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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30年,评估行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快速增长,引起社会各界的关心与重视。目前,它又面临着如何实现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崭新课题,而新一代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正是解决这一时代课题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据此探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尽快实现评估行业科学发展就是必要的,有意义的。
一、山西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科学发展中的“科学”,就在于它强调实事求是,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把握山西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现状,就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资产评估行业现状主要包括收入、机构、评估师等几个方面。根据山西省近三年来评估机构汇总报表情况,2007年资产评估机构实现业务总收入8268万元,2006年为6879万元,2005年5617万元,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2.47%、20.19%,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从全省各机构收入规模看,2007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机构18家,占机构总数的14.32%;收入在10~50万元的机构56家,占总数的44.44%;收入50~100万元的机构23家,占总数的18.25%;收入100~200万元的机构20家,占总数16.67%;收入200~300万元的机构5家,占总数3.97%;收入300~400万元的机构2家,占总数1.59%;收入600万元以上的1家,占总数的0.8%。
从区域收入情况看,太原地区59家机构,收入占全省的61.11%;晋城9家机构,收入占8.68%;晋中7家,收入占8.38%;临汾12家,收入占6.24%;大同7家,收入占3.5%;长治7家,收入占3.4%;运城9家,收入占3.39%;阳泉6家,收入占3.12%;朔州、吕梁、忻州共10家,收入占2.18%。
与2005年、2006年相比,2007年评估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机构数由2005年的12家、2006年的18家增加到2007年的28家,分别增长50%、61%。从2005年到2007年,每家评估机构年平均收入分别为44万元、53万元、65万元,分别增长20.45%、22.64%;评估师的平均收入分别为7.60万元、8.80万元、9.80万元,分别增长15.79%、11.36%。
这些数字反映了山西评估行业依然处于财政部长谢旭人所说的“初创阶段”,同时具有中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特点:一是与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相比,全省评估行业机构规模小、收入水平低。比如,2007年北京评估收入上亿元的机构有2户,上千万元的机构有16户,500万元以上的机构有14户,湖北2007年上千万元的机构有3户,而山西上千万、上亿的机构没有,500万以上的仅有一户;山西省2007年评估师人均收入为9.8万元,比不上上海、厦门近五年的人均收入30万元。二是分布结构差,发展不平衡。以机构拥有评估师数量来说,绝大部分集中在太原地区。2007年全省10人以上的机构,全省只有12家,太原地区10家,人数最多的是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山西诚成资产评估事务所;8~9人的机构,全省有35家,太原地区18家;6-7人的机构24家,太原地区14家;5人的机构,全省有27家,太原地区7家;5人以下的机构,全省有30家,太原地区8家。三是兼营机构多,评估师少。2007年底,全省共有评估机构128家,其中专营机构68家,兼营机构50家,分别占机构总数的53%和47%;注册资产评估师852人,平均每家评估机构拥有资产评估师6.7人。四是评估行业发展慢,与全省经济增长、财政收入、注协等行业的发展形成很大反差。特别是还有很大比例的机构和评估师不符合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的条件,成为制约全省评估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特点和差距,其实质就是发展不够,解决这一问题,是今后实现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
《办法》从制度上形成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的新体制,充分发挥评估协会的积极作用,明确提出专营化、规范化的要求,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规定了评估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等,将规范与促进我省评估机构的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推动我省资产评估行业进入规范、蓬勃发展的快车道。当然,资产评估行业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评估机构、评估师不符合财政部22号令的条件,而离规定的过度期截止日又很近,有些机构还在等待观望,很可能造成“机构数量减少、双师人员改行、评估收入降低、行业发展徘徊”的局面。二是评估整体执业素质与评估市场、客户的期望还有相当的差距;三是外地大型评估机构的进入,对我省评估机构,尤其是大量中小型评估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形成了激烈的竞争。
我们必须全面认识评估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快速出击,否则就会贻误战机。新形势也要求评估机构负责人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发展自己,把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专。
二、实现山西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
根据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信念,结合我省评估行业实际及其面临的形势,我们提出了山西资产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确立战略目标,推进多项工作,实现超常发展,再造山西辉煌”。
“确立战略目标”,使科学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具体讲,就是确立符合山西发展实际的“五个一”战略目标: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结构优化的机构分布格局;二是采取多种方法广纳人才,构建一支数量充裕、德才兼备的评估人才队伍;三是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创造一个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评估执业环境;四是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不断巩固与拓展评估市场,形成行业收费合理的良好局面;五是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打造一个具有山西特点的评估品牌。
“推进多项工作”,就是要围绕“五个一”的战略目标,推进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几个重要方面的工作。一是贯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从制度安排上规范和完善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充分发挥两种管理的积极作用,规范与促进符合条件、富有潜力的1~3家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出去,其余机构做精做专做优久,并充分发挥这些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初步形成以强大机构为龙头、以小型机构为基础、以中型机构为骨干的合理规模和地域分布格局。二是积极抓好评估师的资格考试和培训教育。尽管我省这两大工作成效突出,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数量和质量还远远不够,这就必须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做好资格考试工作,力争评估师人数达到1500人左右;做好后续培训教育工作,近期要培训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财政绩效评价等内容。三是健全与完善评估行业、协会和机构三个层次的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省评估行业的执业质量和水平。四是统筹兼顾,努力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任务,并在强化评估队伍建设、健全执业质量监督、拓展对外宣传效果、提高评估行业素质和创造协会品牌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的成绩。五是下大力气继续开展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和文明窗口活动,以此推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实现超常发展”,就是打破一切违背行业发展规律的常规,尽快改变山西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对落后的面貌。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和特点,实现超常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破除小富即安的旧观念,树立不断创新的新思想;二是巩固稳定既有的市场,大胆开拓新的评估市场和领域;三是上下齐心合力,加大对外协调力度,提高评估收费标准;四是广开渠道、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提高评估师及其相关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五是强化执业道德,推进诚信建设。利用各种现代媒体,扩大宣传评估行业效果,争取更多方面的理解、认知和支持。此外,还需做好立法制度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再造山西辉煌”,就是在以往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再创机构、协会与行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局面,再塑山西评估协会服务会员、服务市场、服务财政、服务社会的品牌形象。表现在数据上,就是力争尽早完成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收入过亿、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过千、综合评价优良机构过半的“三过”评估业务建设任务,完成机构建设精神文明窗口、评选“十佳”女评估执业者、创建精神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全省资产评估行业两个文明建设水平,并有机地统一于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全过程。
“确立战略目标”是方向,“推进多项工作”是基础,“实现超常发展”是手段,“再造山西辉煌”是目的,它们互为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没有思路,就没有出路;有什么样的思路,才能有什么样的出路。
三、机构专营化是山西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
兼营机构专营化是《办法》的要求所在,也是山西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如何因时因地制宜,选择适当模式,卓有成效地开展这项工作?根据《办法》的规定和全国各地的实践,这里概括了六种模式,供各机构在实践中参考应用。
弱弱联合,重新组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合格的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合并达到《办法》规定的条件,重新组建设立一个新的评估机构。
以优并弱,扩优规模。有一定规模的优势评估机构兼并吸收其他弱小评估机构,吸收方存续,被吸收方解散,通过这种兼并方式,使弱者变优,优者更优,实现业务拓展、资格整合、地域开拓、扬长避短、资源互补。
攀龙附凤,充当分所。不合条件的机构,特别是个别市县机构,其评估师数量、业务收入等缺口过大,要主动寻找一家文化素质高、实力较强且规模较大的评估机构联姻。这样,既可保留原来机构,又能提高自身素质,不失为弱小型机构的可行选择。
评估为主,合并其他。即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评估机构,为扩大自身业务领域和发展空间,在自愿、协商、依法的基础上吸收合并其他专业咨询、策划等服务机构,使评估业务链延长拓展,从而提高评估的相关效益。
弃旧图新,合并新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评估机构全部解散,按照规定合并,重新设立一个新的机构。可以将几家文化接近、实力相当且规模较大的事务所、评估机构合并。这适合于有一定实力,又有愿望做大做强的事务所、评估机构,以求规模化发展;也可以若干家文化接近、实力参差不齐且规模较小的事务所、评估机构合并。这适合于一些发展势头比较好,有一定内部管理能力,执业质量也比较好的中小型机构,通过合并,能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稳步向前发展。
强强联合,组建集团。具有一定规模的事务所、评估机构通过联合,建立共同的品牌和文化,进行审计、评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发挥规模优势,提高国内乃至国际竞争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成立跨地域、跨行业的松散型集团组织,组织内成员做到责任明确、高效运作、整体推进规模化发展,实现品牌效应。
以上方式供不同类型的兼营机构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充实、丰富和发展,使山西省评估行业按时保质完成《办法》规定的各项任务,从而达到“做大做强做出去,做精做专做优久”的目标,为实现山西省评估行业“五个一”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山西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科学发展中的“科学”,就在于它强调实事求是,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把握山西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现状,就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资产评估行业现状主要包括收入、机构、评估师等几个方面。根据山西省近三年来评估机构汇总报表情况,2007年资产评估机构实现业务总收入8268万元,2006年为6879万元,2005年5617万元,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2.47%、20.19%,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从全省各机构收入规模看,2007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机构18家,占机构总数的14.32%;收入在10~50万元的机构56家,占总数的44.44%;收入50~100万元的机构23家,占总数的18.25%;收入100~200万元的机构20家,占总数16.67%;收入200~300万元的机构5家,占总数3.97%;收入300~400万元的机构2家,占总数1.59%;收入600万元以上的1家,占总数的0.8%。
从区域收入情况看,太原地区59家机构,收入占全省的61.11%;晋城9家机构,收入占8.68%;晋中7家,收入占8.38%;临汾12家,收入占6.24%;大同7家,收入占3.5%;长治7家,收入占3.4%;运城9家,收入占3.39%;阳泉6家,收入占3.12%;朔州、吕梁、忻州共10家,收入占2.18%。
与2005年、2006年相比,2007年评估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机构数由2005年的12家、2006年的18家增加到2007年的28家,分别增长50%、61%。从2005年到2007年,每家评估机构年平均收入分别为44万元、53万元、65万元,分别增长20.45%、22.64%;评估师的平均收入分别为7.60万元、8.80万元、9.80万元,分别增长15.79%、11.36%。
这些数字反映了山西评估行业依然处于财政部长谢旭人所说的“初创阶段”,同时具有中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特点:一是与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相比,全省评估行业机构规模小、收入水平低。比如,2007年北京评估收入上亿元的机构有2户,上千万元的机构有16户,500万元以上的机构有14户,湖北2007年上千万元的机构有3户,而山西上千万、上亿的机构没有,500万以上的仅有一户;山西省2007年评估师人均收入为9.8万元,比不上上海、厦门近五年的人均收入30万元。二是分布结构差,发展不平衡。以机构拥有评估师数量来说,绝大部分集中在太原地区。2007年全省10人以上的机构,全省只有12家,太原地区10家,人数最多的是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山西诚成资产评估事务所;8~9人的机构,全省有35家,太原地区18家;6-7人的机构24家,太原地区14家;5人的机构,全省有27家,太原地区7家;5人以下的机构,全省有30家,太原地区8家。三是兼营机构多,评估师少。2007年底,全省共有评估机构128家,其中专营机构68家,兼营机构50家,分别占机构总数的53%和47%;注册资产评估师852人,平均每家评估机构拥有资产评估师6.7人。四是评估行业发展慢,与全省经济增长、财政收入、注协等行业的发展形成很大反差。特别是还有很大比例的机构和评估师不符合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的条件,成为制约全省评估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特点和差距,其实质就是发展不够,解决这一问题,是今后实现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
《办法》从制度上形成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的新体制,充分发挥评估协会的积极作用,明确提出专营化、规范化的要求,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规定了评估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等,将规范与促进我省评估机构的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推动我省资产评估行业进入规范、蓬勃发展的快车道。当然,资产评估行业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评估机构、评估师不符合财政部22号令的条件,而离规定的过度期截止日又很近,有些机构还在等待观望,很可能造成“机构数量减少、双师人员改行、评估收入降低、行业发展徘徊”的局面。二是评估整体执业素质与评估市场、客户的期望还有相当的差距;三是外地大型评估机构的进入,对我省评估机构,尤其是大量中小型评估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形成了激烈的竞争。
我们必须全面认识评估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快速出击,否则就会贻误战机。新形势也要求评估机构负责人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发展自己,把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专。
二、实现山西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
根据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信念,结合我省评估行业实际及其面临的形势,我们提出了山西资产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确立战略目标,推进多项工作,实现超常发展,再造山西辉煌”。
“确立战略目标”,使科学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具体讲,就是确立符合山西发展实际的“五个一”战略目标: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结构优化的机构分布格局;二是采取多种方法广纳人才,构建一支数量充裕、德才兼备的评估人才队伍;三是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创造一个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评估执业环境;四是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不断巩固与拓展评估市场,形成行业收费合理的良好局面;五是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打造一个具有山西特点的评估品牌。
“推进多项工作”,就是要围绕“五个一”的战略目标,推进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几个重要方面的工作。一是贯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从制度安排上规范和完善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充分发挥两种管理的积极作用,规范与促进符合条件、富有潜力的1~3家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出去,其余机构做精做专做优久,并充分发挥这些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初步形成以强大机构为龙头、以小型机构为基础、以中型机构为骨干的合理规模和地域分布格局。二是积极抓好评估师的资格考试和培训教育。尽管我省这两大工作成效突出,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数量和质量还远远不够,这就必须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做好资格考试工作,力争评估师人数达到1500人左右;做好后续培训教育工作,近期要培训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财政绩效评价等内容。三是健全与完善评估行业、协会和机构三个层次的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省评估行业的执业质量和水平。四是统筹兼顾,努力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任务,并在强化评估队伍建设、健全执业质量监督、拓展对外宣传效果、提高评估行业素质和创造协会品牌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的成绩。五是下大力气继续开展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和文明窗口活动,以此推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实现超常发展”,就是打破一切违背行业发展规律的常规,尽快改变山西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对落后的面貌。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和特点,实现超常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破除小富即安的旧观念,树立不断创新的新思想;二是巩固稳定既有的市场,大胆开拓新的评估市场和领域;三是上下齐心合力,加大对外协调力度,提高评估收费标准;四是广开渠道、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提高评估师及其相关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五是强化执业道德,推进诚信建设。利用各种现代媒体,扩大宣传评估行业效果,争取更多方面的理解、认知和支持。此外,还需做好立法制度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再造山西辉煌”,就是在以往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再创机构、协会与行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局面,再塑山西评估协会服务会员、服务市场、服务财政、服务社会的品牌形象。表现在数据上,就是力争尽早完成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收入过亿、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过千、综合评价优良机构过半的“三过”评估业务建设任务,完成机构建设精神文明窗口、评选“十佳”女评估执业者、创建精神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全省资产评估行业两个文明建设水平,并有机地统一于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全过程。
“确立战略目标”是方向,“推进多项工作”是基础,“实现超常发展”是手段,“再造山西辉煌”是目的,它们互为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没有思路,就没有出路;有什么样的思路,才能有什么样的出路。
三、机构专营化是山西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
兼营机构专营化是《办法》的要求所在,也是山西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如何因时因地制宜,选择适当模式,卓有成效地开展这项工作?根据《办法》的规定和全国各地的实践,这里概括了六种模式,供各机构在实践中参考应用。
弱弱联合,重新组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合格的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合并达到《办法》规定的条件,重新组建设立一个新的评估机构。
以优并弱,扩优规模。有一定规模的优势评估机构兼并吸收其他弱小评估机构,吸收方存续,被吸收方解散,通过这种兼并方式,使弱者变优,优者更优,实现业务拓展、资格整合、地域开拓、扬长避短、资源互补。
攀龙附凤,充当分所。不合条件的机构,特别是个别市县机构,其评估师数量、业务收入等缺口过大,要主动寻找一家文化素质高、实力较强且规模较大的评估机构联姻。这样,既可保留原来机构,又能提高自身素质,不失为弱小型机构的可行选择。
评估为主,合并其他。即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评估机构,为扩大自身业务领域和发展空间,在自愿、协商、依法的基础上吸收合并其他专业咨询、策划等服务机构,使评估业务链延长拓展,从而提高评估的相关效益。
弃旧图新,合并新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评估机构全部解散,按照规定合并,重新设立一个新的机构。可以将几家文化接近、实力相当且规模较大的事务所、评估机构合并。这适合于有一定实力,又有愿望做大做强的事务所、评估机构,以求规模化发展;也可以若干家文化接近、实力参差不齐且规模较小的事务所、评估机构合并。这适合于一些发展势头比较好,有一定内部管理能力,执业质量也比较好的中小型机构,通过合并,能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稳步向前发展。
强强联合,组建集团。具有一定规模的事务所、评估机构通过联合,建立共同的品牌和文化,进行审计、评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发挥规模优势,提高国内乃至国际竞争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成立跨地域、跨行业的松散型集团组织,组织内成员做到责任明确、高效运作、整体推进规模化发展,实现品牌效应。
以上方式供不同类型的兼营机构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充实、丰富和发展,使山西省评估行业按时保质完成《办法》规定的各项任务,从而达到“做大做强做出去,做精做专做优久”的目标,为实现山西省评估行业“五个一”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