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的通过对临床药学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介绍,促进临床药物的正确应用。方法查找国际、国内的临床医药评价方法、标准的相关资料,经过分析、运用,结合临床实践经验,从而综合提高药物在临床应用的效果。结果经反复查找与实践后,明确了国内患者病情的大体需求及医生的临床用药方法是否正确有效。结论对于我国多数患者的临床用药,医生不仅要考虑到患者的病情,同样重要的是患者的经济负担,如果两样同时兼备,就是对患者最好的治疗与照顾。从而更加能够体现我国现代医生的道德与医术巨大进步。
【关键词】临床药学;临床医学;医药评价;标准;医药服务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5.761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5-2998-02我国已经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期进行了临床的药学工作,临床上,通过无数药师的努力、学习与实践互相结合,在临床的运用中取得了非常高的成就。临床药学工作成熟于上个世纪的80年代,而近年来我国的临床药学更是有了质的飞跃,不仅结合国内的行情,同时把在世界卫生组织中学来的经验,运用到临床上,边学习、边实践,取得的成绩在世界卫生组织也占有一席之地。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指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本的临床药学管理及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可见国家给出的重要指示中,完全是站在了利民利国的态度上。
但在我国现代医疗中,各级医院的发展很不平衡,比如甲级医院和乙级医院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无论从医学技术还是医学仪器设备,均是有着很大差异,像某些区级中医院根本连CT等仪器都没有,所以从患者量、患者病情、运用医药的技术,都有很大区别。而在许多大医院的教授、医师等所发表的关于临床医药的文章,内容只涉及到临床药学工作当中的极少部分,也没有详细的临床报告及病理分析,仅有少数几篇文章对临床药师的工作做出了统计,更是没有针对临床患者病情及家庭条件所可以承受的能力做出详细分析。目前,我国在临床药学评价的指标共有两点:第1点是药物相关问题的发生率是否下降。第2点是患者用药依从性及满意度是否有提高。除了这两点,药物疗效是否提高及药品费用是否降低等问题,还没有一套真实的、可靠的、可行的、可以广泛应用的临床药学服务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很不利于各个医疗机构之间发展临床药学的交流,更不会有利于临床药学的飞速发展。所以我们应当观察各个国家临床药学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发展、应用过程,找出一个有利于我国临床药学发展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临床药学评价方法
过去,国外的药师在药品制作过程中能够起到主要作用,不会参与患者疾病的治疗。而我国的当时的医师与药师分开的并不是非常明确,所以,当时的很多医师都可以称为药师。因为传统医学上,医师都是认药的。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医生提出“药学服务”的理论概念,药师在临床上会参与疾病的治疗,达到治疗目标又降低患者经济负担。到上世纪70年代,美国触手研究在60年代提出的“临床药学服务”价值,并且人性化的进行经济学比较和评价。从此开始,经研究数据表明,药师在临床参与医生的治疗,可以明显提高疗效。为什么呢?因为药师对药物的成分、作用及价格明显高出临床医生,从而减少药物的副作用,并能降低患者的治疗成本。所以,为了确保药学服务质量,我们需要制订一系列明确而有效的标准。由国外第一次提出临床药学评价方法,经一段临床实践后,发现该方法并不能有效的、积极的在临床实施对药师的评价,于是由其他人又提出了一套非常完整的评价方法,内容如下:①是药师的自我评价,也就是临床药师在特定的表格中记录并完成药学服务的内容,以及对患者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费用是否有影响;②是对患者进行随访,药师用特定的随访表,记录医师在临床上对药学服务的接受程度。随访时间必须在药师进行自我评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③是同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同行专家会组成评价小组,对药师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是由多人统一来实行,如果评价出现不一致,则由评价组专家集体讨论,以便确定评价的等级。评价小组的组成:不同专业、不同背景的专家共同合作,能够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统一性。经过发展,更多评价药师的方法出现在临床,在此不详细列举。但许多时候仍然以这套方案为主要依据。
2临床药学的评价标准
一般而言,一套完整的临床药学服务应该从接到新的处方起就算正式开始进行,方案涉及所有临床治疗过程与用药相关的情况,其中包括:医生的治疗观点、通过药师观察患者的症状、询问既往史、过敏史等提出用药方案,从而确定用药目的,向病人解说治疗方案并与其沟通,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实施治疗药物监测,甚至对治疗进行干预等。我国在临床药学的评价共有2个方面,报告如下:
①医嘱差错的严重程度:是用来观察、发现、评价医嘱的错误程度及偏离规范治疗的程度。
②临床药学的服务价值:是用来评价药师对患者治疗时提出的建议或干预,观察其方法对患者的潜在影响。
我们来举例说明,同样的100例患者,由一位经验药师在临床上参与医疗,所用药治疗后的结果,不论从患者治愈率、好转率、时间长短、医疗费用上,都远远的超过了单独由医师治疗的结果。所以通过实验表明:医嘱差错分级标准和药师干预价值评价标准等已被世界各国多家医院运用,并且会根据自己医院的特点加以改进。
3讨论
我国临床药学服务开展了20年左右,其作为医院药学工作的发展趋势和药剂科的工作重点已不容置疑。临床药学的工作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①药品调配;②临床藥学;③药学服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各大医院的药师无法配合临床医师对患者的治疗,也使自身的专业知识无法更上一层楼,尤其是现代药师缺乏对临床知识的了解。所以药师很难走进临床,开展明确而有效的药学服务。因此,笔者在此呼吁:药师的职责不只是做好配药、产药、守药、分药等工作,药师应该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最好进入临床一线,参与临床医生对患者的治疗,能够为患者减轻身体上、心理上的痛苦折磨,并使临床药学服务得到全面的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张蔚君,郝勇.实施药学服务中难点问题的思考.药学服务与研究,2003,3(3):195.
[2]胡静,杨世民.对医院临床药学服务中有关法律问题的探究.中国药师,2004,7(1):55.
【关键词】临床药学;临床医学;医药评价;标准;医药服务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5.761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5-2998-02我国已经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期进行了临床的药学工作,临床上,通过无数药师的努力、学习与实践互相结合,在临床的运用中取得了非常高的成就。临床药学工作成熟于上个世纪的80年代,而近年来我国的临床药学更是有了质的飞跃,不仅结合国内的行情,同时把在世界卫生组织中学来的经验,运用到临床上,边学习、边实践,取得的成绩在世界卫生组织也占有一席之地。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指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本的临床药学管理及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可见国家给出的重要指示中,完全是站在了利民利国的态度上。
但在我国现代医疗中,各级医院的发展很不平衡,比如甲级医院和乙级医院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无论从医学技术还是医学仪器设备,均是有着很大差异,像某些区级中医院根本连CT等仪器都没有,所以从患者量、患者病情、运用医药的技术,都有很大区别。而在许多大医院的教授、医师等所发表的关于临床医药的文章,内容只涉及到临床药学工作当中的极少部分,也没有详细的临床报告及病理分析,仅有少数几篇文章对临床药师的工作做出了统计,更是没有针对临床患者病情及家庭条件所可以承受的能力做出详细分析。目前,我国在临床药学评价的指标共有两点:第1点是药物相关问题的发生率是否下降。第2点是患者用药依从性及满意度是否有提高。除了这两点,药物疗效是否提高及药品费用是否降低等问题,还没有一套真实的、可靠的、可行的、可以广泛应用的临床药学服务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很不利于各个医疗机构之间发展临床药学的交流,更不会有利于临床药学的飞速发展。所以我们应当观察各个国家临床药学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发展、应用过程,找出一个有利于我国临床药学发展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临床药学评价方法
过去,国外的药师在药品制作过程中能够起到主要作用,不会参与患者疾病的治疗。而我国的当时的医师与药师分开的并不是非常明确,所以,当时的很多医师都可以称为药师。因为传统医学上,医师都是认药的。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医生提出“药学服务”的理论概念,药师在临床上会参与疾病的治疗,达到治疗目标又降低患者经济负担。到上世纪70年代,美国触手研究在60年代提出的“临床药学服务”价值,并且人性化的进行经济学比较和评价。从此开始,经研究数据表明,药师在临床参与医生的治疗,可以明显提高疗效。为什么呢?因为药师对药物的成分、作用及价格明显高出临床医生,从而减少药物的副作用,并能降低患者的治疗成本。所以,为了确保药学服务质量,我们需要制订一系列明确而有效的标准。由国外第一次提出临床药学评价方法,经一段临床实践后,发现该方法并不能有效的、积极的在临床实施对药师的评价,于是由其他人又提出了一套非常完整的评价方法,内容如下:①是药师的自我评价,也就是临床药师在特定的表格中记录并完成药学服务的内容,以及对患者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费用是否有影响;②是对患者进行随访,药师用特定的随访表,记录医师在临床上对药学服务的接受程度。随访时间必须在药师进行自我评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③是同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同行专家会组成评价小组,对药师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是由多人统一来实行,如果评价出现不一致,则由评价组专家集体讨论,以便确定评价的等级。评价小组的组成:不同专业、不同背景的专家共同合作,能够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统一性。经过发展,更多评价药师的方法出现在临床,在此不详细列举。但许多时候仍然以这套方案为主要依据。
2临床药学的评价标准
一般而言,一套完整的临床药学服务应该从接到新的处方起就算正式开始进行,方案涉及所有临床治疗过程与用药相关的情况,其中包括:医生的治疗观点、通过药师观察患者的症状、询问既往史、过敏史等提出用药方案,从而确定用药目的,向病人解说治疗方案并与其沟通,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实施治疗药物监测,甚至对治疗进行干预等。我国在临床药学的评价共有2个方面,报告如下:
①医嘱差错的严重程度:是用来观察、发现、评价医嘱的错误程度及偏离规范治疗的程度。
②临床药学的服务价值:是用来评价药师对患者治疗时提出的建议或干预,观察其方法对患者的潜在影响。
我们来举例说明,同样的100例患者,由一位经验药师在临床上参与医疗,所用药治疗后的结果,不论从患者治愈率、好转率、时间长短、医疗费用上,都远远的超过了单独由医师治疗的结果。所以通过实验表明:医嘱差错分级标准和药师干预价值评价标准等已被世界各国多家医院运用,并且会根据自己医院的特点加以改进。
3讨论
我国临床药学服务开展了20年左右,其作为医院药学工作的发展趋势和药剂科的工作重点已不容置疑。临床药学的工作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①药品调配;②临床藥学;③药学服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各大医院的药师无法配合临床医师对患者的治疗,也使自身的专业知识无法更上一层楼,尤其是现代药师缺乏对临床知识的了解。所以药师很难走进临床,开展明确而有效的药学服务。因此,笔者在此呼吁:药师的职责不只是做好配药、产药、守药、分药等工作,药师应该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最好进入临床一线,参与临床医生对患者的治疗,能够为患者减轻身体上、心理上的痛苦折磨,并使临床药学服务得到全面的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张蔚君,郝勇.实施药学服务中难点问题的思考.药学服务与研究,2003,3(3):195.
[2]胡静,杨世民.对医院临床药学服务中有关法律问题的探究.中国药师,2004,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