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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文献资料法、逻辑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对我国现行的游泳等级裁判员培训考核工作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现阶段我国国家级的裁判员培训和考核已经比较完善,工作基本做到了系统化和制度化。但是在国家级以下裁判员的培养、考核方面,各个地区还发展不均衡,总体趋势是东部地区和体育院系好于西部内陆地区。就国家级以下裁判员的培养、考核来说,全国尚未形成一个规范而完备的体系,各地考核内容、方式、要求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