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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多元化价值的世界催生出多元化的审美,多元化的审美致使“以丑为美”的审美价值观大行其道。本文在“化丑为美”的论辩与剖析其形成原因中,定义与确证“以丑为美”,并在分析《第二人》中揭示“以丑为美”背后的隐秘心理。
关键词:以丑为美 审美观 《第二人》
“以丑为美”作为多元审美价值观中的一种,有其独特的定义体系;同时作为一种大肆流行的审美价值观,“以丑为美”亦有其产生的独特原因。因此,对于“以丑为美”的剖析有助于更加理性看待这一审美观存在的“价值”。
一、“化丑为美”与“以丑为美”之辩
老子曾在《道德经·二》中写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美丑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美”,产生了“美学”,形成了“审美”,而与此同时,“丑”似乎被逐出了历史视野,再难见到它的面目。直到现代主义大师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将“丑”重新带回人们的视野,并“化丑为美”,“化丑为美的实质,即丑的形象因被惟妙惟肖地模仿而引起我们的审美快感。应当注意的是,丑的形象并不因此就成为美的形象,引起我们快感的是由技巧、色彩和音律等在丑的形象上所创造的美的因素、所增添的美的光彩,所以,化丑为美不是把丑刻画成美,而是把丑刻画得美,或者说美丽地刻画丑。”“化丑为美”是一种转化,一种艺术,一种将丑描摹得美的技艺,而并不是将丑的东西变成美的,丑的本质不变,而是人在其中增添主观的审美意识,来发现美。而“以丑为美”则是“对‘化丑为美’的审美观的实际否定”,这种缺乏作家主观审美关照的“丑”,最终呈现的仅仅是丑的形象、丑的事物的本质,它无法上升为美,而它能吸引人之处的只有感官的刺激。
二、审美缺失 美丑混淆
中国的审美观始终与道德观相互缠绕,受到道德很大的影响。现代以前,中国一直是“以德治国”的国家,道德监督着人们自律,控制着全体人民的内在,法治仅起着辅助作用。但是随着现代的来临,内在道德自律已是强弩之末,迅速进行的法制改革,彻底推翻了千百年来延续下来的道德之治。法治的不健全与道德的全然抛弃造成了两种体系的相撞,两败俱伤,致使中国处于一个“两不管”的境地。多样化的价值观的同时存在,造成了多样化审美价值的产生。而审美价值标准的缺失,美丑界限的模糊、混淆,又致使“以丑为美”风潮的大肆流行。文学作品作为审美表达的重要手段,代表着作家独特的审美价值观,但在“以丑为美”的风潮影响下,有许多作品出于引人眼球、引起“关注”、获得“荣耀”的目的,混淆“美丑”界限,将乱伦、怪癖、便溺、腐烂、极刑等进行大肆的描写,将色情、暴力等元素无限制地渲染,将“以丑为美”奉为颠扑不破的真理,趋之若鹜。
三、美兮 丑兮
不同于“50后”“60后”的成长环境,“80后”作家王威廉在商品大潮席卷的环境下成长,与传统资源有着天生的疏离感,面对混乱的审美观,盛行的“以丑为美”风潮,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在中篇小说《第二人》中,“那是一张彻底毁灭的脸!脸皮像烧变形的白色橡皮样地堆积在一起,满是褶皱,那些褶皱不同于老年人的皱纹,它们的方向是随意的,将脸部随机切割为不同的形状,狰狞如恶鬼,他的两颗小眼睛有着老鼠样的黑亮,从不规则的眼裂中逼视着我……”在这段狰狞、丑陋的描写中,我们无法发现“鬼脸”所体现出的任何的美,有的只是文字转化为想象后的恐怖画面。但是作者却发现了人们在这张脸上所感受到的“美”,那就是“脸还有个特性,在我看来那或许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威慑性,威慑滋生的恐怖,恐怖滋生的权力。你在小说中表达了权力对脸的塑造,但是你却没想到脸也可以获得权力,这才是脸最奇妙的地方”。作品中的“我”代表着无数的普通人,当平凡地挣扎着生活的“我”看到大山因为这张“鬼脸”而享受到“极富生活”时,心中升腾起的复杂滋味——不完全是恨:恨老天不公,让这样一个“鬼脸人”过上这样“非人”的生活;更多的是羡慕,希望自己能够获得这样的权力与成功,即使这样的成功以毁容为代价,也甘之如饴。王威廉用他的审美观挖掘出人性在权利与成功欲面前的扭曲状态,他的丑的极致描写引申,恰恰不是他自己的审美观,而是现代人的心理状态与审美观,是现代人的“以丑为美”。
“以丑为美”的审美观在当代文学中形成的潮流,是时代与历史的偶然产物,在突破期激进高温的逐渐冷却后,必然会进行全面的审视与反省,必然会进行审美价值的重估,“以丑为美”终将转化为“化丑为美”。
参考文献:
[1]陈本益.西方诗歌的“化丑为美”并非“以丑为美”[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10).
[2]王威廉.第二人[J].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12(03).
(作者简介:金玉娇,女,硕士研究生在读,沈阳师范大学中国文化与文学研究所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责任编辑 葛星星)
关键词:以丑为美 审美观 《第二人》
“以丑为美”作为多元审美价值观中的一种,有其独特的定义体系;同时作为一种大肆流行的审美价值观,“以丑为美”亦有其产生的独特原因。因此,对于“以丑为美”的剖析有助于更加理性看待这一审美观存在的“价值”。
一、“化丑为美”与“以丑为美”之辩
老子曾在《道德经·二》中写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美丑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美”,产生了“美学”,形成了“审美”,而与此同时,“丑”似乎被逐出了历史视野,再难见到它的面目。直到现代主义大师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将“丑”重新带回人们的视野,并“化丑为美”,“化丑为美的实质,即丑的形象因被惟妙惟肖地模仿而引起我们的审美快感。应当注意的是,丑的形象并不因此就成为美的形象,引起我们快感的是由技巧、色彩和音律等在丑的形象上所创造的美的因素、所增添的美的光彩,所以,化丑为美不是把丑刻画成美,而是把丑刻画得美,或者说美丽地刻画丑。”“化丑为美”是一种转化,一种艺术,一种将丑描摹得美的技艺,而并不是将丑的东西变成美的,丑的本质不变,而是人在其中增添主观的审美意识,来发现美。而“以丑为美”则是“对‘化丑为美’的审美观的实际否定”,这种缺乏作家主观审美关照的“丑”,最终呈现的仅仅是丑的形象、丑的事物的本质,它无法上升为美,而它能吸引人之处的只有感官的刺激。
二、审美缺失 美丑混淆
中国的审美观始终与道德观相互缠绕,受到道德很大的影响。现代以前,中国一直是“以德治国”的国家,道德监督着人们自律,控制着全体人民的内在,法治仅起着辅助作用。但是随着现代的来临,内在道德自律已是强弩之末,迅速进行的法制改革,彻底推翻了千百年来延续下来的道德之治。法治的不健全与道德的全然抛弃造成了两种体系的相撞,两败俱伤,致使中国处于一个“两不管”的境地。多样化的价值观的同时存在,造成了多样化审美价值的产生。而审美价值标准的缺失,美丑界限的模糊、混淆,又致使“以丑为美”风潮的大肆流行。文学作品作为审美表达的重要手段,代表着作家独特的审美价值观,但在“以丑为美”的风潮影响下,有许多作品出于引人眼球、引起“关注”、获得“荣耀”的目的,混淆“美丑”界限,将乱伦、怪癖、便溺、腐烂、极刑等进行大肆的描写,将色情、暴力等元素无限制地渲染,将“以丑为美”奉为颠扑不破的真理,趋之若鹜。
三、美兮 丑兮
不同于“50后”“60后”的成长环境,“80后”作家王威廉在商品大潮席卷的环境下成长,与传统资源有着天生的疏离感,面对混乱的审美观,盛行的“以丑为美”风潮,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在中篇小说《第二人》中,“那是一张彻底毁灭的脸!脸皮像烧变形的白色橡皮样地堆积在一起,满是褶皱,那些褶皱不同于老年人的皱纹,它们的方向是随意的,将脸部随机切割为不同的形状,狰狞如恶鬼,他的两颗小眼睛有着老鼠样的黑亮,从不规则的眼裂中逼视着我……”在这段狰狞、丑陋的描写中,我们无法发现“鬼脸”所体现出的任何的美,有的只是文字转化为想象后的恐怖画面。但是作者却发现了人们在这张脸上所感受到的“美”,那就是“脸还有个特性,在我看来那或许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威慑性,威慑滋生的恐怖,恐怖滋生的权力。你在小说中表达了权力对脸的塑造,但是你却没想到脸也可以获得权力,这才是脸最奇妙的地方”。作品中的“我”代表着无数的普通人,当平凡地挣扎着生活的“我”看到大山因为这张“鬼脸”而享受到“极富生活”时,心中升腾起的复杂滋味——不完全是恨:恨老天不公,让这样一个“鬼脸人”过上这样“非人”的生活;更多的是羡慕,希望自己能够获得这样的权力与成功,即使这样的成功以毁容为代价,也甘之如饴。王威廉用他的审美观挖掘出人性在权利与成功欲面前的扭曲状态,他的丑的极致描写引申,恰恰不是他自己的审美观,而是现代人的心理状态与审美观,是现代人的“以丑为美”。
“以丑为美”的审美观在当代文学中形成的潮流,是时代与历史的偶然产物,在突破期激进高温的逐渐冷却后,必然会进行全面的审视与反省,必然会进行审美价值的重估,“以丑为美”终将转化为“化丑为美”。
参考文献:
[1]陈本益.西方诗歌的“化丑为美”并非“以丑为美”[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10).
[2]王威廉.第二人[J].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12(03).
(作者简介:金玉娇,女,硕士研究生在读,沈阳师范大学中国文化与文学研究所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责任编辑 葛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