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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王颖是在大学二年级那年。我们系组织了一次郊游活动,四十多个孩子挤在一辆大巴上,心情好似坐在拖拉机后斗里赶集的青年农民。那时王颖刚上大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中学生。我正忙于勾引她们班另外一名姑娘,王颖却始终跟着我们问一些傻乎乎的问题,让我感觉她不大识相。
那天我们的问答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她的大眼睛眨啊眨的,让我想起小时候从表妹那里抢来的一个会闭眼的洋娃娃。
后来王颖告诉我,那天她问我吃不吃饼干,我的回答伤了她的自尊心。
我说:下毒药了吗?
这件事情过去很久后,新年到了。那个新年笼罩在世纪末的光晕下,显得神秘而又伤感。那时我还在系学生会任职,终日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踏破铁鞋。在接到新年晚会总策划的任命时,我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个人物,模仿着春节晚会的那些胡子导演预审节目。当时我一直努力保持严肃认真的表情,即使是看到蹩脚透顶的表演时,也只是在心中暗自狂笑一番。
王颖提着一把黑色的吉他走进教室。她穿件长长的风衣,一头黑发披在肩上,散发着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正对这种气质开始迷恋时,她走过来用小小的声音对我说:我嗓子哑了。
你弹唱《灰姑娘》对吗?
接着我听见一声沙哑的"啊"。
吉他学多长时间了?
两个星期。王颖的脸已经开始泛红了。
那......你随便弹两下,唱两句吧。
很多老百姓在卡拉OK之前习惯先说自己感冒了,为万一唱成破锣嗓子找好台阶。开始我还以为王颖说也嗓子哑了是一种托辞,听她唱了半段才知道她的嗓子真哑了,一点都不夸张。
算了。
到时候我的嗓子可能会好。王颖说。
怎么说呢,吉他弹唱不太适合这种晚会,太单薄,再加上你的指法还不熟练,而且这首歌也不太适合你。
王颖一脸虔诚地点头,仿佛在接受孔子教诲而绝非听一个师兄吹牛,令我沾沾自喜了好半天。
好好休息吧,多吃点草珊瑚。
王颖如释重负地站起来,提着吉他走了。
新年那天晚上,大家玩得很高兴,那是我在大学度过的最后一个新年夜。我知道用不了多久,我和我的同学们就会各奔东西。晚会精彩热闹,结束后的酒会上,很多人都喝醉了。
那天晚上我一直忽略了王颖的存在,后来在录影带上发现她没在观众中间,直到我的节目开始时,她才出现在大门口,还是穿着那件长长的黑风衣,站在那里像黄昏的一棵树。
新年过后,我开始为找工作奔忙起来,在学校和人才市场之间跑来跑去,简历像后羿射日那样见谁都发,表格像精卫填海那样填不完。有用人单位问:你有工作经历吗?我想学生会工作肯定不算工作,我摇头,人家也摇头。我开始还以为自己是芒果,后来想就是卖个西红柿价钱就不错了,别弄到最后成了烂白菜叶,被人捡回去喂兔子。
那段日子同学们见面都相互问:找着了吗?不明人士还以为丢了钥匙或者饭卡一类物什。
结果我找到一份在广告公司做文案的差事,这份工作像一把薄薄的铁片,让我切入这个现实的世界。在我不断向虚伪堕落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感到内心深处有一种真实的痛苦无法清除。这种痛苦往往在我下班回学校宿舍的途中发作,像一种具有革命性质的顽疾。我在学校变得越来越真实,一个苦心营造多年才树立起来的学生干部形象被我彻底粉碎。每天黄昏迈进学校大门时,我都真实地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痞子。
有首歌叫《愈堕落愈快乐》,内容没什么印象了,只觉得名字不错。
有一天晚上我到教室去,一个高个子女孩站在走廊里带着耳机听随身听,我随口问:听什么呢,黄梅戏?
王颖摘下一只耳机说:你说什么?
我指了指她的随声听。她将手中的耳机递给我,我听了两句,放的是首外国电影插曲,虽然有点耳熟却没能详到听出什么歌的程度。
我说:挺好,挺好。
这部电影被我们班同学改编成舞台剧了。王颖的大眼睛眨啊眨的。
我说:挺好,挺好。
这时候一个小姑娘来叫王颖,说要开始排练了。
我去看你们排练吧。说这句话时我发现我已经空虚得不可救药了。
简陋的排练现场就设在教室,桌子被摞得高高的,很有气氛。排练者也认真投入,尤其是王颖,扮演一个被陷害的孤儿,历尽坎坷,最终报仇雪恨。
休息的间隙,王颖问我:怎么样?
挺好玩的。
你也演个角色吧?
不不,老了。我笑笑。
其实我很愿意参加他们的演出,舞台上的感觉曾经非常令我陶醉。可我知道,我已经迈上了生活的舞台,并迫切需要将这里面的角色演好。
要不,等你排练完请你吃饭吧。
你不会在饭里下毒吧?哈哈!王颖笑起来很灿烂,像个孩子。
在学校旁边有一条街,两边尽是便宜实惠的小饭馆,如同一节节火车车厢,坐满了风华正茂的莘莘学子。王颖一声不吭地跟着我,我问她:去哪儿?
别这么紧张好不好?弄得我跟人贩子似的。
我一点也不饿。
要不,我们去喝咖啡。
也好。
那天我们去了一个名字叫"解放初期"的酒吧。这可能跟我潜在的红色情结有关,我对这家酒吧有着浓厚的兴趣。酒吧的墙上贴满大标语,服务生穿着绿军装,连咖啡杯上都印着"为人民服务"的红字,很容易让人忽略恐怖的记忆而去怀念那些日子里的美好成分。
一名披头散发的男歌手在唱。
有一位大辫子姑娘
生活在我心中村庄
在那些漆黑的夜晚
她像棉花一样绽放
那是一片美丽的天
黄色的土地上红色的床单
那姑娘离我越来越远
那爱情再不感到新鲜
那姑娘离我越来越远
那问题再也没有答案
王颖聚精会神地听歌。男歌手的舞台背景是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鼓声、电吉他声和粗砂纸磨出来的喉咙里吼出来的歌声折腾得整个酒吧像一个百米冲刺后的心脏病患者。
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这种过于喧嚣的音乐,虽然它的歌词有一定值得思考的价值,但作为音乐本身,它离我太远了。
你说什么?王颖睁大了眼睛。
我大声说:你喜欢摇滚吗?
喜欢!可是根本听不懂。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
你喜欢我吗?
喜欢什么?大点声,我听不见。
王颖笑着说:我们走吧。
全场音乐嘎然而止,男歌手鞠躬:谢谢。
那些日子我一直笼罩着毕业的阴影,忙忙碌碌,一无所获。即使心中忽然增加了美好的情愫,也毫无时间和心情静下来去感受它的存在,就像囚困于高楼大厦之间的城市人对春天产生的麻木。有天晚上,为了敷衍论文答辩,我去系图书室查资料,里面人头寥寥,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广告类的参考书,坐下才发现别的同学都匆匆地收拾起了书本,转瞬间图书室里只剩下三个人。接着管图书室的小张同学说:你们在这儿,我先去教室了。
天哪!他们这是怎么了?王颖说。
我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试图缓和这种尴尬的气氛,我问王颖:看什么呢?
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
好看吗?
当然,可是根本看不懂。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
是不是看不懂的你才会有兴趣?
王颖也笑了:要不咱们也走吧,这儿说话真不自在。
我觉得也是。
初夏的晚上,空气中有一种迷人的草香。王颖和我走在霓虹流烁的马路上,我很喜欢这种走的过程。我一直固执地认为:走和坐能给人两种不同的心理状态,两个在走的过程中无话不谈的人可能坐下来就无话可说。那天我们走了很多路,也说了很多话,我告诉她我喜欢的音乐、诗歌和电影,还有我向往的生活。王颖倾听时的表情还像第一次郊游时那样虔诚。我不知道她的虔诚中究竟含有多少虚假的成分。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有点喜欢上这个有着大眼睛的女孩子。
对了,那支乐队你喜欢吗?
哪支?
就是在"解放初期"演唱那支。
还行吧,一群疯子。我撇撇嘴。
玩音乐的人都是疯子。王颖说。
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会使人发疯,一种是音乐,一种是爱情。
我他妈的越来越像个哲人了。
那个主唱叫朋克,王颖说,父母离异了,他说他自己是野种。
哈哈,真是疯子。
王颖没有笑。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宿舍的床上抽了很多烟。
从此,几乎每天晚上王颖都来找我,很多时候我们就在宿舍楼前的路灯下感慨人生,语言天真无邪。记得那段日子王颖经常穿一件草绿色的长裙,这和她穿黑风衣的形象有本质性的反差。有时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那个傻乎乎给我饼干的王颖,是不是那个嗓子哑了还要唱《灰姑娘》的王颖。也许是王颖这个名字过于普通,让我把几个王颖不由自主地混淆起来;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们之间过于熟悉,而且熟悉的速度又过于迅猛,王颖的大眼睛像一潭湖,我还没来得及"犹抱琵琶半遮面",就忍不住脱光衣服跳了进去。
在别人眼中,我和王颖已铁定为如假包换的情侣,像千万名大学生一样真心相爱,将来可能凑巧而修成正果,更可能分道扬镳,永不再见。
我已经深深地预感到:我们表面越亲密,接触越频繁就越没有恋爱的可能。直到这种可能完全丧失,那一天快了。
你们的舞台剧排好了吗?
快了。
你们快离校了吗?
快了。
时光转瞬即逝,校园路两旁的梧桐渐渐葱郁,各色的裙子旗帜一样飘扬。想起自己不久就要背起铺盖卷,拖着手提箱如同往年那群毕业生那样仓皇而去,不禁有一片草绿色的眷恋油然而上心头。
王颖问我工作怎么样,我笑着说:混饭呗,我这种不务正业的人,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
接着我给她讲了个笑话:有家动物园因为急缺老虎,便招聘真人来冒充。一个找不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去应聘,被披上虎皮,关在虎山中供游客观赏。一天,一只老虎突然向他走来,大学生吓得浑身颤抖,大喊:别吃我,别吃我!这只老虎走到他面前,小声说:师弟别怕,我是师兄。
王颖笑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大对吗?
这句话像根细细的针,刺痛了我一直以为很坚硬的心房。
我呀,我吐了口烟,说道,上小学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个科学家,爱因斯坦那种。中学时改成了作家,一心想写部《红楼梦》,次一点,《皮皮鲁和鲁西西》也行。再后来又想当电影导演,拍一部千古绝唱......现实呢,在一家不入流的广告公司做不称职的广告人,终日和一队乍富的农民企业家打交道,招摇撞骗,无所作为......这个理想和现实无法并存的世界,我呢,是一名被它骗去贞操的少女,爱他无望,报国无门。晋朝的阮籍有天骑驴走到一片竹林的尽头,对天长叹一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我感觉自己好像就置身于他那片竹林中。
王颖说:你是一个有点颓废的人,仿佛大病未愈。
我撇撇嘴。
王颖又说:你说我们算朋友吗?
我说当然,她说像我们这种朋友你有几个?
曾有那么一两个。
那你为什么不找一个女朋友?
男子汉大丈夫,不立业,怎成家?这个问题我跟很多人回答过很多次,答案基本上都是这样,虽然我明明知道是在骗自己,可这个答案总能令我陶醉在一种古男儿的豪情之中。
离校前一天晚上,王颖请我吃钣。和我们坐在一起的还有朋克,这个长发歌手和我聊得很投机,从披头士到崔健,涅 到张楚,王颖的眼睛一会看我,一会看他,平静地倾听着。我和朋克有很多相似之处,爱恨强烈分明,不同的是他太喜欢张扬,我习惯于深敛。
我们喝光了小饭馆里所有的啤酒,朋克还即兴清唱了一首新写的歌。
面对你美丽刀光
我曾经失措张惶
一次次挺起胸膛
又一次次被你用温柔击伤
我试图变得坚强
却无法学会伪装
你用长发纠集黑夜
欺骗我闯进爱你的方向
爱情真能够让成熟的人向幼稚退化,我认为这首歌明显不如他在"解放初期"唱的那一首,他说这首歌是献给王颖的。
从饭馆出来,朋克建议去看通宵电影,我说:你们去吧。
一进宿舍楼,我便吐了个翻江倒海。宿管科的张老头生气地说:怎么搞的,喝这么多酒?
病了!我还强词夺理。
病了更不能喝这么多酒,什么病?
月经不调!你管得着吗?
后来的事我不记得了,据他们说我非要揍那个平日就狐假虎威的张老头,后来保卫科的人把我抬回了宿舍,说要不是明天就毕业非给我个处分不可。再后来我把自己的饭盒、脸盆和暖壶悉数摔了,折腾得大伙都不能睡觉。直到最后大伙都睡不着了,我没心没肺地打起了呼噜。
第二天,草木掩映的校园里停满了黄面的。在校门口我碰上王颖,她穿着那件草绿色的长裙,提一只大大的手提袋,说:送给你的。
谢谢,我不能要。
什么时候走?
我在拦车,一会吧。
哦。
没事,你先回去吧,别晒黑了。
再见。
再见。
在说这句再见的时候,我看见一辆辆面的缓缓驶出校园,像一盒盒流动生产线上的罐头,满腹悲壮地驶往超市的货架。终于到了和学生时光正式挥别的这一天,这一天,就是我们的出厂日期。
此后一年多我开始为生计碌碌奔忙,并且养成了怀旧的习惯。这习惯源于那年冬天的深夜,我常被一种强烈的孤独惊醒。这孤独如同台风将我卷进现实的冰窖,在我冷得绝望的时候,突然发现往事温暖得令人惬意。很多时候记忆中的往事跟真实的往事大相径庭,但记忆中那些美好的成分就像海洛因一样令人沉醉,不能自拔。我只好依赖回忆虚度华年。
有次搬家,从一堆旧书中找出本校园诗集,草草一翻,有几句话令我怦然心动。
你形容我的颓废
像一座消逝的城市
你在夜晚默默路过
你绝口不提我们的爱情
使我们一度避免陷入空虚
有时候我会想起王颖,虽然同在一所不大的城市,但音信全无。惟一一次邂逅好像是一年后的冬天,在傍晚的泉城路上,我看见穿一身黑风衣的王颖,穿梭于人流之间,像一棵移动的树。
我想叫她的名字,可在我们擦肩而过的刹那,我感到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又走进"解放初期",里面灯影摇曳人头攒动,服务生一脸歉意地走过来告诉我没有空位子了,我往舞台上扫了一眼,问:朋克来了吗?服务生说:他已经很久没来了。我又问是否知道有关他的消息,还说他借了我一笔钱,虽然不多但我最近急用。服务生摇摇头,我笑笑走了。
我的记忆跟叙述有着越来越大的差距,像隔着一条无边的河流。可能是时间太久的缘故,真实而又有逻辑的叙述已经极为困难了,就像那天我好像在酒吧见到了朋克,他还唱了一首他新写的歌,确实是那天,因为如果不是的话,后来在我的记忆中就更没有见过他的可能。第二天,我便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敢肯定那天我在"解放初期"又遇见了朋克,因为是他告诉我王颖出国的消息。他在酒吧里那首歌是这样唱的:
她曾给过我幻想
也曾给过我迷惑
她是只只会向前飞的鸟
我是头拼命寻找绿洲的骆驼
我的女人出国了
她要去看看女神的笑容和衣着
声音没了 歌声没了
这个世界沉默了
在一幢房子里往久了,就会和这幢房子产生感情,在一座城市里住久了也一样。这种感情容易让人麻木,我不再留恋,我决定离开。辞职比找工作顺利得多,而且那一片具有赞叹色彩的惋惜声也很大程度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当站台从车窗中缓缓后退时,最令我没能想到的是,我竟然哭了。
那天我们的问答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她的大眼睛眨啊眨的,让我想起小时候从表妹那里抢来的一个会闭眼的洋娃娃。
后来王颖告诉我,那天她问我吃不吃饼干,我的回答伤了她的自尊心。
我说:下毒药了吗?
这件事情过去很久后,新年到了。那个新年笼罩在世纪末的光晕下,显得神秘而又伤感。那时我还在系学生会任职,终日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踏破铁鞋。在接到新年晚会总策划的任命时,我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个人物,模仿着春节晚会的那些胡子导演预审节目。当时我一直努力保持严肃认真的表情,即使是看到蹩脚透顶的表演时,也只是在心中暗自狂笑一番。
王颖提着一把黑色的吉他走进教室。她穿件长长的风衣,一头黑发披在肩上,散发着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正对这种气质开始迷恋时,她走过来用小小的声音对我说:我嗓子哑了。
你弹唱《灰姑娘》对吗?
接着我听见一声沙哑的"啊"。
吉他学多长时间了?
两个星期。王颖的脸已经开始泛红了。
那......你随便弹两下,唱两句吧。
很多老百姓在卡拉OK之前习惯先说自己感冒了,为万一唱成破锣嗓子找好台阶。开始我还以为王颖说也嗓子哑了是一种托辞,听她唱了半段才知道她的嗓子真哑了,一点都不夸张。
算了。
到时候我的嗓子可能会好。王颖说。
怎么说呢,吉他弹唱不太适合这种晚会,太单薄,再加上你的指法还不熟练,而且这首歌也不太适合你。
王颖一脸虔诚地点头,仿佛在接受孔子教诲而绝非听一个师兄吹牛,令我沾沾自喜了好半天。
好好休息吧,多吃点草珊瑚。
王颖如释重负地站起来,提着吉他走了。
新年那天晚上,大家玩得很高兴,那是我在大学度过的最后一个新年夜。我知道用不了多久,我和我的同学们就会各奔东西。晚会精彩热闹,结束后的酒会上,很多人都喝醉了。
那天晚上我一直忽略了王颖的存在,后来在录影带上发现她没在观众中间,直到我的节目开始时,她才出现在大门口,还是穿着那件长长的黑风衣,站在那里像黄昏的一棵树。
新年过后,我开始为找工作奔忙起来,在学校和人才市场之间跑来跑去,简历像后羿射日那样见谁都发,表格像精卫填海那样填不完。有用人单位问:你有工作经历吗?我想学生会工作肯定不算工作,我摇头,人家也摇头。我开始还以为自己是芒果,后来想就是卖个西红柿价钱就不错了,别弄到最后成了烂白菜叶,被人捡回去喂兔子。
那段日子同学们见面都相互问:找着了吗?不明人士还以为丢了钥匙或者饭卡一类物什。
结果我找到一份在广告公司做文案的差事,这份工作像一把薄薄的铁片,让我切入这个现实的世界。在我不断向虚伪堕落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感到内心深处有一种真实的痛苦无法清除。这种痛苦往往在我下班回学校宿舍的途中发作,像一种具有革命性质的顽疾。我在学校变得越来越真实,一个苦心营造多年才树立起来的学生干部形象被我彻底粉碎。每天黄昏迈进学校大门时,我都真实地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痞子。
有首歌叫《愈堕落愈快乐》,内容没什么印象了,只觉得名字不错。
有一天晚上我到教室去,一个高个子女孩站在走廊里带着耳机听随身听,我随口问:听什么呢,黄梅戏?
王颖摘下一只耳机说:你说什么?
我指了指她的随声听。她将手中的耳机递给我,我听了两句,放的是首外国电影插曲,虽然有点耳熟却没能详到听出什么歌的程度。
我说:挺好,挺好。
这部电影被我们班同学改编成舞台剧了。王颖的大眼睛眨啊眨的。
我说:挺好,挺好。
这时候一个小姑娘来叫王颖,说要开始排练了。
我去看你们排练吧。说这句话时我发现我已经空虚得不可救药了。
简陋的排练现场就设在教室,桌子被摞得高高的,很有气氛。排练者也认真投入,尤其是王颖,扮演一个被陷害的孤儿,历尽坎坷,最终报仇雪恨。
休息的间隙,王颖问我:怎么样?
挺好玩的。
你也演个角色吧?
不不,老了。我笑笑。
其实我很愿意参加他们的演出,舞台上的感觉曾经非常令我陶醉。可我知道,我已经迈上了生活的舞台,并迫切需要将这里面的角色演好。
要不,等你排练完请你吃饭吧。
你不会在饭里下毒吧?哈哈!王颖笑起来很灿烂,像个孩子。
在学校旁边有一条街,两边尽是便宜实惠的小饭馆,如同一节节火车车厢,坐满了风华正茂的莘莘学子。王颖一声不吭地跟着我,我问她:去哪儿?
别这么紧张好不好?弄得我跟人贩子似的。
我一点也不饿。
要不,我们去喝咖啡。
也好。
那天我们去了一个名字叫"解放初期"的酒吧。这可能跟我潜在的红色情结有关,我对这家酒吧有着浓厚的兴趣。酒吧的墙上贴满大标语,服务生穿着绿军装,连咖啡杯上都印着"为人民服务"的红字,很容易让人忽略恐怖的记忆而去怀念那些日子里的美好成分。
一名披头散发的男歌手在唱。
有一位大辫子姑娘
生活在我心中村庄
在那些漆黑的夜晚
她像棉花一样绽放
那是一片美丽的天
黄色的土地上红色的床单
那姑娘离我越来越远
那爱情再不感到新鲜
那姑娘离我越来越远
那问题再也没有答案
王颖聚精会神地听歌。男歌手的舞台背景是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鼓声、电吉他声和粗砂纸磨出来的喉咙里吼出来的歌声折腾得整个酒吧像一个百米冲刺后的心脏病患者。
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这种过于喧嚣的音乐,虽然它的歌词有一定值得思考的价值,但作为音乐本身,它离我太远了。
你说什么?王颖睁大了眼睛。
我大声说:你喜欢摇滚吗?
喜欢!可是根本听不懂。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
你喜欢我吗?
喜欢什么?大点声,我听不见。
王颖笑着说:我们走吧。
全场音乐嘎然而止,男歌手鞠躬:谢谢。
那些日子我一直笼罩着毕业的阴影,忙忙碌碌,一无所获。即使心中忽然增加了美好的情愫,也毫无时间和心情静下来去感受它的存在,就像囚困于高楼大厦之间的城市人对春天产生的麻木。有天晚上,为了敷衍论文答辩,我去系图书室查资料,里面人头寥寥,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广告类的参考书,坐下才发现别的同学都匆匆地收拾起了书本,转瞬间图书室里只剩下三个人。接着管图书室的小张同学说:你们在这儿,我先去教室了。
天哪!他们这是怎么了?王颖说。
我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试图缓和这种尴尬的气氛,我问王颖:看什么呢?
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
好看吗?
当然,可是根本看不懂。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
是不是看不懂的你才会有兴趣?
王颖也笑了:要不咱们也走吧,这儿说话真不自在。
我觉得也是。
初夏的晚上,空气中有一种迷人的草香。王颖和我走在霓虹流烁的马路上,我很喜欢这种走的过程。我一直固执地认为:走和坐能给人两种不同的心理状态,两个在走的过程中无话不谈的人可能坐下来就无话可说。那天我们走了很多路,也说了很多话,我告诉她我喜欢的音乐、诗歌和电影,还有我向往的生活。王颖倾听时的表情还像第一次郊游时那样虔诚。我不知道她的虔诚中究竟含有多少虚假的成分。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有点喜欢上这个有着大眼睛的女孩子。
对了,那支乐队你喜欢吗?
哪支?
就是在"解放初期"演唱那支。
还行吧,一群疯子。我撇撇嘴。
玩音乐的人都是疯子。王颖说。
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会使人发疯,一种是音乐,一种是爱情。
我他妈的越来越像个哲人了。
那个主唱叫朋克,王颖说,父母离异了,他说他自己是野种。
哈哈,真是疯子。
王颖没有笑。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宿舍的床上抽了很多烟。
从此,几乎每天晚上王颖都来找我,很多时候我们就在宿舍楼前的路灯下感慨人生,语言天真无邪。记得那段日子王颖经常穿一件草绿色的长裙,这和她穿黑风衣的形象有本质性的反差。有时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那个傻乎乎给我饼干的王颖,是不是那个嗓子哑了还要唱《灰姑娘》的王颖。也许是王颖这个名字过于普通,让我把几个王颖不由自主地混淆起来;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们之间过于熟悉,而且熟悉的速度又过于迅猛,王颖的大眼睛像一潭湖,我还没来得及"犹抱琵琶半遮面",就忍不住脱光衣服跳了进去。
在别人眼中,我和王颖已铁定为如假包换的情侣,像千万名大学生一样真心相爱,将来可能凑巧而修成正果,更可能分道扬镳,永不再见。
我已经深深地预感到:我们表面越亲密,接触越频繁就越没有恋爱的可能。直到这种可能完全丧失,那一天快了。
你们的舞台剧排好了吗?
快了。
你们快离校了吗?
快了。
时光转瞬即逝,校园路两旁的梧桐渐渐葱郁,各色的裙子旗帜一样飘扬。想起自己不久就要背起铺盖卷,拖着手提箱如同往年那群毕业生那样仓皇而去,不禁有一片草绿色的眷恋油然而上心头。
王颖问我工作怎么样,我笑着说:混饭呗,我这种不务正业的人,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
接着我给她讲了个笑话:有家动物园因为急缺老虎,便招聘真人来冒充。一个找不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去应聘,被披上虎皮,关在虎山中供游客观赏。一天,一只老虎突然向他走来,大学生吓得浑身颤抖,大喊:别吃我,别吃我!这只老虎走到他面前,小声说:师弟别怕,我是师兄。
王颖笑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大对吗?
这句话像根细细的针,刺痛了我一直以为很坚硬的心房。
我呀,我吐了口烟,说道,上小学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个科学家,爱因斯坦那种。中学时改成了作家,一心想写部《红楼梦》,次一点,《皮皮鲁和鲁西西》也行。再后来又想当电影导演,拍一部千古绝唱......现实呢,在一家不入流的广告公司做不称职的广告人,终日和一队乍富的农民企业家打交道,招摇撞骗,无所作为......这个理想和现实无法并存的世界,我呢,是一名被它骗去贞操的少女,爱他无望,报国无门。晋朝的阮籍有天骑驴走到一片竹林的尽头,对天长叹一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我感觉自己好像就置身于他那片竹林中。
王颖说:你是一个有点颓废的人,仿佛大病未愈。
我撇撇嘴。
王颖又说:你说我们算朋友吗?
我说当然,她说像我们这种朋友你有几个?
曾有那么一两个。
那你为什么不找一个女朋友?
男子汉大丈夫,不立业,怎成家?这个问题我跟很多人回答过很多次,答案基本上都是这样,虽然我明明知道是在骗自己,可这个答案总能令我陶醉在一种古男儿的豪情之中。
离校前一天晚上,王颖请我吃钣。和我们坐在一起的还有朋克,这个长发歌手和我聊得很投机,从披头士到崔健,涅 到张楚,王颖的眼睛一会看我,一会看他,平静地倾听着。我和朋克有很多相似之处,爱恨强烈分明,不同的是他太喜欢张扬,我习惯于深敛。
我们喝光了小饭馆里所有的啤酒,朋克还即兴清唱了一首新写的歌。
面对你美丽刀光
我曾经失措张惶
一次次挺起胸膛
又一次次被你用温柔击伤
我试图变得坚强
却无法学会伪装
你用长发纠集黑夜
欺骗我闯进爱你的方向
爱情真能够让成熟的人向幼稚退化,我认为这首歌明显不如他在"解放初期"唱的那一首,他说这首歌是献给王颖的。
从饭馆出来,朋克建议去看通宵电影,我说:你们去吧。
一进宿舍楼,我便吐了个翻江倒海。宿管科的张老头生气地说:怎么搞的,喝这么多酒?
病了!我还强词夺理。
病了更不能喝这么多酒,什么病?
月经不调!你管得着吗?
后来的事我不记得了,据他们说我非要揍那个平日就狐假虎威的张老头,后来保卫科的人把我抬回了宿舍,说要不是明天就毕业非给我个处分不可。再后来我把自己的饭盒、脸盆和暖壶悉数摔了,折腾得大伙都不能睡觉。直到最后大伙都睡不着了,我没心没肺地打起了呼噜。
第二天,草木掩映的校园里停满了黄面的。在校门口我碰上王颖,她穿着那件草绿色的长裙,提一只大大的手提袋,说:送给你的。
谢谢,我不能要。
什么时候走?
我在拦车,一会吧。
哦。
没事,你先回去吧,别晒黑了。
再见。
再见。
在说这句再见的时候,我看见一辆辆面的缓缓驶出校园,像一盒盒流动生产线上的罐头,满腹悲壮地驶往超市的货架。终于到了和学生时光正式挥别的这一天,这一天,就是我们的出厂日期。
此后一年多我开始为生计碌碌奔忙,并且养成了怀旧的习惯。这习惯源于那年冬天的深夜,我常被一种强烈的孤独惊醒。这孤独如同台风将我卷进现实的冰窖,在我冷得绝望的时候,突然发现往事温暖得令人惬意。很多时候记忆中的往事跟真实的往事大相径庭,但记忆中那些美好的成分就像海洛因一样令人沉醉,不能自拔。我只好依赖回忆虚度华年。
有次搬家,从一堆旧书中找出本校园诗集,草草一翻,有几句话令我怦然心动。
你形容我的颓废
像一座消逝的城市
你在夜晚默默路过
你绝口不提我们的爱情
使我们一度避免陷入空虚
有时候我会想起王颖,虽然同在一所不大的城市,但音信全无。惟一一次邂逅好像是一年后的冬天,在傍晚的泉城路上,我看见穿一身黑风衣的王颖,穿梭于人流之间,像一棵移动的树。
我想叫她的名字,可在我们擦肩而过的刹那,我感到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又走进"解放初期",里面灯影摇曳人头攒动,服务生一脸歉意地走过来告诉我没有空位子了,我往舞台上扫了一眼,问:朋克来了吗?服务生说:他已经很久没来了。我又问是否知道有关他的消息,还说他借了我一笔钱,虽然不多但我最近急用。服务生摇摇头,我笑笑走了。
我的记忆跟叙述有着越来越大的差距,像隔着一条无边的河流。可能是时间太久的缘故,真实而又有逻辑的叙述已经极为困难了,就像那天我好像在酒吧见到了朋克,他还唱了一首他新写的歌,确实是那天,因为如果不是的话,后来在我的记忆中就更没有见过他的可能。第二天,我便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敢肯定那天我在"解放初期"又遇见了朋克,因为是他告诉我王颖出国的消息。他在酒吧里那首歌是这样唱的:
她曾给过我幻想
也曾给过我迷惑
她是只只会向前飞的鸟
我是头拼命寻找绿洲的骆驼
我的女人出国了
她要去看看女神的笑容和衣着
声音没了 歌声没了
这个世界沉默了
在一幢房子里往久了,就会和这幢房子产生感情,在一座城市里住久了也一样。这种感情容易让人麻木,我不再留恋,我决定离开。辞职比找工作顺利得多,而且那一片具有赞叹色彩的惋惜声也很大程度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当站台从车窗中缓缓后退时,最令我没能想到的是,我竟然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