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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下发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根据规定,从2016年起,本市将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每五年为一个注册周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同时,与之配套的是,自2015年9月起,北京市将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全国统考,并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等科目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