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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23.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4128(2010)05-0138-02
近几年来,由于课改的深入和在新的教育形势的迫切需要下,一些专家们提出了新的理念。即:英语教学不能以语法为中心。还有人甚至提出要废除英语教学中的语法部分。诚然,中国在几十年来的外语(主要是英语)教学中,走进了一个历史性的误区。学生学习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英语,他们能够背出大量的语法规则,但却不能用英语在国际机场询问一个登机口。
但这说明我国英语教学就必须从此改变,而以口语教学为中心了吗?当然不是。我认为学生不仅要学习语法,而且还要非常认真的学习。因为在非英语的环境下能够掌握一门语言的最好办法,就是去寻找语言的规律,而这种规律就叫做“语法”。
一些有机会到过英语国家考察而归的专家、学者、老师们,大多都在鼓吹英美国家的语言教学是如何的先进,师生的口语是如何的娴熟,整节课都陶醉在抑扬顿挫的口语之中。但笔者认为,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首先英语国家的母语就是英语,因此他们的语言课毫无疑问地应该在英语中进行。但在我国的现阶段,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英语教学要脱离母语,放弃语法,用纯英语教学是绝对不现实的。其原因有三点:第一,我国中西部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普遍的英语素质不高,绝大多数小学并未开设英语课,大多数学生在进入初一时连字母都不会读。第二,即便是在英语基础较好的地区,虽然在高喊时髦的课改,但考试题型却基本未改,几乎全是老语法的模式。虽然有些题表面上看是一个情景对话,但摘掉这所谓的情景面纱后,学生接受的考察依然还是这赤裸裸的语法。即便有些老师在上公开课或赛课时,为了取悦于评委和听众,以口语作为载体潇洒做秀,还得到了很多并非在一线教书人的好评,但我们可以保证他们不可能在教室每天都这样上课。据笔者观察,有部分教师企图上英语课只讲口语,从不讲语法,但学生考试的结果却不堪入目。第三,在英语教学中,若只讲口语,根本不讲语法,甚至连必要的汉语也完全抛弃,这必然会让连母语的普通话都讲不好的方言地区的学生對英语课完全失去兴趣。
所以笔者认为,在中国现阶段的状况下,尤其在中西部地区,中学英语的教学是离不开语法和必要的母语的。但我丝毫没有否定口语交际在英语中的地位。因为听、说、读、写始终是英语教学的灵魂。听说是从感性上去认识语言,而读写则是从理性上去运用语言。并且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就是说,听说的目的是为了读写,而读写也是为了更好地听说。但我们在各种各样的大型考试中,以及论文的写作上,包括新闻、科技和杂志的阅读中,这就需要大量的词汇和语法知识。也就是说我们读的和写出来的东西必须是地道的英语(real English),而不是中国式英语(Chinglish),因此语法教学在中学英语的教学中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面就语法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作如下的肤浅讨论。
1 交际性
语法规则常常是按条条款款教下去的,这样容易使学生产生一个错觉以为语法就是为考试用的,死的,要死记硬背。因此教师要有意识地把学习语法的目的引导到实用和交际方面。使学生有机会在实践中运用,通过运用自然掌握。
1.1 一种运用机会是在假设情景中进行模拟交际 比如:学了虚拟语气以后,可由一个学生扮演一个脾气很坏,有很多恶习,又很脏的孩子。因为没有人愿意与他交朋友,他很苦恼。这时同学们就可以用虚拟语气对他表示惋惜,用真实条件句给他很多建议和帮助。
A:If you put on a clean suit, you would look better.
B:If you had a good temper, I would make friends with you.
C:If you gave up smoking, you would be a good boy.
在有趣的模拟交际中,学生体会到和悟出虚拟条件句和真实条件句所表达的感情不同,实现的可能性也不一样。学生对这样的情景十分熟悉而且有亲身体验,会有很高的模拟热情。这种在使用中的记忆比做大量的语法练习题更有趣,效果更好。
1.2 另一种运用机会是阅读,使学生体会到语法的生命力在于言语中,通过阅读体会到语法的作用。这在完型填空题和阅读理解题上有很明显的体现。这两大题型在中考和高考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老师应该教会学生解此类题的方法,特别是教会学生去如何分析那些难以理解的繁难句。
下面就一道高考完型填空题的解题思路作如下分析:
…I held her tightly and didn’t try to talk. I knew I was doing what I should, what I could11it was enough. …
( )A. and that B. now that C. but that D. so that
本篇文章的主要情节是:一个儿子怎样安慰在失业中饱受打击的母亲。他树立了母亲的信心,使母亲坚强了起来。最终这位母亲终于鼓起了勇气而从反求职之路,并获得了工作。
本例为其中的两句。如果学生不能够分析第二个句子的结构,要选对此题决非易事。因为这道题的答案与文章内容基本无关。解此题的关键是必须要明白第二个句子是一个含有两层宾语从句的并列复合句。即:I was doing what I should, what I could 和 it was enough. 并列作I knew 的宾语从句。而what I should (do省)和 what I could (do省)又以并列的形式作I was doing 的第二层关系的并列宾语从句。由于从句的重叠,多数学生搞不懂它们相互的关系,关键是分不清谁和谁并列。而此题只要明白 I was doing what I should, what I could 和 it was enough 是并列句,作 I knew 的宾语从句,问题便很好解决。因为在并列的宾语从句中,除第一个宾语从句的连词that之外,其它不可省略,并以and that的形式体现。故而答案为A。
2 目的性
学生在学习中没有目的性,就没有学习的动力。在学习某个语法项目时,常会听到有的学生提出这样的问题:学这个项目有什么用呀?如果学生不明确该项目的实用目的,在学习中就会产生一种心理障碍,对教学效果有不利影响。因此在教一个语法项目前最好能设计一个需要使用该项目的情景,如前述关于虚拟语气的情景,使学生实际体会到学习的目的性。
3 多样性
多样性的语法教学使语法教学摆脱了讲解规则,举例说明,练习印证的刻板教学模式,增强了教学的趣味性。例如,名词的数,形容词的级宜用直观比较法;动词时态宜用表演法;介词宜用演示法;复合句可用图示法等。
(1)以定语从句为例:
1)This+is+the man ︱ who+likes+English.
SVP 定从 S’V’ O’
2)I+[still]+remember+the day︱when I+[first]+met+you.
S VO 定从S’V’ O’
(2)动词时态的辨别:例如在跟学生讲解“ 现在完成时态”和“过去完成时态”的区别时,只要找准“现完” 和“过完”的唯一区别,那就是它们时间参照点的不同。即:“现完”是以现在为参照,而“过完”是以过去为参照。在时间数轴上一目了然。再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3 层次性
一个语法项目有很多内容,很多条规定和例外。不能都给学生死灌,也不能看见什么就讲什么。讲语法不但要注意条理,还要注意层次。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一般到例外,由简单到复杂。一层一层剥下去,每一层的教学都要达到一个预定的指标。
(1)以宾语从句的教学层次为例。
1)观察
a. 结构: 了解宾语从句在全句中位置;
b. 连词:注意宾语从句的连词是不同的;
c. 语序:发现宾语从句的语序同陈述句一样。
2) 涉及连词:通过观察,把焦点集中在连词上。讨论和思考为什么有不同的连词,得出结论:
a. 当从句为陈述句时,用 that;
b. 当从句为一般疑问句时,用if/whether;
c. 当从句为特殊疑问句时,用疑问代词/疑问副词。
4 思维性
英语的语法结构,特别是语序,实际上体现了使用该语言的人思维的语言表达程序。比如:在英语中定语从句在被修饰的词后面,而在汉语中无论多长的定语从句也要放在被修饰词的前面。这种现象如果从思维的语言表达程序去解释并进行训练,就可以避免逐词逐句硬译的弊病,而且也有助于用英语想英语的能力的发展。
综上所述,中学英语的语法教学有基本的原则和套路,但也非常的灵活。总而言之,语法教学的总的方法就是以动词为轴心,以主谓结构作轴滚雪球地发展。从一开始就把词法和句法联系成了一体。 所以英语的语法教学基本上可以归纳为八个方面:
(1)练中有讲,及时点悟;
(2)英英比较,英汉对比;
(3)系统讲解,深化理解;
(4)诗歌作例,生动有趣;
(5)图表概括,印象深刻;
(6)创设情景,形象直观;
(7)提炼句型,列出公式;
(8)逐步渗透,自然习惯。
因此在高中英语教学中进行语法教学仍有必要。那么,反过来讲是不是在英语教学中就只讲语法就行了呢?同样的道理一样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摆正语法在英语教学中的地位,我们既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顾彼失此。
近几年来,由于课改的深入和在新的教育形势的迫切需要下,一些专家们提出了新的理念。即:英语教学不能以语法为中心。还有人甚至提出要废除英语教学中的语法部分。诚然,中国在几十年来的外语(主要是英语)教学中,走进了一个历史性的误区。学生学习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英语,他们能够背出大量的语法规则,但却不能用英语在国际机场询问一个登机口。
但这说明我国英语教学就必须从此改变,而以口语教学为中心了吗?当然不是。我认为学生不仅要学习语法,而且还要非常认真的学习。因为在非英语的环境下能够掌握一门语言的最好办法,就是去寻找语言的规律,而这种规律就叫做“语法”。
一些有机会到过英语国家考察而归的专家、学者、老师们,大多都在鼓吹英美国家的语言教学是如何的先进,师生的口语是如何的娴熟,整节课都陶醉在抑扬顿挫的口语之中。但笔者认为,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首先英语国家的母语就是英语,因此他们的语言课毫无疑问地应该在英语中进行。但在我国的现阶段,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英语教学要脱离母语,放弃语法,用纯英语教学是绝对不现实的。其原因有三点:第一,我国中西部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普遍的英语素质不高,绝大多数小学并未开设英语课,大多数学生在进入初一时连字母都不会读。第二,即便是在英语基础较好的地区,虽然在高喊时髦的课改,但考试题型却基本未改,几乎全是老语法的模式。虽然有些题表面上看是一个情景对话,但摘掉这所谓的情景面纱后,学生接受的考察依然还是这赤裸裸的语法。即便有些老师在上公开课或赛课时,为了取悦于评委和听众,以口语作为载体潇洒做秀,还得到了很多并非在一线教书人的好评,但我们可以保证他们不可能在教室每天都这样上课。据笔者观察,有部分教师企图上英语课只讲口语,从不讲语法,但学生考试的结果却不堪入目。第三,在英语教学中,若只讲口语,根本不讲语法,甚至连必要的汉语也完全抛弃,这必然会让连母语的普通话都讲不好的方言地区的学生對英语课完全失去兴趣。
所以笔者认为,在中国现阶段的状况下,尤其在中西部地区,中学英语的教学是离不开语法和必要的母语的。但我丝毫没有否定口语交际在英语中的地位。因为听、说、读、写始终是英语教学的灵魂。听说是从感性上去认识语言,而读写则是从理性上去运用语言。并且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就是说,听说的目的是为了读写,而读写也是为了更好地听说。但我们在各种各样的大型考试中,以及论文的写作上,包括新闻、科技和杂志的阅读中,这就需要大量的词汇和语法知识。也就是说我们读的和写出来的东西必须是地道的英语(real English),而不是中国式英语(Chinglish),因此语法教学在中学英语的教学中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面就语法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作如下的肤浅讨论。
1 交际性
语法规则常常是按条条款款教下去的,这样容易使学生产生一个错觉以为语法就是为考试用的,死的,要死记硬背。因此教师要有意识地把学习语法的目的引导到实用和交际方面。使学生有机会在实践中运用,通过运用自然掌握。
1.1 一种运用机会是在假设情景中进行模拟交际 比如:学了虚拟语气以后,可由一个学生扮演一个脾气很坏,有很多恶习,又很脏的孩子。因为没有人愿意与他交朋友,他很苦恼。这时同学们就可以用虚拟语气对他表示惋惜,用真实条件句给他很多建议和帮助。
A:If you put on a clean suit, you would look better.
B:If you had a good temper, I would make friends with you.
C:If you gave up smoking, you would be a good boy.
在有趣的模拟交际中,学生体会到和悟出虚拟条件句和真实条件句所表达的感情不同,实现的可能性也不一样。学生对这样的情景十分熟悉而且有亲身体验,会有很高的模拟热情。这种在使用中的记忆比做大量的语法练习题更有趣,效果更好。
1.2 另一种运用机会是阅读,使学生体会到语法的生命力在于言语中,通过阅读体会到语法的作用。这在完型填空题和阅读理解题上有很明显的体现。这两大题型在中考和高考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老师应该教会学生解此类题的方法,特别是教会学生去如何分析那些难以理解的繁难句。
下面就一道高考完型填空题的解题思路作如下分析:
…I held her tightly and didn’t try to talk. I knew I was doing what I should, what I could11it was enough. …
( )A. and that B. now that C. but that D. so that
本篇文章的主要情节是:一个儿子怎样安慰在失业中饱受打击的母亲。他树立了母亲的信心,使母亲坚强了起来。最终这位母亲终于鼓起了勇气而从反求职之路,并获得了工作。
本例为其中的两句。如果学生不能够分析第二个句子的结构,要选对此题决非易事。因为这道题的答案与文章内容基本无关。解此题的关键是必须要明白第二个句子是一个含有两层宾语从句的并列复合句。即:I was doing what I should, what I could 和 it was enough. 并列作I knew 的宾语从句。而what I should (do省)和 what I could (do省)又以并列的形式作I was doing 的第二层关系的并列宾语从句。由于从句的重叠,多数学生搞不懂它们相互的关系,关键是分不清谁和谁并列。而此题只要明白 I was doing what I should, what I could 和 it was enough 是并列句,作 I knew 的宾语从句,问题便很好解决。因为在并列的宾语从句中,除第一个宾语从句的连词that之外,其它不可省略,并以and that的形式体现。故而答案为A。
2 目的性
学生在学习中没有目的性,就没有学习的动力。在学习某个语法项目时,常会听到有的学生提出这样的问题:学这个项目有什么用呀?如果学生不明确该项目的实用目的,在学习中就会产生一种心理障碍,对教学效果有不利影响。因此在教一个语法项目前最好能设计一个需要使用该项目的情景,如前述关于虚拟语气的情景,使学生实际体会到学习的目的性。
3 多样性
多样性的语法教学使语法教学摆脱了讲解规则,举例说明,练习印证的刻板教学模式,增强了教学的趣味性。例如,名词的数,形容词的级宜用直观比较法;动词时态宜用表演法;介词宜用演示法;复合句可用图示法等。
(1)以定语从句为例:
1)This+is+the man ︱ who+likes+English.
SVP 定从 S’V’ O’
2)I+[still]+remember+the day︱when I+[first]+met+you.
S VO 定从S’V’ O’
(2)动词时态的辨别:例如在跟学生讲解“ 现在完成时态”和“过去完成时态”的区别时,只要找准“现完” 和“过完”的唯一区别,那就是它们时间参照点的不同。即:“现完”是以现在为参照,而“过完”是以过去为参照。在时间数轴上一目了然。再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3 层次性
一个语法项目有很多内容,很多条规定和例外。不能都给学生死灌,也不能看见什么就讲什么。讲语法不但要注意条理,还要注意层次。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一般到例外,由简单到复杂。一层一层剥下去,每一层的教学都要达到一个预定的指标。
(1)以宾语从句的教学层次为例。
1)观察
a. 结构: 了解宾语从句在全句中位置;
b. 连词:注意宾语从句的连词是不同的;
c. 语序:发现宾语从句的语序同陈述句一样。
2) 涉及连词:通过观察,把焦点集中在连词上。讨论和思考为什么有不同的连词,得出结论:
a. 当从句为陈述句时,用 that;
b. 当从句为一般疑问句时,用if/whether;
c. 当从句为特殊疑问句时,用疑问代词/疑问副词。
4 思维性
英语的语法结构,特别是语序,实际上体现了使用该语言的人思维的语言表达程序。比如:在英语中定语从句在被修饰的词后面,而在汉语中无论多长的定语从句也要放在被修饰词的前面。这种现象如果从思维的语言表达程序去解释并进行训练,就可以避免逐词逐句硬译的弊病,而且也有助于用英语想英语的能力的发展。
综上所述,中学英语的语法教学有基本的原则和套路,但也非常的灵活。总而言之,语法教学的总的方法就是以动词为轴心,以主谓结构作轴滚雪球地发展。从一开始就把词法和句法联系成了一体。 所以英语的语法教学基本上可以归纳为八个方面:
(1)练中有讲,及时点悟;
(2)英英比较,英汉对比;
(3)系统讲解,深化理解;
(4)诗歌作例,生动有趣;
(5)图表概括,印象深刻;
(6)创设情景,形象直观;
(7)提炼句型,列出公式;
(8)逐步渗透,自然习惯。
因此在高中英语教学中进行语法教学仍有必要。那么,反过来讲是不是在英语教学中就只讲语法就行了呢?同样的道理一样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摆正语法在英语教学中的地位,我们既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顾彼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