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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精准扶贫是指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识别、帮助和管理各类贫困地区的环境和条件。它包括五个内容:准确对象、准确内容、准确目的、准确测量和准确评价。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基于此,本文对精准扶贫环境下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精准扶贫视阈;农村危房改造;分析与探讨
农民最大的生计问题是住房。政府解决了农民最大的生计问题。让农民安居乐业,也是农村脱贫攻坚的最终目标。因此,在精细脱贫过程中,要注重农村危房改造,为贫困人口提供住房,精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相关概念阐述
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指旨在扶贫的政策措施,必须针对各类贫困地区和各类农村贫困家庭,精准界定、帮扶、管理扶贫目标,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实现扶贫目标。预期的脱贫目标。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生产发展、扶贫安置、环境补偿、教育发展和社会保障五个方面。通过这些努力,可以实现脱贫攻坚和精准脱贫的目标。其中,住房保险是其具体工作之一。修复农村破旧房屋。政府脱贫攻坚政策之一是对农村贫困家庭住房问题较为严重的群体实施危房改造,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其具体形式包括:新建住房、维修住房、替代住房。
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践困境
(1)补贴力度有限。精准扶贫中,农村危房改造补贴主要是建档立卡户、五保户、低收入家庭、残疾贫困户等贫困户。这些群体的普遍特征是既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没有低的工作收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年老体弱、生病、残疾、工作能力差,甚至缺乏工作能力。他们的扶持资金在32000元左右。与这些配套标准相比,在农村建一栋60平方米的红砖房大约需要6万-7万元。因此,除补贴外,支持对象至少需要收取约4万元。但是,对于这四个农村贫困家庭来说,他们每天的开销大约是8000元/年,需自费的4万元也就是过去五年的生活费。这对于这些接受者来说已经是一笔巨额的资金,融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在危房改造补贴实际实施中,难以解决农民无法工作、确实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实际问题。一些贫困户表示,由于没有筹集到足够的重建资金,他们被迫放弃了破旧的房屋改造计划。
(2)资金补贴滞后。精准扶贫中危房修复的三个原则,即优先帮助贫困农民安置最危险、最经济的住房,解决住房保障的基本问题。正因为受益者的特殊性,先建后改政策可能流于形式,因为重建危房需要农民自己支付建设资金。但是,对于生活津贴和生活津贴,他们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来修理甚至建造新房。同时,他们担心先建后完工的政策可能无法到达指定地点或及时到达指定地点,从而影响他们的生产和正常生活。因此,大多数受援方不愿意冒这个巨大的风险。结果,许多贫困家庭被迫多次推迟危房改造计划,最终危房改造计划被搁置甚至放弃。
(3)工程建设监管难度大。由于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农村户口卡的贫困家庭,他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和认知训练,受教育程度较低。政府监理部门虽然提供了相应的房屋建设技术资料,但对工程监理的要求不高。因此,农民难以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效监督和有效管理,从而难以保证项目建设质量[1]。
三、精准扶贫环境下农村危房改造对策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认识政治救助目标的特殊性,考虑到没有固定劳动收入的农民个体,或者已经是最贫困最需要帮助和补贴的低劳动收入的农民个体。政府绝对应该增加资本投资水平。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合救助政策体系,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改变补贴的融资方式。加快危房改造步伐,要更好地贯彻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从先建再修到先建再修。通过仔细甄别危房改造抢救主体,明确最有可能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家庭,在房建部门确定危房改造后,应尽早启动改造工程。只要及早启动,才能让有需要、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就能更快更及时地翻身。建前补建可以引入第三方建设机制,通过房建部门和市政府的推荐,委托第三方对贫困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根据双方协议,可对第三方承包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开展项目建设和改造工作,同时可拨出充足资金进行危房改造。第三人负责危房改造各环节的申报、审批和验收,并负责验收资质。
(2)建立科学的资格认定标准。对于在执行人民政府实际政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滥用职权,上级政府可以派有关专家到基层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指导人民政府科学设置。资格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规范的申请和评价原则。明确标准,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政策援助评价标准,常态化发布评价结果,建立对各级政府、社会和村民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管体系建设。针对危房改造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房建办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供综合技术支持。对于工程队建设质量,要严格监控具体造价和施工进度,做到可靠可信,真正为需要救助的村民服务。
(3)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国家认可的危房是指根据《农村危房鉴定技术指南(实验)》确定为全危房(D类)或部分危房(C类)的房屋。但在实际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危房涉及人员的认定不够准确,部分地区村干部对危房改造认定指标的现象较为明显。目前,大部分农村住房设施还没有聘请合格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他们都是自建或外包到农村地区的承包商。他们没有专业技术人员,风险防范能力差,安全意识差。另一方面,没有职能部门的监督,建设非常随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成本因素,农民可能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劣质材料,导致建成的房屋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危房。由于管理不善,目前部分地区危房改造存在盲目比较、房屋建设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建房者只有一楼的资金实力,但为了改变村子的形象,向亲戚朋友借钱,有的转投二楼甚至三楼。这种盲目比较、过度改造危房,已经严重失去了改造危房、脱贫攻坚的初衷。
质量安全管理是保障危房改造顺利进行的基础和首要要求。因此,有关人员必须对危房改造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在危房基础、抗震节点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人员应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及时检查,确保农村建筑满足基本功能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各镇(街道)要進一步完善农村建设管理机构,提高危房改造管理水平和服务,加强对农村房屋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开通咨询窗口,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结语
总之,农村危房改造旨在改善民生,造福人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部署,宣传超精准扶贫工作,大力鼓励危房改造。针对贫困村、困难家庭、危险家庭,特别是扶贫对象家庭,着力解决他们的住房保障问题,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强劲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江华, 杨晶. 精准扶贫视阈下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创新研究[J]. 农业经济, 2017, 000(011):30-32.
关键词:精准扶贫视阈;农村危房改造;分析与探讨
农民最大的生计问题是住房。政府解决了农民最大的生计问题。让农民安居乐业,也是农村脱贫攻坚的最终目标。因此,在精细脱贫过程中,要注重农村危房改造,为贫困人口提供住房,精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相关概念阐述
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指旨在扶贫的政策措施,必须针对各类贫困地区和各类农村贫困家庭,精准界定、帮扶、管理扶贫目标,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实现扶贫目标。预期的脱贫目标。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生产发展、扶贫安置、环境补偿、教育发展和社会保障五个方面。通过这些努力,可以实现脱贫攻坚和精准脱贫的目标。其中,住房保险是其具体工作之一。修复农村破旧房屋。政府脱贫攻坚政策之一是对农村贫困家庭住房问题较为严重的群体实施危房改造,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其具体形式包括:新建住房、维修住房、替代住房。
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践困境
(1)补贴力度有限。精准扶贫中,农村危房改造补贴主要是建档立卡户、五保户、低收入家庭、残疾贫困户等贫困户。这些群体的普遍特征是既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没有低的工作收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年老体弱、生病、残疾、工作能力差,甚至缺乏工作能力。他们的扶持资金在32000元左右。与这些配套标准相比,在农村建一栋60平方米的红砖房大约需要6万-7万元。因此,除补贴外,支持对象至少需要收取约4万元。但是,对于这四个农村贫困家庭来说,他们每天的开销大约是8000元/年,需自费的4万元也就是过去五年的生活费。这对于这些接受者来说已经是一笔巨额的资金,融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在危房改造补贴实际实施中,难以解决农民无法工作、确实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实际问题。一些贫困户表示,由于没有筹集到足够的重建资金,他们被迫放弃了破旧的房屋改造计划。
(2)资金补贴滞后。精准扶贫中危房修复的三个原则,即优先帮助贫困农民安置最危险、最经济的住房,解决住房保障的基本问题。正因为受益者的特殊性,先建后改政策可能流于形式,因为重建危房需要农民自己支付建设资金。但是,对于生活津贴和生活津贴,他们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来修理甚至建造新房。同时,他们担心先建后完工的政策可能无法到达指定地点或及时到达指定地点,从而影响他们的生产和正常生活。因此,大多数受援方不愿意冒这个巨大的风险。结果,许多贫困家庭被迫多次推迟危房改造计划,最终危房改造计划被搁置甚至放弃。
(3)工程建设监管难度大。由于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农村户口卡的贫困家庭,他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和认知训练,受教育程度较低。政府监理部门虽然提供了相应的房屋建设技术资料,但对工程监理的要求不高。因此,农民难以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效监督和有效管理,从而难以保证项目建设质量[1]。
三、精准扶贫环境下农村危房改造对策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认识政治救助目标的特殊性,考虑到没有固定劳动收入的农民个体,或者已经是最贫困最需要帮助和补贴的低劳动收入的农民个体。政府绝对应该增加资本投资水平。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合救助政策体系,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改变补贴的融资方式。加快危房改造步伐,要更好地贯彻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从先建再修到先建再修。通过仔细甄别危房改造抢救主体,明确最有可能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家庭,在房建部门确定危房改造后,应尽早启动改造工程。只要及早启动,才能让有需要、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就能更快更及时地翻身。建前补建可以引入第三方建设机制,通过房建部门和市政府的推荐,委托第三方对贫困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根据双方协议,可对第三方承包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开展项目建设和改造工作,同时可拨出充足资金进行危房改造。第三人负责危房改造各环节的申报、审批和验收,并负责验收资质。
(2)建立科学的资格认定标准。对于在执行人民政府实际政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滥用职权,上级政府可以派有关专家到基层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指导人民政府科学设置。资格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规范的申请和评价原则。明确标准,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政策援助评价标准,常态化发布评价结果,建立对各级政府、社会和村民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管体系建设。针对危房改造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房建办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供综合技术支持。对于工程队建设质量,要严格监控具体造价和施工进度,做到可靠可信,真正为需要救助的村民服务。
(3)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国家认可的危房是指根据《农村危房鉴定技术指南(实验)》确定为全危房(D类)或部分危房(C类)的房屋。但在实际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危房涉及人员的认定不够准确,部分地区村干部对危房改造认定指标的现象较为明显。目前,大部分农村住房设施还没有聘请合格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他们都是自建或外包到农村地区的承包商。他们没有专业技术人员,风险防范能力差,安全意识差。另一方面,没有职能部门的监督,建设非常随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成本因素,农民可能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劣质材料,导致建成的房屋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危房。由于管理不善,目前部分地区危房改造存在盲目比较、房屋建设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建房者只有一楼的资金实力,但为了改变村子的形象,向亲戚朋友借钱,有的转投二楼甚至三楼。这种盲目比较、过度改造危房,已经严重失去了改造危房、脱贫攻坚的初衷。
质量安全管理是保障危房改造顺利进行的基础和首要要求。因此,有关人员必须对危房改造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在危房基础、抗震节点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人员应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及时检查,确保农村建筑满足基本功能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各镇(街道)要進一步完善农村建设管理机构,提高危房改造管理水平和服务,加强对农村房屋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开通咨询窗口,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结语
总之,农村危房改造旨在改善民生,造福人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部署,宣传超精准扶贫工作,大力鼓励危房改造。针对贫困村、困难家庭、危险家庭,特别是扶贫对象家庭,着力解决他们的住房保障问题,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强劲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江华, 杨晶. 精准扶贫视阈下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创新研究[J]. 农业经济, 2017, 000(011):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