱扔……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要为环境污染负责,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蔡守秋说,以雾霾为例,表面上看可能跟气候条件有关,但深层次原因则是中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所积累环境问题的显现,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能源消耗过大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持续强化,城镇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污染排放量大幅增加,建筑工地遍地开花,污染控制力度不够,大气污染排放总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等多种原因,造成一些大中城市的雾霾不断发生。
网友Andy也再次更新她的微博:“与其说‘同呼吸,共命运’,不如说‘同呼吸,共责任’。”
“天气怎么样?”原本是欧洲人见面的开场白,如今却成为中国人的口头禅。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一种被称为雾霾的恶劣天气现象频繁在国内许多地方出现。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每当雾霾来袭时,大半个中国都笼罩在灰蒙蒙的苍穹中,空气混浊,能见度低,大气污染严重程度甚至让多地PM2.5监测指数多次“爆表”。
一时间,雾霾成为全中国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员到百姓,从城市到农村,雾霾和环境污染总能成为会谈或闲聊时的热点话题。不过,除了相互“吐嘈”,更多的人想知道:恶劣天气是怎么产生的?大范围跨界污染究竟该由谁承担责任?
下一个,谁会“躺着中枪”?
对于陌生的、异常的现象有恐惧感,然后很想知道这种现象从何而来,这或许是人类的本能。
正如10年前关注“非典”疫情一般,面对近两年突如其来的空气污染,很多人都在努力寻找雾霾的“肇事者”。
早期的“祸首”被认为是风。2012年6月,我国中部地区大面积出现雾霾,当时多地气象部门的说法是“周边省市烧秸秆”,“风吹过来的”。而当雾霾迟迟不能散去时,气象部门又表示:“风力太弱,不利于霾的消散。”
今年春节期间,又有人提出烟花爆竹是那段时间雾霾的“罪魁”。有实验得出,燃放鞭炮产生的PM2.5平均浓度是正常空气浓度的5.4倍,最高时达到66倍。
还有人认为,汽车尾气是导致雾霾的主要原因。但随后汽车产业界集体“喊冤”,称不能把汽车当作“替罪羊”,并强调“车用燃油的质量升级远比汽车排放升级更值得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董事长傅成玉在回应“油质不过关导致雾霾”时表示:“其实最大的杀手是煤炭,当务之急应是治煤。”
“雾霾侵袭中国一年多时间了,我们几乎看不到有‘人’站出来为雾霾埋单。”网友Andy在微博上写下这样一句话:“如果明天再看到有关雾霾原因的报道,不知道下一个轮到谁‘躺着中枪’?”
企业直排,还能“独善其身”吗?
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不能说没有天灾的因素,但更要追究“人祸”的责任。在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沈玉芳教授看来,肇事单位和个人应为污染和跨界污染直接负责。
“毫无疑问,作为在一线生产的企业,不仅要对直接排污的行为负责,而且自己往往也会深受其害。”家住湖南怀化的杜海波(化名)曾经在浙江温州从事塑料包装袋的生产加工,他就亲身感受过环境污染给家人造成的伤害。
那时,杜海波和爱人住在一室两厅的出租屋内,生产所用的塑料、油漆等化工用品堆在后院,“只要机械开动,加工塑料及喷漆散发出的气味非常刺鼻,很难闻。”每当开工时,杜海波就把家里所有的门窗打开,让气味散发。
两年后,杜海波的儿子出生。让杜始料不及的是,在儿子出生后的6个月内,小家伙隔三差五地生病,经常咳嗽。起初他还以为儿子体质差,后经医生提醒才猛然想到,是不是家里的塑料袋加工引发的?
杜海波当即把儿子送回湖南老家。之后,儿子的身体逐渐好转,持续咳嗽的情况渐渐减少。
“加工塑料袋肯定是有污染的,我以为打开门窗让气味散发出去就没事。但事实上,我错了。”杜海波说,他租住的那个村子有很多家塑料加工的小作坊,每家打开门窗都想让废气往外排,实际上每家每户呼吸的都是被污染过的空气,谁也逃脱不了。
后来考虑到加工化工产品对身体的伤害,杜海波与家人决定,变卖加工设备及原材料,回老家做生意。
“环境污染,就是害人害己的事。”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说,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过多地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会使得当地的环境承载力达到极限,在这个范围内每一个人都会受到影响。
“市长敢不敢下湖游泳?”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与其他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蒋宏坤的发言题目是《携手共筑幸福美丽新家园》,当他讲到“争取用5至8年,使所有的湖泊水质都有根本改观”时,现场参加审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插话说:“现在网民检验湖泊水质的标准,是市长敢不敢跳下去游泳。”风趣的话语引得代表们都笑了起来。
“请市长下水游泳”的说法,实际上是“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升级版。
2月初,一位浙商发微博称,因家乡的小河漂浮着大量垃圾,他要悬赏20万元请温州瑞安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2月19日,又有人抬价至30万元,邀请温州市苍南县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同日,广东东莞一网友也在微博上“如法炮制”,出价10万元邀请该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
环保局长频频被“邀”下河游泳,尽管带有几分调侃,但同时也是民众对环保部门未能管好污染而发出的问责之声。
翻开每个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几乎每一年都会将“节能环保”列为当年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但现实情况却是,环境污染压力一年比一年大。
“与其说是企业直接排污造成的污染,还不如说是一些企业与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各自利益,联合起来逃避层层监管。”蔡守秋的语气很重。
他说,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有些企业为了利润,他们相互作假——形成所谓的地方保护主义。“某种意义上讲,出现环境质量如此严峻的现状,政府要担责,而且要担主要责任。”蔡守秋提出,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政府职能之一就是要为公众提供好的公共产品,但有些地方政府确实没有做好。
对于一些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现状,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目前确实有一些河流、湖泊不适合游泳,部分地方水环境治理成效也不明显。这既有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素,也有当地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影响。”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香港和广东已开始行动了。3月底,香港发布《清新空气蓝图》,阐释空气质量面对的挑战,以及跨境、发电、海陆交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和计划。
“九龙治水”,不能分治
当香港与广东决定联手治污的时候,同是一江相连的上海与浙江还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中。
3月份以来,当“黄浦江死猪”事件爆发后,有关死猪从哪里来的问题就一直困扰着各方。
上海方面通过打捞死猪的耳标认定,这些猪来自嘉兴。社会各界将矛头对准了浙江嘉兴。对此,嘉兴市副市长赵树梅表示,耳标是生猪首次免疫时的标记,一部分会转售其他地区养殖,因此不能认定上海水域的死猪全部来源于嘉兴。
1万多头死猪不可能是凭空出现的,尽管嘉兴有可能为其他地区背了黑锅。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环保、疫情监测等部门长期以行政区划为界“各自为政”,各人只扫门前雪的做法往往会导致“张三推李四,李四推王五”的局面。
“这实际上就是‘九龙治水’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表示,“九龙治水”可能是客观上的分工需要,但我们需要的是九龙共治水,而不是分头治水。
以治水为例,业界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做“水利不上岸,环保不下河。”面对同一条河流,可能涉及到10余个部门共同管理:水旱灾害由防汛抗旱部门负责,排涝由城建部门负责,环境由环保部门负责,供水由水管部门负责,绿化由园林部门负责,生态是林业等部门负责……
各部门割裂而治的后果,往往会出现相互推诿的弊端。事实上,多部门共同管理只是“九龙治水”的具体表现之一。当前中国治理环境污染更为麻烦的问题在于,多个不同行政区划的政府如何跨区域联合治污?
沈玉芳对这一状况深表担忧:“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对本地环境保护都很难负责到底。在连自家‘门前雪’都很难主动清扫的情况下,如何希望他们会去管别人家的‘瓦上霜’呢?”
对此,蔡守秋建议:由国家环保部负责监督,地方政府要对辖区边缘的环境指标负责。比如长江某一段,各地要保证自己管辖边境处的水质能达标。若每个区域都这么做,那么整条长江的水质就可以保障,也不存在上游污染下游受罪的问题。
30多部法“管”不住一条河?
从古至今,法律通常被认为是政府能够动用的最有效的管理手段。
早在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8年,专项治理大气环境污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截至2012年底,我国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有30多部。
“以法律数量和规定内容来看,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跟发达国家相比不算落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认为,问题就在于没能严格执行。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是基本的法律准则,为什么在环保领域就难以执行呢?
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有些地方而言,存在着权大于法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往往将自己的“决定”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这一点上,表现最明显的莫过于“先开工,后环评”的不正常现象。在我国,新建工程或项目一般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环评往往是项目审批的前置环节,且具有“一票否决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GDP政绩,常常是“先开工,再环评”,有时甚至连环评都“避开”了。
除了“有法难依,有法难究”外,“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被认为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亟须完善的地方。
如《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违反法规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国外,类似的罚款通常以数百万、数千万元计。2001年,全球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美国雪佛龙石油公司因一起重大污染案被判罚95亿美元,用于清理和赔偿这一能源巨头对厄瓜多尔环境造成的破坏。
同呼吸,共责任
自2007年起,每年3月最后一个周六的晚上,很多人会熄灯一小时来表达对环保的支持。这是由世界自然基金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提出的“地球一小时”倡议,目前已得到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响应与支持。
有趣的是,今年的“地球一小时”活动提前一周在3月23日举行。为何会提前一周?原来,今年3月30日恰逢西方的复活节。或许,在西方人看来,人类只有保护好生存的环境,才有可能复生。
如果说西方人的想法太过于虚幻的话,那么中国人的心愿则相对要现实得多。
“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希望20年后,中国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空气是可以呼吸的。”
这是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一次演讲中的发言。他说,环保,真正需要的是每一个人的行动,而不是等待某一个组织的行动。
人们都希望得到好的空气质量,但有时却不愿意改变现有生活方式。比如即便开车再拥堵,他可能也不愿意去乘坐公交车;即使日光充足,他可能也不愿关掉家里的电灯;即使小区里有废旧电池回收箱,他可能依然会将电池乱扔……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要为环境污染负责,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蔡守秋说,以雾霾为例,表面上看可能跟气候条件有关,但深层次原因则是中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所积累环境问题的显现,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能源消耗过大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持续强化,城镇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污染排放量大幅增加,建筑工地遍地开花,污染控制力度不够,大气污染排放总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等多种原因,造成一些大中城市的雾霾不断发生。
网友Andy也再次更新她的微博:“与其说‘同呼吸,共命运’,不如说‘同呼吸,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