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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必要途径,不管采用何种模式,满足公民社会保障需求应该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首位的、最重要的目标。当前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目标模式的选择,学术界主要提出了三种思路,本文就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及目标模式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 养老保障制度 改革 目标 目标模式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公共政策执行的偏差是政策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的互动的结果,如前文所述,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机构与企业的策略行为及其互动,使政策执行产生了非意图的结果,但行为者的行为、认知又受到政策本身或制度环境等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关于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中的策略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的探讨,集中于对政策执行过程的分析,但值得强调的是,政策执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往往折射了政策制定的缺陷。本文就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及目标模式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必要途径,不管采用何种模式,满足公民社会保障需求应该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首位的、最重要的目标。
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有模糊之处。从政策方案的规定看,短期目标是,到20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但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不明确。西蒙认为,应以价值表述目标。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转型期,决策者对该制度提出了种种要求:要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效率与公平有内在的冲突,不可兼得,提出效率与公平兼顾,难以落到实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更实在,体现了一定的价值倾向。诚然,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一定意义上都是在效率与公平的权衡之间调整,但有必要区分制度本身运行的效率与国家整体经济运行的效率。追求制度本身运行的效率不仅是完全可行的,而且正是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提高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效率,最终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民的保障需求。
首先,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演进有自身的特性,虽然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运行、发放涉及经济问题,但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公民的养老权利,从本质上说,它是一项社会政策,不应以实现经济效益为主要价值取向。
其次,单一的一项制度不可能实现过多的目标。在同一制度体系内,即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又要进行较大幅度的再分配,这是不现实的。只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研究各种制约条件,制定合理可行的制度规划,才能真正推进制度的变革。由本书论述可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有其自身的逻辑,如果让该制度承担过多的功能,试图以较小的成本解决多项问题,很可能一项也难以解决,最终也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
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应该围绕为公民提供有效的、满意的养老保障服务而进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的养老权益,政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以此作为制度设计的前提,才有可能设计出合理可行的政策规划,才能保证政策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得到目标群体的认同、配合与支持。而规划合理、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障制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从长远看,也会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综合国力的提高。
二 关于目标模式的讨论
当前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目标模式的选择,学术界主要提出了三种思路:
第一,主张实行养老金的现收现付制。此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现收现付制便于管理,不受通货膨胀影响,能有效地发挥社会再分配的功能;而基金积累制基金运营存在很高的风险,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不具有共济性。
第二,主张实行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完全积累制。此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基金积累制可以化解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发放的巨大压力,职工的缴费全部记人其个人账户,对个人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长期积累的养老基金还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而现收现付制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因养老金支付困难而形成的财政危机,另外也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三,主张实行“部分积累制”。该模式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设计思路:一种将现收现付制与基金积累制结合起来.其中现收现付部分提供基础养老金,个人账尸的基金作为补充形式的养老金,这种思路与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多支柱模式”较一致;另一种思路是指近期在以支定收的同时,另外积累一些储备基金,为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的支付做好准备,随着老龄化压力的缓和,再逐步回复现收现付制。该模式下的个人账户是一种“名义账户”,个人账户并没有实在的资金积累,只是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
关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目标模式的选择,需要明确我们面临的制约:维持现收现付制,从资金运行的角度,目前就不存在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但要有足够的把握能应对未来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如果决定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能减轻未来老龄化问题带来的养老金收入与支出的缺口,但当前就必然面临养老金隐性债务与转制成本的问题。
我国的老龄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与经济转型同时进行,在人均收入处于低收入阶段就要面对老龄化的危机。如果采用纯粹的现收现付制,那么到老龄化高峰时期,国家有限的财力很可能难以维持养老金收支的平衡。如果采用完全的基金积累制,在资金运营上又具有很大的风险,而且不能体现社会互助的理念。
因此,认真探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点,是十分必要的,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及目标模式的选择、确定,是首先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 ■
[关键词] 养老保障制度 改革 目标 目标模式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公共政策执行的偏差是政策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的互动的结果,如前文所述,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机构与企业的策略行为及其互动,使政策执行产生了非意图的结果,但行为者的行为、认知又受到政策本身或制度环境等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关于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中的策略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的探讨,集中于对政策执行过程的分析,但值得强调的是,政策执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往往折射了政策制定的缺陷。本文就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及目标模式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必要途径,不管采用何种模式,满足公民社会保障需求应该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首位的、最重要的目标。
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有模糊之处。从政策方案的规定看,短期目标是,到20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但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不明确。西蒙认为,应以价值表述目标。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转型期,决策者对该制度提出了种种要求:要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效率与公平有内在的冲突,不可兼得,提出效率与公平兼顾,难以落到实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更实在,体现了一定的价值倾向。诚然,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一定意义上都是在效率与公平的权衡之间调整,但有必要区分制度本身运行的效率与国家整体经济运行的效率。追求制度本身运行的效率不仅是完全可行的,而且正是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提高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效率,最终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民的保障需求。
首先,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演进有自身的特性,虽然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运行、发放涉及经济问题,但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公民的养老权利,从本质上说,它是一项社会政策,不应以实现经济效益为主要价值取向。
其次,单一的一项制度不可能实现过多的目标。在同一制度体系内,即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又要进行较大幅度的再分配,这是不现实的。只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研究各种制约条件,制定合理可行的制度规划,才能真正推进制度的变革。由本书论述可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有其自身的逻辑,如果让该制度承担过多的功能,试图以较小的成本解决多项问题,很可能一项也难以解决,最终也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
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应该围绕为公民提供有效的、满意的养老保障服务而进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的养老权益,政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以此作为制度设计的前提,才有可能设计出合理可行的政策规划,才能保证政策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得到目标群体的认同、配合与支持。而规划合理、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障制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从长远看,也会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综合国力的提高。
二 关于目标模式的讨论
当前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目标模式的选择,学术界主要提出了三种思路:
第一,主张实行养老金的现收现付制。此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现收现付制便于管理,不受通货膨胀影响,能有效地发挥社会再分配的功能;而基金积累制基金运营存在很高的风险,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不具有共济性。
第二,主张实行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完全积累制。此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基金积累制可以化解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发放的巨大压力,职工的缴费全部记人其个人账户,对个人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长期积累的养老基金还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而现收现付制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因养老金支付困难而形成的财政危机,另外也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三,主张实行“部分积累制”。该模式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设计思路:一种将现收现付制与基金积累制结合起来.其中现收现付部分提供基础养老金,个人账尸的基金作为补充形式的养老金,这种思路与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多支柱模式”较一致;另一种思路是指近期在以支定收的同时,另外积累一些储备基金,为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的支付做好准备,随着老龄化压力的缓和,再逐步回复现收现付制。该模式下的个人账户是一种“名义账户”,个人账户并没有实在的资金积累,只是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
关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目标模式的选择,需要明确我们面临的制约:维持现收现付制,从资金运行的角度,目前就不存在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但要有足够的把握能应对未来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如果决定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能减轻未来老龄化问题带来的养老金收入与支出的缺口,但当前就必然面临养老金隐性债务与转制成本的问题。
我国的老龄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与经济转型同时进行,在人均收入处于低收入阶段就要面对老龄化的危机。如果采用纯粹的现收现付制,那么到老龄化高峰时期,国家有限的财力很可能难以维持养老金收支的平衡。如果采用完全的基金积累制,在资金运营上又具有很大的风险,而且不能体现社会互助的理念。
因此,认真探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点,是十分必要的,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及目标模式的选择、确定,是首先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 ■